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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老大

  最美的夕陽穿過窸窣的林葉,星星點點地透在兩人的身上,蟬鳴之聲不絕,傘狀的蒲公英被偶然刮過的熱風卷起,飄啊,飄啊,飄到不知名的遠方。

  火勢漸旺的柴火堆偶有火星濺起,黑熊充滿油脂的身體在火焰的炙烤下變作滾燙和焦黑。兩人就這般靜靜地依偎,依偎在空無一人的楊樹林里,彼此取暖。

  如果說邵白羽的出現,讓沈飛體會到了友情的滋味;那么納蘭若雪的執著,就讓沈飛初步體會到了何謂感情,何謂男女之間的感情,兩情相悅的感情。與若雪在一起的時候,沈飛感覺被需要,遠遠地注視冷宮月,沈飛覺得被拒絕,這就是不一樣的地方,雖然男人對自己得不到的東西會涌起征服的欲望,但漸漸的,沈飛的眼里,已經滿是納蘭若雪的影子。在聽不到對方回應的時候,他真的是心急如焚,傻到沒有提前用仙力探查一番,傻到明明知道有可能是陷阱也毫不顧忌地沖上前,這種感覺前所未有,是感情讓他變得迷茫,變得傻傻的,看不清方向,如果沒有師父的交代,沈飛真想就這樣手一揮,一輩子與若雪依靠在一起,天大地大,有你有我,足矣!

  直到焦糊的味道飄入鼻端,沈飛終于清醒過來,推推若雪:“起來若雪,肉糊了。”

  “糊就糊了,人家就要這樣靜靜地靠著。”

  “若雪,別鬧了,這樣下去童子金身要保不住的,別鬧了若雪。”

  “保不住就保不住,反正沈飛哥哥你現在這么厲害的,有沒有童子金身算得了什么。”

  “若雪,聽話。”

  “不嘛。”

  “聽話。”

  “不嘛。”

  “若雪,我去把肉烤好,等會兒再靠過來行不行。”

  “真的嗎?”若雪有些驚喜,這可是沈飛第一次正式允許她靠在肩膀上。

  “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拉鉤上吊。”

  “拉鉤上吊。”若雪忽然感覺自己被幸福填滿,感覺上午求的姻緣上上簽果然準的不得了,自己和沈飛果然是注定要永生永世不分開的天生一對,“哈哈!”忍不住開心地笑起來。

  想想就覺得高興,若雪終于磨磨蹭蹭地從沈飛身上爬起來,支撐的手掌有意無意地劃過沈飛的軀體,搞得對方好不難受,“嘻嘻嘻,沈飛哥哥,你身子好燙,是不是在害羞啊。”

  “你這個瘋丫頭。”離開對方,多少有些遺憾,不過沈飛馬上站起了,就怕沉迷在那份不可描述的溫柔當中,無法自拔。

  “沈飛哥哥,你是不是喜歡上我啦。”納蘭若雪眼睛彎彎的,壞壞的笑。想當初,蜀山最風華絕代的兩個女人,冷宮月的眼睛像杏仁似的,略微狹長,目光鋒利;莫君如則是一雙鳳眼,眼角吊吊的,看誰一眼都覺得特別凌厲。

  納蘭若雪與她們都不一樣,她的眼睛特別的圓,特別的透亮,清澈的如同湖水,只是平靜的直視,就能夠一眼望穿。這樣干凈的女孩子天真的讓你抓狂,卻也可愛的讓你抓狂,明明是千金大小姐卻遠遠不像莫君如那般驕橫跋扈,她的內心充滿了愛,如果說這也是一種缺點的話,那么確實,她的愛有些泛濫,也就僅此而已,和若雪在一起這么久,面前的姑娘除了有一點耐不下性子,有點濫情花癡之外,真的沒有其他缺點了。

  沈飛平靜地望著納蘭若雪,忘了回答她之前的問題,“喜歡”是一種什么樣的感覺他并不清楚,不過“歡喜”是什么倒感受得到,和若雪在一起,就很歡喜。

  “沈飛哥哥,你這么直勾勾的盯著人家,人家好害怕。”若雪在沈飛的眼前,揮動手臂。

  沈飛回過神來,又用那句習慣性的口頭語形容她:“傻丫頭!”

  回到火堆旁,熊肉已經被燒焦了,七小滿眼無辜地看著主人,沈飛擺手道:“一條后腿而已,焦了也就焦了。”

  麻利的將烤架取下,把熊的脊梁骨穿在上面。脊梁骨是熊身上最長、骨頭最多的部分,味道也是最好的,一條脊梁骨烤熟了,大家都夠吃的。沈飛曾有多年在野外求生的經歷,對于燒烤再拿手不過,一邊轉動自制的架子,保持熊肉接受火候的勻稱,一邊不時看看坐在自己身旁,緊緊倚靠著的若雪,看她兩眼放空,不禁問:“想什么呢,傻丫頭!”

  “人家在想,要是能這樣過一輩子就好了。”納蘭若雪很認真地說。

  “你吃一輩子熊肉啊!”

  “我想一輩子吃你烤的熊肉!”

  “好啊,你愿意吃我就每天燒給你吃。”

  “真的嗎?”

  “當然!”仿佛是感受到了什么,沈飛轉過頭,對上納蘭若雪近在咫尺的目光,一粒木火從火堆里迸射出,莫名的吸力將兩人越拉越近…越拉越近…越拉越近…

  “不行!”最后時刻,一絲理智尚存的沈飛終于喊停,目光收回,“若雪,咱們下山不是為了談情說愛,是有正事要辦的,如果因為長輩們不在身邊,就失去了約束,任性妄為的話,不僅失了道家的傳統,還辱沒了師尊對咱們的期望,你說是不是!”

  “沈飛哥哥,你真是掃興餒。”納蘭若雪生氣地背過身去,撿起地上的石子扔向火堆。

  “若雪,不要意氣用事,咱們下山不是為了兒女私情,我們是有正事要做的。”

  “正事正事,整天就是正事,沈飛哥哥,你心里到底有沒有我啊。”

  “若雪,不要過分!”

  “干嘛,是不是又要把我送回山上啊,我知道你就是這么想的,為什么不說出來。”

  “若雪!”

  “哼,反正我對你就是一點不重要的。”

  “若雪,不要胡鬧了,再胡鬧我就真的把你送回山上。”

  “憑什么,大路朝天,各走一邊,你憑什么管我,用什么身份管我,你是我什么人啊。”

  “這…”被若雪這般胡攪蠻纏,沈飛倒真的沉默下去,想了想,忽然開口笑道:“就憑我是你的救命恩人,而且你親口答應過,要一生一世、永永遠遠、做牛做馬、任勞任怨的服侍于我,永遠聽我的話!”

  若雪沉默,想一想自己好像確實這么答應過,心里面也確實想盡心盡力當牛做馬的服侍沈飛。可是不知為什么,和對方在一起呆久了,明明沈飛對自己比以前更加溫柔也更加關照,心里面反而不滿足了,想要從對方身上獲取更多的愛和關注。

  大概是因為身份改變了吧,若雪忽然間把自己當成沈飛的女朋友了。

  “沈飛哥哥,對不起,人家剛才不應該那樣無理地對你。”納蘭若雪噘著嘴轉過身子,用冰涼的小手拉沈飛的衣服。

  “若雪,你對我怎樣都好,但是這次下山我是承載了師命的,是必須要完成一件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大事的,真的必須將兒女私情放一放。”

  “沈飛哥哥,我知道了,人家向你道歉啦。”

  “好了,肉就要熟了,聞到香味沒有,再等我加點料子就好。”沈飛從芥子帶中拿出了一個小瓶子,里面盛著白色的粉末,這是調味料,還是沈飛從樊村帶來的,長期不變質。

  輕輕的灑在上面,一邊轉動,一邊傾灑,潛藏在肉絲中的味道馬上蓬勃而出,涌入鼻端,讓人精神為之一振。

  本來在火堆旁趴伏著的七小,聞到肉香,鼻子抽動,同時立起了,身體繃的老直,而頭頂上也傳來動靜,是燕兒拍打翅膀,從遠處飛來。

  納蘭若雪滿是驚奇地說:“沈飛哥哥,你手里的東西是什么啊,怎么灑上之后味道馬上不一樣了?”

  沈飛諱莫如深地笑道:“嘻嘻,神奇吧,這叫做味精,是鹽和五香粉的混合物,專門用來調味的。”

  “沈飛哥哥,你怎么什么都懂啊,連做飯都會,以后嫁給你的人肯定要幸福死了。”說著,若雪臉一紅,羞答答地低下了頭。

  沈飛有意逗她道:“有童子金身在,嫁給我的人要守一輩子活寡的,誰愿意啊。”

  “等你變得很強很強的時候,就像掌教那么強大,有沒有童子金身我覺得也就沒那么重要了。”

  “像師父那么強,我都成老頭了,身體機能肯定退化得差不多了,更沒人愿意嫁給我了。”

  “沈飛哥哥,你討厭啦。”若雪睫毛很長,害羞垂下目光的時候,睫毛遮住眼睛,顯得特別的可愛。

  不再有油脂滴下,熊肉終于烤熟了,沈飛停止了手中的動作,取下烤架,將熊的脊椎骨分成若干份,其中最大的兩份留給若雪和自己,剩余的部分,扔給七小,留出最小的一塊,向天空中拋起,是給燕兒的。

  整個過程本來沒什么問題,不成想肉往天空中飛起的時候,老大忽然竄起,奔著從更高處俯沖而來的燕兒去了。沈飛馬上明白了老大的意思,自己是主人,若雪是主人的朋友,在老大看來他們分食熊肉無可厚非,可燕兒僅僅是一只看起來丑不拉幾的破鳥而已,熊肉又不是它辛苦獵得的,憑什么也給它一份呢。

  它一定是這么想的,所以才在肉被拋起的過程中,徑直竄起,沖著燕兒去了。沈飛目光一冷,隨手拍出一掌,仙力從掌心涌出,但聽“嗚呼”一聲,老大身體一斜,被拍飛數米,燕兒順利將熊肉接住,帶到樹杈上享用去了。

  老大被拍飛,正在分食熊肉的六小同時止住動作,不敢動了,沈飛站起了,面向老大:“這熊肉是我的,我要給誰就給誰,懂不懂!再敢有這種事情發生,我打斷你一條腿,頭狼的位子也不要坐了,由老二來坐。”

  沈飛如此說的時候,老二明顯嬌軀一震,心里面肯定高興壞了,畢竟當時族內排位的時候,明確說過,它的地位只在老大之下,接受沈飛的直接領導。

  老大慢悠悠地爬起來,本來略微有些圓的眼睛忽然間擠成一道縫,里面冒出幽綠而冰冷的光,萬物皆有獸性,人尚且如此,更何況是畜生,沈飛從它的目光中讀到了自己厭惡的東西,又再揮出一掌:“不服氣嗎?那好,我就打到你服氣為止。”

  一掌揮出,將老大推得更遠,對方還是不屈服,又再搖晃身體,慢慢站起了,盯著樹梢上吃食熊肉的燕兒,目露兇光,竟然跳起來,想要爬樹去追咬燕兒,老大的爪子像貓,特別鋒利而且帶鉤,身體又輕,往樹上攀爬并不吃力,很快就跑出去很遠。

  這一次沈飛真的生氣了,身影閃動,棲近過來,一手抓住老大背后的皮毛,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在自己抓住老大后背的時候,這只平常日子里恭順無比的頭狼居然面露兇光,回口就咬,像是早有預謀。

  老大的表現讓沈飛覺得心痛,怎么也想不到辛苦養大的孩子會有這樣的表現,其實說起來也好理解,老大和其他六小都不一樣,它是頭狼,是狼族真正的首領,地位是在小時候的內部爭斗當中,靠著兇狠而慘烈地廝殺得到的,自然比其他兄弟更加兇狠厲害,沈飛平日里對它嚴厲點還好,今日居然為了一只不起眼的“麻雀”,當著族內同伴的面對它出手如此重,老大怎會不憤怒,所謂狗急了還會跳墻呢。

  不過沈飛思考的角度和它完全不同,沈飛和藥人身邊的大黃狗自小呆在一起,深深體會到狗仗人勢的道理,狗這種生物真的如同民間的稱呼那樣,是癩皮狗,很賴皮的,服打不服敬,只要它覺得你的地位在自己之下,不管你對它多好,多么照顧它,它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就像七小對待王管家那樣,王管家明明每天喂食它們,可在七小看來都是因為主人的命令,王管家才會這樣做的,所以對他始終不屑一顧。在狼群族內也是如此,剛剛對戰黑熊的時候,老大一聲狼嚎,命令老四、老五犧牲自己,牽扯黑熊的注意力,老四和老五就得照做,乖乖地沖上前,挨了黑熊兩下,為同族的進攻牽扯出時間,因此受到輕傷,算是有功勞的,可之后也沒有多分得什么;與之相反,如果你真的把一只狗馴服了,讓它知道你的厲害,讓它從此以后再不敢向你呲牙,對你無比順從的話,它們就真的會很護主,很聽話,以后無論什么事情,都聽從你的命令,任勞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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