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五十幾分。
龍城,濱江區刑事審判一庭。
原被告雙方都已經提前到達。
「姜先生,現在撤訴還來得及,只要你撤訴,我們就撤訴,并且之前承諾你的條件依舊算數。」
劉佳還是想努力爭取一下。
畢竟撤訴是百分之百贏,但如果開庭,很大概率是兩敗俱傷。
而且如果真的能說服姜白撤訴的話,不僅對當事人是最好的結果,而且對劉佳本人,也有很大的好處。
畢竟很多人只關心結果,并不在乎過程。
這事兒傳來傳去,最后的版本很大可能會變成「劉佳打贏了羅大狀」。
聽聽,打贏了羅大狀啊,說出去多有面兒。
有這份戰績傍身,以后還會缺客戶?
其實劉佳對撤訴的渴望,一點都不比陳雨桐弱。
但是很可惜,姜白注定會是那個讓她心碎的男人。
「劉律師,馬上就要開庭了,你還是帶著你的當事人,回被告席位上坐好吧。」姜白淡淡的說道。
「姓姜的!」
「是不是神經病啊!」
陳雨桐當場就吼了出來:「我跟你什么仇什么怨,你為什么寧可自己攤上官司也要堅持起訴我?」
「我不就是發了個貼子嗎?你至于這么小氣?」
「讓我坐牢你有什么好處!!!」
姜白譏諷一笑,盯著她一字一頓的說道:「不看著你坐牢,我心難安啊。」
「你…神經病!」
陳雨桐愣了半晌,咬牙怒罵。
她都快氣死了。
怎么就碰到這么一個奇葩呢?
大家相安無事不好嗎,非要搞得兩敗俱傷!
「既然如此,那我們法庭上見分曉!」
劉佳撂下一句狠話,帶著陳雨桐回去了。
因為這會兒書記員已經進來,準備宣讀法庭紀律。
緊接著法官和審判員也進入審判庭。
在一番固定流程之后,羅大狀起身宣讀起訴狀。
「本月X日,我方當事人在濱康路鳳興街交叉口附近散步時…」
「我方當事人出于緊急避險之原則,為求自保,將狗打死。」
「接警的長街街道派出所民警在采訪現場群眾后,也給出結論,我方當事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被告人卻懷恨在心,于當日晚上8點半左右,在「愛狗吧」內發帖吐槽,刻意避重就輕,扭曲事實,引導輿論對我方當事人進行攻擊和辱罵。」
「短短幾天時間,該貼瀏覽量超過二十萬,影響范圍極大,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使我方當事人遭受極為嚴重的網絡暴力!」
「我方懇請合議庭判處被告人誹謗罪名成立,對其從重處罰!」
「此外,我方要求被告人公開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影響,賠償我方當事人名譽損失、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一萬五千元。」
法官陳忠漢緩緩點頭,隨后看向被告席位,問道:「被告人,對此你有什么想說的?」
陳雨桐立刻起身道:「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本人深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現在極為后悔…」
陳雨桐倒是聽話,完全按照劉佳的吩咐在陳述。
誹謗罪板上釘釘,無罪是不可能無罪的,沒有半點可能。
所以她要做的就是積極主動認罪認罰,并且誠懇的賠禮道歉,爭取減刑。
重點就是「態度」!
一定要讓法官和陪審員看到她的態度 這對減刑是有幫助的。
從陳雨桐的陳述,也不難猜出被告方的辯護策略。
本次庭審,主要就圍繞在減刑方面。
聽完了陳雨桐的陳述之后,陳忠漢宣布開始法庭辯論。
劉佳率先展開辯護:
「卡斯羅犬「伯爵」在我方當事人身邊朝夕相伴五年,我方當事人和愛犬的感情非常深厚,在她的心目中,伯爵早已經不是簡單的寵物,而是朋友,更是親人!」
「看到自己的親人慘死,我方當事人內心的悲傷和憤怒可想而知,在這種激動的情緒之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我有理由相信,我方當事人絕對不是故意編造和散播謠言,她在貼吧發帖的初衷更主要的是表達對愛犬的懷念。」
劉佳深吸一口氣,繼續說道:「愛狗吧本來就是一群愛狗人士的聚集地,我方當事人在這個吧里發帖緬懷死去的愛犬,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當然,我方當事人用詞用句不嚴謹,給被害人帶來一些困擾和損失,我們并不否認,也愿意竭盡所能對被害人進行一些補償,只是想懇請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打感情牌,是劉佳慣用的辯護方式。
雖然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需要保證客觀公正,需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去做出盡可能公平的判決。
但法官也是人,不是機器更不是神!
要想完全拋開個人情感的影響是不可能的。
而劉佳主打的,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一個案子,按照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五到七年都是合理的,那么具體是判五年,判六年還是判七年,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法官和陪審員的意見。
劉佳一開口就把陳雨桐塑造為痛失愛犬,悲傷過度的一個形象。
并且她還強調了一點,伯爵對于陳雨桐,不是普通的寵物,而是朋友和親人。
死了一個寵物和死了一個親人,這完全是兩種性質。
「法官閣下,辯護人申請提交證據。」
光口述自然是不夠的,劉佳還準備了證據。
在得到法官許可之后,她的證據被展示了出來。
是陳雨桐和伯爵日常的一些照片和視頻,還有陳雨桐發的朋友圈和帖子。
「從這些證據可以看出,我方當事人和伯爵的感情真的很好,整整五年時間的陪伴,讓他們成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幾年前,我方當事人先后經歷了丟失工作和失戀兩個沉重的打擊,進入人生的低估,是伯爵陪著她走出來的。」
「我說這些并不是想為我方當事人脫罪,只是希望各位能稍微理解一下她的行為。」
「畢竟,人非草木啊。」
與此同時,陳雨桐也非常配合的抹起了眼淚,很是傷心的樣子。
劉佳說完之后,羅大狀立刻起身開口:
「我反對辯方律師的說法。」
「我本人并不贊成「法不容情」的理論,因為現實中確實有很多無奈的案例,比如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持刀搶劫奶粉…類似這種情況的犯罪,法律會在一定程度內給予寬容。」
「但是,被告人的行為顯然不符合這種條件!」
「因為她發帖的初衷完全是為了泄私憤,這就是一場純粹的報復行為!」
羅大狀聲音洪亮,條理清晰,強有力的反駁劉佳的話。
「不管被告人跟她的狗感情如何,她為了泄私憤而發帖誹謗我方當事人,并引發了一場針對我方當事人的網絡暴力,這是不 爭的事實。」
「有人逼她這么做嗎?有不得不這么做的理由嗎?并沒有。」
「這一切完全是被告人自主選擇的行為,那么她就沒有理由要求法律對她格外開恩。」
「我們這個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
「如果人人都像被告人這般,有一個所謂的理由就可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踐踏法律的尊嚴,那我們這個社會,將會變成什么樣子!」
羅大狀這一番發言擲地有聲,有理有據。
直接把劉佳的言論給駁倒了。
但這還不算完。
羅大狀緊接著繼續說道:「在官方賬號發布通報澄清事實之后,被告人依舊沒有任何要停止的跡象,反而持續通過回帖、引導網友轉發等方式擴大影響。」
「此等行為直接導致針對我方當事人的網絡暴力愈演愈烈,在貼吧、逗音等多個平臺都上了熱搜。」
「被告人僅僅是出于報復心理便罔顧法律,踐踏法律,誹謗他人,傷害他人!」
「這種行為極其惡劣,我懇請合議庭對其從重判處!」
羅大狀的話相當于是指著陳雨桐的鼻子在罵。
但她偏偏沒有辦法反駁。
因為羅大狀說的就是實情,她確實做了這些事,而且還證據確鑿。
劉佳的臉色也變得非常難看。
她主要的減刑策略被駁倒,這絕對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
旁聽席上。
張偉緩緩搖了搖頭。
庭審進行到這一步,其實已經相當于提前結束了。
本身這個案子就很清楚,沒有什么爭議點,再加上雙方律師根本不是一個水平的,就更加讓這個案子沒有懸念了。
果然如他所料,剛開局羅大狀就極其強勢的把對得喘不過氣來。
當然了。
張偉特意跑來旁聽這場庭審,可不是為了看羅大狀單方面的碾壓局。
他主要是奔著后面的反訴案來的。
真的很好奇,姜白和羅大狀給對方準備了什么驚喜。
場上。
雖然出師不利,但劉佳并不會這么輕易放棄。
依舊在全力辯護。
不過很可惜,她的每一條減刑的理由,都被羅大狀輕松駁倒。
當一場犯罪行為被定性為「報復」之后,想要獲得減刑自然會變得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