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往印第安納波利斯的飛機上,伊戈達拉坐到了林克身旁。
一開始林克還沒怎么在意,畢竟托尼.阿倫一伙又在飛機上開啟了賭局。
曾經托尼.阿倫和O.J.梅奧因為打牌而在飛機上大打出手的事情,導致萊昂內爾.霍林斯禁止球員們在飛機上賭博。但隨著灰熊隊換帥,這個規矩自然也不復存在。
史蒂文斯自然也知道當年發生的這件事,但他并未禁止球員們在飛機上打牌。一來,史蒂文斯對現在這支灰熊的球隊氛圍充滿了信心。二來嘛,球隊成績好,球員們偶爾放松一下也是正常的。
說白了,競技體育菜是原罪。喬丹賽前因為嘴饞點了個披薩吃,結果食物中毒,但依然能夠在發高燒的情況下帶領球隊拿下比賽。這樣一來,人們只會記得喬丹的高燒之戰,而壓根不會在意一個職業球員為什么大晚上會點披薩。
但如果成績不好,你吃個雞蛋灌餅都不行。
所以,只要能保證成績和球隊氛圍,史蒂文斯認為讓球員們在飛機上打打牌也沒什么不好。
而灰熊隊陣中也并非所有人都對打牌感興趣,比如林克,他幾乎從不參與隊友們的賭局。現在,灰熊隊不喜歡打牌的球員,又多了一個伊戈達拉。
因此,看見伊戈達拉坐到自己身旁來,林克并不覺得奇怪。不喜歡打牌的人,肯定不會坐在一堆賭鬼中間瞎起哄啊。
“林克,雖然已經過了好幾天,但我還是想說,謝謝你的圣誕禮物。”殊不知,伊戈達拉剛坐下,就開口說話了。
“啊?別這么客氣,以一后咱們互送禮物的機會還多著呢。”林克擺了擺手,沒想到伊戈達拉居然是專門來致謝的。
“哈哈,我在76人隊這么多年......說實話,我從未收到過這樣的禮物。”
“因為你在76人隊的那個年代,平板電腦還不流行嘛。”林克和伊戈達拉開起了玩笑。
“不,我是說賀卡。的確,大多數人都會相互送賀卡。但內容寫得像你這么用心的,我還是第一次見。很高興你能這么尊重我,林克。就像賀卡里說的,我們能一起創造更多的輝煌。我愿意在這兒和你一起做些什么。你知道,今年是我的合同年,今年夏天,我就將成為一個自由球員。說實話,剛剛來孟菲斯的時候,我還沒想好要不要續約。但現在,實話實說,孟菲斯是我的第一選擇。”
伊戈達拉說完,拍了拍林克的肩膀,然后起身離開自己看書去了。
林克可沒想到,自己送的一張小小賀卡,居然會有這么大的威力。搞得伊戈達拉突然在飛機上給自己搞了個“真情告白”。
也許現在,伊戈達拉也找到了在孟菲斯的歸屬?不,他說過,自己更喜歡灣區或者洛杉磯這樣的大城市,那有助于他在商業上的發展。
他對孟菲斯也許沒有這么深厚的感情,但林克敢肯定,起碼他現在是愛著灰熊這支球隊的。
身邊多了一個“大護法”,林克瞬間覺得安心了不少。
在賀卡里,他說了會和伊戈達拉一起做些什么。也許不用等太久,這個賽季,說不定他們就真能做些什么事情出來。
飛機抵達印第安按波利斯后,當地記者們非常地熱情,將整個候機大廳塞了個水泄不通。
在很多城市,籃球其實并不是最受歡迎的運動。橄欖球和棒球等項目,說不定人氣更高。
但在印第安納波利斯,籃球絕對是人們的摯愛。這是一座擁有輝煌籃球歷史的城市,從高中籃球、大學籃球到職業籃球,都有龐大的受眾人群。
籃球運動在印第安納堪比宗教,在步行者的主場體育館內,甚至赫然寫著這么一句話——“印第安納可能沒有創造籃球,但籃球創造了印第安納”。
的確是這樣,印第安納洲出產的籃球名人也不少。比如說,現在還被人們津津樂道的“逼王”拉里.伯德,比如聯盟歷史上最偉大投手之一的雷吉.米勒,再比如“微笑刺客”伊塞亞.托馬斯的恩師,曾率領1984年美國奧運籃球隊奪冠的傳奇教頭“火爆老爹”鮑比.奈特。
因此,每當有重要比賽在印第安納波利斯進行,這兒的記者們都會傾巢出動,竭盡全力為球迷們帶來第一手報道。
林克看著身邊狂熱的記者們,仿佛都已經能提前感受到明天晚上在銀行家生活球館內的火爆氛圍。
這兒的確是一個籃球圣地,怪不得,還出了像喬治和現在灰熊隊主帥布拉德.史蒂文斯這樣的人物......
說起來,在印第安納波利斯,灰熊隊人氣最高的不是林克,而恰恰就是史蒂文斯。
無數記者將這位曾經帶領巴特勒大學兩度殺入NCAA決賽的教練圍了起來,問了他許多問題。林克反倒是像一個小透明,好像沒什么人關心。
等林克坐上球隊大巴,準備往下榻酒店進發的時候,拿出手機看了看新聞的林克才發現,在印第安納波利斯,還是有人關心自己的。
蘭斯.史蒂芬森:“我會讓林克在銀行家生活球館燃燒。”
“垃圾話?他噴不過我的,因為我就是那種一直會在比賽中說垃圾話、讓對方不舒服的人。我會讓他感覺不舒服的,我絕對會把這件事堅持做下去,和他爭斗到底。”
“我們不畏懼聯盟第一,我們會以擊敗聯盟第一為目標。”
新聞上,許多媒體都將史蒂芬森的言論放到了頭條來。天知道這個家伙面對一支支麥克風的時候,說了多少狠話。
不過介于對方是史蒂芬森,林克就并不覺得奇怪了。這個出生于貧民窟,從小就遭受嘲諷和排擠的家伙,自然不可能成長為一個翩翩君子。
而且拉里.伯德也說過,蘭斯.史蒂芬森是一個渴望大場面的球員。場面越大他越興奮,且無所畏懼。管你是詹姆斯還是林克,只要他站在球場上,就有那股敢和天下第一叫板的氣勢。
越重要的比賽、越強大的對手、越沸騰的球館,就越能加速這貨的腎上腺素分泌。
距離比賽開始還有整整一天時間呢,這家伙就已經等不及了。看來,這次他的腎上腺素是有些分泌過頭了。
當大巴抵達酒店,林克從打比賽走下來時,立馬就有一群記者伸出話筒,問了林克關于史蒂芬森的事情。
“對于蘭斯.史蒂芬森的挑釁,你有什么看法嗎?”
林克本來想擺擺手離開,但卻突然有了一個主意,便停下了腳步,面對麥克風。
“你說誰?”林克反問。
“呃......蘭斯.史蒂芬森。”
“史蒂芬森?我不認識,全明星投票排名比我還高嗎?”
看著記者驚訝的表情,林克心滿意足地轉身離開了。
這算是一次警告,告訴史蒂芬森那個混球——我他媽是一個和你一樣的混蛋,別以為三言兩語就可以唬住我!
混球遇上混球,比賽還未開始,卻已經變得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