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的表情并沒有因為明大隊長的解釋而有任何的變化,依然深鎖著眉頭,道:“可是…我覺得這個案子里存在一些問題。”
“什么問題?”
“正常的搶劫殺人案,嫌疑人是奔著殺人去的嗎?”慕遠一臉認真地問道。
“當然不可能!”明大隊長說道,“搶劫殺人案,嫌疑人的動機是搶劫,而之所以最終演變為搶劫殺人案,大多都是因為被害人反抗或者是做出了什么讓兇手覺得自身受到了威脅的事情。一般來說,單純只是搶劫,嫌疑人是不會走上殺人這一步的。當然,一些喪心病狂的人例外。”
慕遠點點頭道:“對啊!所以我覺得很蹊蹺。從這個案子的現場中,我看出嫌疑人根本就沒有表達搶劫的目的,就直接動手殺人了。一個人,如果真的只是搶劫,會這樣做?”
研判室里所有人都聽到了這句話,全都抬起頭來,直愣愣地看著慕遠。
明大隊長有些驚訝,問道:“慕支隊,你是怎么看出嫌疑人是直接殺人的?”
他這話不是質疑,純粹是虛心求教。
沒辦法,對面坐著的可是警界大魔王呢,不是誰都有勇氣質疑的。
慕遠淡定地回應道:“這個案子的現場很簡單,從案發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是直接把匕首比在了司機的脖子上,這種情況下,兇手只要表達出索要錢財的目的,司機肯定不會有任何猶豫,將錢財都拿出來。根據死者家屬的陳述,這個司機帶了一個皮包,收到的現金和備的零錢全都放在皮包里。他要將這皮包遞到后排也非常簡單。可事實上,兇手并沒有從司機手上拿到錢財,而是在殺了人之后,拉開駕駛位車門,方才拿走司機的皮包的。前排門把手上的這個手印,也證實了這一點。”
“那也可能是兇手拿到那皮包后,將匕首放下準備離開,而司機的某些表現讓兇手產生了懷疑,繼而殺人呢?至于前門的門把手上的血跡,也可能是兇手懷疑死者身上還有財物,所以拉開車門搜索…”
說到這里,明大隊忽然停了下來,他皺著眉頭,仿佛在回憶著什么。
一旁的吳局長也是親歷了案件的偵辦,聽到慕遠和明建林的對話,腦中靈光一閃,正好這時候明大隊停頓下來,他隨即說道:“從死者身上的血跡情況來看,他身上應該沒被翻查過,所以他拉開車門不可能是為了搜死者身上的財物。而且就連車門旁的儲物格里也沒有翻查的痕跡。”
“所以…他拉開車門,要么是查看對方究竟死了沒有。要么 …就是拿那皮包。”
吳局長最后這句結論,讓整個會議室陷入了沉默。
很顯然,正常的搶劫殺人案,兇手在逃離現場前,不太可能去確認目標死了沒有——又不是故意謀殺。
所以,不管是開門專門去確認司機死沒有,還是去拿皮包,其行為都非常可疑。
慕遠說道:“現在,搶劫是一個事實!嫌疑人確實把裝有現金的皮包拿走了。但殺人呢?如果剛才我們的推斷成立,那么搶劫恐怕就不再是兇手的唯一目的,殺人也不是為了搶劫。還有,他所準備的頭套、手套、匕首等物,無不說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計劃的。如果一開始他就只是想搶劫,那么后續演變為殺人的可能性很低,除非…他一開始就打算殺人。”
案件研判室里繼續沉默,靜得仿佛能聽到人的心跳。
慕遠的這番推理,給所有人敞開了一扇大門。
如果…這個案子不是搶劫殺人,而是故意殺人,那是否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
很顯然,答案是肯定的。
一開始,青禹縣警方因為現場的各種因素,直接就將案件定性為搶劫殺人,一切的偵察計劃也都是按照這條線走的。
可如果這個最初的假設就是錯誤的呢?
搶劫殺人與故意殺人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案件,偵查思路也是截然不同的。
搶劫案人,屬于一種激情犯罪,針對的是不特定目標。
這類案件,在偵辦過程中,只能根據現場或周邊的蛛絲馬跡做進一步偵查,而不能通過分析因果邏輯去破案,這也使得這類案件的偵破難度較大。
而故意殺人,兇手和死者之間肯定存在一定的恩怨情仇關系,可以采用分析推理的方式去破案。
明大隊也有幾分認可,但還是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可是,根據之前的情況判斷,兇手與死者司機之間很大可能是不認識的。如果他們認識,當時就不會在上車的時候停那么久,哪怕他們因為認識有什么閑聊的,也會先上車邊走邊聊嘛。”
慕遠認真地說道:“明大隊長你說的這些我也認可。但他們之間的不認識,僅限于死者司機不認識兇手,并不代表著兇手不認識司機。”
這話一出,明大隊頓時眼睛一亮。
對啊!故意殺人,并不一定要死者認識兇手啊。
只要兇手認識死者就行了。
甚至有些命案,死者不僅不認識兇手,更不知道自己什么時候與人結了怨呢。
吳局長手指無意識地敲打著桌面,道:“我贊同慕支隊的意見,當初我們…草率了。雖說當時我們將案件定性為搶劫殺人案,理由也算充分,但不應該將其他路子給斷了。如果當時我們按照這個方向展開偵查,說不定會有新的發現。”
慕遠一本正經地說道:“現在也不算晚!”
吳局長瞅了慕遠一眼,他對慕遠的這股子自信,確實佩服!
年輕啊,真好!
慕遠卻又說道:“不過現在對于殺人動機的確定,也只是一種推斷,我們先沿著這個方向偵查,根據所遇到的實際情況,再做調整。”
其他人自然不會再有任何意見。
原本吳局長等人還以為這個案子的偵破,青禹縣這邊的人打醬油的成分更高一些,畢竟這事兒在以前也是有前科的,只要是慕遠參與的案件,其他人的存在感超低。
可現在,因為慕遠一上來就改了案件的偵察方向,相當于是將之前的那一套完全給推翻了,由此產生了大量的工作。
其中最主要的,便是進行摸排走訪,梳理死者生前的人際關系,與哪些人有仇怨,然后逐一進行梳理排查。
這項工作,肯定不是慕遠一個人能夠完成的。
“慕支隊,您看…要不還是去我們縣局吧?畢竟后續的偵察工作都是在青禹縣展開。”吳局長說道。
“沒問題!”慕遠直接應承下來。
其實今天將會議地點定在市局,主要還是因為領導“高估”了慕遠的能力,也錯估了青禹縣警方對這個案子的判斷,認為只要慕遠認真查閱了卷宗,再將對案件熟悉的人員召集起來討論一番,慕遠就大概率能提出建設性意見,推動案件的偵破。
結果慕遠確實是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但卻直接將之前調查走訪的成果完全給否掉了。
一切回到原點,摸排、調查、走訪,一個都少不了。
而這些工作,卻是必須返回青禹縣才能進行。
對此,龔支隊也沒有任何意見。
說到底,青禹縣刑偵工作也是西華市刑偵工作的一部分不是?龔支隊自然也希望這案子能早點破了。
隨后龔支隊將相關情況向已經“遛崗”回家的馮局做了匯報,馮局得知這一結果,雖覺得有些郁悶,但慕遠拿到案子便能有如此突破性的發現,他還是覺得非常欣慰的。
至于慕遠靠前指揮,去青禹縣指導破案,馮局也是雙手贊成——只要不是薅別人家的責任田,他都沒 有任何意見。
事情確定下來,吳局長所率領的青禹縣一行便準備出發了。
他們是自己開車過來的,回去倒也方便。
吳局長原本準備邀請慕遠坐他的車回去的,但卻被慕遠給拒絕了。
慕遠準備開車,這樣回來也能更方便一些。
可他剛打算去拿鑰匙開那輛凱美瑞呢,電話卻響了起來。
看到這號碼,慕遠著實愣了愣,因為這是辜軍的電話。
雖有些奇怪,但慕遠還是接通了。
“慕隊,是我!辜軍。”
“我知道。有什么事嗎?”
“林總隊說你需要去青禹縣指導辦案,讓我過來開車送你。”辜軍一本正經地說道。
慕遠眼皮猛跳,這是…什么情況?
你說我去樂雅市那邊指導辦案,你省廳派車送我也說得過去,畢竟這是以省廳協偵支隊的名義去指導辦案,可現在自己是去青禹縣呢,自己還是西華市重案大隊大隊長呢,你省廳派車,是什么意思?
這種事情…林副總隊長應該是做不出來的吧?
忽然,慕遠心頭一動,他想到了一種可能。
不過眼下辜軍電話還沒掛呢,對方都已經過來了,他總不能叫別人又回去吧?
“那行!你先等一下,我馬上出來。”
這樣搞下去,要不了多久,這辜軍就快成為自己的專職司機了吧…
三五第一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