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瑾把腦袋靠在陳文肩膀上,用她的小拳頭,一拳一拳打在陳文的手心,力量卻不大:“你壞死了,還打了人家兩下!好痛的!”
陳文說道:“我錯了,唐姐,咱們回家,你使勁打我,我絕不還手!”
唐瑾小聲說道:“我舍不得打你!”
再次回到唐瑾家。
陳文特別乖巧,主動趴在床頭,懇請唐姐揍她出氣。
唐瑾哪里舍得打他,輕輕拍了兩下,揭過了這一頁。
陳文心里全是柔情,又好好地哄了唐姐一番,兩人都很開心。
玩鬧之后,兩人開始談正事。
之前已經商定,唐瑾返回帝都之后將立刻注冊經紀公司。
經紀公司的運作,說白了就是把藝人簽下來,再經營藝人的商業活動,最后根據雙方合同中約定的分成比例,分配商業收益。
文藝經紀公司簽藝人,跟體育經紀公司簽球員一樣。打個比方,在梅西12歲的時候簽下他,跟在梅西22歲的時候簽他,肯定前一種情況對經紀公司更有利嘛。
所以說,趁著藝人還在幼苗時期簽下來,將來他們火了的時候,經紀公司不論是賺商業收益,還是再賣經紀合同給其他經紀公司,或者被藝人自己買斷合同,原經紀公司都能夠大賺。
陳文光著膀子躺靠在床頭,懷里抱著心愛的唐姐,心里開始劃拉他能想得出名字的幼苗藝人。
頭一個,就是曾被陳文盜歌的許微。
陳文告訴唐瑾:“你去和振姐商量,如果振姐所在的經紀公司沒有簽許微的計劃,你務必把他簽下來。”
唐瑾立刻答應:“許微是個有才華的原創歌手,他水平當然不如你啦,但你和振姐都那么看得起他,他以后肯定了不得!我回到帝都就找振姐問問。”
再往后劃拉,陳文有點犯難。
他想到的第二個歌手是樸樹。陳文前世特別喜歡樸樹,這人比陳文大兩個月,屬于同齡人。由于前世在酒吧打工,陳文對很多音樂人的情況比較熟悉。
他知道,樸樹將于1993年考上帝都師范大學,大二的時候樸樹退學,開啟了寫歌賣歌生涯。1996年,樸樹簽了經紀公司,進入娛樂圈。
所以,唐瑾經紀公司簽樸樹的最佳時機不是現在去找那個即將升入高三的樸樹,而是在1994去找那個天天在運河邊彈吉他、懷才不遇的樸樹。
陳文盜過《最美》,可是羽泉組合簽約滾石將發生在1998年,還要再過好幾年才出道,簽他們的時機是1997年后。
陳文還盜過《成都》,也就是被他改名《外灘》那首歌,詞曲作者兼原唱趙雷現在才6歲。陳文還喜歡許嵩,可許嵩現在也是6歲。
陳文有點犯難,1992年到底有哪些歌手正在帝都混,而且懷才不遇啊!
忽然,陳文想起一個牛人!
汪鋒!
汪鋒比陳文大兩歲半,這廝正在帝都音樂學院讀大二或者大三。陳文盜了兩首歌送給老男孩樂隊,《怒放的生命》和《飛得更高》,全是汪鋒前世作品。
本著薅羊毛不能逮著一只羊薅的原則,陳文這一世已經決定不再盜汪鋒的任何歌了,留給汪鋒自己去繼續原創。
汪鋒將來肯定會火,萬年的搶頭條悲劇專家嘛!還娶了國際章。
簽汪鋒,不能直接讓唐瑾去定點狙擊,那就太讓人生疑了,得弄點合適的契機。陳文知道汪鋒會在音樂學院里自建一個樂隊,并且親自擔任主唱。
于是他說道:“唐姐,你有空的時候,多往帝都音樂學院跑幾趟,那里面有才華的學生挺多的。有才的學生,往往會自己組個樂隊,而且多半是主唱。你盯一下,這種有才華的學生,以及在他們大學的演出里有不錯表現的學生,你把他們的名字記下來,演唱錄下來。我出國以后,會經常打電話給你,咱們到時候再商量。”
唐瑾像八爪魚一樣纏住陳文,笑著說道:“你是詞曲大作家,你看藝人的眼光肯定是好的!我聽你的,一定把音樂學院盯死了!”
哎呀,唱歌唱得出名的人,誰會在接下來兩年大火呢?
忽然,陳文又想到一人,此人在即將到來的1993年超級大火:駱桑!
明年春節過后,《駱桑學藝》必將大火!
駱桑不是職業歌手,他是曲藝明星,是笑星。可是這又有什么關系呢?
曲藝明星跟歌手一樣,都是要簽經紀公司的,而且是同一類的經紀公司,為藝人聯系演出的運作方式完全一樣,演出場合基本雷同。
甚至在很多時候,歌手和笑星是可以拼臺的。
陳文知道,駱桑和恩師柏林老師現在還是歌舞團的人,壓根沒簽經紀公司。直到明年央媽的《曲苑雜壇》節目播出之后,兩人火了起來,才簽的經紀公司。
前世駱桑跟《海馬》劇組沒有關系,但是這一世,在陳文的大度謙讓角色的善舉下,駱桑意外獲得了在這部電視劇里的出演機會,柏林老師也獲得了配角機會。
對駱桑和柏林而言,陳文不但是朋友和劇組投資人,更是他們兩人的伯樂。上次陳文在福王府招待《海馬》劇組包餃子,駱桑和柏林也來參加了,那倆人的低調表現陳文都記得清清楚楚。
就這么定了,簽下駱桑和柏林!
陳文把這個念頭告訴給唐瑾。
美人立刻笑著答應:“這事包在我身上!簽許微我不敢打包票,還要看振姐的意思。簽駱桑和柏林,一點問題都沒有。前幾天《海馬》劇組商量劇本,我見到他倆了,駱桑一個勁向我打聽你在不在帝都,他要請你喝酒。”
陳文心想,必須簽駱桑,簽下他以后,讓唐姐看死他,絕對不許他再酗酒了!
前世駱桑因為酒駕身亡,這不但是陳文心中的巨大遺憾,也是90年代全國眾多喜劇觀眾心中的痛!
重生一次為了什么?就是踏馬的彌補遺憾!
陳文脫口而出:“喝個屁!喝死他!唐姐你簽完他以后,你告訴他,他要是敢喝醉,喝一次,扣一次錢!收拾不死他!”
唐瑾瞪大眼睛看著陳文:“人孩子請你喝酒,你至于這么大反應嘛,有點禮貌好不好?”
陳文也意識到自己失態,趕忙補救:“他還年輕,喝多了酒不好。再說了,他是歌舞的藝人,唱歌要靠嗓子,萬一喝酒喝壞了嗓子,唐姐你要虧錢的。你看那姐振姐宋姐,她們可不敢喝酒!”
聽陳文這么解釋,唐瑾立刻答應:“好,我記住了,一定約束公司的藝人,不許他們多喝酒!”
陳文心想,差不多了,暫時先簽這四個人,夠唐姐忙一陣子了。
在他看來,只要能提前把駱桑和柏林給簽下來,并且不要讓駱桑在兩年后酒駕死掉,未來很多年唐瑾的經紀公司都能指著駱桑賺巨款!
前世1993年到1994年,駱桑有多火?他是為數不多可以單獨撐起一臺演唱會的華夏藝人!
當年陳文在羊城,有一次駱桑來演出,表演安排在體育館。連續三天,連演三場,場場爆滿!
門票被炒出了黑市票,搶都搶不到。
陳文簽下駱桑,等于提前弄到一臺印鈔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