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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九八章 臨別告誡(三)

  從滿清最后修川漢鐵路的經驗來看,以“強制儲蓄”或者“強制工業投資債券”的方式,完成基建,并不是沒可能。

  只不過,腦子里一定得清楚,在私有制不需要“啟蒙”的這邊,要么靠類似“三餉”的手段、亦或者隋煬帝修大運河的手段,使之完全是朝廷的,前提是你有本事壓得住隋末大起義和明末大起義;要么就搞強制工業債券強制儲蓄,但要是搞成滿清那樣,錢玩沒了,就賴賬,那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李欗琢磨著,說是要搞強制贖買,等于是讓地主強制儲蓄、強制投資工業債券、亦或者算是強制迫使工業資本不向農業上回流。

  這個想法…只能說,還欠缺點東西。

  顯然,李欗既然不敢搞均田、也支持內外分治的手段,那么他的這種政策,最多也就是在先發地區搞。

  但是,稍微算一下就知道,山東地區的租佃和自耕比例,還沒有到離譜的地步。

  只靠在先發地區強制贖買,讓用行政手段迫使地主搞強制儲蓄…簡單來說,錢,不夠。

  但李欗絕對沒膽子把這個政策,延伸到全國。這都不用想,因為搞變法、改良要是敢這么搞,就是王莽改制。

  所以,之前李欗也說了,要借助大順即將要搞的貨幣改革,來依靠國家信貸和銀行,做那根指揮棒,讓資本被操控著流向該流的地方。

  但還是那句話。

  你把路修好了,不用你指揮,資本也會跑到松遼分水嶺去圈地種黃豆。

  而關鍵是修路這件事,而不是修好路之后的土地開發。

  要么,想辦法,弄到錢。

  比如學劉玉的扶桑泡沫法。進化一下,就是拿三的那一套,通過金融手段,快進快出賺息差、貼水,保證泡沫不炸,給得起承諾的高股息。以此投資基建等。

  要么,就要把鐵路和圈地這兩件事,捏在一起。

  提前把松遼分水嶺的土地,作為“投資基建的回報”,實質上低價售賣掉國有的土地。

  也即是說,根源問題,在于大順朝廷手里的資源太少,而民間的資本是很豐厚的。

  如果大順朝廷手里有足夠的資源,那么修路就是小事,國家投資就是。但顯然,大順朝廷沒這個資本。

  既然大順朝廷手里的資源顯然不夠,那么就得琢磨民間的資本。

  資本當然是好東西。

  假如大順朝廷手里有足夠的資本,依靠官辦解決鐵路問題,那么這相當于松遼分水嶺以北的土地的增值,完全可以歸于朝廷,從而實現一個正向的循環,資本不斷積累增加,能干的事也就越多。

  而若沒有,那么又要修路,也就等于說,必須要把將來鐵路帶動的土地增值,交給民間的投資者。尤其是大順已經逐漸成型的通過航運、對外貿易、壟斷對日貿易等積累起來的一批原始財閥和金融資本集團。

  同時,大順的新興軍功貴族,實學派的軍官團等,可能又會和這些新興的金融資本集團通過聯姻等方式,綁定在一起。

  這個集團,現在其實已經開始成形。

  因為,現在金銀是世界貨幣,而大順繼承了大明的白銀貨幣改革,同時自身又缺乏金山銀山。所以,實質上,之前的對外貿易集團,就是大順的發鈔行,他們手里掌握的金銀數量,其實遠勝大順朝廷——大順的內部貨幣,理論上是銅錢,但是大明也好、大順也罷,之前都沒有做到“強制結匯”,即將對外貿易的白銀強制兌換為內部的銅錢、或者寶鈔。劉玉在先發地區試行的兌換券,也只是為資本流向內地去兼并土地、囤貨居奇,設置一定的障礙而已。

  李欗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要干什么、干的這些事的政治經濟學上的意義。

  或者說,他并不是有意識地推動資本主義的發展。

  但是,資本主義這套東西,不是那么簡單就能玩明白的。不是說建兩個紡織廠、搓兩條鐵路,那就叫資本主義了。

  要搞清楚,或者說要不搞錯方向,就必須得理解大順的情況、這片土地的情況、以及資本主義到底是什么玩意兒。

老馬說:經濟學在原則上,把兩種私有制混為一談了。那兩種私有制之一,是以生產者自己的勞動為自己。另一種,則是以對其他人的勞動的榨取為基礎  后者不單與前者正相反對,并且完全要在前者的墳墓上發育。

  這句話,是解決大順問題的關鍵。

  是不搞成刻舟求劍、東施效顰的關鍵。

  簡單來說,這兩者,都是私有制。

  在私有制為最高原則下,后一種私有者,即可在私有制下,對前者進行“合法”的謀殺。

  最終把前者徹底殺死,在其尸體上發育。并且整個過程是完全合法的,因為私有制就是法。

  那么,歐洲啟蒙運動、資產階級革命的意義,到底是什么?

  答:創造私有制,為最高原則。即為后一種私有制,“合法”謀殺前一種私有制,創造條件。

  這個過程,在英、法,尤其是土地上,是以兩種截然不同的形式進行的。

  在英國。

  圈地運動,確定了私有制,清晰了所有權。原本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什么村社公地、共有土地、農民的封建權利、永佃權、習慣地租、傳統地租等等,在私有制面前,全都是狗屎。

  不再那么復雜,不再弄不清楚地到底是誰的、我有沒有在這塊地上放羊的權利什么的。

  私有制下,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圈地之后,圈地者對這塊地,擁有完全的處置權,我愛租給誰租給誰、我愛收多少租子收多少租子只要人家給、你在這里沒法放羊活不下去了關我屁事?

  即是說,英國的圈地運動,既神圣了私有制的所有權,也依靠暴力手段完成了后一種私有制對前一種的合法謀殺。

  在法國。

  啟蒙運動在發展。

  93年的風暴,徹底解決了土地的私有制問題,使得私有制成為最高的、最神圣的社會準則。

  在法權上,已經為后一種私有制“合法”地謀殺前一種私有制,創造了法律條件和意識條件。

  但是…

  但是,顯然,他們忘了一件事。

  你想殺我,可我不想死,怎么辦呢?

  這算是為法國在18世紀后成為“革命老區”,奠定了基礎。

  93年的風暴,誕下了“神圣”的私有制,可也使得法國的小農階層,也即第一種私有制的力量,急劇擴大。

  小農,既反對封建,也反對資本。他們極力想要維護私有制,但又極力希望私有制保持為第一種私有制。

  93年風暴之前。

  后來的英國農業局局長阿瑟·楊,曾在法國搞社會調查。

  他問法國的農民:假如我是個領主,你會怎么樣呢?

  法國農民很自然地回道:當然會把你吊死嘍,活該你倒霉。

  這是對領主的恨。

  而對資產階級呢?

在農村逐漸出現的農會組織中,不難發現農民對城市資產階級的恨意。農民會單獨開會、單獨起草陳情書…他們常常把新的所有制下,資產階級占據的大片土地在陳情書上提出  比如說,私有制,可以。

  但是,村里的公地,應該歸我們農民,怎么就賣給資產階級了?他們從誰那買的?賣的人又憑什么賣?

  只不過,法革的狂風驟雨中,資產階級們要先確定私有制的神圣性,再慢慢解決后一種私有制合法謀殺前一種的情況。

  于是他們召喚出了格拉古、布魯圖斯、甚至凱撒本人,帶著農民,干成了。確定了私有制的神圣原則,打碎了封建的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然后,也就自然而然地出現了《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里,老馬說的法國小農的情況:封建貴族的壓迫沒了,但是資產階級又騎在頭上了,抵押、放貸、兼并這些問題,使得法國的小農陷入了普遍的貧困。

  于是,老馬斷言:在小農國度,舊的那一套資產階級革命,在小農所有制已經建立起來的地方,是走不通的,因為農民已經拿到了他們想要的東西。而小農想要守護的第一種私有制,也必然滅亡。于是,在反復掙扎中,小農會徹底打碎了對皇帝、拿破侖等等的舊事物的迷信,最終必然會和城市的無產階級工人們,聯合在一起,推翻舊世界。

  那么,這些東西,放在大順,到底是什么意思?

  大順需要一場漫長的啟蒙運動,告訴農民,啥叫私有制嗎?

  習以為常的東西,不需要不斷解釋和辯經;反常的東西,才需要解釋和辯經。

  在大順,需不需要和農民啟蒙說:在私有制下,你的地就是你的,我的地就是我的,你不能來我的地里拾穗,因為我對我的土地有全部的處置權。

  大順的農民不會驚呼:哇,好有道理,原來是這樣啊?真的感謝你的啟蒙和教化。

  大順的農民只會翻翻白眼,罵一句:你腦子有病吧?我用你告訴我?別說地的麥穗子了,我家的狗拉的屎,都是我的,別人撿去漚肥也不行啊。

  所以,在大順,想要走資這條路,問題的重點壓根不是啟蒙運動,或者說絕對不能是東施效顰式的啟蒙運動。

  重點在于,第二種私有制,如何技術性的、高效的、技巧的,完成對第一種私有制的謀殺。

  什么叫私有制下的合法謀殺?

  舉個簡單的例子。

  土地兼并。

  我是地主,貸給小農錢,用小農的土地抵押,然后到期還不上我去收地。

  整個過程,在私有制的最高神圣之下,是完全合法的。

  至于說,坑、蒙、騙、九出十三歸、毆打、恐嚇這些東西,這和“私有制的神圣”無關。私有制的神圣性,體現在你就算坑蒙騙放貸,最后還是要拿地契。

  這就是第二種私有制,在私有制這個最高法權下的“合法”謀殺第一種私有制。

  但是,歷朝歷代來看,這種“合法”的謀殺,必然失敗。

  當地主拿出地契、買賣文書、欠債的手印,說這些都是符合神圣的私有制的時候。

  李自成、張獻忠、高迎祥、鏟平王等英杰,就會拍拍手里的刀,問:是私有制神圣?還是我的刀神圣?

  于是,在這一刻,老馬說的經濟學家們混為一談的兩種私有制,立刻涇渭分明。

  小農不是經濟學家。

  所以小農很清楚,他們要私有制,但要的是第一種私有制。

  并且很清楚,在他們眼中,神圣的是第一種私有制,而不是私有制本身。

  或者說,小農比經濟學家更清楚,存在著兩種截然不同的、常被混為一談的私有制。

  很多所謂經濟學家說的“私有制”,實際上是“我有制”。

  私有制的精髓,不是“我有”。

  而是“處置”。

  換句話說,私有制的精髓,是我可以把我的東西賣出去,歸別人所有。

  只有在私有制下,第二種私有制,才能“合法”地把第一種私有制謀殺,并在其尸體上建立起來。

  法律,是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需要暴力去維護。第二種私有制的擁躉者,沒有足夠的力量,也不可能有足夠的力量,去維護第二種私有制。

  所以,想要大順走資這條路,需要技巧,技術。

  謀殺,是個技術活。

  而在土地兼并周期中,這種謀殺,毫無技巧。

  給人的感覺,純粹就是一個小崽子,還沒長大,就拿著刀要捅死一個壯漢。結果每每被壯漢一把奪回刀,噗嗤來上一刀,反殺。

  是以,這可能需要退一步、走兩步;也可能需要退兩步、走一步;甚至可能需要迂回。

  總之,壯大支持第二種私有制的力量,或者在“保護”小農的姿態下悄悄把第二種私有制的力量養大。

  小孩殺大人,必然被反殺。

  而若小孩長大、大人老了,再殺呢?

  老皇帝是歷史的無意識的推動者,李欗差不多應該也是,顯然他們腦子里沒有一套成體系的學問,也不可能說李欗和老皇帝是站在第二種私有制,即資產階級的階級利益上去做事的。

  但是,他們的做法,也算是洞悉了大順的經濟基礎。

  故而,他們恐懼小農破產、恐懼兼并加速。

  甚至于,李欗提出了要強制贖買、將地主的贖買金強制儲蓄、強制投入到工礦業基建上,迫使他們轉型。

  但,這也意味著,李欗的想法,至少是摸著了大順的真正問題。

  包括說,大順的實學激進派,均田、遷民,然后再發展工商業的思路,也是如此。

  其思路,就是退一步、進兩步。先遷民、墾殖,是為了將來殺起來方便,反抗的不強烈、以及創造內部市場壯大產業資產階級的力量。

  或者說:

  歐洲的農業革命,是促成封建瓦解的基石,也使得歐洲的資本主義發展,是從農業起步的。

  而大順,是否有必要,讓資本主義的發展,從農業起步呢?

  17世紀歐洲農業革命對歐洲的意義,對大順是否有意義呢?

  論原始積累,大順有世界一流的手工業,還有絲茶大黃瓷器黃銅漆器等等這些“特產”。

  論畝產提升,17世紀歐洲農業革命,遠不如18世紀華北兩年三熟。

  論勞動力,大順真的不缺。

  那么,為什么非要刻舟求劍、非要東施效顰?

  為什么不看破表象,追究本質,理解第一種私有制和第二種私有制的矛盾,明白大順即便要走資本主義,千萬千萬不要在農業上起步。反而,要盡可能在保護小農利益的情況下,把產業發展起來。

  劉玉的瘋狂對外擴張,支持老皇帝增加內部關稅,是這個思路。

  李欗的試圖修路,贖買轉型,農民遷徙解決中原的人地矛盾,還是這個思路。

  實學派的均田、征稅、移民,然后再發展工商業,先以墾殖擴大內部市場,在發展產業,仍舊是這個思路。

  歸根結底,一句話:

  如何限制資本主義在農業的發展、如何保護資本主義在工業的發展,是大順要轉型的根本問題。

  無形之手,在大順,起的是反作用。

  在這個可以被稱作“封建晚期、前商業資本主義”的時代,私有制已經確定的情況下,歐洲和大順,其實都處在這個過渡期。

  只不過,這個過渡期的表現不同。

  在荷蘭,這個商業資本主義的過渡期,體現在金融、放貸、航運、商業、投機。

  在英國,體現在金融、航運、商業買賣、航海法下的三角貿易。

  在大順,則體現為資本向耕地流動,將耕地作為一種高回報、低風險的金融投資——風險幾乎為零,清中期很多士大夫就談過這個問題,現實如此,傻子才不去投資土地呢。

  荷蘭的命運,是金融業摧毀了荷蘭的實業。

  英國的命運,是亞當·斯密所批判的“英國奉行的是生產的哲學,而不是消費的哲學”,通過強有力的國家管控、保護主義、政府補貼、殖民地掠奪、消滅競爭等手段,讓曼徹斯特的紡織業發展起來了。

  大順的命運,現在還是未知的。劉玉只是走完了一半,擊碎了英國的保護主義,奪取了三角貿易中“工業品生產者”的地位,圈禁了印度,拓展了北美,并在大順產業急劇發展、很可能出現貨幣不足的時候,引爆了北美和澳洲的金銀礦。

  至于如何有技巧地完成對第一種私有制的“合法謀殺”,那就看后來人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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