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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老程家的瘋牛

  此間雖然因為李淵對于程知節態度不好而一度氣氛有點尷尬,但到了飯桌上,這程知節的交際能力就顯現出來了。

  程知節最厲害的地方,除了是一股“混不吝”的做派讓人又愛又恨。還有一個緣由,那就是這廝若是真心想討好巴結誰,那分明就是屬狗的:能把你舔的明明白白。

  李淵原本對于和程知節同桌吃飯有些嫌棄,但是老程這廝倒是相當的熱情,一度讓李淵都覺得是不是對這廝刻薄了些。

  秦瓊看在眼里,顯然和程知節認識多年,很明白他的手段。

  飯桌上倒是沒有了第一日時的拘謹,羅逸難得殺了頭羊,做了頓全羊宴,那自然是讓大家伙都饞的不行。

  而羅逸知道李淵的這個病不能吃過多的羊肉,也是有備上其他的菜。

  程知節來到這里雖然沒吃到最喜歡吃的火鍋,但是對于羅逸的“炒菜”工藝那也是贊不絕口。

  “羅逸,你這里做羊肉的方法若是在長安開店,那肯定是客似云來。”

  程知節此時吃了一口羊肉,這臉上倒是顯得滿臉的幸福。

  羅逸對于大唐人喜歡吃羊肉這點還是有所了解的。

  可以說,如果大唐長安城上空飄著一種香味,肯定是烤羊肉的味道!事實就是唐朝人確實愛吃羊肉,會吃羊肉,簡直離不得羊肉。

  根據《唐六典》記載,親王以下的二品大官,朝廷每個月供給二十頭羊、六十斤豬肉;三品官每個月朝廷月供十二頭羊,四品五品官每個月供給九頭羊。

  朝廷供給重要官員的膳食,基本上沒牛肉和豬肉什么事。羅逸知道這唐時的豬肉不是現在的白皮豬,很多人不愛吃,認為吃多生病,杜牧就曾經給某人寫的墓志銘里數落豬肉:“能閉血脈、弱筋骨、壯風氣,嗜之者必病風。”

  而在《說郛》里有個故事,唐宗室后裔李載仁懲罰兩個打架的部下,竟然罰他們當場吃豬肉,并且威脅說若是再犯下回罰吃豬肉加酥。豬肉不太被唐代上層人物待見,肯定是真的。

  唐朝人倒是待見牛肉,可《唐律》規定:“主自殺牛馬者,徙一年。”

  牛要留來耕作,馬留著當腳力,擅自殺掉這兩種動物的百姓要服一年苦役,長安城百姓就是再饞嘴,估計在東市里也買不著牛肉。

  在天高皇帝遠的南方有一道名菜叫“牛頭褒”,帝都長安的吃貨們估計光聽名字,口水就可以流幾車。

  《太平廣記》里就有很多吃牛遭報應的故事,什么屠夫王云略殺牛遭反抗,一怒之下刀扎牛眼,結果第二天雙目噴血;某對夫婦貪吃牛肉,一天之內吃掉一二十斤,結果活活脹死了;望蔡縣令因為愛吃牛肉身長賴瘡,整整被痛癢折磨了十年才死掉…這些帶著玄幻色彩的故事,在羅逸看來無非是統治階層為保護農耕編出來的,天下生民務農為本,農民種地離不開牛,所以牛肉不能吃。

  但羅逸知道,其實在北魏以前,百姓餐桌上主要肉食是豬肉,魏晉后豬的飼養規模漸漸落后于羊。南北朝匈奴、羯、氐、羌、鮮卑等少數民族紛紛向中原大量遷徙,少數民族政權還定鼎中原,勢必會帶來飲食習慣的改變。

  唐朝跟北周、隋兩個朝代頗為淵源,而這三個朝代的根子是“武川勛貴,混血家族”。

  李唐的皇帝母系里有胡族血統,傳承南北朝開始的飲食習慣,大唐主打吃羊一點也不奇怪。

  而事實上隋朝開始也是開始風靡羊肉了,楊家和李家一樣是北周宇文泰親封的八柱國世家,都是從武川六鎮起家的,飲食習慣“改朝不換代”。

  那么說起母系血統,就不得不提李淵了,現在飯桌上的唐高祖李淵,他的母親獨孤氏是北周柱國獨孤信之女。

  而李二的母親竇氏是北周武帝宇文邕的外甥女、而長孫皇后自不必多說,她是北周右驍衛將軍長孫晟之女,李家自稱“隴西李氏”,但數代其實是跟鮮卑女通婚。

  但羅逸還是想說一句,拿這點黑李唐卻是有毛病的。畢竟先不說古代是看“父系”血統的,就說這看大唐你別看統治階級。整個大唐的整體那是唐人,唐人在后世都有影響力,這是羅逸認為應該值得驕傲的。

  而且就是這般的李唐,也是各個朝代里打擊周邊游牧民族比較狠的一個,至少李唐最喜歡做的就是滅個國玩玩。

  這里說回羊肉,所謂上行必有下效,羊肉這種大唐國民飲食,留下的可不只是烤羊肉串的傳奇。大唐子民和王宮貴族吃起羊來其實在羅逸看來花樣還挺多。

  而現在羅逸桌子上的羊肉做法,分明就是后世流傳下來的罷了。

  有人統計了《太平廣記》中有關唐代肉類的105處記載,其中跟唐代羊和羊肉有關的有47處,這47處中有19處和老百姓有關。

  在整個《太平廣記》里有關唐代百姓日常生活消費記述里,有關直接消費情況吃羊肉、屠羊、禮事的記述占到了接近百分之六十。

  當然,古代的肉類消費百姓估計占比不會是大頭,真正有能力消費羊肉的是皇室、王公貴族、富商鄉紳等。直接的羊肉消費數據沒有,從幾個側面可窺見唐朝羊肉消費全貌:

  根據《太平廣記》記載,顯慶年間于闐王來朝,一個叫元封則的人為光祿寺太官掌膳,剩下的作為食材的羊就有“數十百口”,這些羊被命令送到僧寺養著,但是被元封則悄悄令人宰殺了賣掉。單單招待一個于闐王就能剩下這么多羊,若以此量作為標準,唐朝政府每年光接待外藩這一項羊肉耗費所費不菲。

  唐代百官參朝是個苦差事,朝廷為了以示撫慰設廊下食,招待朝官一頓午飯。唐朝政府每日供三只羊給五品以上官員,工作餐主要吃羊。除此之外,每次朝廷宴饗、國子監釋典、帝王巡行隨從官員等都供給膳食,并且也是羊肉為主要肉食。

  根據《新唐書》記載,唐昭義節鎮節度使李抱真就是一個吃羊達人,他的私廚“月費米六千石,羊千首,酒數十解”。一個藩鎮節度使月食羊千只,平均每日三十多頭,這當然不是他自己一個人吃掉了,這則史料從側面反應了,羊肉這種國民肉食,在唐朝是有多受歡迎。

  當然,這些史料是零星的,先不說羅逸現在就身在唐朝,就說唐朝人對羊肉的熱愛是不容置疑的。能夠支撐起從朝廷到民間的龐大羊肉消費,得益于唐朝畜牧業的發達。

  而唐代的羊養殖,分官牧和私牧。根據《唐六典》的記載,官牧是由太仆寺的典廄署負責,羊、馬、牛一起搭在一起養:

  “凡象日給臭六圍,馬、駝、牛各一圍,羊十一共一圍。每圍以三尺為限。…羊粟寂各升有四合,鹽六勺。”

  十一頭羊住在一圍羊圈,每圍三尺為限,飼料也是有定數的,官牧的標準化養殖保證了羊肉消費的基數。唐代的牧區之大,可以想象,羅逸甚至想在有一天去看看這些地方。

  畢竟據他所知,那時候的西北尚不是完全的一片荒漠,還是物種生態相當豐富的地方。而若是要去討伐吐谷渾,這些就是他沿路能看到的。

  其實除了官牧之外,王侯貴族、內附少數民族的大規模私人養殖也是存在的,太平公主事敗被抄家罰沒家產,她財產中有一部分就是養殖的羊群。

  隴右道和關內道是唐前期最大的監牧地,有學者統計過,隴右監牧養羊的峰值大約出現在開元中,大約有五、六十萬口,養馬數最多的是麟德年間,大約70.6萬匹,養牛數最多的是在天寶十三載,大約十萬頭。

  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唐朝畜牧業的發達,馬、羊、牛三者的數量是此消彼長的,三者最大的峰值不會同時出現,因為草場的載畜量是有限的。

  畢竟養馬是為了戰備,養牛為了農耕,只有養羊是為了生活消費。

  此時同桌吃飯,羅逸倒是說得興起,倒是不禁說出了比較禁忌的事:“其實我做牛肉有一手的,若是能做牛肉就好了。”

  而之所以讓羅逸覺得禁忌,那就是大唐是禁殺牛為食的。

  “嘿,羅逸,實不相瞞,其實老程喜歡吃的是牛肉,想不到吧。”程知節此時倒是賊賊的笑了聲:“你若是想吃牛肉,可以管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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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老程倒是不忌諱,甚至在李淵面前都是這么說道。

  李淵此時倒是傲嬌的“哼”了聲,顯然是知道了什么。而秦瓊此時是哭笑不得,倒是笑罵著讓程知節別教壞羅逸。

  “我莊子的牛不是有瘋癥,就是喜歡撞墻死。”程知節此時倒是說得沒臉沒皮。

  而羅逸聽了那是笑得差點噴飯。

  好家伙,這牛還來個“非自然死亡”是吧。

  沒錯,唐代牛如果死的自然的話,自然就可以把肉弄來吃了,這也是很多想吃牛肉的人常用的方法,畢竟古代也是很多吃牛的法子,許多牛肉的料理也是這么傳下來的。

  當然,一般的農人可沒這么奢侈,對于耕牛寶貴得不行。

  而老程呢,他莊子的牛經常要么摔死了,要么病死了。

  總之,他家的牛比起別人家,死亡率高得多,這甚至讓李二都拿他沒什么辦法,

  這老程不少的牛都得死于“意外”了,顯然李二很多時候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畢竟這老程還算是李二的“吉祥物”。

  “那這牛病了,二哥就幫程伯伯治好嘛。”小雅此時倒是插了句嘴。“畢竟二哥連斷腿的馬都能治好。”

  這倒是讓原本還端著臉的李淵都笑出了聲:“對,得治,必須得治!”

  “沒得救的!”程知節顯然是急了,這以后要是不能吃牛肉了,那他老程還怎么活。

  “不過羅逸,倒是沒想到你這神醫還能治馬。”秦瓊作為在戰場廝殺多年的武將,對于馬的事自然是相當的敏感。

  羅逸聽了自然是笑著擺手:“這是很偶然的情況下才能治的。而且治馬其實有時候比治人還難。”

  羅逸這說得倒是實話,事實上就是在他那個時候,很多賽馬的馬若是傷了腿那基本也是處于報廢的狀態了。

  但羅逸更多的就是個說辭,也就是不希望自己在治馬的事情上被傳開。畢竟上門求醫的人已經夠多了,若是還帶“寵物”,那他羅府的門檻還真得被踩爛。

  不過羅逸倒是真沒想到這老程藏的如此之深,可能家里是頓頓牛肉,讓羅逸其實有些羨慕。

  此間茶余飯后,老程倒是提議帶大家伙去釣魚。

  雖然大家伙都覺得提議不錯,但聽到要和老程比試,卻是都暗自搖頭拒絕。

  其實老程善釣,這點羅逸也是知道的。

  歷史上的老程在普州作刺史期間,留下有很多遺跡可考。

  地方志資料記載,當年普州就是程知節的屯兵之處;普州釣鰲臺是其曾經垂釣的遺址;縣境內普查的300余處古寨,其中在要塞處的古寨多是當年程咬金拒蠻夷所筑。

  普州一直還流傳著程咬金微服私訪,智破鬼案,坐花轎、救新娘,吃“黃果”等傳聞。而程咬金會釣魚的故事,幾乎在每個垂釣者的口里津津樂道。

  這里羅逸再多提一嘴。老程善釣這事最多出現在《隋唐演義》中,說的是老程在京都長安時,他曾與秦瓊去渭河灣釣過兩次魚,秦瓊釣得好,提著兩斤重的紅鯉魚在程咬金家人面前炫耀。老程兩次都打了光腳板,弄得他這個好強好勝的家伙很沒面子。

  自此,老程在心底發誓,要好好研究釣魚,挽回面子。李二知道程咬金在研究釣魚,便下旨邀在京的喜歡釣魚的大臣和將軍到臨潼華清池垂釣。結果老程居李二之后,長孫無忌居三,秦瓊居四。這讓程咬金爭回了面子。

  原來,老程研制了幾種新誘餌——酒米加鹽或加油枯,魚吃著有味,就不吃沒加鹽或油枯的酒米,逗留原處不走,即使走了,仍會回來。程知節這一招向任何人都保密,唯獨沒敢向李二保密。而在華清池垂釣那天,很會做人的老程悄悄將自己釣的魚往太宗的魚桶里丟…

  所以羅逸不得不感慨,就是演義都知道這個老程很會做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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