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
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書頁
前一段     暫停     繼續    停止    下一段

第三十章 營州經略(二)

  發生在柳城街頭的殺人事件是如今各方關注的焦點,馮道也知曉此事不能再拖延下去,便問:“日升,談談你的想法吧。”

  日升是劉子旭的表字,這個表字還是馮道當初在白狼山時給他取的,因此,劉子旭其實也算馮道的弟子——雖然他實際年齡比馮道還要大上十歲。

  劉子旭道:“司士,若依某而言,殺人者償命,天經地義。只是是否牽連本家,則由司士定裁。”劉子旭雖然讀過幾年書,又在白狼山受馮道教化了半年,但畢竟沒什么世面,說不出太多。他只是依照固有的思維,簡單認為應當“殺人償命”。至于是否牽連罪犯家人的問題,則習慣性的生出“小民思想”,覺得應當由上位者來判斷。

  這么簡單的回答當然不能令馮道滿意,他看了看大堂上正襟端坐的眾人,指了指“降臣”中躍躍欲試的吳中佐道:“漢元,你說說。”

  吳中佐表字漢元,是柳城大戶,祖上原是故營州都督府從事,兼行商業,家財豐厚。吳家是柳城少有的書香門第,家中藏書上千,子弟飽讀詩書。柳城被奚人占據后,舍不得拋棄家財的吳家向奚人屈服,以重財賄賂奚人,同時積極為奚人出謀劃策,使家族得以在柳城延續。其后面對契丹人,吳家施以相同的策略,算是勉強保住了家業。

  只不過無論奚人也好、契丹人也罷,對于積極報效的吳家,所看重的都是其財貨輸殖之能,他們本身就文治不太感冒,或者說壓根兒不懂,當然也就不會設立官衙管理柳城,一直想要出仕的吳家便無法重振家聲,可謂報效無門。

  李誠中占據柳城之后,吳中佐意識到其中蘊含著的良機,主動投到馮道麾下充任幕僚,希圖踏上仕途。對于契丹人殺人的案子,吳中佐利用這幾天時間翻遍了家中藏書,對此信心滿滿,極想在馮道面前加以表現。聽聞馮道指名,當即大喜,穩了穩激動的心神,恭敬道:“司士,某這幾日也對此深思良久。此案為當街相遇,雙方并無預見。受者辱人,而后受刀,案例清晰明了。依永徽律斗訟篇所錄,殺人分六等,即謀殺、故殺、斗殺、過失殺、誤殺、戲殺,此案顯然出于激憤而將受者殺死,但因抽刃臨于受者身,則當屬故殺之列。疏議曰:斗毆者,元無殺心,因相斗毆而殺人者,絞。以刃及故殺者,謂斗而用刃,即有害心,合當斬。”

  吳中佐的話引用律典,可謂判罰有據,同時明確了罪犯犯罪的性質及應當處以的刑罰,與劉子旭相比,高下立判,因此得到了馮道贊許。

  唐律承隋代開皇律而來,經武德年間和貞觀年間兩次修改之后,于高宗朝最終形成完備,名為永徽律。其后則天皇帝的垂拱律和玄宗皇帝的開元律都是以永徽律為基礎進行修改,在使用方面并未超出其范疇。因此,大唐天下仍舊以永徽律為法律依據,朝廷在科考取士時的明法科中,所考的內容便以這部法律為主。

  中國古代的許多法律原則,都是在這部法典中最初得以集成和體現的,比如五刑之說,即處罰的五種刑罰——笞、杖、徒、流、死。比如十惡之行——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犯十惡罪者皆處以重刑,不享有贖、免等特權,所謂“十惡不赦”就是這個意思。又比如八議制度——八議的對象主要指親、故、賢、能、功、貴、勤、賓,也就是皇帝的親戚故舊及官僚貴族,這些人只要不是犯了十惡罪,其他罪行都可以通過各種途徑減輕或免于處罰。

  此外,永徽疏議還確立了許多延續至后世的法理原則,包括劃分公罪與私罪、自首減免刑罰、共同犯罪、合并論罪、累犯加重、區分故意與過失、類推、老幼廢疾減刑、同居相瞞不為罪、涉外案件等處理原則。可以說,一部永徽律,奠定了中華法系在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的地位。

  吳中佐的言論以永徽律為據,可見其家中必然藏有此書。馮道一邊認真聽著,一邊已經開始打起了他家中藏書的主意。

  吳中佐接著道:“至于是否禍及家人,則看司士是否依據前例。”

  馮道問:“此話怎講?”

  吳中佐道:“若依營州都督府羈縻舊例,唐人為胡人所傷,除傷人者依律懲處外,其部族當償付一定的牛羊,具體數額視犯者情節輕重。”

  馮道問:“此為何時舊事?”

  吳中佐道:“元和年間節度使劉總舊事。”

  馮道被勾起了興趣,又問:“天寶年間如何?”

  吳中佐道:“天寶年間,安節度每遇此事,著即興兵,必屠胡人部族方歸。”

  馮道默然,吳中佐又道:“此為營州都督府羈縻舊例,營州為胡人占據后,依照胡人舊例,胡人可以牛羊免罪,但一般不做懲處,是為空話,殺了也就殺了。”

  眾人正在聽吳中佐引征舊事,忽聽門外來報,李將軍已經入城!馮道大喜,忙率眾人趕到都督府衙前,翹首以盼。

  過不多時,就見李誠中在眾軍將的前呼后擁下來到,馮道忙領眾人上前施禮。

  文武相見,好一陣熱鬧,李誠中知道馮道正在商議對一起契丹人當街殺人的案件后,便想先聽一下,于是進了大堂,和眾人一道坐了下來。在馮道的示意下,吳中佐再次詳述了整起案件的經過,并將自己的判罰推定盡數道來。眼前之人是柳城真正的主人,吳中佐怎肯放過這自薦的大好良機,當下施展渾身本事,只恨不能將畢生所學全部展露。

  但他這么一顯擺學識,反而聽得李誠中一頭霧水,可謂弄巧成拙。李誠中越聽越暈,毫不客氣將他打斷,轉頭向馮道看去,馮道和他搭檔了大半年,自然知道他肚子里有幾兩墨水,微笑著點出一位“降臣”,讓那人再次敘述了一番,這次卻要簡練明了得多。只苦了一旁的吳中佐,他被李誠中打斷說話,所受打擊之深實在無法形容,他自覺仕途渺茫,不免臉若死灰,呆呆的坐在那里,一動不動。

  向李誠中重新解釋的這個“降臣”名叫宗亮,是個當街賣字、替人占卦看相并兼寫家書的讀書人。宗亮年已四十,這輩子混跡市井之中,與最底層的老百姓打交道,說起話來最是好懂。他將吳中佐剛才說的那些話稍加轉換,便簡單明了得多,其中還習慣性的加上一些信口拈來的趣事,顯得十分生動,說到精彩處,令李誠中身后的大老粗軍將們都聽入神了。

  李誠中聽完后,問馮道:“可道老弟打算如何判定?”

  在李誠中面前,馮道自然不會再有所隱藏,當下正色道:“不分胡漢、不依前例、當循唐律。”

  這其實是馮道和李誠中在當初募兵之時形成的共識,只不過那時在軍,此刻則在民。按照兩人的共識,今后的柳城應當淡化胡漢之分,強調“大唐子民”的概念,因此,在這起案件中便要依據唐律來進行判罰——即不管你是胡人還是漢人,你都是大唐子民,按照唐律,故殺則斬,不論其余。

  實際上“大唐子民”的概念就是后世的所謂“國民”概念,對于各民族的處理政策,實行“國民待遇”。無論你是哪個民族,在遇到事情的時候,都按照大唐子民的身份來進行處理,既不優待你,也不鄙薄你。

  在李誠中的認知里,強調胡族的獨特性應當讓位于強調各族的共同性,后世許多針對少數族群的優待政策,其實反而強化了對他們的非認同感,將其從中華民族這個大家庭中割裂出來。當然。李誠中不知道自己這種認知是否狹隘,但他既然穿越了,既然成為了柳城說一不二的主人,他當然要按照自己的認知來管理治下之民。

  因此,李誠中完全同意馮道的處理原則——不分胡漢、不依前例、當循唐律。當然,作為穿越人士的李誠中強調了一點,就是在判罰執行之前,要盡可能做好宣傳,重點在于突出“大唐子民”這一概念。說到這里,李誠中很是欣賞的看了看剛才講解案情的宗亮,問馮道:“為此,我想成立宣傳科,以宗亮為科員,可道覺得是否可行?”

  馮道沒聽說過什么“宣傳科”,但從字面意義上卻一聽就懂,他對宗亮十分賞識,本來就是借機向李誠中進行推薦的,見李誠中同意起用宗亮,當然贊成。馮道這大半年來對李誠中嘴里不停蹦出來新詞早已習慣,便不以為意,只不過這個所謂“宣傳科”究竟是什么根底,他打算下來之后再好好問問。

  能夠得到“科員”這個官職,宗亮心里大喜過望,他知道“科員”是馮司士手下第一批文吏中的佼佼者,是準備大用的人才,自己如今能夠名列其中,表明他終于擺脫了市井,正式步入柳城的“廟堂”,將來在柳城的仕途必將一片廣闊。

  一干“降臣”都是羨慕不已,吳中佐更是哀嘆連連,他已經琢磨過味兒來了,敢情這位李將軍就是個大老粗,自家今天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早知如此,何必耍文,若是也如宗亮一般來點市井言辭,這“科員”一職,哪里還輪得到別人?

  只聽李誠中又小聲問馮道:“剛才那個吳中佐如何?”

  馮道回答:“此人學富五車,熟讀經史子集,尤擅法典律令,可嘆胡人不會使用。”

  李誠中道:“我剛才聽他說話,似乎是這么回事。干脆成立一個法律科罷,以他為科員,可道你看如何?”

  馮道微笑,點頭稱善。

  吳中佐今日心情大起大落,由落又起,沮喪中忽見仕途又重新呈現眼前,頓時激動得無法言語,只覺李將軍果有識人之明,可謂“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將軍也!”

夢想島中文    大唐新秩序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