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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龍城飛將

夢想島中文    貞觀大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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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孫無忌的話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輕,文人的世界里,最出眾的人永遠是自己。

  不過今晚長孫無忌的懷疑是對的,毫無懷疑才叫瞎了狗眼,長孫無忌剛說完,房喬褚遂良等人連連點頭。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話糙理不糙,從遺傳基因來說,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經地義,程處默是個什么性子,長安城里誰家不知道?魚肉百姓倒不至于,卻也號稱長安一霸,整日領著國公國侯家的一幫子紈绔子弟吃喝玩樂兼打獵,至于讀書,自然也讀的,程處默讀書的事跡比他的長相更出眾,三年氣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現在還只基本達到認字的程度。

  如今這個小混蛋搖身一變,從粗人忽然變成了詩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稱絕世的好詩,在座的都是一幫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貍,誰會信程老匹夫能生出這么一個兒子?

  長孫大人發話,程處默不能不答,聞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當然是我作的。”

  理直氣壯的態度很正確,花了錢嘛,東西自然是他的,程處默毫不心虛。

  長孫無忌呵呵一笑,慢條斯理捋著黑須,與房喬褚遂良等人交換了一個會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詩,既然賢侄說此詩是你所作,老夫對此詩有一處不解,還望賢侄解惑…”長孫無忌的笑容有點陰。

  程處默終于心虛了,額頭冒出了冷汗。

  詩呢,當然是他的,花了錢嘛,但是…自己的東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嗎?

  程處默尷尬之時,程咬金卻興沖沖大笑道:“俺兒子文武雙全,有啥不懂的盡管請教,嚇死你們這幫老雜…老長輩。”

  長孫無忌也懶得計較程咬金的口無遮攔,笑道:“好,老夫且問你,‘但使龍城飛將在’此句,‘飛將’所指何人耶?”

  程處默想哭…

  他現在才發覺這筆買賣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應該讓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釋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飛將,飛將嘛…”程處默被逼得黑臉泛起紅光,遲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著程咬金道:“飛將自然是我爹!”

  長孫無忌笑道:“哦?你爹為國征戰沙場多年,戰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與你爹相識數十載,怎從不知你爹竟有‘飛將’之美稱?”

  被長孫無忌這老家伙逼到這個份上,程處默硬著頭皮索性放開了編瞎話:“有天我爹喝多了,獨自爬上家里的房頂撒酒瘋,撒了一陣從房頂跳下,一頭扎進后院的池塘里,從此我爹有了‘飛將軍’的雅號…”

  “噗——”堂內所有人全部噴了。

  長孫無忌快笑抽了,上氣不接下氣道:“原來竟是這般得來的雅號,漢朝李廣將軍泉下有知,亦當欣慰‘飛將軍’名號后繼有人,幸何如之。”

  詩中出處,賞詩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詩的人不明白,很尷尬的場面。

  程咬金氣得老臉發綠,在揍兒子和揍客人之間猶豫了一番后,終于決定先揍客人,太氣了,不能忍。

  “長孫老匹夫,你出來,俺跟你決一死戰!”

  **********************************************************

  因為李素的一首詩,幾位國公名臣名將打成了一鍋粥,而李素渾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過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畝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當然,比起同村的東陽公主還差得遠。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論上來說,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個階級了,剝削階級。

  李素仍每天堅持上村學,老爹盯得緊,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畢竟他只是窮教書的,對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須折”的大詩人,他能教什么?

  不過李素的短處卻還是被郭駑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寫得太臭,郭駑實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學堂里,別的學生搖頭晃頭子曰詩云的時候,李素總有特別的優待,郭駑給他特制了一個小沙盤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許多字帖拓本貢獻出來,讓李素專門練字。

  李素并不反對練字,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筆臭字他比郭駑更忍不下去,練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倉頡造字以來,華夏漢字比文化更淵遠,有了毛筆之后,漢字的字體愈發多變。貞觀年間,最流行的字體莫過于飛白體,無論朝堂還是民間,皆以飛白為主。

  飛白早在漢朝便有,后來書圣王羲之和他的兒子王獻之尤精飛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級腦殘粉,酷愛模仿書圣筆跡,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飛白這種字體迅速在貞觀年間成為時尚。

  坦白說,李素并不太喜歡飛白這種字體,其勢太過渾圓,著筆太過無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畫成鬼畫符模樣,很難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終于做了一個很正確的決定——努力學好飛白體。

  對于一個寫字其臭無比的人來說,有資格挑挑揀揀嗎?

  再說,隨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條,非要在這種小事上標新立異跟所有人作對,有必要嗎?

  每天在學堂里練兩個時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爾扛著農具到自家田里幫老爹干點活,偶爾也叫上王樁王直兄弟,去河灘邊曬曬太陽。

  日子真的很悠閑,不愁吃穿的基礎上能夠每天過得如此懶散悠閑,對李素來說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來越珍惜現在的生活,剛來到這個年代時腦子里冒出的一絲絲建功立業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懶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凈凈。

  裊裊炊煙在黃昏的余暉里搖曳而上,金色的殘陽鋪灑在河面上,李素看著遠處自家廣袤的土地發呆。

  “該買兩頭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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