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復合,為了等待最終的分手。
離開,為了把愛情慢慢消耗。
他們朝這個目標努力,
在每一次相逢里驗收。
不愛了嗎?
已經不愛了嗎?
他們嘴在吻、心在問,
他留給她的電腦,她已經用得很上手了。
有時打開它,記錄心情,偶爾也寫信,不過大多時候,打開電腦只是為了呆呆的想念他…唉,愛情讓她從一個小女孩往小女人的路途上走去。這很遜,她知道,但怎么辦呢?只能「唉」一聲后,接著還是想他。
這是他的電腦,交給她時,里頭還放著一點東西。要不是離開得太匆促,想必他會一一刪除掉后,再讓她使用。幸好他來不及刪,不然她還能憑借什么去想念他?當她不想寫信給他、不想打電話給他,卻又很想他時,就只能看著這些了。
電腦里放的東西其實不多,除了一些他用來寫論文的零星資料外,還有一些草稿、計畫大綱、統計表格等,都是她看不懂的商業用語。
其中比較讓她常打開來看的,是他寫的一份個人資料,資料并沒有填完,想來這是一份準備作廢的表格,三分之二以上都是空白,內容非常的乏善可陳;之所以會讓她勤于打開看,只有一個原因--這里有他的照片。
雖然只是一張隨便拍來掃進電腦的大頭照,把他拍得好糊好丑,一點也不玉樹臨風,失真到一種難以想象的境界,但至少認得出來是他,就很夠了。這張照片每次都會讓她有無限的想象與猜測,想著他一定很討厭拍照吧?他太過注重隱私,又長得太體面,就算他一心想低調,臺灣的八卦媒體也不會放過他應該是為了預防后患,所以他把自己的照片都弄成這樣,不求寫實,反而愈丑化愈好。
他很忙,雖然希望她常常寫信給他,但他并沒空做回信這樣的事。他當然還是會回信,只是信件的內容言簡意賅到像是上司對下屬下指令。
這男人第一次回給她的信,已成了他接下來每一封回應的模式,讓她信愈寫愈無力,覺得他回一封信跟回一百封信都一樣,不可能會出現令人驚喜的內容,所以信也愈寫愈懶了,最后寫成流水帳,也實在不能怪她。
她是不知道別的情侶通信時是怎樣你儂我儂的啦,但像他這樣的回法肯定很有問題。
記得她寫給他的第一封信是這樣的--
靖遠:
今夜有點失眠,為了入睡,決定讀點詩。
這本詩集跟愛情無關,但我還是想到你。失眠的災情更加嚴重,我猜再這樣下去,我可能得請醫生開個助眠的藥給我了。
所以決定起來寫信給你,雖然你現在可能還在飛機上,而我這么快就寫信給你,顯得毫無矜持,我應該讓你等更久,讓你更思念,然后姍姍來遲的信件才送進你等待已久的信箱里,我甚至不該是先寫信的那一個,聽說。
好啦,我想睡了,晚安。
對了,順便問一下,你這臺電腦里有一些檔案,我該寄去給你嗎?
他的回信很快,在兩天之后。
一、出門在外,不要隨便請醫生開藥,若妳需要安眠藥,我寄給妳。
二、不要道聽途說。
三、結果妳還是睡了,所以妳不需要安眠藥。晚安。
四、不必寄,不是重要文件,妳可以刪掉。
嗯…她可以理解,在他精英教育中,定是沒有「抒情文」這方面的訓練。可是一個看起來這么聰明機敏的男人,寫起信來怎么拙成這樣?要不是對他有一點起碼的信心與基本的了解,這種冷冰冰硬梆梆的回信內容,還真難讓人相信他是在寫給情人,而非下屬。
漸漸她不大樂意寫信,那就偶爾打個電話吧,她后來想。
可是她忘了他很忙。給了她六組電話號碼,除了他家里的,還有公司里他的私人專線,反正是他會親手接的私人電話就是了。但號碼雖多,卻無一可用,因為不管打哪一支,通常都是在沒人接的狀態下,曾經有兩次她很幸運的打過去時,他正好在。可是打通過后反而成了她從此不愛再打電話給他的原因。這方面的第一次,她也記得很清楚。那時,終于打通時,她非常開心--
「靖遠,我是羅藍!」她歡喜的叫。
「嗨,藍。妳有事嗎?」
有事才能打給你嗎?突然意興闌珊起來。「沒事。你在忙?」
「我們還有四分鐘。」
「如果我的話超過四分鐘呢?」話筒抓得好緊。
「那我將趕不上那班即將飛往墨西哥的飛機。」
「你忙,再見。」掛掉。
后來他抵達墨西哥后馬上打電話給她,兩人沒聊多久,而他的助理卻已敲了他房門無數次加以催促,知道他得馬上出門,他的行程滿到根本沒有私己的時間去兒女情長,他們連說話的時間都是勉強擠出來的。
雖然有點遺憾,但她很諒解。他對事業有遠大的野心,早就說過接下來數年他將不會有自己的時間,怎么可能因為現在多了一個愛人便改變主意去「從此君王不早朝」起來呢?他不是這種男人,至少現在不是,他有凌云壯志正待施展。
他給她很大的自由,完全支持她的理想,放棄要她守在他身邊的念頭。而在第一通電話之后,她也領悟到了自己必須為這段感情付出什么--體諒他永遠都在忙,就算常常找不到他,還得相信這樣的愛情可以繼續下去。
可是,關于愛情…
這是一場沒有勝算的愛情吧?直到這個時候,她才深深明白想經營這段情感有多艱難。莫靖遠可能打一開始就全盤考慮過了,所以才說繼續交往下去是唯一解決掉這個困境的方法,而她卻后知后覺到打過電話才知道--繼續,是為了求取一個真正的結束。若是有夢幻的結局,反而是一種意外。
愛情,是一場耗磨的過程吧?相愛了之后,等的就是誰先不再愛誰。雖然口口聲聲說著天長地久,但實情就是這樣,就只是任等待不愛了的那天到來而已。
他一直在等這天是吧?也許她也是。所以復合。
與其分手分得不干不脆、藕斷絲連、牽牽念念,還不如交往到底,至少會有結束的一天。
相愛,是因為著迷于對方的優點;不愛,就是把對方的所有缺點都看透,并且不再忍受。
以前她不會想那么多,只要純粹的想他就夠了但現在一想起他,感受卻是復雜萬般,不知道以后會怎么收拾。
給他打電話、給他寫信,是覺得情侶間應該是這樣的吧?雖然不確定,但因為思念他,就做了。但后來發現如果這種事做得太頻繁,只是給彼此找麻煩罷了。找不到人的一方,與被找的一方,若是時間沒法配合,簡直是找氣受了。
所以當她結束了南非這邊的工作,因為家里要求,所以打算回臺灣一陣子時,心里同時也重新定位好她與莫靖遠之間的分寸。黏膩或許適合每一對戀人,但肯定不適合他們;她也不要讓自己淪為那樣的女人,為了成就一份愛情而自暴自棄,只會成天對男人的行蹤態度斤斤計較。所以,就算他們是戀人,也不要改變生活方式。寫信或打電話的事,都不必刻意,想到再做就好了。
飛離南非的前一天,她給他寄了封信,信里只提及南非的工作已經結束,會先回家一趟。除此之外,沒有其它的話了,連思念也不說。她再度像只飛走的鳥,回到她最愛的天空。不過這次不只給了自己自由,也給他自由。
以他們現在的情況,這是最好的方式。她想。
「瞿曇,未來一個月之內,我有沒有空檔?」莫靖遠盯著電腦螢幕,公事交代到一半,突然對一旁正在做速記的特助問道。
「你沒有。」那名姓瞿曇的男子想也不必想,直接回答他。
「臺灣那邊有沒有什么需要我回去辦的事?」
生性機智的瞿曇恃助馬上知道主子的意思,而且拜先前被主子數次脫軌演出的驚嚇之賜,他已經愈來愈處變不驚了。回身找來行事歷,十秒后回答莫靖遠:
「十一月二十七日,令尊五十五歲生日。」回臺借口一,孝親,
莫靖遠面無表情。
「十一月十五日,單家二房十九歲的三子結婚兼長女滿月之喜。二房全家都致電請你務必要撥冗回去參加。」可用借口二,敦親。
莫靖遠還是面無表情。
「十一月六日,也就是后天,勉強可以為你排出三天假。雖然令妹先前一直來電要求我這么做,但我不認為你會同意,也就沒放在行程表里,但現在似乎有此必要。」
「十一月六日,為什么?」
「因為那天是你的生日。」瞿曇還是一副公事公辦的表情。
莫靖遠平淡道:「我從不過生日。」母親過世后,他便不再過生日。
瞿曇特助推了推鼻子上的金框眼鏡,「當然。」他很了解的說,然后謙恭地探詢:「訂明天晚上十一點的飛機可以嗎?」
然后,莫靖遠回到臺灣。
十一月六日那天,下飛機后沒有休息,立即到妹妹就讀的學校去接她出來吃飯。原本只打算兩兄妹好好相聚,但因為曉晨堅持,所以連異母妹妹單夜茴也一同帶著了。他這妹妹總是希望把夜茴拉進他們共享的世界里,但夜茴的抗拒力道之強,不是這種親情的力量可以破解。若她自己想不開,別人為她做什么都沒有用,偏偏曉晨就是不肯放棄,也只好隨她了。
各自的人生得各自面對,誰也幫不了誰。這兩個女孩正在成長,有一天終會了解這個道理。
與妹妹們聚完餐后,接下來他的時間便不再是他的了,父親那邊的單家親戚與母親這邊的親戚,很快知道他回臺灣,都在最快的時間之內競相找他相聚,說要慶生、說要接風洗塵的,名目五花八門,電話一通一通催,甚至直接派司機過來載人,簡直可以說是在搶人了。
從他去美國讀大學至今六年,他只回過臺灣四次,每次回來停留的時間從不超過半個月,這次難得回來,又聽說只回來兩天,大家當然會搶成一團。
先別說他是莫、單兩家大老最看重的下一代企業接班人,光是他從母親那邊繼承到的巨大財富,就足以讓他成為兩大家族里,說話最有份量的人之一。
他到底多富有?也許沒幾個人弄得清楚,可是光是知道每年年終,莫氏企業與單氏企業所有的營利分紅至少有一成五以上會匯進莫靖遠的戶頭里,就足夠讓人嚇得張口結舌了,哪還有力氣去想他是否還有其它轉投資的收入。
就算莫靖遠日后沒有成為這兩大集團的繼承人,他也有足夠的權力去左右這兩家企業體未來的發展。所以打一出生起,莫靖遠就是莫單兩家的寵兒,鉆石鑲出來的人兒都沒有他來得尊貴。
每個人都想巴結他,想跟他保持良好關系,卻又覺得他雖然客氣有禮卻難以捉摸。即使如此,他們還是用盡方法占去他的時間,為了讓他印象深刻,以后能前途更加光明;攀住他,就是攀住未來榮華富貴的保證。
「聽說我凌晨兩點要回美國?」
深夜十一點,他剛從爺爺家的餞別宴里脫身。被敬了太多杯酒,雖然有人幫他擋去大半,但還是有推不掉的,所以他喝得有點醉,閉上眼,頭往后靠,開口問著前面開車的貼身特助。
「每一個人都這么以為沒錯,」特助這么回答他。
莫靖遠笑了,可能是酒精的關系,讓他少了一些老成矜持,比較像個二十五、六歲的正常年輕人。「真有你的。」
瞿曇特助只微微一笑,很快又扳回一本正經的原樣,專心開車。他跟在莫靖遠身邊已有六年,一路陪他上大學上研究所,而今正式進入莫氏效力。莫靖遠身邊有許多功能不同的助理,但他還是莫靖遠身邊最不可或缺的助手。他的能力好、反應快,當然是受重用的原因之一,但卻不是不可或缺的主因;對莫靖遠來說,他這特助最大的優點是--聰明、體貼、對主子的隱私完全尊重不探問。
莫靖遠很重隱私,雖然他的私領域少得可憐,但當他需要私己的時間時,就必須有個善體人意的幫手代他調整時間,做適當的掩護,并且那個人最好不要試圖打探分享主子的隱私,就算只是為了滿足單純的好奇心也不行,那是莫靖遠的大忌。
霍曇特助--其實他的全名是瞿曇逸達,雖然常常很多人都不知道,以為他就姓瞿名曇,不過他也懶得為此做解釋了。此刻瞿曇特助將車暫停在人來人往的市中心路邊,問主子道:
「莫少,現在送你回公寓嗎?」
莫靖遠睜開略顯疲倦的眼,想了一下道:「不了,你直接開車去機場。我在這里下車。」美國那邊還有好多事得處理,每件事都在喊急,所以瞿曇必須先回去。
瞿曇下車幫他開車門,同時提醒道:
「你的搭機時間是明天晚上九點。」
莫靖遠拍拍他的肩表示了解,并說道:「辛苦你了,謝謝。」
瞿曇笑笑的領受,覺得自己確實挺辛苦的沒錯。
見主子正往最近的公用電話走去,瞿曇特助決定看到這里就好,該去機場了。身為莫靖遠最重要、而且可能還是今生最信任的重要特助,他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幫主子挪出私人的時間,而不要去猜測這些時間里,主子在做什么。
雖然羅藍從沒有對他說過她臺灣家里的電話與住址,但這些不必她提,他早就知道了。
當初他會跑去參加波士頓的留學生聚會,目的就是為了把她這個研究生物科技的天才給延攬進自家的生物科技研究所。所以在他還不算認識她之前,就已經看過她所有的生平資料了,那里頭的資料詳盡且輝煌,甚至有她幼稚園到大學畢業的每一階段畢業照,照片里的她,很可愛、很漂亮、眼睛水靈靈地,一點也不像科學怪人該有的樣子,讓他有點失望…太吸引人了,不該是這樣的。
他現在才愿意對自己承認,那時去見羅藍,想認識她的意念大過延攬人才的想法。所以見過她之后,其實很抗拒,不想再見到她;為了不要再見到,所以決定她永遠不會成為替莫氏效命的員工之一。二舅后來打電話問他吸納到多少哈佛里的可用人才,還特別問起名單里的那個天才少女的情況時,那時羅藍正睡在他臂彎中,而他輕淺地回答道:「沒有。她不適合當我的員工,我不會再找她。」
后來,他把她的檔案從莫氏人才資料庫里抽走,表示羅藍今生不會有機會成為莫氏的員工,不會成為他的下屬。她的資料如今安放在他那兒,她在臺灣的永久住址與電話,他當然知曉。
他打電話到她家里,雖然知道她人可能在臺灣,卻不確定她會不會回家,但他也只能碰碰運氣了。而他的運氣還不錯,因為她在,電話很快轉到她手中,她先是小小訝異了下他居然知道她家電話,然后大大震驚于他現在人在臺灣、在臺北、在離她家不到十分鐘的地方。這怎么可能?!所以她跳起來大叫,匆匆問明他的所在位置后,沒多久立即飆到他面前來。
好可愛。車可愛,人也可愛。
她開著一輛時下最受女性青睞的流行車種出現在他眼前,這款可愛造型的迷你小車,有個昵稱叫做「小march」,它的顏色也是目前最為搶手的粉紅色。雖然內裝配備不能說很優,坐起來也顛得很,但全臺灣的女生卻愛死它了。從此何止「march不只是march」,車子也不再只是用來交通的車子,而擠身為流行性消費品之一了。成功的行銷莫過于此。
「快上來,這里不能停車太久。」羅藍打開他這邊的車門對他叫著。
莫靖遠也很想馬上坐進去,但有點困難,因為車子里看得到的地方都被堆滿了東西,不是外套就是書,還有一些筆記本與筆雜放,他找不到地方窩進去。
羅藍終于察覺他的困境,很快把位置清出來,東西全往后頭一丟作數。
「這是妳的車?」
「嗯。我二十一歲生日時,外公外婆買來送我的,但那時候我在南非,家人覺得我不聽話,所以沒讓我知道有這個生日禮物,這次回來才知道的。」
「我不記得妳的房間曾經凌亂過。」所以難以理解她會把車子弄得這么亂的原因,
羅藍咭咭一笑,「這樣很方便,想要看什么書隨時都有得看,」
「只是這樣?」
「還有就是不想讓不熟的人說要搭便車。」對,她就是故意的。這習慣在南非就養成了,那時她每次開著杜潘教授的二手普吉車進城去采買東西時,常常就有一些想追她的、又自以為很帥的年輕人問也不問的跳上她的車,說是要搭使車,然后就不肯下去了。后來為了杜絕后患,她開始在車上堆積物品,效果還不錯,從此養成習慣。
莫靖遠何等聰明,聽到她這么說后,馬上知道這是她的經驗之談,而這個經驗似乎還在持續累積中,這當然令他心里不快,所以聲音涼涼地:
「妳回到臺灣應該沒幾天,還不至于已經有這方面的困擾了吧?」
「嘿嘿…」她只是笑,才不回答他。答案當然是有,不過這不重要,比較重要的是:「你喝酒了?」空氣里有隱約的酒味,她努力嗅了幾下,終于確定。
「喝了一點。」他有點疲倦的閉上眼。回來兩天,不是沒閉上眼睡覺過,但來到她身邊,身體才終于真正放松下來,得以休息。
「我們要去哪里?去你的地方好嗎?我想你需要休息。」他這摸樣讓她覺得不舍,要不是得專心開車,她還真想抱抱他。
「不要。」他搖頭。
「為什么不要?難不成你還是想去窩我的床?」她跟家人住在一起耶!
「雖然很想,但也不行。」他笑,眼睛張開一條縫,伸手輕撫她粉嫩的臉頰。
「為什么?」
「因為,只要我們沾上床,不管是妳的,還是我的…」他聲音啞啞的:「我就一定會趕不上明天晚上的飛機。」
他明天晚上就要離開臺灣了嗎?羅藍一怔,雖然完全不意外他會這么說,但真聽到他就要走了,還是會感到揪心。
「你…幾時回臺灣的?」她聲音沉了下來。
「昨天早上。」
「特地回來忙些什么?」停留的時間好短。為什么他會忙到連回家的時間都少成這樣?她將車子停在麥當勞的停車場里,覺得現在這樣紛亂的心緒,還是別開車比較好。
「回來看妳。」他拉過她微微抖動的手,她想掙脫,但他不讓她這么做,
「這樣有什么意義?」她有些生氣地問。「如果你想看我的話,那我就給你一張大頭照,讓你放在身邊天天看就好了,何必這樣?!」她氣他把自己弄得這么累,氣他一從她的信里察覺到了她的冷淡,馬上出現又來將她的心攪亂,這個男人實在太狡猾了!
「藍,不要生氣。」他將她拉到懷中。「來,跟我說,妳會在臺灣留多久?下一個計畫是什么?」
「那你呢?你會在美國停留多久?下一個計畫是什么?」不說,就是不說!
他沒意思跟她斗氣,那不是他見她的目的,時間也不該為此浪費,于是回道:
「我會在美國待五年。下一個計畫是,如果妳還沒有確定下一個計畫的話,就將妳打包帶去美國,跟我一同生活一陣子,直到妳又想離開為止。」
沒意料到他會這么說,所以她怔住。
「我想念妳,想跟妳一同生活,再短的時間都可以。」
他下巴頂在她頭頂心,淡淡酒氣與他身上清爽的薄荷香氣在空氣中交融成迷魅的味道。他一定是醉了,而她也是,被他染醉的。
一起生活…想眼妳一同生活…多么誘人的字句,她都快答應了,幾乎要脫口答應了,但幸好只是幾乎而已。
她的沒有回應,讓莫靖遠出聲催促:「藍?」
她抬頭看他,依戀的輕撫他臉,也瞧見他眼底深處那份期待。
跟他一同生活,那一定很棒吧?她好想知道天天看著他,直到把他看膩會是怎樣的滋味。她也想跟他一同生活的,她想!
「靖遠,我極愿意跟你一同生活一段時日。」
他眼閃過驚喜,但她的口氣卻教他戒慎起來,所以他沒有立即因她的回答做出反應,靜靜等待她把所有的話說完。
羅藍被他凝重的神情惹笑,本來想拖他下車到速食店里吃完消夜再完整說明的,但喝了酒的他可能沒有耐性欣賞她吊人胃口的欠扁行為,所以直接說了:
「以后,每年,我們可以約個時間相聚。或許是一星期,也或許是一個月。那時我不要工作,你也不要,都把手邊的事情丟下,你來找我我去找你,反正就是約個兩人都方便的時間相聚就是了。」
莫靖遠怔了下,不語。
「我不要現在跟你去美國,因為我下一個計畫不在那里;事實上我一個月之后就要離開臺灣了。家人對我還是不諒解,而我不希望用負氣的方式解決雙方的歧見,所以答應家人一個要求,未來兩年內,我的計畫已經排好了。再說,就算沒有那個計畫好了,我也不想過那種被有錢人供養的小女人生活,成天沒事,只能等你下班回來。靖遠,這樣的愛情品質很糟,我不喜歡。」
她話已經說完,不過莫靖遠還是沒有說話。
「你同意嗎?靖遠?」她催促著他做反應。
「…未來兩年,妳會在哪里?」
「嗯…英國…還有德國…好像還會去瑞士…」她扳著手指算了下。抬頭發現他的表情有點慘澹,于心不忍,決定不強人所難,輕聲對他道:「不然不要好了,一切都不要勉強,我們還是這樣子就好了。」
「不會勉強。」他想了一會,輕輕嘆了一口氣,尋到她的唇,印下今夜第一個吻。她好甜…
「真的…唔…不勉強嗎?」他一定不知道他眉頭是鎖著的。
「謝謝妳,藍。」
「呃?!」她錯愕。這男人真的是醉了吧?
「我會安排休假,完全放開公事我會去找妳,去看妳,也會讓妳看到沒有因為太狂熱于工作而過勞死,胃出血的我。我會在那一段時間完全屬于妳。」
討厭!他知道了!羅藍俏臉一紅,不甘心的大嚷道:
「你胡說什么呀!我才不是因為擔心你這個工作狂不知節制才做這種建議的!我只是覺得戀愛要專心,只是在要求戀愛品質而已,你想到哪去了!」
不承認!死不承認!可是這男人笑得好迷人也好可惡,還,還一直吻她,也一直道:「我知道…我知道…」瞧瞧這是什么哄小孩的口氣嘛,可惡!
「不!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根本不知道好不好!」
在她的抗議聲中,他們一路玩鬧到午夜。雖然很想劫她回他的公寓,但他不能這樣做。若羅藍一夜未歸,她的家人會擔心,也會對她更加不諒解。她現在的處境已是十分困難,不宜再加深她與家人的嫌隙。所以凌晨一點,便已送她回家,約了明天見面后,他搭計程車回公寓。
回到住所,雖疲憊至極,卻也沒有馬上入睡,腦中一直在想著事情…
這件事情很快便做下決定,并要求馬上去執行,甚至不想等到回美國后再去下這道指令。
第二天下午,算好瞿曇特助抵美的時間,馬上打過去找他--
「哈啰?」非常困倦的聲音。
「瞿曇,抱歉打擾你的休息。」
「莫少?老板?」不大確定的聲音。
「我需要一架私人飛機。明天我回去后,請你安排波音公司的代表來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