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沃克看到如肉山大小的灰白色野豬從山洞走出,不但毫不慌亂,反而露出一絲微笑。
野豬踩著震天響的步伐,一步步走到老沃克跟前,對方只勉強到它口部。
老沃克笑著說道:
“老伙計,好久沒來看你了。”
巨型野豬龐大的頭顱微微晃動。
“最近怎么樣,估計你這個冬天第一次醒過來吧?”
野豬再度晃了晃大腦袋。
一人一豬似乎在用某種外人無法探知的方法溝通,反正藏著三百步外的調查員只能隱隱聽到老沃克的只言片語,斷斷續續的聽的不是很清晰,但是在看到大野豬后他就中止了靠近的想法,因為野豬的嗅覺是很靈的。
另外根據對方交流的方式,他有了一些猜測,注視了片刻之后,他轉身離去了。
老沃克將那個淡黃色晶體舉過頭頂,說道:
“這次給你帶了一塊大的,托了好幾個行腳商人才帶回來的。”
大野豬看到黃色晶體,眼神中流露出欣喜的色彩,大到夸張的舌頭伸出來一卷,黃色晶體酒杯卷入了口中。
好像是吃到了什么美味的東西,大野豬口腔中分泌了大量口水,又被它吸溜吸溜的吸了回去,好像人類嘴里含了一個滾燙的熱食一般,有一些好笑。
老沃克繼續說道:
“你最近小心一些,雖然我不說你很可能還是會天天睡覺。。。附近來了幾個城里人,我不知道他們準備做什么,但是看起來不好對付。”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怕他們,但起沖突畢竟不好。”
“真羨慕你啊,一覺能睡個把月,我最近覺越來越少,精力卻越來越差,一晚上再怎么睡也只能睡三四個小時,白天卻又困的不行。。。。”
老沃克像是和好朋友嘮家常一樣,有一句沒一句的說著話。
過了一會兒,老沃克看了看天色,起身拍了拍屁股,說道:
“我得走了,過幾天他們離開了我會來告訴你的。”
突然,大野豬猛地抬頭,望向了老沃克的身后。
昏暗的密林中,數個人影悄無聲息的走了出來,均是身穿灰黑色斗篷,手掌放在劍柄處。
一只黃黑相間的大狗走在最前方,微微仰著頭看向數米高的龐大野豬,眼神中有些驚訝。
“大人,我。。。我。。”
老沃克倉皇失措,一邊解釋一邊后退,想要當在巨大野豬與幾人之間。
巨大野豬見狀,微微低下龐大的頭顱,恐怖的獠牙隱隱對準了幾人。
幾位調查員見狀,將長劍微微拔出三分,停下了前進的動作。
宋一刀停下腳步,看向這肉山般的大家伙,也在猜測對方的根腳。
這種體型,顯然不是普通食物,疑似之前被提及的,偶然掌握自然之力的野生動物,但對方那比棕熊光頭強還要夸張的體型,和灰白色的外表,還是讓宋一刀有些奇怪。
要知道,光頭強在正常狀態下,體型也比一般棕熊強不了太多,而且毛發顏色也是正常棕色。
如果說這只大野豬是已經進入自然之力加持的狀態,它的皮毛顏色又不對。。
難道是類似大娃那種使用不熟練的情況?
不熟練都這么大!怕不是吃豬飼料長大的?
宋一刀先是讓調查員們稍安勿躁,接著用靈魂溝通的方式,拋出一句話。
“你是豬嗎?”
一個蒼老的聲音出現在宋一刀腦海里。
“離開這里。”
宋一刀當場愣住了。
因為這個聲音雖然蒼老,雖然渾厚,雖然大氣磅礴,但!
這是一個女聲。
母的怎么會有獠牙?
莫不是修煉自然之力練出了岔子?
而且和這個老沃克有著超脫一般的關系。。。
他帶著詭異的目光看向了老沃克,老沃克心里沒由來的一顫。
宋一刀收斂心神,斟酌了片刻說道:
“我們沒有惡意,只是好奇,你一直住在這里么?”
讓宋一刀心中怪異的女聲再度響起。
“你身上有野豬之力的味道,你是我的同類嗎?怎么這么瘦小這么丑,是不是野豬之力修煉出了岔子?”
我丟雷老謀!你才是野豬,你全家都是野豬!
神tm野豬之力。
宋一刀與大野豬的溝通都是單線靈魂之力,為了避免再起不必要的沖突,他開口對調查員安撫道:
“先別激動,可以溝通。”
“沃克,你也不用緊張。”
“你有名字么?”
大野豬搖搖頭,隨即又點點頭:
“沃克給我起了個名字,叫蕾姆。”
“。。。你本來應該不是這個顏色吧?”
大野豬看著自己灰白色鋼針一般的皮毛,嘆息一聲說道:
“不知為何就變成這樣了,我不是很喜歡。”
宋一刀利用自己的動物親和力和智商,最終將一股可能爆發的流血沖突彌消于無形。
這只大野豬雖然小山一般,聲音也渾厚蒼老,但非常單純,畢竟一直以來她都生活在野外,也只認識老沃克一個人類。
宋一刀也漸漸了解了這個大野豬的由來。
很久很久以前,這片樹林本來沒有野豬。
蕾姆跟隨自己的小族群機緣巧合遷徙到了這里,在這里度過了一段與其他野生動物無異的生活。
可以說這片地區的野豬,都是她的后代或者是她族群的后代。
之后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覺醒了某種力量,這種力量讓她日漸龐大,也日漸強大。
智力有所增長,卻又毫無概念的她,只能認為這是自己種族獨有的力量,畢竟沒見過其他物種有類似情況。
也就是所謂的野豬之力。
順帶一提,她那時并不知道自己的種族在人類語言中叫“野豬”,但是靈魂溝通會翻譯成雙方都能懂的內容,這也就是為什么宋一刀聽到的是“野豬之力”這種鬼東西。
隨著時間流逝,蕾姆的外形與普通野豬差距越來越大,皮毛也漸漸變為灰白色,逐漸與同族格格不入。
但大多數情況下她都在沉睡,有時候一睡就是幾個月,本身也不愛走動,和光頭強一個德行,這也是這么多年來都沒有被其他人發現的原因。
老沃克嘆息著說道:
“年輕的時候,我有一次誤入了那片沼澤,是蕾姆救了我,從那以后這片地區的野豬我都不會再傷害它們。早些年,也就是王國時期,這里沒有那么多人,只是一個不知名的小山村,也只有我一個獵人,蕾姆沒那么容易碰見人類。但聯盟成立后,圣亞歷山德拉擴張了好幾次,大量斯凱瑞德和錫蘭人來到了附近,我擔心蕾姆發現后會被抓走,就一直想辦法幫她躲藏。”
“我不知道你們來這里準備干什么,但有我帶著好歹能不讓你們靠近這里,就答應了委托。。。。”
宋一刀點點頭,算是認可了對方的解釋。
一位調查員突然問道:
“之前我看到你給了對方一個黃色晶體,是什么?”
老沃克訕訕道:
“是糖。。。。蕾姆喜歡吃糖。”
ps:沒錯,我毀了你們的蕾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