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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四、大道不行海帆揚(二)

  一住供精彩。

  孫晉惴惴不安地看著鐵窗之外,這些天的牢獄生涯,讓他覺得自己此前的堅持,似乎未必正確。

  他計算過時間,從入獄開始到現在,足足經過了二十五天,這二十五天里,每天都有大量的犯人被帶到這里,他暗自估算,總人數已經超過了兩千。

  以他自己的親身經歷來看,那些一般的從犯,俞國振是讓各縣法曹司的法曹長直接宣判了,大多數的處置都是三到五年的勞役或者苦役――根據報紙上公布的華夏臨時刑律,目前俞國振治下的刑罰有主刑與附加刑之分,主刑為七種,即勞役、苦役、期刑、流徒、無期、死刑,附加刑有五種,即罰金、罰沒、示眾、鞭笞、黥斥。每一項罪名,只允許判一項主刑,但附加刑則不定其數。其中勞役為在當地服役,服刑者有少量的報酬可領,憑著這報酬甚至可以勉強養家。苦役則無任何報酬,而且有可能發往外地服刑。附加刑中的黥斥有些象是過去大明的“永不錄用”,受此刑者,在若干時間內不得在華夏軍略委員會中任任何公職。

  因此,被帶到上海來的,必定是所謂的“主犯”,單從這兩千余名“主犯”來看,孫晉可以判斷出,這一次俞國振掀起的風浪,在各地都激起了強烈反彈。原本以為這種風起云涌的形勢能夠逼迫俞國振屈服妥協,若能如此,首倡此事的東林諸人便可以再度聲勢大振,但是現在看來。俞國振不但沒有屈服,而且還采用了此前他不曾采用的強硬手段。

  這讓孫晉怎么也想不明白,為何俞國振就敢冒這天下之大不諱。

  二十余天的牢獄生活,讓孫晉可以靜下心來想一些事情,一方面,當街向陳子龍求助的事情讓他覺得慚愧,自己終究沒有東林前輩六君子那般的骨氣;另一方面。他也很是猜忌憤恨,陳子龍是不是沒有把他的求助放在心上,或者是不是俞國振根本對他動了殺機。

  動殺機在他看來不會。因為俞國振一向念舊,兩人之間多少是有些交情的,在俞國振起家之初。剛開始出版文稿時,他孫晉也沒少給俞國振提供支持。

  就在這時,他終于聽到了外頭的腳步聲,緊接著,他看到陳子龍和另一人大步而來。

  腳步都很匆忙。

  最初時孫晉心中一喜,因為角度的關系,他能看清陳子龍,另一人卻只能看出他身上穿著華夏軍的制服。他是知道俞國振喜穿制服的,原以為是俞國振終于來見他了,但很快。他意識到這人的身影比起俞國振更為眼熟。

  是…克咸!

  跟著陳子龍來的正是孫臨孫克咸。

  孫晉與孫臨也有多年未曾見面了,自從孫臨被俞國振打發到南面去,先是到了海南島接顧家明的班,掌管昌化縣民防一職,然后升為海南一地的民防長。在華夏軍略委員會建立之后,則轉任廣東武防提督。孫臨一直忙著廣東的民兵事宜,在有過過去的教訓之后,他如今做事要踏實勤勉得多,因此無暇回桐城,而孫晉又出于孤高心態不去南面。于是兄弟二人足足有六年未曾真正見面了。

  孫晉沒少與孫臨寫信,知道孫臨在華夏軍略委員會中事務繁忙,如今他來到這里,定是因為自己的事情了。這讓孫晉突然間有些慚愧,這些年一直是他照顧著這位兄弟,也是這位兄弟惹麻煩讓他掃尾,今日卻倒了過來,他給自己的兄弟惹來了麻煩。

  這讓孫晉心里一凜:莫要因為自己,影響到孫臨在華夏軍略委員會中的前程。

  跟在孫臨與陳子龍身后的守衛打開了牢門,比較起別的犯人來說,孫晉還算是受到優待的,至少是單人獨間,而不是象別的犯人那樣,八個人甚至十幾個人擠在一間屋子里。不過這種用倉庫臨時改成的監牢,沉悶潮濕,呆在這里還是讓人極為不適。

  門才打開,孫臨就沖了進來,牢里的霉味兒沖入他的鼻子里,他鼻子一酸,眼淚就嘩嘩下來。

  “兄長,兄長!”

  見到孫晉起身看著他,孫臨跪了下來,抱著他的膝蓋痛哭。

  “克咸,你來此做什么!”

  孫晉原本有千言萬語想要說,既有怨憤,也有譏嘲,還有一些淡淡的不甘。但看到自己兄弟這模樣,他只能說出這樣一句話,然后將孫臨一把拉了起來。

  但是孫臨卻是執意不起,仍然在那里哭。

  這讓孫晉的心漸漸沉了下去。

  他是知道自己這位兄弟的,感情沖動熱烈,如果剛見面哭一會兒是可能的,但一直在哭的話,那就只證明一件事情。

  “克咸三日前便趕到了上海,一直在求俞國振,只不過…直到方才,俞國振才允放他來見你一面。”旁邊的陳子龍嘆息著道。

  孫晉的心頓時冰冷。

  他可以想象得到,孫臨為了替自己求情,在俞國振面前受了多少屈辱。

  “克咸,你何必求他,他便是行獨夫民賊之舉,取了我性命,也與你無關。”孫晉怒道:“克咸,你替我跟他說,我雖懦弱,卻也不懼一死!”

  雖是如此說,孫晉只覺得背上冷汗涔涔,額頭也是油滑一片。

  “死倒不會,俞濟民說了,雖然兄長所犯之過相當嚴重,他列出了六項罪名,其一是分裂罪,其二是顛覆罪,其三是殺人罪…”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些罪名,任他安插就是!”孫晉冷聲道。

  這個態度,讓孫臨聲音又哽咽起來,而陳子龍也只有苦笑。

  華夏軍略委員會的五年統一計劃可是一步步來的,其中用了三年時間。制訂了《刑典》、《民典》、《財產法》、《兵役法》、《教育法》等諸部法律。這些法律乃是華夏軍略委員會會集各方人物共同制度,而孫晉的幾項主要罪名,便是來自于這些法律,特別是刑典。

  當孫臨去尋俞國振時,俞國振向他展示了各種證據,包括人證的證言、充當物證的書信,還有其余人的口供。根據這些證據。孫晉在此次龍華會的騷亂中起的作用相當大,而且俞國振自己雖然沒有說,可是證詞中孫晉領龍華會諸人前去掘俞國振祖墳之事。給陳子龍、孫臨震動也是極大。

  若只是別人受到傷害,陳子龍覺得還可以說說情,法理不外乎人情嘛。但涉及到俞國振的祖墳,這可就是大忌,放在任何時代,可都是興大獄的案子,俞國振如今抓了兩千余人至上海,在各地還從快從重判罰了數萬人,原因可能就是這個!

  “兄長,你就向濟民認個錯,我也看了口供,你是被裹挾去的。并非真有心去掘俞濟民祖墳,那些傷害搶掠之事,你也曾經勸阻。”孫臨比陳子龍想的更多,他也更了解俞國振的各種制度,包括司法制度:“從屬當減罪。而有立功悔過表現亦可減罪,兄長,你就認個錯吧!”

  “頭可斷,血可流,認錯卻是萬萬不能。克咸,我們孫家反正有你。你的侄兒侄女,也有你照顧,我很放心。”孫晉橫著心說道。

  若是俞國振親自來,他或許會與之妥協,但來的是孫臨――他如何能在自己的弟弟面前展示出自己沒有氣節的一面?既然身前之事顧念不得,那他就只能考慮自己的身后之名了。

  “兄長!”

  “你休要再說了,再說,我就趕你走!”孫晉厲聲道:“俞濟民他可以得逞一時,但他能保天下悠悠諸口么,能擋得住那如刀史筆么?”

  聽得他說這樣的話,陳子龍的臉上露出尷尬的神情,而孫臨更是驚住了。

  過了片刻,陳子龍慢慢掏出幾張報紙,將之推到了孫晉面前。

  卻是《南都周末》報,這報紙乃是如今東林的喉舌報紙,因為在舊文人中有相當的影響,所以五年前創刊至今,不但沒有關閉,反倒形成了比較穩固的讀者群體。

  孫晉一看這報紙,第一張乃是一個多月前所出,那時他尚有自由,見過這報紙,其封面新聞標題就是“海東獨夫妄顧民意,天下士紳群情洶洶”,批評俞國振處置山東那戚姓鄉紳之事。這張報紙他看過,因此詫異地向陳子龍望了一眼:“我讀過此文,當是侯方域之手筆,不愧是名家之后,復社新秀才子,辭藻激昂…”

  “再看,再往下看。”

  第二張報仍是《南都周末》,卻是二十五天前的,那一日孫晉等人正被押至上海。這一次標題更為激烈:“蒼天無眼,使義士蒙冤長江;青史有筆,令民賊負罵萬年!”

  文章正是針對孫晉等人被押至上海之事,雖然文章中未提俞國振名字,可是那民賊所指是誰,讀報之人必不會誤會。而且在結尾,還極為深情地感慨一番,然后記下了諸“義士”之名。其中,孫晉便列于其上,而且位置極高。

  孫晉心中一喜,自己果然名動天下了。

  再看下一周,乃是十五天前的《南都周末》,其標題則是“或存疑問,是民亂還是民變”,其內容則不再是一邊倒地為此前的鄉紳暴亂鼓吹了。而且在這文中,提到俞國振時直書其名,倒沒有再暗指,而象孫晉這些參與之人,則被稱之為“不明真相之民”。

  孫晉疑或地看了陳子龍一眼,看到陳子龍臉上有慘笑,他心知不妙,又翻到下一張,仍舊是《南都周末》,只不過這是十日之前的了,標題卻是“真相大白,祛邪扶正,華夏軍略委員會當機立斷”,在這文中,俞國振的之名為俞公諱國振字濟民了,而且指斥那場鄉紳之亂乃是亂民為禍。

  孫晉心中大痛,他再看下一張,乃是兩日前的,卻是“為華夏之鼎革而歡呼”,所記者乃是俞國振入金陵,朱由崧退位,華夏軍略委員會全面取代南明小朝廷,執掌江南數省之地。在這篇當中,俞國振仍然出現了,但對他的稱呼卻成了“吾儕最敬之統帥、華夏之舵手、億兆黎民所仰慕、萬邦來朝之圣上。”末了,文章還說,此前的民亂乃是一群不識大勢之跳梁小丑,試圖螳臂當車,原是該掃入歷史垃圾簍中。

  孫晉臉色慘白,手中的報紙叭的一聲掉到了地上。

  “這…這…侯恂,爾等之節操啊!”孫晉仰天長嘆,一口血沒忍住,直接噴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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