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突然停止,劉睿影從車廂的窗戶看出去,發現外面還是一望無垠的大漠,根本沒有任何生活的痕跡。
但長興和厭結卻開始收拾東西,準備下車。
有人推開車門,將桌案抬了出去,劉睿影借著空擋,看到正前方卻是個營地。
隨著長興和厭結一同下了馬車,他的身子還是有些頭重腳輕的感覺。抻了抻胳膊腿,路邊的一只大公雞引起了劉睿影的注意。
大漠之中,竟然還能豢養家禽,這是他所沒能想到的。
大公雞很是神奇的瞥了一眼劉睿影,隨即高高翹起屁股,然后踱著步子,緩緩走遠。
劉睿影笑了笑,這大公雞算是大漠中為數不多的顏色,讓他心情舒暢了許多。
陽光下,他發現厭結的臉色不太好看,或許是因為失血過多而有些虛弱。
長興站在他身邊,一手攙扶著,還在耳邊不斷嘀咕。他說的越多,厭結的眉頭皺的越緊繃。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出了什么事?”
劉睿影問道。
現在他的手已經能握住劍。
雖然手背還有些僵硬,但已經足夠自保,護住身前的三尺之地。
厭結聽到劉睿影的問話,抬起頭來,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接著又將目光轉向長興。
長興沖他點點頭。
厭結甩開長興攙扶著自己的胳膊,對劉睿影說道:
“有些麻煩,不過已經派人去解決了。”
他說的很是含糊,劉睿影心頭不解。
不過那只大公雞再度踱著步子,從旁邊走過,映入劉睿影的眼簾中,他才忽然意識到,厭結說的問題,應當是說那前方的營地之中。
公雞作為家禽,該是圈養才對。可這只大公雞卻沒來由的在外閑庭信步。
大漠不比別處,外面根本沒有任何食物。
不論是人還是家禽,生存都是首要的目標。有東西吃,有水喝,是第一位的。但這只大公雞卻從圈養之地獨自出來,在荒僻的大漠中游蕩,最大的可能便是那營地中出了變故,以至于驚擾了它的安穩,所以才會如此。
劉睿影再看看厭結和長興身后,原本馬車周圍該跟隨了十數騎,現在只有他們的馬還在,人卻已不知去向。
結合厭結方才的言語,這些人應該是前去應敵,解決麻煩。
至于麻煩究竟是什么,厭結不想說,他卻是也不會多問。
這樣的事情,多問一句都是兇險,還是不知道的好。知道了,難免就會擔憂焦慮,還不如就干脆信了厭結的話,這麻煩很快就會解決。
就這么干等了一炷香的時間。
厭結的身子越發虛弱。
鐵打的人也架不住這樣緩慢的流血。
不得已,只能走到馬車旁,倚靠著。讓車廂分擔一部分身體的重量,雙腿和腰部便能輕松幾分。
長興雙手環抱在胸前,雙目平視前方。
劉睿影看向他時,他很是艱難的從嘴角擠出一抹笑意。這笑并不發自內心,反而是讓劉睿影寬心的成分更大。
從這笑中,劉睿影知道事情或許并不似厭結說的那樣簡單。
他身為盟主,要顧及的因素很多,尤其是臉面。
在劉睿影面前示弱,豈不是輸了自己面子和陣仗?
但長興是不落的智集,相較于權術,他更懂得權衡利弊。
厭結作為盟主,三個多月沒有回到部落。而他卻又因為勸誡過甚,被派去了中都城打探消息。這期間,部落中到底發生了什么,兩人都不知道。跟隨的這些嫡系心腹,也和厭結同樣在下危城里的流人區里待了那樣長的時間。
一只老虎若是聾了耳朵、瞎了眼睛,還是百獸之王。可要是眼睛與耳朵同時聾了、瞎了,那卻是和陰溝里的老鼠美神兩樣。
厭結這三個月里,就是一只又聾又瞎的老虎。
何況這老虎還是受了不輕的傷。
要是落在獵人手里,這的確是狩獵的最佳時機。厭結身為曾經部落中最優秀的獵手,不會不知道這個道理。
有時候獵人和獵物之間的轉變,就是這樣突然。快到讓人來不及反應,自己射出的劍,反而回過頭來,插入自己的眉心。
隨著時間一點點流逝,厭結的臉色也變得很不好看。
他用手肘撐著,使自己的身子離開馬車的車廂,挪著步子,走到一匹馬錢。
腳下劃出一道腥紅的血線…
不知是不是猶豫緊張的緣故,厭結背后的傷口再度迸裂出血。已經浸濕了褲子和鞋襪,隨著他腳步的移動,流淌在地面上。
右手掀起馬鞍包,探入里面摸索了一陣,抽出把刀來。
這柄刀很有大漠的特點。
刀身寬厚,刀面又半個巴掌大,沒有刀鞘。
漠南的蠻族人,用刀從沒有刀鞘。
為的就是保證最快的出刀速度。
對方還在拔刀的時候,他的刀已經斬向了敵人的胸膛。
看上去有些勝之不武,但在這里,生存才是第一位。
中都城里,可以有人為了幾兩銀子殺人越貨。在漠南,也有人為了一捧糧食如此。
當很難吃飽肚子的時候,生存就是惟一的愿景。竭盡全力才能活下去,沒有人會有心情去享受其它。
“走,去看看。”
厭結咬咬牙。
他的身子已經支撐不起揮刀的動作。
以前握在在手里,恍若無物的刀,此刻重達千金,墜在手上。
長興擋在他面前,想要從他手中將刀奪走,卻被厭結用腦袋撞開,結結實實的摔倒在地。而他也因為反震之力,朝后打了個趔趄。快要摔倒之際,用刀插入身后的沙子,這才穩住身形。
厭結已是強弩之末…
劉睿影走上前去,想在長興還未站起來之前,先攙扶一會兒厭結。
但當他倆的眼神相對時,劉睿影卻停住了腳步。
厭結的眼神很是平靜。
可其中去蘊含著一種力量。
這種力量若是爆發出來,足以將一切撕碎,包括劉睿影在內的這片天地。
此時此刻,厭結不相信任何人,也不會讓任何人奪走他手中的刀。
一只受了重傷,有瞎又聾的老虎,起碼還擁有利爪。要是連利爪都被奪走,那便真的只能任人宰割!
他的利爪,就是手中的刀!
作為一個頂級的獵人,現在的部落盟主。厭結經歷過常人難以想象的殊死搏斗,更重要的是,旁人哪怕經歷過一次,就足以吹噓一輩子。但他卻把這一切看做是吃飯喝水般簡單,甚至是必須!
所以他從不會放過任何機會。
手里有刀時,便會握緊刀鋒。
手里有劍時,便會劍鋒直指。
即便什么都沒有,他還有一身不屈的意志,一顆悍不畏死的心!
厭結知道前方的營地中,有一場殊死搏斗正在等著他。
這是命里注定的。
他喜歡馬,因為盟主的身份,讓他更加接近、擁有所喜歡的東西。但同時也讓他被如此算計,中了陰謀。
但他不會從這樣的殊死搏斗中退卻,作為統御部落的盟主,任何時候都得展示出自己強悍的一面。不能有懼怕,更不能有同情,因為后者要比前者更加軟弱。
軟弱是在漠南死亡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死去,不是因為他們的體魄不夠健壯,手里的刀鋒不夠鋒利,而是他們的心沒有似鐵石般冷酷。
殺人或者被殺,餓死或是吃撐,這就是漠南中唯一且永恒的法則。
何況厭結是盟主。
他手中刀,并不全是為了自己揮出。
他能賦予刀特定的意義,向死而生,但實際上這刀卻是護住了他身后整個部落的同胞。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部落分崩離析,被其他的部落吞并。父母妻兒都淪為奴隸,最終在繁重的勞作和少得可憐的糧食里累死、餓死。
在這種時候,厭結還具有他身為部落中人極為忠誠的一面,這樣的獻身精神,令劉睿影敬佩不已。但他同時也具有野獸的嗜血和狡猾,不會悶著頭沖上前去白白送死!
生存就是這樣,不比生活。
一旦倒下去,一切就結束了。
而生活卻在每一個日出前開始,延續到日落后還不結束。
“你傷的很重。”
劉睿影說道。
厭結此刻會對任何他覺得有威脅的東西出刀,包括劉睿影,所以他選擇開口說話,起碼表現出自己并沒有敵意。
“謝謝,但不必了!”
厭結氣喘吁吁的說道。
他干脆坐在了刀柄上。
沙子不必泥土,沒有那么大的阻力。
這柄刀又足夠鋒利。
在他體重的壓迫下,慢慢深入其中,厭結的身子越來越矮短。
劉睿影閉上了嘴巴。
厭結的話已然終結了他所有想說的。
插手倔強之人行事做法的行為是很傻的,因為倔強的人之所以倔強,是因為他們不會輕易放棄。這種堅持不是死板、不變通,而是在關鍵的時候,他們知道自己該守護什么。有時候是自己的性命,有時候是身后的部落,但往往是這二者合一。
劉睿影轉過身,從劍鞘里拔出了劍。
他被厭結的豪邁與慷慨感染。
最可怕的對手,是熱血中還保持這底線的理智,正是他此刻的模樣。
劍尖從劍鞘中全然出來后,在陽光下隱隱閃爍著藍光。
這藍色要比天空跟深沉,比天涯更悠遠。宛如大海波濤,被明月所調和之后所呈現出來的顏色。
大漠的黃,和劍光的藍,彼此不能交融,反而互相爭鋒。
到底是這藍能破開黃,還是被黃所吞沒?
劉睿影心里也沒有底…
不過前方的應敵刮來一陣風沙。
風沙不到,其中并沒有多少砂礫,但卻送來了陣陣血腥。
干燥的大漠中,這血腥夾在在風里,竟然讓人覺得有些微微濕潤。
這濕潤的感覺竟是從血和風里尋找,也很是可笑。
最不可能出現濕潤的地方偏偏出現了,這讓人無法去苛責他的殘酷與無情。
風沙用可憐的一點濕氣,抵消了它所有的干涸和塵土。
劉睿影貪婪的深吸了一口。
這血的味道,和以前他所聞過的不同。
風沙過。
不遠的前方,站立這三個人影。
此刻正午。
陽光正好從頭頂照下來,讓一條小蟲都無處遁形,更不用說是三個人了。
就連影子都縮成一團,仿佛對這個世界滿懷恐懼的孩童,蜷在爹娘的腳邊。
這三個人手里都握著刀。
刀都沒有刀鞘。
無論是看他們的身形,還是手中的刀,都能輕而易舉的知道,他們是蠻族人。
何況他們并沒有遮擋面貌。
截殺一位部落的盟主不是一件小事。
但他們既然選擇不遮擋顏面,證明這三人心中沒有任何顧忌。
“原來是你們…”
厭結抬頭看了一眼,自語般說道。
“你認識他們?”
劉睿影問道。
“他們是沙漠中最大的悍匪,流人的統領。”
長興代替厭結回答道。
大漠之中竟然還有悍匪,這是劉睿影所沒有想到的。
因為這里并沒有規律的商隊,蠻族部落也不生產任何東西。悍匪能去搶些什么 “他們搶人。”
厭結接著說道。
“人?”
劉睿影反問。
“沒錯,就是人。”
長興與厭結異口同聲的說道。
“人是大漠中最稀缺的東西。一個部落的實力高低,完全憑借這個部落的人口多少。人多的部落,越是能多出色的獵手,即便成不了盟主,也能成為戰師。作為盟主之下的最強戰斗力,戰師從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一個部落的興衰。”
長興解釋道。
“所以他們搶人,是為了培養自己的戰師?”
劉睿影追問道。
“是為了獵殺。他們以人為獵物,游走在各個部落之間,接受相互敵對部落的各種委托,上到司命下到普通部眾,都在他們的狩獵范圍之內。”
長興解釋道。
劉睿影豁然開朗。
大漠中的悍匪,和王域內的賞金殺手一模一樣。
現在看來,卻是有部落盯上了厭結,想要要他的命。
“長興。”
厭結忽然叫到。
劉睿影和長興回頭,看到厭結已經重新站直了身子。
“回去之后幫我給白慎帶個話。就告訴他,很快就有下一個厭結,去他的帳子里砍了他的腦袋,然后把皮剝了當酒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