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不會輸!
這就已經滿足了林奇對目前局勢的要求。
大量的報紙導報了這一消息,前幾天唱衰每時每刻的《布佩恩時報》又站出來,稱這是每時每刻走向一段新傳奇的開始。
他們的主編更是在報道中高度贊揚了林奇的手腕,稱在他的介入下,每時每刻及時制止了目前下滑的勢頭,被多家評估機構看好,有望創造新的奇跡。
布佩恩本地也有一些每時每刻的門店,他們也一樣被人“偷”走了每時每刻的柜臺。
就在大家的期待中,第一次庭審開始了。
布佩恩一共有二十四家門店單方面撕毀了和每時每刻的協議,在合同沒有履行結束之前,就擅自撤下了每時每刻的專柜,法庭受理此案并且進行審理。
二十四家店主在時好運和多彩的幫助下,請到了一位愿意“免費”為他們代理這件訴訟的大律師。
根據布佩恩的行情來看,如果想要這位大律師為自己打官司,那么至少要花費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甚至會更多。
他向媒體表示,他之所以這么做的目的,就是不希望資本家利用手中的財富和權力胡亂的使用法律武器,讓法律也成為了資本家“屠殺”民眾手中鋒利的刀子。
他的發言引發了很大的社會熱議,很多人都認為他才是聯邦真正有良心的律師,是律師行業的道德楷模。
只是他們不清楚,在他宣布“免費”之前,他收到了好心人贈送給他的三十萬律師代理費。
時好運和多彩暫時不愿意親自下場和每時每刻肉搏,他們需要一場訴訟來確定他們下場之后會遇到什么。
就在這樣一個溫度宜人的周末,布佩恩城市法庭開庭了。
在原告律師表達過自己的主張之后,法官看向了被告席的代理律師,“被告律師有什么需要說的嗎?”
他問話的時候又低頭看向了自己面前的一些說明性文件,其實這件案子根本沒有正式開庭的必要,直接走快速法庭就能宣判了。
在法官來看,這些被告的違約情況非常的明顯,無論他們有什么理由,他們都造成了違約的既成事實。
而且本案唯一的訴訟主張就是針對違約追討違約金的訴訟,簡單明了,這要是放在快速法庭最多兩分鐘就能宣判了。
只是現在社會和媒體都在關注這件事,加上每時每刻狀告的是一群社會底層,有一些權利機構正在密切關注此事,不得已的放在了法庭上進行庭審。
看看后面那一排排攝像機,就知道人們有多關注這件案子。
被告的律師站了起來,“法官大人,我有兩條需要聲明。”
法官點了點頭,總不能不給這個家伙說話的機會。
所有的大律師,除了在業務能力方面的確有超過別人的地方,更多的還是他們的社會關系網絡。
曾經聯邦最著名的一位大律師,經他手代理的案件勝訴率,在整個聯邦司法歷史上都是數一數二的。
他自己優秀只是一方面,更多的原因還是他的父親——
一路從一個地方法庭的法官成長到聯邦最高法庭的法官,這才是他始終能保證自己勝率的主要原因。
后來他的父親在競選終身大法官的時候失敗了,這位大律師也逐漸的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只給這個行業留下了一些神話。
像是被告的律師,在司法部門也有一些關系,恰好這位法官知道這些。
“第一點,本案并非是完全的孤立案件,在本案發生之前,實際上我代理的被告們已經向法庭起訴每時每刻違約…”
他說著話,他的助手把一些材料送到了法官的桌子邊上。
法官和檢察官還有其他人每個人都有一份。
他們一邊翻看,被告律師一邊繼續說道,“可以從這些訴訟的發起看得出,實際上是原告單方面違約在前,我的代理人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這件事有一個先后順序,所以…”
每時每刻的律師很隨意的舉起手,“我反對被告律師的說法,法官大人,本案的訴訟主張非常的清楚,也不存在被告律師所說的那些問題。”
“我們并沒有任何形式上的違約,每時每刻有充足的貨源,隨時隨地可以發貨。”
“單方面的訴訟,并且沒有經過庭審,也沒有具體的審判結果,我認為它在本案當中不具備參考價值和意義。”
法官沉默了一會,點了一下頭,“反對有效,被告律師,你所說的這些訴訟還沒有司法結果。”
“在沒有肯定原告已經率先違約之前,和本案形成必然的關系,你的說法沒有任何意義。”
被告律師的思路很清楚,先讓原告,也就是每時每刻成為先違約的人,只要司法承認了這一點,那么現在每時每刻對所有店主的訴訟就沒有意義了。
為什么?
因為每時每刻違約之后,店主們已經單方面的終止了合同——這是在每時每刻先違約的先決條件之下作出的決定,也會受到司法的承認和保護。
這樣一來,無論每時每刻的反訴內容是什么,對店主們都沒有任何的威脅。
可惜今天的法官不是那么好手滑的人,或者說他并沒有站在被告這邊。
很多東西不是你說違約了就違約了,聯邦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法律都還沒有說每時每刻違約了,你就先說他違約了,到底聽誰的?
毫無疑問,肯定要聽司法部門的最后解釋。
被告律師斜睨了一眼另外一邊自己的對手,又說道,“還有一個問題,法官大人,每時每刻的專柜丟失我認為并非是偶發事件。”
“根據我搜集到的情報,全國兩千多家因為丟失了柜臺的門店,都曾經因每時每刻違約起訴過他們,我有理由相信,這實際上是一起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
“每時每刻通過了一些卑劣的手段,盜走了那種專柜,并且以此作為攻擊的手段起訴打算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普通人,本案已經按在另案結案之后再行處置。”
被告律師口中說的“另案”,是兩千多家門店同時報警自己的專柜被盜事件,被告律師的意思是只有找到了小偷之后,才能決定這件案子的性質。
每時每刻的代理律師又舉起了手,“我反對被告律師的說辭,法官大人。”
“如果被告律師沒有確切有效的證據能證明他的觀點,那么我要控告他誹謗。”
法官皺了皺眉,這一次他沒有立刻就支持原告律師的控訴。
因為他知道,被告律師說的不一定就是錯的。
一下子全國各地出現了兩千多起“詐騙案”,更離譜的是對方什么都不要,就是把每時每刻的專柜拖走了,要說這和每時每刻沒有一丁點的關系,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甚至法官都想到了每時每刻,或者說林奇就是按照那些傳票上提及的原告方去安排,不然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絕大多數狀告林奇的原告,都被騙走了每時每刻的專柜?
但聯邦是一個法制的國家,每個人都可以擁有任何的觀點,甚至有人現在蹦出來說總統其實是外星人,他的目的就是為了控制這個世界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在任何場合發表自己的想法是憲章賦予每個聯邦人最基本的權利,但你想要你的主張,你的觀點,獲得司法的支持,就必須拿出證據來。
有人會覺得這很蠢,誰都知道這一定和每時每刻有關系,還說要什么證據,這肯定是包庇行為。
可話說回來,如果因為“大家認為”就可以不需要證據,資本家的“大家”數量絕對比普通人多的多,那么是不是以后資本家說什么就是什么了?
所以有時候看來是刁難普通人的規則,實際上反而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普通人。
被告律師說的事情是不是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證據。
法官看向了被告律師,“你如何證明你說的這些。”
被告律師搖了搖頭,“我無法證明,所以我希望能暫時推遲這場官司的宣判時間,并且在詐騙案結束后增加一場庭審,重新來審理這件案子。”
法官很猶豫,一旦他作出了決定,后面其他的法庭,其他的法官有可能都會以他的決定作為參照,這也是司法界的共識。
收起來好像沒有什么,可反過來對每時每刻來說,他們就成為了受損失的一方。
法官抬頭看向了原告的律師,這是一個很細微,很有深意的動作,他是在告訴原告律師,你可以反對了,我會支持你。
這種表態像是某種潛規則,行外的人對這些規則,這些小動作都不了解,原告律師應該了解。
可令人有些意外的是原告律師居然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就像是…他似乎也在支持這樣的決定。
“暫時休息十分鐘,我們要討論一下是否支持被告的主張…”
法官敲了敲木槌,和一眾人從側門離開了,他們得搞清楚每時每刻在搞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