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一戰后受到限制和發展是有目共睹的,首先是美國為了攫取世界霸權,主張廢除日英同盟,同時在華盛頓會議上限制海軍主力艦的力量,廢除石井.蘭辛協定,限制根據九國條約規定的日本在滿蒙的特殊權益以及美國制定排日的移民禁止法案等等,這些都給日本的前途投下了陰影。
不難看出,這些措施的目的都是要阻止日本的發展,特別是阻止日本向大陸的發展。
另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后,作為戰后必然的經濟現象,在世界市場上引起了生產過剩,從而導致了國際貿易競爭尖銳化。
作為后進資本主義國家的日本,隨著大戰期間工業化的躍進,日益需要從海外進口物資同時向海外開辟市場,因而也被卷進已經尖銳化了的國際貿易競爭中去。象日本這樣物資、資金都不充裕的窮國,不得不在靠廉價勞動力進行對外傾銷上來尋求悲慘的出路。
可是,歐美各國為了對抗傾銷,采取了相互間高筑關稅壁壘的措施。日本不得不逐漸從印度和南方市場等世界市場上被排擠出去。
昭和四年(1929年)發生的世界經濟危機對日本經濟也造成了沉重的打擊,尤其農村漁村的貧困狀況,更是慘不忍睹。而這次危機的結果,致使世界的關稅戰愈演愈烈,以英美為首,各國的保護產業政策日益加強,終于在昭和7年(1932年)的渥太華會議上。發展到結成大英帝國的所謂集團經濟。
這樣,終于堵塞了國際間勞動力、物資和資金的自由流動。凡爾賽和平會議上通過的民族自決主義。只有以正常的國際經濟秩序為保障才能行得通。但是,如上所述,國際經濟在被集團封鎖的情況下,象日本這樣人口過剩,資源貧乏,資金不足的國家,其生存就從根本上受到了威脅。
日本人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樂。西方國家的種種舉動完全是把日本當傻子的玩兒,只要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就會對這種行為感到憤怒。事實上也是這樣,一戰后日本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關系跌倒了冰點。
時至今日,日本人對于歐美各國根本沒有絲毫好感,所以奪取西方各國在東南亞的殖民地,日本人是一點心理負擔也沒有,而且還會得到更多國民的支持。但是與之相比。進攻蘇聯危險性太大不說,而且國內支持的人也不多,該怎么選日本政府基本上不用考慮。
日本人拒絕了德國政府的請求,日本雖然同德國是盟友,但是日本卻沒必要為了這份“情誼”而將整個日本的前途都搭進去,那不理智。更不現實。
對于日本和蘇聯簽訂中立和約,中國方面也極為不滿。消息傳來,中國國內一片嘩然,同時更是愁云慘淡。眾所周知,在中日開戰之后。尤其是日本將中國全部對外口岸全部攻占之后,唯一可以就近援助并且愿意援助中國的國家就是蘇聯。
截至目前為止。蘇聯對華軍事貸款達到了2億美元,培訓中國航空人員10206名,中國政府從蘇聯購買飛機1285架。其中驅逐機777架,ce中程轟炸機328架,IIe遠程轟炸機30架,TE3重型轟炸機50架,教練機100架。此外還有發動機、油料、航空彈藥等。
從1937年12月在南京上空秘密參戰,到1939年底基本從各地機場撤出,共有700多名蘇聯志愿隊員直接參加了保衛南京、武漢、南昌、成都、重慶、蘭州等地的25次戰役,出動飛機千余架次,擊落日機數百架,炸沉日軍各類船艦70余艘。這還僅僅只是蘇聯援助國民政府的武器裝備數量,如果加上塞北地區的話,那就數量和規模就更大了。
可以說在美英沒有正式援助中國之前,蘇聯式中國唯一的盟友加奶娘,但是一旦這個中立條約簽訂之后,奶娘就沒了,因此蘇日中立條約的簽訂對于中國的影響極大,甚至于關乎中國抗戰的前途。
根據蘇日兩國的約定,今后蘇聯在中日戰爭中,由支持中國轉向中立的立場,這是蘇聯在中蘇關系問題上的一個倒退。同時蘇聯援華物資銳減并逐漸中止,這就削弱了中國抗日的軍事力量。
因此,這個條約在政治上是對中國抗戰的一個打擊,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抗日熱情,也損害了蘇聯的形象。此條約不僅引起了國民政府對抗戰前途的憂慮和對于蘇聯政府的惡感,而且也使得中國其他方面對“條約”表現出不滿。
正如條約簽訂當天日本外相松岡洋右對德國駐蘇聯大使說的那樣:“這一條約對于日本是非常重要的,它將是加于中國國民政府的一項極大的壓力,可能由此而容易迫使中國屈膝求和;同時,日本對抗英美的地位增強了。”
正因為如此日本政府對此條約感到“很高興”,近衛首相迅速地取得天皇的批準,近衛文磨在給日本外相松岡洋右的信件中是這樣陳述的:“因為這一條約緩和了陸軍長期以來想與俄國作戰的沖動,帶來了使蔣介石屈服的希望,并使南進的道路更安全些。或許甚至美國政府也會變得較寬和一些。”
其實按照日本政府的想法,最好是簽訂《蘇日互不侵犯條約》,時尚他們也是向著這個方向努力的。一開始日本駐蘇大使東鄉茂德在同蘇聯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會談時提出了第一份日蘇中立協定草案,內容包括:“第一條1.締約雙方確認,兩國相互關系的基礎是1925年1月20日在北京簽訂的關于日蘇相互關系基本原則的條約。2.締約雙方應維持和平與友好關系,相互尊重領土完整。第二條如締約一方,盡管是愛好和平的行動,遭到第三國或其他幾個國家的攻擊,另一方在整個沖突期間將保持中立。”
隨后東鄉大使在拜會蘇聯外交人員委員時,聲稱以近衛為首的日本新內閣希望盡快締結日蘇中立協定,請求迅速研究他轉交的協定草案并給予答復。
但是蘇聯人分析了日本提出的內容之后,認為就其內容而言,協定將不僅是一個中立條約,而實際上將是一個互不侵犯與不參加敵對聯盟的條約。此外,蘇聯政府認為有必要聲明,蘇聯與日本的利益,包括中立協定的利益,首先要求解決蘇日關系中某些非常重要的問題;這些問題如得不到解決,無論是現在或者將來都會成為改善兩國相互關系的嚴重障礙。
隨后,蘇聯政府在復文中詳細分析了日本政府提出的中立協定草案的具體條文,指出:蘇聯在同日本締結中立條約時,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惡化它同中國及在太平洋與南海地區有重大利益的一系列國家的關系,從而可能給蘇聯造成嚴重的、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蘇聯希望減少損失,所以東鄉大使的議案被擱置了。
1940年4月底,新任日本駐蘇大使建川美次再同莫洛托夫進行會談,建川美次表示,日本政府希望同蘇聯締結與《蘇德互不侵犯條約》類似的《蘇日互不侵犯條約》。兩國之間的所有爭議問題應在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之后解決。建川美次認為,中立條約是不夠充分的,因為它對互不侵犯問題說得不夠清楚。
同時建川美次送交蘇方一份《日蘇互不侵犯條約草案》,具體內容包括以:“第一條締約雙方保證相互尊重領土主權,不對另一方采取任何侵略行動,無論這種行動是單獨的,或是同一個或幾個第三國聯合的;第二條如締約一方成為一個或幾個第三國侵略的對象時,締約另一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支持這些第三國;第三條兩締約國政府今后保持密切接觸,以便在有損兩國政府共同利益的問題上交換情報或提供咨詢。第四條締約任何一方保證不參加直接或間接反對另一方的任何國家集團;第五條締約雙方在任何問題上發生爭執與沖突,將按照友好交換意見的方式或在必要時建立調解沖突委員會,以和平方法解決;第六條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0年。如締約任何一方在本條約期滿前一年內未聲明廢除,本條約有效期將自動延長5年。”
但是蘇聯政府對這份草案并不滿意,因此莫洛托夫在答復建川美次大使時指出:“如果日本政府不準備提出歸還蘇聯早先喪失的領土——南庫頁島與千島群島問題,那適宜于討論的是締結中立條約,而不是締結互不侵犯條約,因為締結中立條約時可以不涉及領土問題,只需取消日本在北庫頁島的租讓權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