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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至唐代樂人簡述

  音樂,人類情感的表達。

  尚書·舜典云:“詩言志,歌永言。”在先秦時代,樂和禮同為社會成員所必需的品德和技能。國家各種慶典之中,樂舞幾乎是每一個環節都必不可少的,占據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先秦時代,樂包含的內容較為豐富,并不僅僅指音樂,其實也包含詩歌、舞蹈。周禮中就記載,樂官管轄的除了樂師、罄師、鐘師、笙師、鼓人等之外,還有舞師。樂官之下,還有各種級別,總人數超過了一千五百人,可見其重要性。

  既然樂在當時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如此重要,且這種技能比較難得,需要長時間的專門培訓才可熟練,那么自然就有專門的機構來管理、培訓。周代就專門設立了大司樂這個官職來專門管理,當時的樂人也基本都掌握在政府或大貴族手中,地位較高。

  到了春秋時期,“禮崩樂壞”,樂人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下降。雖然掌管正式禮儀樂舞的人都在,但已不可避免地加入了新的娛樂元素,即很多樂人漸漸成為向諸侯提供娛樂服務的藝人。簡而言之,原本傳統禮樂的雅正之聲漸漸變成了娛人的俗樂之聲,畢竟“禮崩樂壞”嘛,金主們的審美已經發生了變化,樂人為了生活,只能去適應市場,漸漸衍生出了新的流派。

  戰國之后,樂人、優人、伶人甚至倡、俳之類的稱呼頻繁出現。在那個混亂的年代,各國競相招納人才,就連雞鳴狗盜之輩也不放過。樂人作為一種有特殊技藝的人才,也在各國招納之列,很多人四海為家,到各國王宮服務。“齊宣王使人吹芋”這個故事都聽說過吧?嗯,濫竽充數這個成語的典故嘛。但值得一提的是,在那個時代,樂人的地位仍然很高,雖然不如先秦時期,但仍然是“士”。

  秦漢時代,作為大一統的國家。政府機構中有專門負責禮樂的部門,如秦代的“奉常”漢代的“太常”。但也就是在此時,樂人的身份慢慢發生了變化。先秦時期,樂舞用“國子”(諸侯子弟),到了漢代,除了雅舞用良家子(爵位五大夫或官位六百石以上的子弟)之外,其余的皆用“國之賤隸”,并在三國時期發展到了頂峰,身份地位的衰落已經非常明顯。

  到了南北朝時期,情況進一步惡化。“樂戶”、“樂伎戶”一詞始見于北魏,屬于雜戶之一。當時軍隊里編有軍樂隊,即“鼓吹部曲”是也。當時士兵的地位,大家都懂,人身不自由,世襲當兵,身份低賤,作為軍樂隊的樂人能好到哪去?考慮到當時國家級別的音樂管理機構太常的人與軍隊里的樂戶經常調換、交流,因此太常樂人的地位也高不到哪去,樂戶的地位日薄西山也就可以預料了。

  對了,那個時候各國打來打去,樂人作為一種相對緊俏的“資源”,經常被勝利者俘虜。俘虜是什么地位,不用多說,這進一步加劇了樂人地位的下降。

  隋及初唐基本是魏晉南北朝的延續,制度大同小異。在隋代,樂戶甚至由罪犯配沒,比如隋文帝時期的司馬消難被從陳國抓回后,雖然免死,但被罰當了樂戶,可見真不是什么好職業。

  隋文帝楊堅對樂人而言,其實并不壞。因為他本人不好樂舞女色,因此除收編了少部分正聲雅舞所需的人才之外,齊、陳兩國的樂人大部分放歸州縣,編戶為民。請注意,這一點十分重要,放歸的樂人在地方上雖然很可能仍然從事著樂舞職業糊口,但他們身份上不是賤戶,是正兒八經的民戶,籍貫在各自的州縣,有人身自由,可以考學。

  隋煬帝時期出現了一點反復,這貨挺喜歡音樂舞蹈的。但老子留給他的官方音樂機構里沒幾個人,而且也不怎么符合他的口味,于是又下令把原來放歸州縣、編戶為民的樂人召集到京師,編為樂戶,專門為他服務。

  但就這樣居然還不夠!楊廣這貨甚至還要求民間會樂舞百戲的人也來長安,專門給他表演。好在還算有良心,這些人沒被編為樂戶,而是以一種到太常輪值的方式服務,姑且算是徭役吧。對了,人數最多時有三萬余人,讓人很是無語。

  隋朝滅亡后,又迎來了一位相對不怎么喜好樂舞的君王,即唐高祖李淵。他在武德四年下了一封詔書,下令遣散全部樂戶:“太常樂人,本因罪譴,沒入官者,藝比伶官。前代以來,轉相承襲。或有衣冠繼緒,公卿子孫,一沾此色,累世不改。婚姻絕于士庶,名籍異于編氓,大恥深疵,良可矜愍…宜并蠲除,一同民例。”

  廢除太常樂戶的時間其實是唐軍入長安,立傀儡皇帝的時候(義寧年間),武德四年的這道圣旨只不過是補了一次手續罷了。太常樂戶被廢除后,其籍貫都歸入地方州縣,成為平民,從此可以與其他階級通婚,可以考學,可以做官,對這些人是一大解脫。

  不過在高宗時,因為各種需要,以及帝后都十分喜愛游戲娛樂,于是再一次擴充太常樂戶。這些樂戶的籍貫仍然屬于太常,世代不易。而因為樂府初建,人手不足,水平也參差不齊,于是便召天下音聲人入京服役,并教授樂戶各種技能。這些所謂的音聲人,即武德年間放歸州縣的太常樂戶后裔或徒子徒孫,但他們的籍貫在州縣,身份是平民,不是樂戶,到京城屬于正常的服勞役,即“輪番入直太常”。

  唐律疏議中記載:“(音聲人)各附縣貫,受田、進丁、老免與百姓同”。但作為樂戶的“太常音聲人”就慘了,“(太常音聲人)謂在太常作樂者,元與工樂不殊,俱是配隸之色。”

  如果你以為唐高宗比起他爺爺過于沉迷樂舞了,那只能說明你不認識唐玄宗。他在樂舞百戲上的興趣和楊廣有的一拼。在位期間,設立了左右教坊,“掌俳優雜技,自是不隸太常,以中官為教坊使”。

  李隆基絕對是喜歡娛樂的,在他的大力投資之下,教坊的規模漸漸超過了太常,各種歌舞音樂、戲曲雜技不斷被編排出來,影響力急速提升。教坊中人以家庭為單位集中居住,身份和太常一樣,分樂戶和音聲人兩種。教坊中人的經濟條件一般都很不錯,有的家中聘有不少仆人,在社會上的影響力也不錯。如果教坊家庭的女兒色藝出眾,要么入選宮中,“妓女(指女性樂人)入宜春院,謂之內人,亦曰‘前頭人’,常在上前也”;要么在五陵年少中左右逢源,秉持渣女三不原則,風光愜意。

  教坊、太常之外,唐玄宗還設立了一個音樂培訓基地,置于禁苑之梨園。史載:“玄宗聽政之暇,教太常樂工子弟三百人為絲竹之戲,音響齊發,有一聲誤,玄宗必覺而正之,號為皇帝弟子,又云梨園弟子”。

  天寶時的許云封,父母雙亡,混不下去,于是到京城投奔其外祖父學習吹笛。因為笛子吹得好,居然在梨園內混了個小官當當,收入暴漲,社會影響力也直線提升,可見那時只要不是樂戶,是正兒八經的音聲人,只要技藝出色,還是很容易混出頭的。

  額外提一下,玄宗時太常演奏的一般是“主旋律”,教坊、梨園則是“流行樂”,吸引了當時最優秀的音樂人,是殿堂級的音樂舞臺。李龜年聽說過吧?沒聽說過的都是語文課沒好好上的。他們兄弟三人,“鶴年能歌詞,尤妙制渭州;彭年善舞;龜年善打羯鼓”,在當時可謂是紅得發紫的明星,被許多人追捧。

  安史之亂后,唐朝國勢江河日下,再不能如以前那般奢靡,德宗時“停梨園使及伶官之冗食者三百人,留者皆隸太常”。好嘛,音聲人都遣散了,只有無自由身的樂戶留下,包吃包住。

  這樣的情況隨著長安朝廷越來越不成氣候而持續了下去。雖然昭宗這二貨一度恢復了梨園,但也僅僅是曇花一現,規模也遠不能與玄宗時相提并論。鳥散四方的音聲人為了討生活——種地是不可能種地的,這輩子都不可能,只能繼續從事藝術才能維持得了生活的樣子——開始依附于地方勢力。有的人為了能包吃包住,甚至不惜入籍地方樂戶(注意,中唐以前,樂人一般是中央直接管轄);有的人則四處游歷,走穴于富豪權貴之家,獲得一點酬勞;有的人入了藩鎮軍隊的樂營,為軍士鼓吹,苦逼得很。

  但不管怎樣,他們都還能勉強生活下去,并將自己的技藝傳給子孫后代。我們今天能夠有這么多傳統樂舞,這些人的傳承不斷是關鍵。

  唔,不知不覺寫了很多。其實原本只是為新書的一些背景資料做注腳的,以便讓大家能夠更好地理解那個時代。只是沒想到整了這么多字,有點懵,就當篇短文發出來吧。以后有空的話,會繼續發一些類似的文章,希望老鐵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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