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氣球人簡樸的建筑風格完全不同,雷龍王國的都城盡顯中世紀歐洲的奢華風格,整條街道上鋪滿了做工精致的磚塊,兩側的建筑有點類似于哥特式的風格。
叮叮叮。
一輛滿載著貨物的馬車在街道上疾馳而過,車頭上掛著的風鈴發出叮叮當當的聲響,提示著路邊的行人注意讓行。
身穿華麗衣裳的居民在街邊的商鋪走動,商鋪內,服裝、飲食、酒館等各行各業應有盡有。
租不起商鋪的,則在街邊的角落搭起架子,攤子上面擺滿了紅彤彤的水果,或者是香氣四溢的燒餅烤肉等等。
從這一條小小的街道上,就能窺見人族的大概生活風格。
林志雙手交疊,背靠在一座較高的建筑物頂部,眼眶內的幽藍火焰注視著繁華無比的人族街道。
腳下,是燒制而成的紅色瓦磚。
他的旁邊,小骨頭蹲在屋頂上,伸手將一塊塊瓦磚掀開。
見到瓦磚下擺滿了各種粉紅色家具的房間后,又小心翼翼地將瓦磚蓋上。
它特別想跳下去,去里面看看那些毛茸茸的玩具,但是耙耙剛才說過,不能隨隨便便闖進女孩子的房間。
所以,它只能按耐下心中的好奇,反反復復地掀磚,然后蓋回去。
“先前明明感覺不到他的意識了,怎么現在,又突然能夠感覺到了。難道,是什么人將他給復活了?這個世界,居然還有這種起死回生的手段么…”
林志將嘴里的草根吐出去,體內的詛咒之力向四周蔓延。
在進入雷龍王國的時候,他便感知到了諾亞斯特王子的氣息。
從氣息的移動軌跡來看,很快,諾亞斯特王子便會經過這條街道。
對于諾亞斯特的意識居然重新回歸身體這件事,他產生了極為濃厚的興趣,畢竟那是連自己的詛咒都無法辦到的事情。
從這個方面上來講,這個世界的力量體系堪稱百花齊放。
不僅僅是詛咒力、吞噬力、縮放力、附加力等十大種族的常規力量,還有存在著諸如復活已死之人的秘術等等,這些使用個體較少的稀有力量!
當然了,現在的林志并不知道,這是戒指老爺爺跟油燈惡魔合作后的成果。
當然,還得再加上諾亞斯特的意識極為堅定,承受住了難以想象的痛楚,還有林志對骨架的不滅詛咒,這才得以讓諾亞斯特成功活過來。
正常情況下,想要集合這么多的因素讓一個人復活過來,基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盡管心中充滿好奇,但林志現在卻一點都不著急,待在人家的屋頂上靜靜地等待諾亞斯特王子的出現。
“快看快看,那個變成骷髏的諾亞斯特王子過來了!”
突然,也不知道是誰叫喊了一聲。
一時間,整個街道所有人族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去。
林志微微側目,只見繁華的街道盡頭,一匹純白色的戰馬緩慢地走來。
戰馬上坐著一個身姿挺拔、穿著銀白色鎧甲的身影。
威風凜凜的鎧甲頂端,不再是那張英俊帥氣的臉,而是一個看不出任何表情的骷髏頭!
“諾亞斯特王子…”
街道旁邊,衣著華麗的年輕少女呆呆地望著馬背上的白骨骷髏。
換作以前,見到風度翩翩的王子,她絕對會在第一時間沖上去,高聲吶喊著“諾亞斯特大人”。
而現在,陰森木訥的骷髏頭像是這世間最為沉重的枷鎖般,將她牢牢鎖在地上。
少女鼓起勇氣朝著諾亞斯特邁出一小步,正好諾亞斯特空洞的眼眶轉過來,注視在她的身上。
“啊!”少女驚嚇了一聲,連連倒退,再也不敢上前。
隨著骷髏化的諾亞斯特的出現,熱鬧非凡的街道一時間陷入了某種詭異的寂靜之中。
如果不是皇室證明的事實,所有居民打死都不愿意接受,那個渾身閃耀著光芒的雷龍國王子,居然會變成現在這副模樣!
他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緒,盡量不讓心中對于骷髏天生的厭惡、抗拒之情流露出來,但腳步卻還是在不自覺地后退。
要讓他們接受雷龍王國的王子是一副白骨骷髏,實在是太難了…
“媽媽!那個丑丑的家伙,才不是王子大人!我見過王子大人的!!”
沉默的人群里,一個扎著高馬尾的小蘿莉指著戰馬上的諾亞斯特,小小的眼神里充滿了堅定。
“嘿嘿,小鬼,那確實就是咱們高高在上的諾亞斯特王子哦!”
一名穿著邋遢的混混走了出來,早就看王子不順眼的他對著小蘿莉哈哈笑道:“你看,他不是騎著自己的白馬呢嗎?”
“不可能!王子大人,王子大人不是這樣的!!”小蘿莉拼命地想要反駁,但看著那只有王子才擁有的純白色戰馬,又找不出任何語言。
“不不不,雷龍王國的王子,就是這樣的。”混混指著諾亞斯特,神色乖張。
奇怪的是,周圍的大人們,也都默默地別過臉,沒有吭聲。
“不是的!不是的!王子大人…王子大人,才不是…嗚哇哇哇!”
說到最后,小蘿莉哇的一聲撲進媽媽的懷里,哭得非常大聲。
諾亞斯特坐在馬背上,氣球人宣布停戰的消息還沒有傳來,他正打算去戰場上支援諾露莎姐姐。
他那空洞的眼眶直直地望著前方,從昔日的眾人追捧到現在的沉默相待,并沒有給他造成多大的心理傷害。
哪怕是以現在這副白骨骷髏的狀態活著,他也沒有忘記心中的榮耀。
榮耀在,則心依舊。
“沒想到幾百年的時間過去了,人族,還是如此迂腐不堪啊。”
諾亞斯特右手手指上,一枚古樸的戒指散發著微弱的光芒,白發老爺爺出現在他的意識深處,感嘆著當下的人族。
“嘿嘿,說你們人族善良,有時候又殺人不眨眼,說你們人族殘忍,有時候又連只螞蟻都踩不死,要不是兩千年前人族大帝崛起,你們這個虛偽的種族,怎么可能有資格擠入十大種族?”
諾亞斯特的鋼鐵鎧甲內,一盞油燈懸掛在他的肋骨中間,油燈口滾滾青煙溢出,彌漫在諾亞斯特全身的骨頭上。
諾亞斯特的意識是以青面惡魔作為容器承載而成,他的身體被林志詛咒成永世不滅,除非施加詛咒的林志死亡,詛咒才會消失。
所以,油燈就成了他唯一的命脈。
油燈被毀,諾亞斯特的意識便會跟著消散殆盡。
“少在那邊高下立判了,你們惡魔族,不還是依靠著古魔王才飛速發展的?不過就是比人族文明長久了幾千年,真要說品性起來,你們惡魔族也好不到哪里去!”白發老爺爺強勢回擊。
“仔細聽清楚了,我可沒說惡魔族有多么高尚,你這胡須都可以把自己上吊了的糟老頭子!”
“你說什么?你這大白天出去都能把小孩嚇哭的丑東西!”
“我丑?有本事你再說一句,老子當年在惡魔族里,那可是一等一的帥哥!”
“我呸!!”
沒一會的功夫,兩個金手指般的存在便在諾亞斯特的意識深處,很沒有世外高人的模樣罵起街來。
諾亞斯特無奈地搖了搖頭,從他“復活”到現在,這已經不知道是他們第幾次吵架了。
“也不知道諾露莎姐姐,會不會接受我現在這副模樣…”
諾亞斯特王子望向人族與氣球人的交界方向,想起那個從小崇拜到大的持劍背影,堅定的內心第一次出現松動。
他可以毫不在意城鎮居民對自己的疏遠,甚至沒有半點猶豫地拒絕父母的挽留,執意前往戰場。
但唯獨害怕的,就是諾露莎姐姐對自己的看法。
如果連諾露莎姐姐都對變成白骨骷髏的自己心生厭惡,那他絕對會當場崩潰!
懷抱著這份唯一的忐忑不安,諾亞斯特在居民們指指點點的注視下,一點點穿過城門,離開雷龍王國的王都。
剛走出王都沒有幾百米的距離,一大一小兩只不死骨族,便出現在了他的視野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