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報告內容,黑超將手中文件放回公文包中。包含密碼鎖在內一切復位,放回原本的房間。
就好像公文包從沒被拿走,自己也從沒來過一樣。
回收偷偷放在約翰·加勒特身上的竊聽器。這種程度的精密儀器,在自己雙眼超能力盡廢,未來不知道能不能恢復的當下,想重新制作可不容易,所以不能當作消耗品使用。
重回天臺的黑超則是在回想資料上的內容,與思考著接下來的計劃。
外星人研究所維持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除了自己作為研究對象外,當初載著自己降落地球的飛行艙,原本也是研究所的科研項目。
在中后期,飛行艙被其他研究單位奪走,外星人研究所只剩下自己這個活體樣本的項目。
那么長的時間,研究所的人員來來去去,涉及人員達上千人。
但是有資格和自己接觸的,或是能處理跟自己有關事務的核心人員,包含所長彼得·羅斯洛夫在內,只有區區的四十七人。
其中二十三人被神盾局的特工從俄羅斯撈出來,帶到了美國。現在就在這間飯店里。
有十九人標注死亡。不排除里頭有誤報,所長彼得·羅斯洛夫是極少數能確認死亡的對象之一。
剩下五個人中,有三個混得不像其他人那么凄慘,所以不愿意接受神盾局特工的幫助。
另外兩個則是關在西伯利亞的特殊監獄中。被評為不值得花大代價援救,所以至今仍在監獄里頭服刑。
混得好的三個人,有一個是刑訊專家,加入了新的БСФ。
一個成為了某個天然氣寡頭的妻子。結合她手中的資源,讓她的丈夫混得風生水起。
最后一個則是早早就來到了美國,被諾曼·奧斯本高薪延攬,加入奧斯企業的生物實驗室。
所以,自己要解決的待辦事項,一共有二十八件嗎。
換下黑超的裝扮,回到自己下榻的飯店。
雖然總是強調自己不想要落入追逐仇恨的人生。但是人家把仇人綁好送上門了,好像不意思一下,又會很對不起自己。
剛好前一陣子自己談得好好的女朋友被分手,除了瘋到去收集無限寶石,重新打一次響指外,自己也沒招挽回。整個人生軌跡被改變,這可不是單純的失憶能解釋的事情。
加上兩眼的毛病,不知道有沒有希望復原的焦慮多少也困擾著自己,可以說近期心情正差。
這種時候,就很需要一些可以抒發情緒的活動。既然有人自己撞槍口上了,好扳機不扣嗎。
想到此,本該是孤枕難眠的夜晚,亨利竟難得地沉沉睡去。在睡夢中,自己彷佛在流淌著仇人鮮血的河岸旁,和自己失去的女票追逐、玩鬧。
如電影般夢幻的構圖,歡笑中的男女洋溢著幸福的表情,隨手拾起破碎的人類肢體軀干,打鬧般扔向自己的另一半。
女票用著最開朗的笑容,掬起血河中的血水。本該閃耀著波光粼粼的畫面,假如沒看到掌中的那顆眼珠子,不知道該有多美。
一旁還有骷髏、喪尸跳著草裙舞。一頭穿著夏日花襯衫的大胖子縫合尸,邊流著口水,邊彈烏克麗麗。
只是女票的容貌與身影漸淡。到最后,自己竟也看不清、記不得對方的模樣了。只余下這處以血水和尸塊構成的地獄圖,還有回蕩在空間中的音樂和歡樂笑聲。
這一覺,睡得亨利身心舒暢,四肢百骸彷佛流淌著肥宅快樂水一樣,通透自在。
假如沒被飯店床頭的電話打擾,亨利直接睡到大中午也不讓人意外。這些日子,可是老被凱蒂跳上床蹦迪,自己都想吃烤老虎了。
“喂,是誰?”半醒的亨利迷迷糊糊地問著。
電話中那頭傳來一個急促的聲音,說道:“快來我家,別讓我等太久。”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你馬,你是在叫狗嗎。狗托尼。鬼知道你家在哪,我是什么狗仔記者嗎?”對著只剩下嘟嘟聲的電話,亨利朝空氣罵著。
決定不理那個自我意識過剩的家伙,亨利摟著棉被,準備睡回籠覺。然而敲門聲讓聽力很好的氪星人很難無視。
他睜眼瞪了個寂寞,這才想起雙眼的超能力沒了。只能拖著不知為何感到疲憊的身體,來到門前,大聲說道:“我不需要打掃服務。”
門外傳來女性的聲音,說:“布朗先生,我是托尼·史塔克總裁的私人助理,弗吉尼亞·波茲。要來帶您前往史塔克先生的私人住宅。”
波茲…這個姓氏。亨利好奇下,拉開了一道門縫,剛好卡在安全防盜扣的極限。
門外的紅發白人女性雖然穿著OL套裝,卻顯得十分稚嫩,臉上還有些微雀斑。從端正的站姿來看,有模特兒的底子。看來是那種剛離開大學沒多久的女孩兒。
看到門縫打開,弗吉尼亞·波茲立刻開口問候道:“布朗先生,我…”
“我知道了,請到一樓大廳等候吧。五分鐘后我就下去。”
“好的。”房中人不修邊幅的模樣,看來也是剛睡醒沒多久。弗吉尼亞·波茲當然不會像小人物追債一樣,非要進人房里,或是堵門等候。
事實上比較標準的商務禮儀,是在飯店大廳等候,由飯店人員透過電話轉告。只是自家老板的奇怪要求,才讓她上樓敲門。如今只是回歸原樣而已。
重新關上門,亨利打著哈欠,站在原地,冷靜了兩三分鐘,讓大腦上線。之后才使用超級速度,把自己清理過一遍,穿上那套讓自己可以看起來人模狗樣的西裝。
坐電梯下樓的途中,亨利認真想著一個問題。日后的鋼鐵俠可是豪橫到家住洛杉磯馬里布海灘別墅,白天到紐約上班,這種從西岸到東岸的通勤模式是怎么合理化的?
正常客運航班從洛杉磯飛到紐約,都要飛五個半小時。這不要說有私人飛機了,就算連私人機場都有,這種通勤模式都可以稱得上有病。
那么問題來了,這貨在紐約的家,是在哪里?
答案很快就揭曉,跟亨利所想,在曼哈頓的上東區占有一席之地的情形不同。史塔克家的司機將車往長島的方向開,直到漢普頓區一處莊園別墅。
這里是紐約富豪們的避暑勝地,而非居住地。因為從曼哈頓開車,得開上兩個多小時才能抵達。
一般富豪可不會選擇這里成為住家。那些一輩子只知道追逐錢的家伙,當然是住在距離華爾街最近的上東區。次一等的才朝外發展。
由此可見托尼·史塔克這個天才的腦回路和一般追逐金錢的有錢人不同。他敢于浪費‘時間’這種無法回復的寶貴資源,沒有就近選擇在市中心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