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落下。
明歌毫不客氣的手起刀落,賞了少年頭頂一個暴栗。
然后,看著他,微微的笑:“你再說一遍試試?”
明辭脖子一涼,縮了縮,“開個玩笑嘛。”
明歌也沒有跟缺心眼的中二少年多計較,微微抬了抬精致的下頜,朝星光時代廣場前的大廈點了一點,道:“走,進去看看。”
明辭嘆了口氣,捏著只剩下淺淺一層的白桃烏龍果茶,沒扔。
認命地跟上去。
最不耐煩陪女生逛街的少年心想,來都來了,總不可能當即打道回府吧。
就當舍命陪君子…不,兇殘的親姐了。
明辭從始至終都堅定的認為,今天的情況應該是明歌買買買,自己是來作陪,幫著拎包當苦力的。
然而,事實跟他想象中的出現了一點不太卻足以令人驚訝的偏差——
明歌買買買,這一點沒錯。
可,買下的東西的對象,不是她給自己,而是…他。
這是什么操作?
“狗東西,你過來,試一試這件~”一身香奈兒黑裙的女人站在不遠處,朝這邊招了招纖白的手,打斷少年的沉思。
明辭:“…”
品牌專柜店里,明亮寬敞又奢華,客人不多,但女孩這突兀的一聲,就跟古代在皇宮金鑾殿某位大臣說自己名字叫農村氣息濃重的林二狗,所帶來的效果是一模一樣的。
于是所有的目光都匯聚到頭發染成枯葉黃的少年身上,忍笑的打量。
那種打量因明歌身上那一襲香奈兒最新款黑裙,手上提著的同色愛馬仕包包,和全身上下沒有多余的配飾,只在雪白皓腕間戴著的一只看起來低調典雅的,卻價格卻勝過名貴鉆飾的墨綠色翡翠鐲子,而不帶一絲惡意。
只是好笑罷了。
明辭咬了咬牙。
初現英俊的白皙臉蛋上,浮現起一絲微微羞惱的薄紅。
他頂著幾道目光,重重地踩著板鞋,噔噔噔三兩下走到明歌身邊,羞憤又小聲地道,“明、歌!”
饒是刻意壓低了聲音,都掩飾不住少年語氣里的羞惱與赫然。
“我、都、說、過、了、不、要、叫、我、狗、東、西!”
不過,想起自己從小到大強調過無數遍,也沒見明歌改口過,明辭心態微崩。
他只得退讓一步,說:“至少,在外面給我留點兒面子吧?我都不是小孩子了!”
明歌咦了聲,笑嘻嘻地反問,“你剛剛不還說,你是個孩子嘛,怎么這會兒就不是了?”
明辭:“…”
最后,眼見少年都快枯了,明歌才勉強點了點頭,答應道:“好吧,以后在人多的時候,我不這么叫總行了吧?”
明歌把搭配好的幾套衣服全部塞給少年,命令道:“作為交換條件,把這些衣服統統試完。”
得到保證的明辭,心滿意足地抱著一疊衣服進了試衣間。
男生換衣服的速度,比女生至少快一倍。
幾分鐘后,明辭推開門,出來了,臉上有點微微不自然的神色,喊了聲,道:“我換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