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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5章 晉升的希望

  涉及到轉生,以及物質位面所不具備的自然環境以及各種特產,夏多對外層位面還是非常在意的,也將其視為未來戰略發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這樣的話,無論是為了從貿易中獲得利益,還是為了方便今后開展其他的開發計劃,保持與光輝之國的友好關系,對于夏多來說,都是最好的選擇。

  而現在,他知道了光輝之國對精金這種武器原材料的巨大需求,同時他又掌握了人工合成精金的方法,這簡直就是完美的貿易伙伴。

  想到這,夏多指著被裝飾覆蓋僅露出少許幽暗紋路的地面,問里奇神使:“不知神使覺得我這里的精金品質怎么樣?”

  一聽這話,無論是里奇還是泰德,都像是想到了什么,里奇更是眼睛一亮,因為如果他所想的這事辦成了的話,他幾乎可以百分百肯定自己一定能夠提前晉升。

  于是,他連忙問道:“我能簡單探查一下嗎?”

  “無妨,神使請便。”

  客人要驗貨,夏多當然不會阻止,而且他也很好奇,在神使眼中,人造的精金和天然精金是否存在差異。

  而另一邊,得到夏多的允許后,里奇立刻將自己作為律書神使所持有的圣書從腰間取下,翻開其中的一頁,一道神光從書頁中陡然射出,徑直沒入地下。

  下一刻,里奇臉上露出欣喜的笑容,“夏多法師,盡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獲得的這么多精金,但這些精金的品質毫無疑問非常不錯。”

  然后,夏多就在里奇、泰德期待的目光中說出了那句:“不知道光輝之國是否需要這樣的精金?”

  “需要,太需要了!”里奇、泰德兩位神使幾乎不約而同地開口。

  盡管泰德作為圣劍神使,能從這件事中獲得的好處相比于律書神使更少,但圣劍神使是光輝之國最主要的戰斗人員。

  武器原材料多了的話,他們的裝備也會更加完善、更新更加及時,這對戰斗人員來說,也是一件極為利好的事。

  而且有這樣的經歷,將來要是厭倦了戰斗,也有機會轉到文職神使序列,也就是律書仲裁智慧這樣的晉升路線。

  更高的王座神使、熾天神使,就不再區分文職、戰斗了,盡管泰德也有著成為神之左右手的理想,但現實他也能夠認清。

  如果一直在戰斗神使序列的話,他恐怕是很難晉升成王座神使,更別說有著神之左右手稱號的熾天神使了。

  而里奇的文職神使序列,在前期晉升會比戰斗神使更加困難,也更慢,但只要存續時間足夠久,還是有機會熬到王座神使的,熾天神使依然很難。

  所以相比于泰德,里奇對這次的合作其實更加看中,如果這次真能解決光輝之國長久以來的武器原材料緊缺問題,那他至少也能在短時間內晉升為仲裁神使。

  如果能夠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連升兩級,保送一個王座神使也一點都不過分,甚至連成為神之左右手也真正有了一絲可能。

  看到兩位神使如此表現,夏多就知道這次合作應該是穩了,“我能夠提供穩定的精金供給,不知道光輝之國能付出什么呢?”

  盡管等價交換并非光輝之主的教義,但契約精神,卻是每一個光輝神使都具備的核心品質。

  只要事先談好價格,和光輝之國的交易是最不需要擔心對方違約的,當然也要注意給自己留有余地,不然這種情況下自己違約的話,可不像普通神圣契約那樣只是上個黑名單就了事了。

  當然,如果能夠提前約定違約后如何處理,那光輝之國也是會嚴格按照契約內容來辦,只不過有過違約經歷的人,還是會上光輝之主的黑名單。

  上了黑名單倒不一定會引來神罰或者其他直接的不便之處,但這就類似于信譽受損,今后在光輝之主影響力覆蓋到的這個大圈子內,與人相處付出的無形成本就要增加許多。

  如果多次違約(僅限光輝之主見證的神圣契約),那顯然就會視為對光輝之主的挑釁,說不定真能引來神罰。

  就算沒有神罰,被能夠查看黑名單的律書神使見到了,估計還是跑不了。

  主位面的耐色法師或者精靈,或許很討厭神圣契約,但了解神圣契約本質的夏多,卻非常喜歡這樣的契約。

  耐色法師不喜歡是因為他們的底線非常靈活,如果契約對自己有利,那當然就要嚴格遵守了,要是契約對自己不利,那他們就會想辦法鉆空子,甚至不惜違約。

  精靈也一樣,畢竟智慧生物的人性是相通的,但精靈還多了一點,那就是沒有經過光輝之主信仰的長期熏陶,或者說不理解神圣契約的本質,對于神圣契約本身的信任度不夠。

  而夏多,本身就是來自于一個高度秩序的文明,契約精神已經成為社會運轉的基本法則,或者說公序良俗的一部分。

  固然存在不少違約的情況,但幾乎不會有人公開說違約是對的,除非契約本身存在公平性問題,不然大多數人還是更傾向于認為違約是錯誤的。

  而在魔法世界,公平與正義是一個很少被提及的話題,神圣契約并不保證公平正義,只會關心契約能否正常履行。

  對于一個更偏向于良性的工具來說,其實也并不需要如何公平正義,或者更嚴謹些說,并不需要工具自我定義為公平正義,公平正義需要由其他實體來定義。

  比如說,在夏多領地中,只有法律可以定義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義,什么又是相反的,而不是任由一個工具屬性的契約來自行定義。

  當然,夏多實際上也并不會直接規定什么是正義,什么是不正義,而是通過構建秩序來引導,引導他所認為的正義與公平。

  實際上,所謂的大夏秩序,更多還是夏多自己思想的投射,如果他是一個殘暴的統治者,或許就會制定出更加嚴苛的法律。

  但他不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他所創造的大夏秩序就是自己想法的直觀體現,甚至可以說,從一開始他的目的就是創造一群與自己想法一致的人,然后朝著同一個目標前進。

  如果僅僅只是為了統治一個國度或者一個文明的話,根本不需要這么麻煩,法典、秩序也不會是現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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