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于孵化金角獸的靈種到底是哪一類呢?
丁醒無從得知。
莫仇子也僅僅是了解墨獸來歷,其余的守宮三獸如何降生,他沒有得到傳承,不過他給丁醒指出一條線索。
丁醒在白梅水府尋獲的金角蟲群,它們是以金闕石為巢穴,如果修仙界有哪種花果是依靠金闕石為土壤棲息生長,那么這種花果應該就是丁醒所需的靈種。
但是金闕石極其稀有,非常難以尋覓,要找金闕石的寄生花果,肯定更是難上加難。
就算讓丁醒找到,孵化期至少也要幾百年之久,須知莫仇子的墨妖能夠出世,那可是經過數代祖師接力祭煉的結果。
丁醒要為此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孵化所需的靈蟲與靈種數量也是天文數字,代價實在太高。
真比較起來,丁醒自行孵化金獸,遠不如使用金闕陣進行遍地撒網,前去追蹤那些已經降生的野生金獸,反而會更加省事省心。
總之丁醒會做兩手準備。
他會定期開啟金闕陣尋找野生金獸,同時也不會放棄自行孵化,但無論哪一項計劃,他肯定是量力而行,絕不會為了金獸就不惜代價。
他目前已經有了三獸,即使最終集不齊金獸,也對他沒有什么影響,反正他此時針對守宮四獸的看法就是這樣。
此事也不能急于一時。
丁醒暫時放下,開始研究如何破解妖族血印。
已知血硯獸的天賦可以凈化血脈,丁醒判斷這種天賦來自血硯獸的妖血,于是他先行抽取妖血,并混入靈酒‘安魂曲’里,調配成一種新酒。
這是極其原始的釀造手法,新酒里蘊含了血硯獸的劇毒,任何一頭妖獸喝下去,都必定要被血毒反噬,輕者重創妖軀,重者直接斃命。
即使丁醒擁有湛青泉水可以解毒,但假如飲酒后毒素擴散太快,丁醒仍舊要束手無策。
出于這個顧慮,丁醒并沒有把新酒拿去給小墨妖飲用。
他準備先在其它妖奴身上做試驗,等掌握了妖血入酒的火候與分寸,再給小墨妖飲酒也不遲。
他身上帶有血印的妖奴可真不少,主要是蟲奴,早前被血硯獸驅使的尸垂蟲,有一部分曾被孟嫦君滴血祭煉過,拿來試酒非常合適。
這天。
丁醒在洞府中懸出了他的驅蟲墨鐘。
這口墨鐘是丁醒在月醒酒莊時,從五琴婆婆手上換來的,專用于鎮壓與馴養妖蟲。
自從年前丁醒離開酒莊,前往魔域尋找呼延蘿下落,他先后捕捉了三種蟲類,再加上墨鐘內原本養育的震豸魔蟲,他其實有四種妖蟲可以用來試酒。
震豸魔蟲是當年在墨九宮外,丁醒滅殺魔修司戎后的戰利品,原本有數千的蟲量,后來與五琴婆婆做交易,丁醒拿出三千魔蟲交換了五琴婆婆的墨鐘與靈酒天靈酪,只給自己剩了幾百只。
這幾百只震豸魔蟲,都被司戎滴血祭煉過,丁醒無法驅使它們,日常就寄養在墨鐘里,丁醒的這次試酒,它們都是首批的試酒蟲奴。
此外,丁醒還有在白梅水府擒獲的金角蟲、在冰宮洞府擒獲的書蠹蟲、以及最近從孟嫦君那里繳獲的尸垂蟲,數量加起來有二三十萬之眾,丁醒把妖力深厚的一批妖蟲挑出來養在墨鐘里,其余全部丟進御獸袋。
等回到月醒酒莊后,丁醒會建造幾座蟲巢,長期豢養它們,讓它們給酒莊看家護院。
其實丁醒很早就開始接觸妖蟲,但他幾乎沒有使用蟲群斗過法,主要是讓它們試酒,早在丁醒煉造‘夜白發’與‘八果花粥’時,書蠹蟲就群承擔過試酒任務。
所以如何讓妖蟲飲酒,并觀察妖蟲飲酒后的各種反應,丁醒是輕車熟路。
這次丁醒采集血硯獸的毒血,混入靈酒‘安魂曲’內,致死率相當高,起初他拿震豸魔蟲做試驗,毒死了上百頭之多,他才掌握了毒血的混入分量。
但同時,他也遇到一個解不開的大難題。
毒血分量太多,會把蟲奴毒死,毒血分量太少,起不到凈化真血的作用,破解不了血印。
“采血的辦法走不通!”丁醒大傷腦筋:“我必須加大毒血的分量,才能把墨獸的奴印解掉,但毒血越多,毒性擴散越快,墨獸被毒死的風險太高,我不能冒險!”
“如果把湛青泉水添加到毒血里,是否可行?”莫仇子在旁提議,他現在就是丁醒的助手,小墨妖本是他的妖奴,如果奴印解開,他就要永久失去此妖。
但他早就答應了丁醒,要把小墨妖交出來,當初在白梅水府內,他給丁醒獻上金闕陣那一刻,已經預料到今日這一幕。
雖然心里有點惋惜,他卻沒有食言的打算,在他附身孟嫦君的肉身后,已經把小墨妖轉交給丁醒,不再攜帶此妖,算是正式易主。
丁醒朝他搖頭:“湛青泉水與毒血不能相融,否則血氣會消失,喝再多都對破解奴印沒有一點用處!”
而且使用采集毒血的辦法也不是長久之計,丁醒目的是煉造一款類似‘安魂曲’的靈酒,但他總不能常年去抽血硯獸的妖血。
數天前丁醒使用湛青靈泉擒住了血硯獸,至今仍在使用禁制鎮壓,尚沒有徹底馴服它。
即使丁醒讓它歸心,偶爾抽取一兩次妖血無所謂,抽的太多它肯定要抓狂,并冒出反叛念頭。
莫仇子沉思一會兒,又對丁醒說:“血硯獸是由血嬰果孵化出來,丁道友你不妨找一找這種靈果,采集一批種子,培育成靈草后拿去入酒,說不定可以解決妖毒的問題,但煉酒需要漫長時間,萬一沒有效果,最終還是要返回到今天的法子上,進行采血破印。”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丁醒不會錯過血嬰果的果種,他肯定要采摘回來,煉酒試一試。
如此一來,丁醒需要暫時放棄采血破印之法,等使用血嬰果煉酒以后,印證了效果再做決定。
想到這里,丁醒就把蟲群驅回墨鐘,一邊詢問莫仇子:“收徒振羽的事情,你有沒有對他提過?”
丁醒從觀海長廊回來后的第二天,方振羽跟隨一塵小和尚還有幾位心葉湖修士,結伴前往月廊綠洲解除蟲災,事后方振羽沒有留在故鄉,而是隨著一塵小和尚返回清醇寺。
方振羽是想拜入丁醒門下,但是因為長廊變故,搞的整座心葉島上風聲鶴唳,他就不敢打擾丁醒,他是想巍國瓊臺派傳來消息后,再求到丁醒門前碰碰運氣。
如果丁醒不收他,他打定主意剃度出家,跟隨長愿大師與一塵小和尚學佛。
有關他的安排,丁醒與莫仇子早就商量妥當,如果他愿意問道修行,莫仇子會把他收在座下。
這幾天莫仇子的魂魄一直附身在孟嫦君體內,就仿佛操縱著一具陰尸傀儡,他覺得以這樣的面貌,不合適與方振羽商議師徒之事。
他就說:“我魂魄還有徹底復原,等我奪舍了孟嫦君的肉身,到時再把他召到身邊。”
當初在升騰河上,莫仇子嘗試奪舍血竅老怪,結果魂魄被暗算重創,他在丁醒的守護下療養數月,目前已經快要康復如初,但修仙界的奪舍有極大限制,魂魄不能帶傷奪舍,一點損傷都不行,否則會有失敗風險。
嚴格來說,只要修士的魂魄能夠平安出竅,都能對其他修士進行鳩占鵲巢的奪舍行為。
但是自古以來,修仙界里常有修士死亡隕落,能夠奪舍成功者,卻是寥寥無幾。
這是因為‘平安出竅’并不是任何修士都能辦到,即使是金丹期長老與紫府期祖師,他們遭遇斗法時,也預知不了自己結局,控制不了自己的死亡時間,他們往往都是突然隕落,根本來不及讓魂魄出竅,他們想奪舍卻無能為力。
所以修仙界里的死亡事件,一大半人的魂魄都會跟著肉身一起被殺,普遍無法奪舍。
至于那些肉身被毀、魂魄幸存者,要么是出于偶然,要么是在斗法期間,準確預估到自己難以幸免于難,提前做了出竅準備。
莫仇子就是如此,他在白梅水府與恒庭老祖作戰時,是主動舍掉肉身,他舍身前對自己的魂魄有了保護性安排。
不過這種安排其實也有極大風險,首先魂魄脫離肉身,如果沒有特定的養魂之寶,很快就會魂飛魄散,其次奪舍之路非常艱難,修仙界里有許多類似莫仇子這種主動舍掉肉身的修士,幻想著自己能夠奪舍一具新軀體,可最終全都魂亡于奪舍途中。
修士眾所周知,奪舍必須滿足兩個先天條件,一是奪舍之軀必須是修士,且修為差距越低的肉身,奪舍的成功率越高,反之修為差距越高的肉身,奪舍的成功率越低。
莫仇子法力處在玄胎后期,他奪舍練氣期小輩,幾乎不存在失敗風險,奪舍同階的玄胎期修士,如果他能事先鎮壓住這名修士的魂魄,那么他十之八九也能成功。
他如今使用蠱蟲控制了孟嫦君,等他傷勢復原以后,奪舍幾乎十拿九穩,但假如他事先不去制服孟嫦君,直接沖入孟嫦君體內,前去爭奪肉身的所有權,那勝負難料的,別看他修為強過孟嫦君一點,可萬一孟嫦君攜帶有誅魂寶,隨便施一個法術,就能把他滅殺掉。
況且這具肉身先天屬于孟嫦君,莫仇子奪舍起來也不具優勢,有被孟嫦君吞噬魂魄的危險。
提前鎮住孟嫦君,奪舍的安全性才最高。
而奪舍的第二個條件,同樣非常殘酷,修士一旦失去肉身,魂魄只能奪舍一次,如果第一次奪舍成功后肉身不幸再次被毀,那么魂魄將再也進不了血肉之軀,只能前去轉修鬼道。
一剪道人轉修鬼道就是受制于這個先天條件。
在升騰河時,莫仇子嘗試奪舍血竅老祖,但他當時并沒有占據血竅老怪的肉身,根本稱不上奪舍。
他判斷血竅老怪被白梅水府的自毀給重創,血竅魂魄已經消亡,誰知道血竅修有一部《血竅同參功》,在體內煉了一顆專門保護魂魄的心臟,他剛剛嘗試侵入血竅肉身,就被這顆心臟重創。
等丁醒察覺到異常,擒住血竅魂魄時,血竅發狠自毀了肉身,莫仇子就此喪失奪舍機會,只能跟隨丁醒趕赴天東漠,繼續尋找新的奪舍目標。
假如沒有丁醒幫忙,莫仇子早在升騰河時已經徹底完蛋。
其實‘形神皆滅’,也是大多數出竅魂魄的最終結局。
對比一下風險,修士在隕亡一刻,直接投胎轉世,下場要強過出竅奪舍。
因為轉世的話,假如今世修為夠高,還有機會把前世記憶找回來,可奪舍失敗,那自己的一切都要被徹底抹除,記憶不會再留下一絲一毫的痕跡。
如果莫仇子不是被逼無奈,他肯定不會兵行險招,舍掉自己肉身,放任魂魄孤零零的游蕩于世。
萬幸他遇上了丁醒,這才成功迎來了奪舍曙光。
他魂魄的傷勢其實已經沒有大礙,但是保險起見,他還是決定再溫養一個月,讓魂魄痊愈徹底再進行奪舍。
丁醒接下來已經沒有什么私事要處理,不過是在清醇寺內等候瓊臺派來人,就讓莫仇子安心閉關養魂。
莫仇子自無不可,卻是對丁醒建言道:“血嬰果未必只在卷塵山才有生長,那孟嫦君驅使的尸垂蟲群,全是從觀海長廊內捕獲而來,這條長廊內的鬼窟極多,應該存在不少孕化尸垂蟲的巢穴,如果丁道友不著急前往卷塵山,不妨深入這些鬼窟里尋找一番,說不定會有意外收獲!”
莫仇子鎮壓了孟嫦君肉身,自然也繼承了孟嫦君的儲寶袖,他在袖中找到許多不知名的陰冥花草,顯然都是來源于長廊,雖然其中并沒有疑似血嬰果的靈物,但他相信長廊的陰生花果不會少于卷塵山。
在整個天東地界,這條觀海長廊稱的上是孕化血硯獸的絕佳之地,故此他才建議丁醒前去尋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