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館里的人看到他前后判若兩人的可憎嘴臉,心中的猜測進一步堅定,暗道:果然是個太監,馬上的人必然來頭不小。
“好,做的不錯!”身穿戎裝的少年舉起右手,“全軍聽令,原地修整一個時辰,不得侵擾民戶。”言罷,軍士們像是機器人那樣,動作整齊劃一的原地坐下,坐姿整齊,一看就是訓練有素的。
此時,酒館里的人幾乎已經可以肯定了,身穿戎裝者一定是帝國的上層人物,是皇族子弟,有著金山銀山都買不來的尊貴身份。可是緊接著,這個人的一個細微動作,卻是讓他們大跌眼鏡。
只見那身穿戎裝的青年人對著旁邊馬匹上,穿著青色道服,同樣英挺不凡的男人露出了一個近似于討好的微笑,非常客氣地說:“沈道尊,進去歇一歇吧。”
“行軍半日有余,是該歇一歇了。”那人倒向是比皇室中人地位更高一樣,徑自下馬,到他下馬之后,皇室中人才跟著下馬。
“唏噓!”酒館中的人倒吸一口涼氣,暗道:今天的新鮮事還真是多呢。
毫無疑問,出現在此地的,自然便是沈飛一行人了。
一日前,南通城受到不明妖獸的奇襲,守衛將軍府的近兩千士兵,全部被妖獸控制了心智,成為偷襲烈皇子的棋子。對于此,包括王林在內,所有被控制的軍士都是留有印象的,只是當時就像是提線木偶那樣,根本無法擺脫幕后操控者的控制。
直到三個時辰以后方才醒來,醒來之后自然是前往拓跋烈的住處,又是下跪又是道歉,拓跋烈比他們醒的稍早一點,明知事情與他們無關,還是讓這些人在自己漏風的屋子外面跪了整整一上午的時間,到中午的時候才在沈飛的陪同下走出屋去,通知王林小事一樁,不必記掛在心。
王林嚇得語無倫次,好話說了一車,將拓跋烈要求的行軍物資增加了整整一倍,這才讓殿下有了點笑模樣。
因為這件事情的耽擱,上路的時間推遲了整整一天,下午的時候,沈飛和拓跋烈好好的商量了一番,兩人一致認為走官道雖然順暢,但目標太大,太容易被伏擊了,倒不如從商道走,一來商道支路多,他們究竟走哪條路不好捉摸;二來,也可以躲掉一早埋伏在官道上的伏兵。由此達成了一致,等到再轉過天來的早晨方才動身,告別王林踏上商道,一走三個時辰,這才來到了此地。
沈飛、拓跋烈相繼下馬,楚邪比他們下馬的時間稍晚一些,卻步子更快,先一步跨入酒館,找了一個靠門的位子,大爺一樣坐下了:“快快快,本大爺的肚子餓的很,趕快把好酒好菜都端上來。”
沈飛和拓跋烈都已習慣他特立獨行的風格,對他的行為視而不見,兩人肩并肩向著酒館走去,岳總管小心翼翼地陪侍在身后。那一天,他的身上也不知留下了多少的傷口,以為自己必死無疑,卻萬萬沒有想到,隨著一顆靈丹妙藥入喉,腐肉生新芽,已至暮年的身體重獲新生,甚至更上一層樓,岳總管由此明白了所謂的道宗仙丹可不是那些裝神弄鬼的方士所能練就出來的,對沈飛的敬仰油然而生。因此,更加小心伺候,將沈飛當成神仙那樣供奉。
沈飛和拓跋烈并肩向前,堪堪跨過門扉的時候,天地之間忽然掀起一陣冷風,毒辣的日光被什么描述不清具體樣子的生物遮蔽了一角。眾人紛紛抬頭,看到六只長著翅膀的狼獸由九天之上快速逼近了,嚇得連連后退。
“若雪,別鬧了!”
卻是那六只狼獸組成“人”字陣型向著地面極速俯沖,在沖刺的過程中,互相之間的位置、距離始終不變,像是一個六合一的整體,頭是頭,尾是尾,快速下行,由此帶起凜冽的風,導致氣流的極速顫動。
酒館里的人嚇得連連后退,感覺那東西就要迎面撞過來了,卻在最后關頭,在距離地面不足三米的地方,狼獸們幾乎同時大力地揮動一次翅膀,以不可思議的方式掀起一陣逆流的風,由此穩住身形,使得預想中的碰撞并沒有出現。
“呼!”人們剛要松一口氣,又驀然想起了狼獸們巨大的犬牙和鋒利的腳爪,嚇得萎靡在地。比他們還慘的是拴在院子外面的馬匹,感受到頂尖獵食者的氣息,馬廄里的馬匹紛紛受驚,發狂暴走,努力掙脫束縛,本就不算牢固的木樁在它們奮力的扭動下頻頻晃動,木屑掉落,看起來隨時可能坍塌。
納蘭若雪坐在頭狼的背脊上,像是一個從惡作劇中獲得喜悅的孩子,捂著肚皮呵呵地笑。酒館里的人這才發現,原來還有一名清新脫俗的少女坐在當先那只狼獸的背脊上。少女身材欣長、面容多嬌,皮膚光滑細膩,看起來絕非尋常女子。
“又胡鬧!”沈飛拉住了若雪的手,在眾人充滿艷羨的目光下施施然地走來,人們恍然若失,對沈飛的身份更感興趣。不僅得到皇族中人的尊敬,還能受到狼族少女的青睞,面前之人必定不同凡響。
卻就在此時,道路西側的林木忽然之間劇烈的晃動起來,從林木的后面傳來沉重呼吸的聲音,似乎有一只巨大的生物正趴伏在樹林的背面伺機而動。
“到底是怎么回事。”酒館里的人再也忍耐不住心中的恐懼,懂得武藝的隨從們紛紛上前,抽出兵器守衛商主。早已坐下的楚邪看到他們如此模樣,不屑地笑了一聲,一邊笑,還一邊搖頭,就好像在說:多大點事啊,把你們嚇成這個樣子。
在場的不乏武功高手,聽到楚邪肆意嘲笑的聲音紛紛怒目而斥。楚邪毫不在意,瞇起眼睛反瞪過來,其中蘊涵著的凌厲光芒逼迫得眾人不得不收回目光,重新望向林影之中。卻是道旁的樹叢驟然間劇烈晃動起來,一只面目猙獰的狼獸從林影之中躍出,足有兩米高度、鹿角巨大的成年雄性麋鹿被它叼在嘴里,如同提起一只小雞子一般輕松隨意。狼獸的左前腿應該是有些毛病,始終蜷縮著但并不影響它的英武,后肢有力,胸前留有著十字形的傷疤,背脊上的獸毛有力的收縮與舒張,不斷變化著形態,如同燃燒著的火焰。眼睛又細又長,目光凜冽,睥睨地看待場中的一切。
這只新到來的狼獸看起來比之前那六個長著翅膀的兇猛很多,滿嘴惡臭隔著十幾米遠都聞得到,目光冰冷的滑行,像是在搜索著什么。忽然之間確定了目標,叼著尚有余溫的麋鹿尸體騰躍而起。
它雖為殘廢,但行動并不遲緩,移動速度很快,一步跨過數十米距離,直接來到了近處,嚇得眾人抽刀護衛,背靠背聚縮成一團,卻并不是來找他們的,而是來到六只有翅狼獸的對面,在領頭的那一只獨眼、獨翅的狼獸面前匍匐下來,將口中的獵物敬獻出去。
眾人這才明白了它們之間的主從關系,又是驚奇,又是贊嘆。卻是那名身穿青衣的年輕人忽然間開口說道:“去路邊等著吧,不要嚇到了別人。”隨著沈飛一聲號令,接受了體型最大的狼獸所貢獻食物的獨眼狼王如聽話的小狗那樣,乖乖地向著遠處的林木興趣,體型最大的狼獸全程含著到嘴的獵物卻不敢分毫染指地跟隨,另外五頭狼獸更不必說,恭敬隨從,像是手下的馬仔。眾人這才明白過來,原來青衣少年才是真正的狼王,是地位最高者,對他的身份進一步感到好奇。
世上等級固化,一物降一物,然而并沒有什么不好,因為只有在絕對等級的制約下,世間萬物才能夠有條不紊地高速運轉,順暢入流。
明眼人都能看出,身材巨大但不會飛行的狼獸地位高于其他五只會飛的狼獸,低于獨眼狼王,獨眼狼王又臣服于連皇室都不得不尊敬的年輕人,事物有序,從善如流,因此不會有紛爭,也不會有矛盾,遇到問題的時候一致對外,殺伐果斷,無人敢欺。
非常一致的,在場的所有目光全部落在沈飛的身上,上下打量,似乎想要從他的里挖出金子和銀子。眾人之所以有這樣的表現,是因為種種跡象表明,這個短發向天的男人非常非常的不簡單!
——要想獲得他人的尊重,先要擁有值得他人敬畏的實力,這是任何時代下不變的真理。
拓跋烈與沈飛接觸了將近四個月,對沈飛的態度變化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也就是剛開始見面的時候,態度傲慢,略有不屑。這是因為沈飛雖然在和他交手的時候表現出了一定的不凡之處,但并沒有完全展露實力,所有拓跋烈并不認可他;第二階段,逐步認可的階段;這是在拓跋烈見識了沈飛在擂臺上的連番惡戰,又與他深入交談,交換觀點之后形成的態度;第三階段,徹底認可階段。隨著與沈飛結盟,拓跋烈將越來越多切身相關的事情交給沈飛去做,沈飛不僅能完成得非常完美,而且凡事想在他的前面,未雨綢繆,以至于拓跋烈徹底認可了沈飛的存在,信服于他;第四階段,懷疑迷茫的階段。沈飛能力過強,讓拓跋烈感覺完全超出了控制,因此產生了懷疑和迷茫;第五階段,也是最后一個階段,那便是徹底交心,完全托付的階段。經歷了將軍府的事件,拓跋烈深刻意識到沒有沈飛的幫助完全沒有可能在皇位爭奪戰中勝出,因此徹底信服,完全地依賴于他,不再考慮那些閑七雜八的無聊事情,心甘情愿地在成功之后與沈飛分享勝利的果實。
兩人接觸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從相知到相交的這五個階段充分描繪出了一個人能夠充分獲取他人信任的全景,而所有的這些,支撐在背后的只有兩個字,那便是“實力”!唯有實力,別人望塵莫及的實力,是得到他人尊重的支撐,別無其他。
無論七小、還是拓跋烈,甚至楚邪,他們會匯聚在沈飛的身邊,都是因為沈飛與他們其中的每一個相比實力都更加強大,心思更加縝密,與沈飛結盟,只賺不虧,僅此而已!弱肉強食的世界,一直弱小只會淪為食糧,只有不斷變強一條路才是成為主宰者的唯一途徑。
終于并肩走入了酒樓,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的波折是在場的所有人都無法想到的,其實這些事情在沈飛看來并沒有什么,但是在普通人眼中,在他們眼中,其中的每一件事都足以震撼他們的心靈。
并肩進入客棧,沈飛、拓跋烈、楚邪、納蘭若雪,四個人占據了一張本來可以容納很多人共同用餐的桌子,不覺得有什么不妥之處。
“金陵到帝都總共一千三百里路程,前路漫漫,不知藏著多少兇險,咱們需要快速趕路才行,原地修整一個時辰,一個時辰之后準時上路,爭取在天黑之前,再走出二十里路來。”落座之后,沈飛對拓跋烈道。
后者應道:“沈道尊所言極是,整整一千三百里路程,不知藏著多少兇險,全要仰仗沈道尊庇護了。”
“放心吧,沈某就算拼了命也會護得殿下周全的。”言畢,望向四周,見敞院開闊,桌椅十張,人滿為患,點點頭道,“聽王林說,這家酒館是他名下的產業,由他的親信管理。”
“哦?有這樣的事情?”拓跋烈倒是驚奇,畢竟王林貴為將軍,怎么說,開張營業的酒館都應該富麗堂皇才對,可這家的酒館破破爛爛的,看起來非但不氣派,甚至可以說是簡陋。
“殿下有所不知,此地為連通帝都和金陵的主干道,緊鄰南通,是來往商戶、行旅的必經之路,不需要特別奢華氣派,東西也可以賣出很好的價錢,而且不愁客源,王林便是看中了這一點,命令手下驅逐了方圓三十里的商戶,獨享此地的資源開了一家酒館,每年賺到的銀子比他做城主的俸祿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