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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溫泉池里話往事,新春佳節紅顏殞。

  圣誕節剛剛就行起來,滿大街放著“鈴兒響叮當”的曲子,賣蘋果賣玫瑰的隨處可見,不光是可愛的小姑娘在賣,還有裹著大棉襖的中年婦女也在擺攤。

  晚上九點,在萬家燈火酒店門口,十五六個人酒足飯飽準備離開。

  李樂峰有點兒喝高了,拍著高梁的肩膀說:“小子,你和利明是我徒弟,好好干!年輕有為,前途無量!”

  高梁架著他,一個勁兒點頭,“好好好!我肯定當牛做馬為人民服務!”

  王平接過他,對高梁說:“你們走吧,我和他順路,我把他送回家。”

  高梁想了想,這樣也好,他倆家就在樓上樓下,不用別人多跑一趟。

  大隊長孫黎明正在路邊攔出租車,要把局長王青琪送回家。高梁走過去,問:“用不用幫忙?”

  孫黎明趕忙說:“不用不用,我和王局比較熟,認識他家。”

  說完,眼前停了一輛出租車,高梁幫忙把王局長送上車,看著倆人坐著出租車走了。

  杜志春也要回家看孩子,就和大家分手了。

  二中隊的小兄弟三三倆倆地或者回家,或者去唱歌,也都走了。

  人漸漸散了。就剩下一中隊六個人。陳利明哪能這么早回家,攛掇幾個人去金色陽光溫泉酒店洗澡。

  趙鴻想了想,說:“我還是不去了,那地方又貴又不正經。”

  陳利明一巴掌呼上去。“說啥呢!你哥是那種人嗎?那就是個澡堂子,連二人轉都沒有!”

  高梁替他們下了決定:“走走走,一起去,洗洗這一年的晦氣!”

  到了金色陽光,陳利明來了一個溫泉包間,帶著自己五個土包子兄弟舒舒服服地泡進了池子里。

  正當高梁昏昏欲睡之時,李永秋的聲音湊過來:“老高,悄悄講講杜哥和孫隊的事情唄!”

  高梁嚇得一激靈,睜開眼睛看見李永秋八卦的表情,再看其他幾個人也都是好奇臉。

  他有些無奈,回想起剛才飯桌上的尷尬場面,也是暗自苦笑。

  高梁一抹臉,清醒了一些,說:“我說,可以;你們知道就完事兒,不許對領導產生意見,聽到沒有?刑警隊是個團結的隊伍,不許‘起刺兒’(搗亂)!”

  大家點了點頭。

  十七年前,高梁才十八歲,剛考上刑警學院。而這件事兒是后來的營口市公安局局長高凌云,也就是高粱的爸爸告訴他的。

  那時候,西市區有三個新警察,23歲的警院大學生李樂峰、24歲的警院委培生孫黎明、25歲的復員軍人杜志春。三個年輕人都分到了西市區刑警大隊。

  那時候,大家年紀相仿,經常在一起加班、打球,相處得非常融洽。

  就在那個春節的假期里,孫黎明、杜志春在隊里值班,接到了魚市派出所的電話。

  轄區里發生了一起殺人案,這起案件特殊在于,它發生在警察家屬樓。

  值班的只有孫黎明和杜志春兩個新兵,他倆也不知道怎么辦才好。

  好在杜志春的年齡大一點,比較有主意,就告訴孫黎明說:“你去找師傅,我去現場。”

  孫黎明應該是想著搶頭功,就跟杜志春說:“我去現場,你去找師傅。”

  杜志春也沒什么意見。于是兩個人分頭行動,杜志春騎車去師傅家找師傅,孫黎明直接趕赴到魚市派出所指定的地點。

  那時候也沒有私人電話、傳呼、大哥大。杜志春吭哧吭哧騎到了師傅家,才知道他倆的師傅都回農村老家過年了,根本沒在家。

  杜志春是個實誠人,師傅不在家,就去中隊長家。結果騎到中隊長家,中隊長過年高興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

  這大隊長家還不認識,一路打聽去了,也撲了個空。

  總之杜志春把隊里的老警察家里都跑了一遍,結果是一無所獲。

  這種情況下,杜志春只能也趕赴到現場,因為這時候距離于是派出所的電話已經過去了三個小時。

  到了現場,杜志春看到一片狼藉。門口是兩個派出所的民警在進行警戒;屋里是派出所的副所長沙南和孫黎明控制了一個人;地上躺著一個女性,左心口直直地插了一把刀,臉上蒙著布明顯是已經氣絕身亡了。

  杜志春問:“這是怎么回事?”

  孫黎明聽見他的聲音,回過頭興高彩烈地說:“你怎么才過來?案子都被我破了!”

  杜志春一聽,愣了。“案子破了?”

  “對啊,兇手就在現場,就是那個人。”

  杜志春定睛一看,這個“兇手”是自己以前的老戰友富源,比咱們自己早了幾年分配,現在在站前公安分局。他媳婦是西市分局的戶籍警察,倆人就住在魚市派出所附近的警察家屬樓。

  顯然,富源也看見了他,說:“大春,我不是兇手,我沒有殺人,你要相信我!”

  杜志春指著地上的尸體問:“這是你媳婦?”

  富源點點頭。

  杜志春艱難地說:“不是我相不相信你的事,這事兒是要看證據的!”

  “看什么證據?他就是兇手!”孫黎明聽了杜志春的話,非常不樂意。

  杜志春拍拍他肩膀,安撫了一下,說:“咱也別急著下結論,還是需要查的。”

  這時候動蕩剛剛結束,嚴打剛剛開始,社會氣氛還是比較緊張的。

  因為富源和杜志春打了聲招呼,而杜志春又不肯隨著孫黎明認定富源是兇手。

  所以孫黎明讓派出所的同志作見證,一口咬定杜志春在包庇兇手。

  派出所同志也很為難,都是上級部門下來的同志,這就不團結了,實在太不像話。

  杜志春也不跟他爭論,只是問她:“你怎么認定他是兇手的?”

  孫黎明扯過富源的衣領,說:“你看他的衣領上有血跡,這就是把刀插進死者心臟時噴濺出的血跡。而且剛才好幾個看熱鬧的鄰居說,他們兩口子總打架。可見是過年的時候,兩人感情不和爭吵起來,這人一氣之下把他的妻子殺掉了。”

  富源被他扯了一個趔趄,也沒有反抗,臉色非常灰敗。

  杜志春很無奈:“我們不能這么草率。”

  孫黎明大為惱火:“你就是在包庇著他!”

  杜志春見一時說服不了孫黎明,就緩和語氣說:“這樣吧,我們讓魚市派出所的同志在這兒看守現場,我們把他帶回去繼續審問。”

  孫黎明也不想在這里僵持不下,于是就聽從了杜志春的意見,收集了在場的物證,又囑托派出所的人看守現場,兩人帶著富源回到了刑警大隊。

  孫黎明此刻干勁正足,回到了刑警大隊,立刻開展審訊。

  可是富源一口咬定自己是無辜的。據富源說,他昨晚在局里值班,今天上午回到家里。一進家門就看見自己媳婦躺在地上,富源嚇了一跳,趕忙扶起她,這時才發現她的胸口插了一把刀。他嚇壞了,就要抱起媳婦去醫院,衣領上的血大概就是那時候蹭上的。可是他剛走到門口,就有鄰居看見了。群眾把他控制住,有人立刻跑到派出所報警。

  而孫黎明對他的說法表示全都不相信!

  杜志春對孫黎明的判斷和富源的口供都感到憂心忡忡,總覺得哪里不對勁。于是,他還是提議找老刑警過來接手這件案子。

  孫黎明對此很不耐煩,對杜志春說:“難道你就不想立功受獎、嶄露頭角嗎?這可是個大案子,這不是一般的案子!這是警察殺人呢!我們就要立功了!”

  杜志春知道現在自己怎么也說服不了他,就只能等著明天中隊長過來的時候,把案子交給中隊長。

  第二天來接班的中隊長知道兩個新警察發現了一起殺人案也十分高興,畢竟“嚴打”期間,各個刑警隊的任務指標都很重。而杜志春覺得中隊長來坐鎮了,自己的壓力也卸下不少。

  可是不久,杜志春就被調離了這個專案組。因為孫黎明向局里反映了,杜志春和罪犯有特殊關系,有可能會干擾辦案。

  西市區公安分局局黨組出于公允的考慮,同意了孫黎明的建議。

  杜志春就再也沒有接觸到這個案件。

  后來聽說富源被判了無期,因為證據不足,就沒有判處死刑。可是,富源并不認罪,在此后的幾年里,不斷的在申冤申訴。

  1991年,富源已經在監獄里呆了快八年了,可是他依然沒有認罪。

  杜志春已經從西市區分局調到了站前區,時常會去監獄里探望富源;孫黎明因為此案榮獲嘉獎,平步青云成為市局某個行政部門的科長。

  就在杜志春即將提任一中隊中隊長的時候,他的隊員高梁在外地抓到了一個流竄殺人犯余小剛。

  這個殺人犯早在七、八年前,就在營口周邊犯下了兩三起搶劫案;之后流竄到遼西地區繼續實施搶劫、殺人、盜竊這些不法勾當。

  高梁也是在故紙堆里找到了一個多年未破的搶劫案,想起來大學同學曾經說過的一起案件。無論從作案手法、作案對象,還是作案規律,都非常相近。高梁就根據這些特征抓到了這個犯下多起流竄殺人案件的余小剛。

  這個余小剛知道命不久矣,倒也痛快,就像竹筒到豆子一樣,把自己做過事、犯過的案,言無不盡。

  而高梁對他供述的一起案子非常注意——1983年春節,他在魚市派出所附近的警察家屬樓,殺死了一名女警察。

夢想島中文    煙水尋常事之老刑警的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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