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宣下巴快驚掉了,目瞪口呆都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品書網 在從小到大的記憶當中,老爹韓千山一向是個老好人,性格淡泊寧靜。
要是把他放到古代,那也是在南山下種菊花的隱士,平時寫寫詩、下下棋,沒事干還會調戲調戲丫鬟、偶爾上青樓喝杯茶的那種雅人。
如今見到他為自己打人,韓宣心里那個感動啊,感慨前十幾年果然沒白疼他......
地上雅各布斯疼得悶哼,倒不是在碰瓷,他真的被保鏢們給打傷,不過他們專往皮糙肉厚的地方下手。
會疼,但不至于讓雅各布斯出事。
現在這些保鏢,忙著沒收附近幾位游客的照相機,將膠卷扯出來,放在太陽下曬一秒,毀滅不利證據。
文字表訴蒼白無力,要有照片被刊登在報紙或電視上,那么想象空間可就大了,到媒體嘴里白的也能說成是黑的。
走出機場的乘客、來接機的陌生人、出租車司機、機場工作人員,紛紛圍攏在周圍看熱鬧。
韓千山踢了雅各布斯幾腳后,惡人先告狀,對小跑來維持秩序的警察喊道:“先生!他想要襲擊我兒子,我懷疑是綁匪!”
有些聽得懂英語的圍觀者,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一些人認出了韓宣,面對這個香饃饃自己都想綁,自言自語夸贊雅各布斯膽子大。
見那個一臉無辜,紅著眼睛就快落淚,明顯受到驚嚇的半大孩子,心里更加偏向于是地上這個胖子的錯,瞧他那大鼻子小眼睛,一看就不像什么好人。
韓宣快哭的模樣,完全是裝出來的,手在口袋里掐腿,誰疼都流淚。
按照俄國戲劇大師康斯坦丁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理論,這叫做方法派。
表演非常到位,把跑來的老媽都唬住了,不愧和韓千山是夫妻倆,她也想上去踢那人幾腳,但被韓宣給拉住,還用手指在她手心撓撓。
郭母頓時有所察覺,讓跟來的伊莎貝莉他們,先回必勝客店里等著。
安雅眉毛皺起,打架她不關心,她在擔心韓宣。
等韓宣附到她耳邊說了幾句,確認真的沒事,這才乖乖點頭,聽話往回走。
雅各布斯快氣瘋了,到現在他還沒認出韓家父子倆是誰,對打他的那些穿短褲短袖的壯漢,只當是運動員或者模特之類的,沒往保鏢方面想。
見到警察過來,他掙扎著爬起來,用手捂住肚子,疼到腰都站不直。
抬起另一只手,將手指向韓千山,語氣怨恨:“警察,快把他們抓起來!
該死的!沒看到他們打我了么?
今天一個都走不了,我會向大使館投訴這件事,我是美國人!”
當今蘇聯瓦解,美國軍事、經濟一超多強,在東南亞國家勢力雄厚,美國公民來到泰國,確實享受著高人一等的待遇。
平時遇到問題,警察能糊弄就糊弄過去了,偏幫美國人,只會仗著權勢懲罰本國公民。
而現在,這些警察從剛剛護送韓宣過來的機場保安們那里,得知這些華人的真實身份。
聽說也是美國人,并且還是能讓機場高層親自接機,海關直接放行的超級富豪,更加偏向誰,只要有腦子都能想出來。
有位警察拿出警棍對著雅各布斯,用美國人聽不太懂古怪腔調英語,說著:“老實點待在這里別動。
跟我們去趟警察局,弄清楚原因后會放你離開的。”
對韓千山說話,語氣客氣了許多:“先生,一起去趟吧?”
韓千山點點頭,招手讓韓宣也來,不遠處那位機場高管,沒想到自己單獨打個電話的時間,發生了這種事。
問清楚他們被帶去警察局的原因后,又拿起自己手機,給上司打電話,說美國韓家唯一的第三代繼承人,在機場差點被人襲擊。
他上司馬不停蹄打給自己的上司,上司的上司直接打給曼谷市長,市長覺得影響太大,撥通了泰國總理辦公室的號碼。
總統秘書接到消息時候正在吃午餐,嚇得扔掉手里的勺子,趕忙跑去包廂告訴總理,當時總理正和泰國國王一起商量事情。
等韓宣進入機場警察局時候,總理已經發布命令了,就這樣一層層往下傳達,這間小警察局的隊長,接到了曼谷市警察局局長直接打來的電話…
“說吧,你為什么襲擊這個無辜的孩子?”
那位小隊長被大Boss訓話訓了半天,走進房間坐在桌子對面,抬起頭注視著被手銬銬住的雅各布斯,說道。
“什么?”雅各布斯愣住,接著怒氣上臉,脖子都開始發紅,拍桌子叫嚷著:“該死的!什么叫我襲擊他,他本來就欠扁,居然敢罵我!”
“很好,那么就是承認剛才想打人了?還是有預謀襲擊未成年?”小隊長在審訊錄上寫下那段話。
雅各布斯氣得歪鼻子斜嘴,“我沒打!周圍那么多人看到了,我沒打他!是那幫人打我!”
“靜一靜,雅各布斯先生。
嗓門大也沒用,泰國是有法律的。
那么,你們為什么會起爭執?
他總不會無緣無故罵你吧。”
“我以為他是乞丐,接著他就罵我在廁所吃過東西,這不是在說我吃*么!”
“誰說的?我經常上廁所嚼口香糖。”
小隊長點了點頭,繼續在審訊錄上寫道:“誹謗、辱罵未成年,性格暴戾易沖動......有犯罪傾向…”
另一間房間,警察對韓家父子倆要客氣多了,倒完水后還打開電風扇,讓他們吹風。
機場警察的小隊長問完雅各布斯,臉上帶著笑容進來,詢問韓宣事情經過,聽韓宣說對方有攻擊意圖,保鏢們才揍他,在紙上寫著:“正當防衛、防衛未過度。”
然后再問韓千山,寫道:“打架為了保護兒子被施暴者攻擊,屬于正當防衛......”
事情經過很簡單,詢問過幾位聽到爭吵的目擊者,對方確認當時雅各布斯真的打算往韓宣走之后,審訊就算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