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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伯樂與千里馬

  老女巫說過,在伯爵的書房里有一些書籍記載了祭臺的布置方法。

  沃姆曾經說過,書房里所有的書全都長在他的腦子里。

  有了沃姆就不用去書房了,他是一座移動的圖書館,只要找到正確的打開方式,就能查閱所有的書籍。

  做生意要向赫爾墨斯獻祭,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就是正確打開圖書館的方式。

  在臥室里擺上一張平整的桌子,在桌子上鋪一塊干凈的白布,擺上七根蠟燭,兩根蠟燭象征帶著翅膀的帽子,一根蠟燭象征著錢袋,四根蠟燭象征著一雙帶翅膀的飛靴,七根蠟燭的整體造型要和赫爾墨斯的雙蛇杖一致,沃姆嫻熟的擺出了一個看似古樸實則復雜的祭臺。

  祭品是一杯酒和一塊熟牛肉,祭祀赫爾墨斯一定要用熟食,并且要將祭品焚化。

  趁著沃姆祈禱的時候,曼達細致的觀察著祭臺的布局,每一根蠟燭的間距和角度都有著嚴格的要求,單靠視覺記憶肯定會有偏差。

  燭油流在了桌布上,曼達眼睛一亮,這塊白布正是復制祭臺的法寶,得找個機會把它偷出來。

  祭祀結束,沃姆立刻收掉了祭臺。第一位客人還等在大廳,他早就等的不耐煩了,可誘人的酒香讓他邁不動腳步。

  曼達搬來了兩個空酒桶,上面鋪上一塊木板,這就是酒桌。

  再搬來一個空酒桶,給客人當凳子。

  他給客人倒了一杯葡萄酒,開價十五個銅幣。

  “十五個銅幣?”這位牲口販子差點沒跳起來,“這足夠我在鎮上的夜夢酒館里喝上三杯葡萄酒。”

  “是么?”曼達輕蔑一笑,“夜夢酒館,多么好聽的名字,快去那里喝酒吧。”

  他準備收了杯子,雖說第一單生意很難得,可曼達不想自降身價,更不打算強留客人。

  “等一下!”聞著那香味漸漸遠去,牲口販子實在舍不得,他咬咬牙,數出了十五個銅幣放在桌子上,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

  這一口喝下去,就停不下來了,他一連喝了六杯,直到掏空了錢袋里的銅幣,這才戀戀不舍的放下了酒杯。

  破開一個銀幣?他實在舍不得。

  “等做完了生意我再來。”舔干了嘴唇邊的最后一滴酒,牲口販子一步一回頭走到了門口,曼達喊一聲道:“再喝一杯吧,我請!”

  牲口販子一溜煙跑回了酒桌前,擦著口水看著曼達為他倒上了滿滿一大杯。

  “你真是個慷慨的孩子!”牲口販子抿了一小口,仔細回味著徘徊在口鼻之間的酒香。

  “你叫什么名字?從哪來?”曼達問道。

  “萊蒙鎮,抽紗城外的小地方,你肯定沒聽說過。”

  “為什么不去抽紗城做生意?那里的集市要大得多。”

  “抽紗城做不了生意,納爾斯侯爵正準備和蒙奇克侯爵開戰,牲口都被侯爵征走了,一個子都不給,這幾匹馬是我拼了命帶出來的,只盼著能賣個好價錢,一家老小全靠著全靠著這點錢活命。”

  納爾斯侯爵又要打仗了,這可是個重要的消息,該盡釋前嫌還是趁火打劫,要看伯爵如何決斷。

  喝完了這杯酒,牲口販子滿懷期待的看著曼達,確定曼達沒有再請他喝一杯的打算,這才拿起臟兮兮的帽子和馬鞭走出了酒館。

  曼達送到了門外,看到了拴在門前的五匹馬和兩個趕馬的奴隸。

  “這些馬要多少錢?”

  販子拿馬鞭指著一批高頭大馬道:“這是水仙城的大馬,五十個銀幣。”

  曼達用斗雞眼看了一下,這匹馬價值四十三個銀幣,走了這么遠的路,適當加價也是應該的。

  “那兩匹是我自己養大的農馬,一匹只要十六個銀幣,那頭是奔狼人養大的矮種馬,別看個子小,力氣大得很,吃的不多,還不挑食,要二十一個銀幣。”

  這是個還算誠實的商人,加價都在合理的范圍內,可他沒有介紹最后那匹馬,那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病馬,身上的毛像斑禿一樣掉了好幾塊,還生了好幾塊黏膩著血肉的皮癬。

  曼達盯著這匹瘦馬看了一小會,兩個金幣出現在了眼前。

  “這匹馬要多少錢?”

  “這匹馬…”販子吸了口鼻涕,他在尋找合適的措辭,“這匹馬也是好馬,它可能,生了一點病,但絕對是好馬…”

  “就問你多少錢?”

  “呃,這可怎么說呢,孩子,這種事情你能做主嗎?我可不想被你的家人誤會,你只是個孩子,我不想騙你…這的確是好馬,就是生了點病,如果你肯買下那匹大馬,這匹馬我就送給你了。”

  “我不要大馬,只要這一匹。”

  販子不想欺騙曼達,可難得有個機會能把這匹馬出手,思忖再三,他開出了價錢:“三個銀幣,它歸你了,你可以把它做成咸肉,酒館都賣咸肉不是嗎,這匹馬至少有兩百磅的好肉。”

  “成交!”曼達沒再還價,掏出三個銀幣塞到了販子手上,他還有些擔心會遭到赫爾墨斯的制裁。

  赫爾墨斯貌似很忙,這次并沒有難為曼達,販子臨走前囑咐了一句:“別養太久,我不知道這家伙還能活多久…”

  曼達把瘦馬牽進了牲口棚,把一捆草料放進了食槽,背誦起了中學熟悉的課文:“世有伯樂,然后有千里馬。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把這匹馬養好了,肯定能賣個好價錢。

  今天只做成了這一樁生意,到了黃昏,睡了一整天的沃姆從床上爬了起來,吃了兩口面包,又想去倉庫里釀酒。

  釀酒對于他來說是莫大的享受,甚至比吃書還要享受,可惜今夜他沒機會享受了。

  “我得到了一個重要消息,納爾斯侯爵要和蒙奇克侯爵開戰,你要盡快把消息報告給伯爵。”

  沃姆看了看倉庫的大門,又看了看曼達:“我允許你替我去山谷傳遞消息。”

  “你允許又有什么用?只能由你來傳遞消息,這是伯爵的命令,沒有得到伯爵的允許,我不能踏入山谷一步,否則他會把我的頭擰下來!”

  這是伯爵對曼達做出的防范,他堅信沃姆不會叛變,而曼達就算叛變了,也沒有機會把敵人引進山谷。

  “你以為我不想擰下你的頭么?”沃姆露出了兩顆螯牙,曼達后退一步道:“別沖動,爸爸。”

  沃姆披上了長衫,在倉庫的大門上留下了一片蟲絲:“別走進這里一步,如果讓我發現蟲絲斷了,我會把你撕成碎片。”

  他聳起雙肩,露出了翅膀,一躍飛上了天空。看著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曼達悄悄進了沃姆的臥室,從床底下找到了那塊祭臺上的桌布。

  按照桌布上的蠟痕,曼達在自己的房間里復原了赫爾墨斯的祭臺,他掏出二十個銀幣,灑上了水銀、蛇牙草、沙蝶絲和土曼根。一陣濃煙飛起,房間里蒙上了一層寒霜,曼達做出了斗雞眼,看到一個男子的身影在濃煙中慢慢浮現。

  長臉,上寬下窄,額頭上有兩個腫包,下巴上有一抹山羊胡。曼達眨眨眼睛道:“我們是不是在哪見過?”

  男人笑道:“我們做過生意,你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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