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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窮山惡水盡匪寇

  巫山,位于云省最南端,是明武朝與南蠻在接壤之地,而南蠻是由一個個大小部落組成地小國家,他們地最高首領自稱“蠻王”,數百年來一直是武朝地藩屬國。

  如果不是因為南蠻之地貧瘠,加之南蠻部落普遍愚昧粗鄙,一直被明武朝看不起,覺得沒有必要征服,那么,很可能現在已經沒有什么南蠻國了。

  只是,此一時彼一時,現如今地南蠻國已經不再尊明武朝為強國,甚至多次出兵試探,如果不是心中仍舊存有忌憚之心,恐怕早就和北胡王庭一般舉兵進犯武朝了。

  可以說,對于坐擁著中原沃土地明武朝,周邊國家就沒有一個是不存窺探之心的。

  花了將近三天地時間趕路,李沐風終于遠遠看到了巫山鎮城墻的輪廓,以及遠處不時升起的縷縷青煙。

  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比臉都干凈的口袋,李沐風覺得是時候表演一下真心的技術了。

  快走了幾步,李沐風來到了此刻頗為熱鬧的城門口,眼神有意無意的審視了一番周圍的行人,隨即在選定了一個目標后,便緩緩的向著對方走去。

  只見李沐風在行走間,腦袋還時不時的左右張望,憨憨的臉上掛著“我很好奇”一樣,很符合他一身沒見過世面的打扮。

  此時,在李沐風的不遠處,一位錦衣華貴、腰佩白玉獅子的公子哥輕搖折扇,言語肆無忌憚的調笑著身前婦人,那婦人似乎頗為怯懦,對那貴公子的肆意調笑只敢退讓,即便是對方言語放肆,婦人也只敢忍氣吞聲,不敢有一絲的反抗。

  只看了一眼,李沐風便知道這個花花公子絕對是本地一號人物,不然也不會當街如此肆無忌憚,而讓人卻是敢怒不敢言。

  對于這種人,李沐風自然不會為自己之后的事感到愧疚,比較,這也算是路見不平了。

  想到接下來自己要做的事,李沐風心里微微有些緊張,到很快又被即將到來的第一次感到興奮。

  李沐風的師傅作為江湖中的傳奇人物,更是被人稱之為“盜圣”,其留下的武學“摘星手”又豈是凡俗,其內容包羅萬象,不僅有對敵手法、暗器手法,更有取人錢財如探囊取物般的手段。

  而李沐風修煉“摘星手”已經有一段時間,好幾次手癢,也在老龍口嘗試了幾次屢屢得手,只不過隨后他又將所得財物如數還了回去,還被對方好一頓感謝,搞的他心里無比的尷尬。

  即便是小有武藝傍身的高義,在沒有提防的情況下,同樣被李沐風輕易得手,所以,對于自己這次出手,他的心里抱有絕對的信心。

  終于,在李沐風走到華服公子身旁時,他有些寬大的袖袍被一股清風吹拂,隨即,李沐風的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個勝利的危險。

  隨即,他并沒有迅速逃離現場,反而在華服男子身旁的小攤販上買了個蔥油餅,旁若無人的大口咀嚼著,晃晃悠悠的朝著鎮子里的客棧走去。

  在李沐風離開不久,一行黑衣短打的精壯漢子闖進鬧市,將錦衣華服的男子給圍了起來,絲毫不在意對方張牙舞爪的恐嚇,直接將其架著離開了。

  此刻,市集因為這些人的到來變的混亂無比,慌亂、驚叫充斥了整條街道,在市集的中心,兩具無頭尸體仰躺在地上,鮮血匯聚成了一攤,由于人群混亂,兩人的腦袋已經不知被混亂的人群踢向了何處。

  一名青衣小廝看到這一幕,直接被嚇的癱倒在地上,可隨即像是想起了什么,也不顧手上拎著的各種吃食,忙不迭的朝一個方向跑去。

  嘴里不停的喊著“黑匪進城了,黑匪進城了…”

  看樣子,似乎是被嚇的有些神志不清了。

  而他跑的那個方向朝陽街,是整個巫山鎮貴人老爺居住的地方,匯聚著整個巫山鎮百分之九十的財富,同時也是整個巫山鎮百姓做夢都想搬進去的地方。

  對于自己離開后發生的一切,李沐風并沒有察覺,此刻,他正拿著裝有不少銀錢的錢袋,將里面的東西通通揣進了自己的褲腰帶,至于繡工還不錯的錢袋,則被他隨手扔給了一旁的乞丐。

  在李沐風身前不遠處,是一家名為“福客來”的酒樓,單單只看裝飾,就知道這是一家不錯的酒樓,而李沐風則是大老遠就聞到了酒香味,一路尋了過來。

  一處終年被霧氣籠罩的山谷中,在鬧市中殺人后揚長而去的幾名黑衣漢子正坐在一名黑袍人的下手,與在鬧市中的狠辣囂張不同,此刻幾人都有些戰戰兢兢,還時不時用眼角的余光打量自己的大哥。

  坐在上手的黑袍是巫山十三路山匪中的一支,由于老大喜歡套一身黑袍,而他的手下我都是黑衣短打,所以,便被人稱之為“黑匪”,在十三路山匪中排行第十,據傳老大黑袍人有二品小宗師的實力,手下更是有二百多名殘忍嗜殺的黑匪。

  “大哥,東西本來都已經到手了,只是我們去吃了一步,結果,這家伙居然就帶人給黑吃黑了。”

  坐在最靠近黑袍人的漢子此刻開口解釋了一番,那張原本肥膩的豬臉因為一道橫亙的刀疤顯的滿是戾氣,桀驁不馴的嚴重更是充滿著嗜血的殺意。

  如果說巫山鎮的百姓說起黑匪,第一個想到的絕對不是神秘無比的黑匪老大黑袍,而是這個渾身肥膘卻無比嗜殺的黑匪二當家“血豬”,至于他原本的名字,此刻已經沒有人知道。

  “老豬,你知道我這人,其他事我不管,把我需要的東西帶回來,不然,你知道后果是什么。”

  嘶啞的嗓音如同金屬摩擦般刺激著眾人的耳膜,只是,此刻眾人已經無心顧忌這些,一個個冷汗直流,想到如果事情辦不成可能會遭到的懲罰…他們的眼神變的更加兇歷,目光死死盯著華服男子,恨不得生吞活剝了他。

  李牧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李家在巫山鎮世代豪紳,家中不少子弟在“武利軍”中任職,最好一人已經是萬夫長,在努力努力,就是主將這個職位也不無可能。

  只是,這些都需要家族運作,需要大量的錢財打通關系,而家族為此也付出了不少財力物力。

  眼下,據可靠消息,兵部一位侍郎重金求購一株百年血參調養身體,自己家族要是能將這件事情辦好,從而順利搭上這位侍郎的大船,這“武利軍”主將的位子也就差不多定了。

  只是,血參本就稀有,而百年血參更是罕見的寶物,沒有機緣根本就難以尋見。

  李牧因為平日里喜歡在酒樓勾欄里廝混,認識了不少三教九流中人,身為家中長子,卻因為文不成武不就的緣故,地位之后不太穩固,在聽到自家大伯的升遷就在一顆血參上,當即便動了心思,想要做成此事,好在家族面前好好表現一番。

  還別說,在跟他的一群狐朋狗友一番詢問后,居然真叫他打聽到了一些消息。

  一隊從北方過來的皮毛商人,在與南蠻部落交易時搞到了一株品質極佳的百年血參,本想瞞著消息待會家,以圖賣個高價。

  只是,當時他收購這株血參時有不少人都在場,想防止消息外泄根本就不可能,僅僅兩天時間,消息便已經在小規模傳來。

  其中,黑匪和李牧同時收到了這個消息,只是,李牧貌似動作很快,直接帶著家族養著的一幫家丁護院黑吃了這伙皮毛商人。

  對于這種上不得臺面的勾當,李家也有經驗,所以事情做的滴水不漏,不過一眾家丁只以為是一次普通的劫掠,卻不知自家公子是為了這伙人手中的血參。

  在拿到血參后,李牧自以為事情做的滴水不漏,也沒急著將血參待會家里,在巫山鎮,他不認為有人敢摸李家這頭老虎的屁股,在和自己那群狗腿子好好喝了一頓花酒后,他才帶著微微的醉意在街面上溜達,時不時調戲一下街面上的小娘子。

  而那株珍貴的血參則被他用一個玉盒,裝在了衣服的最里側的蜀錦錢袋中,不過,他還算有些腦子,為了以防萬一,還特意安排了兩名家中高手貼身保護自己。

  只是,到現在他也沒有想明白,自己的蜀錦錢袋究竟什么時候丟的,此刻被幾人的眼神盯的發毛,兩股顫顫,一股尿意襲來,只覺身下一熱,居然被嚇的尿了褲子。

  由于近日來有些上火,所以,李牧的這泡尿格外“醉人”,看的幾人直皺眉頭,而黑袍老大則直接冷哼一聲,轉身揮袖離開。

  鄙夷的看了一眼李牧,血豬直接沖著門外守衛大吼一聲道:“來人,將這腌臜貨給我帶下去用鞭子抽,一直給我抽到他記起來為止,記住,慢慢弄,別給我弄死了。”

  聽到他這伙,本就心驚膽戰的李牧眼皮一翻,整個人直接被嚇暈了過去。

  此刻,兩名聽到吩咐的守衛走了進來,將昏迷在地的李牧跟拖死狗一樣給拖了出去。

  待到房門關上,血豬再次開口道:“老三,你平日里鬼點子最多,你說,這事該怎么辦?”

  聽到他的詢問,一旁面白無須,嘴角隨時都勾著讓人感覺陰險笑意的男子開口道:“二哥,依我看這件事沒我們想的那么復雜,我估摸著李牧這膽小鬼說的都是實話,血參之前確實在他的身上,只是被人給順手牽羊了。

  而李牧得到血參的消息應該還沒有傳來,這就排除了有人特意下手這一點,不知道血參在李牧身上,卻敢在巫山鎮里對李家嫡子下手,二哥,你說這會是什么人?”

  聽到如此說,三人中個子矮小,雙眼都快瞇成一條縫的老幺開口道:“三哥,照你這么說,李牧的血參是被人偷了,而下手之人還不是巫山鎮本地人,而是從外地過來的陌生人?”

  “的確,老三分析的確實在理,只是,巫山鎮人口十幾萬,每天來來來往往的陌生人也有數百上千人,這找起來恐怕會很難…”血豬點頭沉吟,但隨即便提出了自己的意見看法。

  看著老三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樣,血豬感覺有些膈應,心中的疑惑說到一半便不再開口,轉而看向他。

  被血豬的目光盯著,原本還有些享受智商碾壓的老三鄭文勝立即收斂幾分得意神色,小聲將自己的計劃娓娓道來。

  不久后,朝陽街李家客廳里,一名黑匪滿臉桀驁的對著李家家主李吉文開口道:“李員外,令公子此刻就在我寨中做客,如果李員外想令公子平安回來,那就幫我們辦一件事,只要這件事辦成了,那么,一切都好說,否則…哼哼,我黑匪的手段相比李員外是知道的。”

  說完,他將一份信遞給了李府下人,由下人打開檢查無恙后,才交到李吉文的手中。

  坐在雕花紅木椅子上的李家家主,臉上的表情自始至終沒有絲毫的變化,甚至,根本就沒有看現在不遠處的黑匪一眼,給人一種深不可測之感。

  能以一介文人的身份做到李家家主之位,李吉文可以說心機深城,在巫山鎮是出了名的老謀深算。

  此刻,他接過下人遞過來的書信,只是簡單的看了幾眼,隨即便淡淡開口道:“跟你們當家說,這件事我知道了。”

  說完,他擺了擺手,示意下人送客。

  佯裝硬氣半天的黑匪,見對方看過書信后,居然就給了這么一個答復,頓時有些急了,連忙上前一步想要開口說些什么。

  只是,就在他的一只腳剛落下之時,破空之聲傳來,一枚透骨釘整個沒入花崗石鋪就的地板,距離他踏出的腳只有毫厘,嚇的他渾身冷汗直冒,臉上的倨傲早就化為了驚恐,不敢在言語,轉身便欲開門離開。

  而就在他一只腳剛踏出門房時,身后的李吉文第二次開口道:“看來,我李家這幾年低調發展,卻是讓人忘了我李家以前是干什么了。”

  這話似是在自言自語,平靜無波,但卻給這名黑匪難言的壓迫。

  一甲子之前,巫山十三路匪寇排行第二的匪首姓李,名叫李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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