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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烹飪化學

  說起“冒著白煙、文火慢煨的大鍋,陣陣清香”,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什么?火鍋還是高湯?但是這種話卻是魔藥課教授斯內普說出來的。他雖然表情嚴肅,言語懇切,但湯姆還是不由自主的聯想起了各式各樣的料理。

  “如果可以在冬天里支起一口銅鍋,點上炭火,然后再把鮮羊肉片成薄片,沸水里滾上兩滾,配上麻汁醬,那真是給個皇帝都不換…”湯姆的思緒飄到了東來順里。

  “…我可以教會你們怎樣提高聲望,釀造榮耀,甚至阻止死亡——但必須有一條,那就是你們不是我經常遇到的那種笨蛋傻瓜才行。”

  他的開場白不長,但講完后全場鴉雀無聲。小巫師們面面相覷,赫敏幾乎挪到椅子邊上,朝前探著身子,在她看來這個教授的逼格高的不得了,她很想向他證明自己并不是傻瓜。

  斯內普將學生們的表現盡收眼底,他對自己剛剛的開場白非常滿意,除了——

  “湯姆·約德爾!”斯內普突然叫了湯姆的名字,“如果我把合歡花的粉末加入獨角獸毛發浸泡液中會得到什么?”

  斯內普雖然不是鄧布利多那樣的讀心術大師,但也能從學生們的表情中把他們的心中所想猜得八九不離十。剛剛他只是看了一眼湯姆的眼睛就知道他恐怕心思不在魔藥課上,斯內普憑直覺認為這家伙大概是把魔藥課和蠢乎乎的麻瓜烹飪搞混了。

  于是他打算給這個淺薄的人一個教訓。

  “湯姆…約德爾,是個好名字。”斯內普撇了撇嘴。

  赫敏搜刮了一下記憶,想到了答案,于是她把手臂高高的舉起,在她心中,這是最好的和老師拉近距離的方式,以前小學的老師們都因為她能積極回答問題而很青睞她。

  不過斯內普是不同的。

  赫敏用她的方式釋放了善意。那這份善意被斯內普教授收到了嗎?必然沒有,還起了反效果,斯內普看到赫敏把手舉了起來,就有些不悅:你這是要賣弄你的小聰明嗎?我在提問那個走神的湯姆呢!他刻意無視了赫敏高舉的手臂。

  “教授,合歡花的粉末和獨角獸毛發浸泡液加在一起可以配制成一種會帶給人幸福感的藥劑——歡欣劑,但歡欣劑也不宜過多——”

  “夠了,沒必要在我面前說這些人盡皆知的東西,”斯內普教授打斷了湯姆的話,“讓我們再試一下,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懂,約德爾,告訴我,魔藥有七種熬法,是哪七種?”

  這個問題比上個要基礎的多,赫敏努力的把手舉得更高了,但是斯內普卻只覺得這只手非常的礙眼。

  “煎煮、沖泡、浸漬、油膏、敷劑、酊劑和洗劑。”

  這七種魔藥的熬制方式是魔藥學的基礎,也帶有極強的麻瓜化學的影子,只是步驟粗糙了不少。

  斯內普點了點頭,“看來你假期里翻了翻書,格蘭杰小姐,我在提問約德爾,和你沒有關系!為了讓你記住不要干擾我對其他人的提問,拉文克勞扣一分。”

  赫敏如中雷擊,她有些難以置信:自己一片好心,居然換來的竟是這種下場?

  看到一句話解決了赫敏,斯內普心中暢快了一點。

  “約德爾,你說說如果眼前有一個人中毒,在無法辨別毒藥種類的時候,可以用什么解毒?”

  “可以在病人的嗓子里塞入一塊糞石,或者用曼德拉草。”

  “糞石比曼德拉草更適合。”斯內普再度點了點頭,周圍的小巫師們則是看的目瞪口呆:這些問題里用到的材料,他們甚至都沒聽說過!

  “聽見了嗎?”斯內普對著班上的學生們說道,“你們為什么還沒有把這些記下來?你們也知道答案?”

  教室里響起了一陣摸索羊皮紙、羽毛筆的聲音,然后就是寫字的沙沙聲。

  成就達成:解決斯內普教授開學三問獎勵:魔石×90

  成就達成:斯內普教授的認可·其一獎勵:魔石×30

  很顯然,雖然斯內普教授面無表情,但湯姆這次還是過關了的。接下來他把學生們分為兩人一組,讓他們按照黑板上寫的步驟去調制一種簡單的藥水,這種藥水可以用來治療疥瘡。學生們稱量蕁麻、碾碎蛇牙的時候,斯內普就在教室里巡邏,并點明學生們操作失誤的地方,幾乎所有人都被他訓了幾句,連湯姆也不能幸免。

  這倒不是斯內普找茬,而是一群十一二歲的孩子,哪里懂得配魔藥?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連廚房都沒進過幾次,所以在斯內普眼里,這些人的操作屬實是辣眼睛。

  不過還好,沒有出什么大亂子,最終這節課平安落地。大家挨過了漫長的兩個小時后就匆匆離開了教室,往禮堂趕去。

  “看開點,斯內普就是這樣一個人,挺不講理的,”湯姆看到赫敏情緒低落,安慰了她兩句,“格蘭芬多被針對的才慘呢!”

你出色的完成了斯內普教授布置的任務,認真的配制了魔藥,你的魔藥學有所提升  湯姆下課后還收到了系統發來的私信,他看到自己的人物欄下面的魔法理論里多了一項:

  魔藥學0級(10/100)

  看起來自己這兩節魔藥課學有所得,湯姆心情好了很多。

  吃完飯后,湯姆按照系統的指示,在一個廢棄的掃帚間的角落里找到了幾乎朽壞的木盒子,在里面找到了一支羽毛筆。羽毛筆看起來還不算太舊,整體上有一種古樸的感覺,湯姆覺得它挺順眼的,就收下了它,可以不蘸墨水的羽毛筆還是相當的好用的。

  羽毛筆分為兩種,一種是不帶墨囊的,另一種是帶墨囊的。不帶墨囊的,每寫幾個詞就需要把筆尖伸進墨水瓶蘸一蘸,麻煩的很;帶墨囊的,實際上就是鋼筆,只不過筆身是羽毛罷了。魔法界的羽毛筆多半是不帶墨囊的,用起來突出一個天怒人怨。所以巫師們搞出了各種花活:自動書寫的,自動蘸墨水的,還有用血做墨水的…

  湯姆這支特殊一點,它似乎可以直接把墨水瓶里的墨水挪移到筆尖,墨量不多不少剛剛好。使用起來極為便捷,更像是圓珠筆一樣。

夢想島中文    在霍格沃茨抽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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