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緹身體恢復的次日,她和達貢一起出現在白馬鎮。以前家人還在的時候,大約每兩周她都會來一次,而這次卻很不一樣。首先她剪去大部分頭發,穿上小男孩的衣服,并用圍巾擋住口鼻。其次她現在的名字是梅林,沒有姓氏,只有在達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向熟人表露真實身份。最后,她以前來的時候身邊有家人陪伴,現在則只有一個見面還不到四天的矮人。
“千萬別暴露身份,盡量讓我開口,這樣至少就能保持前后一致。”達貢感覺自己比拉緹還要緊張,他同樣是第一次進行這種情報偵察的嘗試。眾所周知,矮人是不擅長騙人的,所以杰洛斯對他的要求就是“做好你自己,只要別說和金狗商會有任何關系就行。”
只是不說,不是撒謊,這樣難度就低一些了吧?達貢一開始也是這么認為的,但隨著白馬鎮在他的視野里逐漸清晰,他的心隨之越來越忐忑不安,總覺得前方的道路充滿不確定的變化和各種風險。
白馬鎮曾經是一個為國王養馬的地方,但馬種的衰退讓這里只剩下極少數家庭仍從事養馬的營生。原來的草場和馬場改成了農田或葡萄園,釀酒成為白馬鎮新興的產業,散發著勃勃生機。
大約有四千人在周圍生活,而作為核心區的白馬鎮上有近三千人。這里有三縱三橫六條主要馬路,外面還有一個近似圓形的環路。白馬鎮并沒有建設城墻,唯一的防御設施是各家各戶的籬笆圍欄。領主府只是一個大一些的莊園,它的職責更多是為了招待為了狩獵或賽馬而來的賓客,并非為了防守。博爾赫·馬鳳等人也是注意到防守的薄弱,才會將這里設定為他們的目標。
鎮子里到處是木制的房屋,它們的設計高度雷同,看起來毫無特色,仿佛這里所有人共用一張建筑圖紙。為了曾經發達過的養馬、賽馬產業,這里的道路修得寬闊而筆直,盡管最近被一些亂搭亂建的屋子占用了空間,卻依舊可以看出往日輝煌的幻像。
只可惜在名為“現實”的暴雨沖刷下,鎮子的泥土路非常泥濘,經過人踩車軋之后形成道道溝壑、處處凹坑。連續三天的暴曬將溝里、坑里的水蒸干之后,那些簡陋的、破敗的真相就只能大白于天下。
鎮子的生活貧乏而單調,除了領主府的熱鬧之外,大概只有“汗血寶殿”值得一看。這座在本地享有盛名的旅館是一個四層建筑,據說和領主府一樣高,直到一百年前領主府維修鐘樓時暗中增加了頂部的高度。凡是經過白馬鎮的商隊、雇傭兵或者任何旅行者,只要不是囊中羞澀,都會首選去這個旅店休息。
現在這個時候的“汗血寶殿”正是人聲鼎沸、高朋滿座。本地人和外地人,還有成為本地人但還帶著外地習氣的“移民”混雜在一起,同時又各自忙著享受各自的快樂。從他們的穿著、言談舉止上基本能判斷出他們是從什么地方來的,平時以什么職業為生。
那些正在為貨物價格而明爭暗斗的人不是達貢的目標,那些說著粗俗笑話、努力想要在女侍者屁股上摸一把的人不是達貢的目標,那些濃妝艷抹花枝招展并且主動往有錢人懷里鉆的女人更不是達貢的目標。他來白馬鎮就一個目的:了解鎮子的情況,為后續行動獲取服務。
“一個矮人?”
當達貢觀察別人的時候,別人也在觀察他。矮人在白馬鎮并不常見,但也不會像領主的免稅以及精靈的大發慈悲那樣罕見。由于人類和矮人曾經爆發的戰爭,作為戰馬供應地的白馬鎮保留了警惕矮人的傳統。于是,穿著紅白方格圍裙的旅店主人皺起眉頭,倚靠在吧臺上打量達貢,猜測著他的來意。他同時用抹布擦拭著仿佛永遠不會干凈的木頭酒杯,權當這是一種掩飾。
被幾十道目光注視的感覺并不好,不過達貢很快發現他們更多關注的不是自己的表情,而是身后的長柄武器。這旅店里喝酒吃飯玩耍工作的人都沒有攜帶武器,至少明面上如此。就在旅店入口的墻上,一塊邊角生銹的鐵牌上用簡化語寫著“禁止攜帶武器,禁止打架”。
達貢看到了牌子,裝作看不懂。在這種魚龍混雜的地方,獵首斧就是他的依仗和信心。反正一臉大胡子可以遮住表情,他便帶著梅林——也就是拉緹,拿獵首斧做拐杖,徑直穿過人群,來到旅店主人面前。
“這里不準攜帶武器。”旅店主人放下杯子說道。這時,他注意到達貢的須環是金色的,那絕對不是青銅,但也不敢完全肯定說就是黃金,總之是看起來挺稀罕的材料,于是覺得還是把語氣放軟一些、緩和一些,說道:“你要吃飯還是要住店?”
“吃,住。”達貢蹦出兩個簡化語的詞,然后打開口袋,拿出五個矮人金幣。“行?”
“我會說堅古族語。”旅店主人終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尊敬的堅古族客人,吃飯、住宿都是沒問題的,只是這店里不允許攜帶武器。”
“堅古族人能打架,全身上下都是武器。”達貢實話實說:“我要用腦袋和雙手,比用長柄戰斧更能當武器,你也要砍掉我的手,剁下我的頭嗎?”
“那不會的。”
“對吧,這不就結了。堅古族人說話算話,我不在你這里找事,別人不打我,我也就不打別人;別人不用武器,我就不用武器。但是你若想讓我交出武器,那就得看看你能不能打贏我了。”
“我不和你打架,我是開店做生意賺錢的。”
“誒,這就對了。所以說你們人類繞來繞去說話就是麻煩。”達貢左右看了看,然后說道:“你這里有地根泡沫酒嗎?”
“沒有。”
“水蟹紅?”“沒有。”“喇叭烈?”“也沒有。”“熊蜥蜜酒?”“這個還是沒有。”
達貢胡編了一串酒名,反正是把隨便兩個名詞聯系在一起,或者加上顏色、或者加上口感,再加個酒字,聽起來足夠唬人就行。他直覺這樣可以顯得神秘莫測一些,做點怪事、出點問題也有辦法可以搪塞。報了四個名字之后,雖然覺得差不多了,但他還是說了第五個:“馬蜂火焰你這里也沒有?”
“這個倒有!”那老板的話差點沒讓達貢背過氣去。“其實是叫火焰馬蜂,我們這里的特色。想必您是從其他尊貴客人那里聽說的吧?”
“我聽人提起過,但不詳細。給我說說?”達貢道:“我記性不太好,只是聽了名字,忘了具體是那家店,真是抱歉、抱歉。”
臨來之前,杰洛斯擔心達貢不會偵查,就交給他最基本的談話技巧。包括:多讓人說,多夸獎,多同情,多類比。他說:“當那個人覺得你和他有同樣的情緒、回憶和感觸,就會不由自主地將你看作鏡子里的他,覺得你可以信任。”
“誒,客人能記住名字,我就很欣慰了。我保證,等你品過之后,一定會記住我汗血寶殿的名字。”旅店主人頗感自豪地說起自家特產:“這火焰馬蜂的口感獨特,就像點燃了馬蜂窩之后,蜂群亂飛,刺激的感覺先是不斷驚擾舌頭、喉嚨,然后緊跟著一束束熱流進入胃部,仿佛又有著火的馬蜂飛進去。”
“聽起來是很刺激…”達貢掏了掏耳朵,硬著頭皮說道:“這酒怎么品?”
店主人微微一笑,拿出一個小玻璃杯,里面也就能裝大拇指頭那么多的一點點酒。“既然您說品,那就不能收錢——不過只這一杯。您得理解,除了釀酒師之外,我也得開店掙錢。”
達貢這才知道自己做對了,但他寧可自己沒做對。他順著店主人的意思用了“品”字,這就對了;如果說“買賣”,那就不符合他報出那么多酒名,仿佛是個品酒客的身份和表現。
一些無色透明甚至沒有味道的可疑液體倒進了酒杯,然后店主人用最快的速度藏起酒瓶。他示意達貢嘗嘗,同時用警惕的目光看著周圍,仿佛有人要來偷他的酒一樣。達貢既不喜歡也不討厭喝酒,他只是沒這個習慣而已。如果有一斤酒和一兩肉擺在他面前,那他一百次里面就會有一百次選擇肉,除非能立刻把酒賣了,換成超過一兩的肉。
端起杯子,他沒有聞到酒味,卻嗅到了元素氣息,而且是水、火、木三種。這很像是他的堅古城宴會上喝過的“雪里紅”。真正的矮人殿下萊萬科騙他喝的酒里有兩種元素,而這里居然有三種,還能夠保持內斂和完美的平衡。他開始理解旅店主人為什么會小心藏著掖著,還和防賊一樣看著其他人。當時萊萬科與他喝完一杯后,不也是急匆匆想要把雪里紅撤下嗎?
達貢微微歪頭,自然而然地表現出“我懂你了”的表情,旅店老板也微微頷首,返了個“我會意了”的回應。既然是元素酒,那達貢心里就有底了,嗅了一下,然后調動法力,將酒水視為環境要素,加入循環之后,然后一仰頭直接喝了下去。
循環被加速了,水生木、木生火,這就到了元素循環中達貢的天賦部分。如果保持現在的加速,達貢覺得自己一天能夠多一百循環左右,這就是10%的增幅。這元素飲料,不僅讓他的法力積累速度變快,甚至有種加強“永”字符文的感覺。
“好,真好。”達貢覺得還不過癮。一方面是喝得少了些,另一方面是元素有所偏差。他覺得要是“金、水、木”三種元素平衡的話,就可以補足自身,或許效果會更好。
“多少錢,我想再來點兒。”不管是不是真買,但這個態度要有。
“噓,領主的人來了,別說這件事,千萬別說。”旅店主人壓低聲音,從嘴角對達貢漏了一句話。隨后他站直身體擺擺手:“啊,您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