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在海邊小鎮等待著命運降臨的新英格蘭人,還有將近一千。
這群人中的治安官,羅伯特·丹尼斯,正在盡可能安撫這些人,并希望從人群中尋找幾個能說會道的,去和那些所謂“被復仇沖昏了頭腦而毫不理智”的阿卡迪亞人,進行交涉,允許他們撤回新英格蘭。
羅伯特·丹尼斯,是典型的軍功地主,其實普魯士也有和他一樣類型的人,只不過普魯士叫“容克”。
長子繼承,次子參軍、打仗、殺人、獲封土地。標準的軍國那一套。
正所謂,一步快、步步快。像是羅伯特·丹尼斯這種人,先走一步,這時候是治安官,那么基本上他的后代就能混到加拿大的頂層圈子。
比如他的曾孫,是加拿大總理羅伯特·博登。最出名的事跡,就是作為加拿大總理,參與一戰,并隨后血腥鎮壓了一戰結束后赤旗遍地時蔓延到加拿大的工人運動。
不過現在嘛,英屬加拿大還并不存在,他這個早期的“開拓者”,此時也只是個上尉,作為安納波利斯山谷地區的治安法官。
鑒于之前他參加了喬治湖之戰,因功受賞,得此地的一大片土地。
在隨后的阿卡迪亞人大驅逐后,又從新英格蘭招募了一些農民來此常駐。
應該說,這些人過了兩年“好日子”。
土地是耕地。
房屋原本就有,把人趕走之后入駐即可。
最鬧心的水利設施和灌既堤壩,這里之前也已經建造了不少。
總之,鳩占鵲巢,肯定是比自己搭巢要舒服。
只不過,也僅僅是兩年的好日子。
算到現在,也就兩年時間,阿卡迪亞人在大順的支持、和法國正規軍的幫助下,回來了。
不但回來了,居然還有些不可理喻地非要復仇。
有句話講得好,要么不作惡,要作惡就要斬草除根。
隨著大順參戰,法國在北美抗住了,那么斬草除根已不可能。于是,既做了惡,又沒有做到斬草除根,那么報復隨之而來也就是必然之勢。
像是羅伯特·丹尼斯,這屬于是軍事貴族,雖然是比較低級的軍事貴族。他既參加過戰爭,也參與過屠殺和驅逐阿卡迪亞人,若是被人殺了,這就屬于愿賭服輸,倒也沒啥。
只不過,其余的那些定居者、遷徙者、或者叫開拓團成員,就有些過于悲哀。
簡單來說,屬于是被侵略者奴化后的一群人。
這些從新英格蘭跑來的,來此耕種的,大部分是愛爾蘭人。
1609年,英國全面入侵了愛爾蘭,隨后便是一場殖民和“人要換種”的活動。
大量沒收了愛爾蘭地主的土地,成為英國國王的土地。
然后再讓地主過去,然后將北愛爾蘭的土地,承包給大商人、大地主。
每個大地主、大商人,都可以承包3000英畝。
而鑒于那時候英國人口稀少,缺的是勞動力而不是土地,所以每個承包北愛爾蘭、阿爾斯特地區種植園的地主,需要容納至少48個信新教、效忠國王的英國佃戶或者蘇格蘭佃戶。
大量的愛爾蘭人被剝離了土地,甚至當佃戶都沒資格。
而開發北愛爾蘭的種植園,是需要錢的。種小麥,那也叫種植園,并不是只有種甘蔗種棉花才叫種植園。
伴隨著北美的開發、弗吉尼亞公司種糧食破產后該種煙草開始賺錢后,北美殖民有利可圖。
資本是有腿的。
是投資北美種煙草呢?
還是投資北愛爾蘭種麥子?
而英格蘭人、蘇格蘭人,也是有腿的。
同樣是面對招工。
是去比他媽英國還陰冷的北愛爾蘭、阿爾斯特省?
還是去北美?
于是,那些拿到土地的大地主、大商人,肯定希望英國這邊放開禁令啊:原本的禁令,是禁止愛爾蘭人當佃戶。
現在,既不讓愛爾蘭人當佃戶,而能當佃戶的都往北美跑,我花了大筆錢在阿爾斯特、北愛爾蘭弄得地,難道我自己種嗎?
沒有佃戶,地主吃屎?
沒有種植園奴工,種植園主吃屎?
沒得辦法,誰是統治階級誰說話好使,那就只能放開北愛爾蘭的佃戶限制,允許愛爾蘭人當佃戶。
顯然,這么一放開,愛爾蘭人在北愛爾蘭人的數量開始恢復;蘇格蘭英格蘭人在北愛爾蘭的數量減少。
于是,可想而知,反抗也就開始。
反抗,被殺。
被殺,繼續反抗。
一波一波又一波,殺到最后,北愛爾蘭徹底奴化,南愛爾蘭則頂住了,由此埋下了日后愛爾蘭南北的差異和分裂。
而同樣的,因為之前大量的蘇格蘭人,進入阿爾斯特種植園,和愛爾蘭人進行了通婚,產生了蘇格蘭—愛爾蘭一系。
眾所周知的因素,1714年開始,蘇格蘭那邊的斯特亞特家族完犢子了,迎來的是漢諾威一系的新教家族。
這些蘇格蘭—愛爾蘭人,再度不受待見。
二等人、三等人,實在混不下去了,那也繼續往北美跑。
1714年之后才跑,說句難聽的,吃屎都趕不上熱的。
1714年的時候,大量的地主、商人、土地投機商、先去的一群人,已經把北美東海岸十三州的地,能圈的都圈成私有的了、能占的也都占了。
于是,這才有了北美的“游騎兵”、“邊疆人”、“和印第安人邊境摩擦”的主力,是所謂的“蘇格蘭盜馬賊和愛爾蘭羊倌”。
包括十三州建國之后,漢密爾頓收酒稅,第一波重拳出擊,出動15000軍隊鎮壓的那群人,實際上都是這一批人。
簡單來說,他們在愛爾蘭,是被人奪了土地、或者被強制遷過去的佃戶,地都被搶走了。
等到了蘇格蘭英格蘭合并,又成了三等人,基本等同于大順的“無資格科舉”的政治地位。
換個王系之后,混的更慘,只能往北美跑。
跑到北美,發現好地方都被人占了,都被私有了,沒得辦法,繼續往邊境跑。
也就是這群人,在阿卡迪亞人被驅逐后,他們是最樂意來的。因為但凡在東海岸有個百十英畝土地,誰肯舍家棄業的往苦寒之地跑?
迅哥的話,用在他們頭上,也真的契合: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怯者抽刀,向更弱者。
比如賓夕法尼亞州的帕克斯頓男孩,他們基本都是這些蘇格蘭愛爾蘭人,實際上就是奴化政策成功后的新教愛爾蘭人。
印第安人真的是在賓州和他們和平相處,千余里外的地方在打仗,和賓州一點關系都沒有。
這幫子帕克斯頓男孩,趁著過年晚上,去把人印第安人的村子給屠了,說是要“未雨綢繆,萬一將來這些印第安人也反抗呢”?
賓州的人要弄死他們,因為賓州還有很多印第安人部落,貴格會是和平主義者和印第安人簽了互不屠殺的條約。
這群帕克斯頓男孩,組織了軍隊,一波都沖到了費城了,要土地。
結果也真的就是費拉不堪,被人講了一通什么“私有土地不可侵犯、圈地是合法合理的、你們不要違背法律和永恒公理”的屁話,就慫了,散了,被說服了。
有一說一,真要說有什么民族性、文化傳承什么的話,北美這群種地的,真的是慫的一批,和東邊帝國的那群種地的,完全不是一樣的戰斗力。
現在種地的、邊境人、后期的紅脖子,這個男孩、那個男孩,這個守護者、那個誓言者,真的是一脈相承。
欺負弱者,一個個嗚嗚喳喳,可勇勐了。剝個印第安人的皮啊、毆打一下黑奴啊、給混血人弄焦油和羽毛啊,可擅長了。
真到見真章的時候,要干大事、面臨真正強大敵人的時候,費拉不堪。
紐堡兵變,都他媽的確定不發軍餉了、說好了的退伍金不發了、說好了的沒收地主土地補償也沒了,這還不直接嘩變、兵變,竟然散了?
謝司起義,已經土地兼并到那種程度了,見到官軍一去,連打都沒打,直接跪了。哪怕是宋江呢,還知道個招安之前得殺人放火啊,哪有官軍一到打都不打直接跪的道理?
威士忌酒稅起義,聲勢浩大,已經聯縣聯州了,正規軍一到,還沒等打呢,先把頭領獻出來了。
這份這個男孩、那個男孩的紅脖子傳統的費拉不堪,一直傳承到國會山事件,都沖進國會山了,依舊還是慫。
所以,這群人就是欠教育。
這是病,得治。
怎么治?
讓邊疆外的敵人,比地主和土地投機商更可怕、比貴族國王大土地囤積商更可怕,他們就知道該打誰了。
這就叫“因材施教”。
敵人還是那群阿卡迪亞人。
只不過,真正的“可怕”,并不是靠個人的勇武、個人的勇氣、個人的復仇信念,去單打獨斗。
真正的“可怕”,靠的是紀律、陣型、團結、聽指揮。
當然,這是戰略上的可怕。
而現實的感性感知上,安納波利斯山谷的復仇屠殺,無疑給這種戰略上的可怕塑造了一個基礎。
雖然劉玉用法語歌告訴阿卡迪亞人了,要“要懂得怎樣斗爭!赦免那些悲慘的人們。讓真正的敵人后悔拿起刀槍”。
他們唱歌倒是唱,但是顯然距離真正理解這句話,還有很長一段距離。
反正殺也殺了,事兒就別浪費了。
大順這邊派到加拿大的人,倒是未必能想這么多。
但是,大順之前剛在直布羅陀用鉆天猴燒了鎮子,把經歷過恐懼的英國兵俘獲后,都出于“仁義”給送了回去。
效果顯著,英國也沒出現“同仇敵愾”的情緒——買官制、團長所有制、賊配軍、拉壯丁醉漢入軍、士兵窮的在北美扛活卷的北美勞工怨氣沖天的軍隊,怎么可能會有“同仇敵愾”的這么高級的東西——反而是產生了極為嚴重的恐戰、尤其是恐防守戰的情緒。
大順派到加拿大這邊的人,都是經歷過直布羅陀之戰的,主將陳青海更是往倫敦送戰俘以恐嚇的直接負責人。
由是,大順這邊邊做了個好人:這些親眼目睹了安納波利斯山谷復仇的人,就別殺了,送回去吧,幫著宣傳宣傳,也有利于“讓他們后悔拿起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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