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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6章 黃金搶劫案

  吾看書,刑警日志!

  李偉和對方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又是從小長到大的,那么對趙海濤的情況肯定是相當的。了解兩年前趙海濤突然離開,李偉是不是就知道這里邊的原因呢。

  “當年趙海濤離開的時候,確實跟李偉說過他要走,但是并沒有跟他說具體什么原因。”

  陳峰繼續說道。

  “不過李偉提供了一條比較有價值的線索,當年趙海濤離開的時候是讓他去跟四海麻將館的老板辭的職。”

  “根據李偉提供的信息顯示,趙海濤當年離開的時候跟他說過,如果年底之前他要不離開海州市的話,將來可能要死無葬身之地。”

  但是具體是什么情況李偉并不知道,趙海濤沒有跟他說什么,只是說他必須要離開海州市,以后也不能再聯絡了,什么時候這個事情過去了,他什么時候才能回來。

  “另外…”

  陳峰在趙海濤的名字上畫了一個圈。

  “當時趙海濤跟李偉說,等有一天他回來了,那就是千萬富翁,到時候,讓李偉跟他吃香的喝辣的。”

  千萬富翁?

  死無葬身之地?

  陳峰這邊其實還調查了其他一些和趙海濤當年認識的一些人的情況,但是都沒有什么有價值的線索。

  趙海濤當年離開之后和李偉說過他要走,而且是通過他和四海麻將館那邊辭的職。

  離開這邊之后就再也沒有和李偉包括他的父母等任何人有過絲毫的聯系,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如果這次不是在天州市那邊,因為身上沒有錢偷了東西。

  有可能警方這邊根本就找不到趙海濤。

  王兆凱點上一根煙,發表意見。

  “從陳峰調查的有關趙海濤的人際關系來看,對方當年離開肯定是迫不得已。”

  這一點大家都是認同的。

  趙海濤當年離開,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話,不可能把自己的電話號注銷掉,然后弄了個假身份證號的離開。和所有人都沒有聯系,包括他的親生父母。

  “他跟李偉當年說的事情,自己必須離開,否則將來會死無葬身之地,也。就是說趙海濤當年一定是干了什么事情,導致他陷入了一個非常危險的境地。”

  原本警方這邊懷疑趙海濤可能是干了什么重大的刑事案件,比如說殺人或者說是搶劫等等等等。

  但是李偉后邊兒提供的另一條線索,讓警方對趙海濤當年的情況有了一定的動搖。

  趙海濤當時跟李偉說,等他確定安全了,然后再回來就是千萬富翁。

  如果對方是犯了什么刑事案件的話,那能跑。回來安全權的不被警方懷疑就不錯了,怎么可能成為千萬富翁呢?

  “對方出去賺錢的這種可能性基本上也是沒有的,因為他是隱姓埋名的,離開離開海州市的原因根本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逃命。有某種危險迫使趙海濤必須離開,但是等趙海濤確定沒有了這種危險之后,回來之后就能夠成為千萬富翁是什么情況?”

  陳江說道。

  咳咳。

  孫彪咳嗽兩聲,說了一個其他的案子。

  “你們還記不記得兩年前在幸福路那邊發生了一起黃金搶劫案?”

  眾人雖然不明孫彪為什么說起這個案子,但是大家都點點頭。

  兩年前幸福路那邊發生了一起性質非常惡劣的黃金搶劫案。

  三名搶匪持槍搶劫了一家金店的運輸車。

  當時這輛運輸車上有100公斤各式各樣的黃金首飾。

  其實運輸這么貴重的黃金,一般情況下應該使用武裝押運。

  但是武裝壓韻的價格比較高,所以這家金店只是用了普通的車輛來運輸,結果沒想到。相關的運輸路線被泄露了,三名搶匪持自制的土槍在路上把這輛車給打劫了。

  這三人當中的一個人就是這家金店的副店長,另外兩個人都是他的親屬。

  所以他們才對運輸車輛的運輸時間運輸路線掌握的非常仔細。

  而且這三個人下手非常狠,在搶劫的時候直接把運輸司機還有押運的人員直接給干死了,一共當時造成了三名人員當場死亡。

  當時搶劫黃金的具體路段是一在一個高架橋底下,車流量也比較少,時間選擇的也很好,周圍又沒有監控可以說,如果當時真的搶劫成功了的話,想要破案也是很有難度的。

  還有一點就是這幾個人當時并沒有開著交通工具只是自行車這樣查起來的話,基本上很難鎖定到對方。

  不過好巧不巧的是當時正趕上有一個派出所出來武裝拉練。

  派出所出來武裝拉練一年也就搞那么一次,但是這一次可是荷槍實彈的所有參與的民警都是全副武裝出來拉練的,為了就是提升實戰化水平。

  結果這個搶匪正在搶劫的時候就碰到了這個派出所的拉練。

  結果可想而知。

  “老孫,你的意思是趙海濤和當年這個金店的搶劫有關?不可能吧,當時這三名劫匪有兩人是當場擊斃的,還有一個人在逃跑過程當中也被擊斃了。”

  “案子破了啊。”

  孫彪點了點頭,接著又搖了搖頭。

  “當時這起搶劫案確實破了,而且搶匪也確實都被擊斃了,但是有,一點當時被搶劫的那批金子卻沒有找到。”

  確實如此。

  當年兩名劫匪在搶劫現場和警方對峙的時候被當場擊斃,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還有一名劫匪已經拿著金子離開了現場。

  之后警方在擊斃兩名賦予頑抗的劫匪之后乘勝追擊在半路上將第3名劫匪給擊斃了。

  但是擊斃第3名劫匪之后,并沒有在第3名劫匪身上發現的100多公斤金子。

  對方當時是騎自行車逃跑的,100多公斤金子放在自行車上可以拿到,但是如果放在人身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當時警方懷疑這個第3名劫匪應該是把金子藏在了他逃跑的這個路上。

  結果從案發現場一直到追蹤到第3名劫匪的大概2公里,距離的路上警方翻了一個底朝天也沒有找到被搶的金子。

  這個案子一直到現在都沒有偵破,那批被搶劫的金子警方找了一年多,但是沒有絲毫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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