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已入秋,夜晚有了一絲涼意。
夜幕降臨,織縣這座小縣城也變得燈火通明起來。
北街派出所,是管理.縣一中這片區域的派出所,被防暴隊抓獲的暴徒也暫時關押在這里。
此時已是傍晚八點多,街道上車來車往,兩邊人行道到處是吃過飯散步的人。
然而,在北街派出所對面街道的人行道上,一群頭發染著五顏六色,手臂或脖子處有紋身的青年,正聚集在這里,似乎在等候著什么。
這群混混青年大概十五六人,或站或蹲在人行道旁邊,七輛摩托車橫七豎八的停在路邊,一人一支煙點著,在吞云吐霧中閑聊,不時發出笑聲,以及粗俗的往地上吐痰。
周圍散步的普通人,在經過這里時都會刻意避開,心中或許有著不滿和謾罵,但都沒敢表現出來。
過了一會兒,在這群混混青年的對面,一道人影緩緩走了出來。
眼尖的混混看見,立刻叫道:“峰哥出來了!”
所有閑聊或抽煙的混混們,齊齊起身,停止了閑聊,掐滅了煙頭,就這樣不顧車道上行駛的車輛,向著派出所走出來的峰哥走去。
峰哥也一樣,根本不管車道上行駛的車輛,朝這幫混混走來。
一時之間,這段路上的車輛被紛紛逼停,有人探出車窗想破口大罵,但在看到峰哥等人古惑仔的扮相后,紛紛又閉嘴,縮了回去。
“峰哥!”
“峰哥!”
迎上峰哥后,混混們紛紛問候。
“峰哥先抽支煙!”有混混遞煙過來,是一包中華。
峰哥瞥了對方一眼,接過煙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自然的將那包中華煙順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遞煙過來的混混臉上一陣肉疼,但卻不敢說什么。
“峰哥,火!”
另一名混混立刻諂媚的打燃防風金屬火機遞過來。
“我自己來。”
峰哥接過火機,自己打燃點著嘴上的煙,然后如同煙一樣將火機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煙后,問道:“今天白天那個小雜種打聽好了沒有?”
他們一邊說,一邊走向派出所對面的人行道。
“已經打聽好了,那小子好像叫鄭義,是個鄉下小子,今年縣一中的高一新生,讀高一(1)班!”
一名混混在峰哥開口后,立刻笑著回答道,他們早已經熟悉峰哥睚眥必報的性格。
“好!”
峰哥深吸一口煙,然后將還沒吸完的煙狠狠砸在地上,冷笑道:“現在那小雜種估計在上課,我們先去吃東西、唱唱歌,等晚上好好教那小雜種做人!還有那個小妞,今晚也好好教她‘做人’!”
聽見他最后的話,周圍的混混們頓時一臉淫穢的嘿嘿笑起來。
“你們這群人渣。”
一聲沙啞的聲音忽然傳來,一道人影從不遠處的陰暗小巷中走出。
峰哥等人循聲望去,發現來人大約一米七出頭,穿著一條灰色運動褲以及一件黑色連帽衫。
昏暗的燈光以及帽衫的遮掩,讓峰哥等人看不到這人的臉,只能看見下巴。而這人唯一露出的下巴上,卻布滿了蛛網般的血絲,看起來有些像紋身。
“你他.媽誰啊!”
一名混混開口罵道。
其他混混慢慢朝來人圍去。
來人沒有說話,只是站在巷子口,抬手朝峰哥一指,而后挑釁地勾了勾手指后,轉身進了巷子。
“草!”
剛從派出所出來的峰哥狠狠吐了口口水,熟練地便要從褲兜里掏出蝴.蝶.刀,可卻掏了個空——之前在派出所已經被當管制刀具收走。
“刀呢?”
峰哥向周圍混混詢問。
一名混混迅速來到一輛摩托車前,從綁在摩托車側面的一個蛇皮口袋中,抽出了一把鋒利的砍刀遞過來。
知道今晚要辦事,他們自然都帶了刀。
峰哥接過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混混連忙跟上。
因為對方只有一個人,其他混混并沒有拿刀。
那人站在陰暗的巷子里,看見這么多人一點沒有順著巷子逃走的打算,似乎根本不害怕。
峰哥見狀,臉上露出狠色,腳下步伐加快,沖出人群,迅速來到這人面前,砍刀從上往下,狠狠朝對方頭劈砍去。
比狠?他還沒怕過!
就在峰哥舉刀砍下時,那人也有了動作。
只見那人左手迅速一抬,峰哥只覺眼一花,持刀砍下的右手手腕便被抓住了。
而且,不知怎么回事,峰哥感覺被抓住的手腕一陣火燙!仿佛被火燒一般,燙得他痛叫一聲,手下意識的松開,拿著的砍刀頓時掉落。
對方仿佛早早預料到了峰哥會松手,右手順勢一抓,精準的抓住掉落砍刀的刀柄,而后手起刀落——
“噗——”
鮮血狂飆,慘叫響徹巷子!
峰哥摔倒在地,左手捂住不斷噴血的手臂,不斷慘嚎。
巷子昏暗的燈光下,那穿著連帽衫的人站立燈光下,右手持刀垂下,左手舉在半空,正拿著一只不斷滴血的右手。
這一幕太過富有沖擊性,那群隨著峰哥進來的混混也不禁被震在了當場。
砍斷手…
擁有豐富打架砍人經驗的這群混混,知道這代表什么!
人體骨頭非常堅硬,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將人的手臂砍斷,除非是剛好砍在關節處,或者用屠夫那種殺豬刀,擺放在砧板上砍。
打架砍人這么多次,他們從來沒見過有人能用砍刀將人的手砍下來。
可對方卻一下將峰哥的手給砍斷了,在場的混混們頓時明白遇到了真正的狠人,一時間,在場的混混都有些不敢上前,怕跟峰哥一個下場。
峰哥的慘嚎還沒持續多久。
便見帽衫男隨手扔了峰哥的斷手,蹲身一把伸進峰哥的嘴里,扯出了舌頭。
然后沒有絲毫猶豫,砍刀一劃,帽衫男將峰哥的舌頭割了下來。
鮮血噴灑,峰哥這回倒地后沒有再慘叫,直接暈死了過去。
再次隨手丟掉了峰哥的舌頭,這次連同砍刀一起,帽衫男起身朝巷子深處離去。
巷子口的混混們不敢阻止,后方派出所內,有警務人員聽到了這邊的慘叫,一隊警察朝這邊走來。
那些混混見狀,頓時四散而開。
如果是之前,他們并不敢做這么不講“義氣”的事,但現在,三塊碑的狠人“峰狗”徹底廢掉,人走茶涼,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第二天,織縣的混混里,以及一、二、三、四中的學生間,都在流傳著“三塊碑”的峰狗一出派出所就被仇家割舌砍手的事,一時間成了不少人的談資。
夜幕下。
昏暗的巷子深處,穿著灰色運動褲和黑色連帽衫的人影一邊緩慢走著,一邊將戴著手上的塑膠手套摘了下來。
未來眾多影視劇小說的經驗,戴著塑膠手套不會留下指紋。
摘下手套后,他抬手拉開帽衫,露出了真容,正是滿臉都爬滿了蛛網血絲的鄭義。
此時,他全身仍然很熱,可雖然熱,但他身上卻沒有出一絲汗。
“嘩——”
一聲拉鏈響聲,鄭義拉開了面前的帽衫拉鏈,低頭看去。
胸口原本亂作一團的蛛網血絲,此時如他猜想的一樣,開始一絲絲向著腹部下方爬去。
“原來如此…”
喃喃話語從鄭義口中發出,他抬起手,借著大幅度提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著手掌上那蛛網般的血絲,眼中有著一絲驚喜和興奮。
他終于知道了那殺人狂魔能夠顛覆常人認知的能力源自于何處!
“這些蛛網血絲有著大幅度提升力氣的作用,普通人在我面前沒有任何反抗能力。”
之前,他就是用這些蛛網血絲增加的力量,用砍刀輕松砍斷了那位峰哥的手。那只手,是白天打李靜的那只手。
而割掉峰哥的舌頭,則是源于對方對李靜污言穢語。
鄭義之前從沒干過這么血腥的事,即使重生前,做過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殺雞。可剛才他砍斷峰哥的手和割掉對方的舌頭,心理卻一點負擔都沒有,也不覺得惡心。
“這只是主動防衛!”
經歷過殺人狂魔后,鄭義在事物上的看法已經與普通人稍有不同。用句幾年后才會流行起來的話,他已經打開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
“不止如此,這些蛛網血絲不止能提升力氣。”
鄭義忽然用力一拳打在了巷子旁的水泥墻上,“咵”的一聲,他的拳頭直接打穿了過去,破開了一個大洞,碎磚灑落。
沒有任何痛覺傳來,卻又有很清晰的觸感。
鄭義緩緩收回拳頭,拳頭上沒有一點破皮,只是微微紅腫。而這些紅腫,也很快的消失不見。
“這些蛛網血絲還提升了表皮的防御能力以及傷痕的恢復能力。”
忽然站定身形,鄭義再次看著手中的蛛網血絲,但此時他的眼中卻泛起了深深的迷惑。
這些蛛網血絲…到底是什么?
沒有答案。
而就在這時,胸口的蛛網血絲終于全部匯聚到了腹部下方一些的位置。
鄭義突然全身一震!
全身的蛛網血絲慢慢消失,仿佛隱入了身體內,恢復成了白皙的皮膚。
下一刻,一股極度饑餓的虛弱感瞬間襲遍全身,讓鄭義腳都有些站不穩。
鄭義暫時不再多想,腳下步伐加快,朝巷子深處走去。
他現在只想吃東西!SJGSF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