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興華想了想還是覺得不放心,就親自去了趟馮家,想跟他們說說馮寶志落水的事。
不管怎么樣,馮寶芝才六歲的小女娃,馮家總要出一個大人跟著去醫院。
誰知去了馮家之后,他居然發現馮家人也出事了!
一個個的,不是扭了腳就是撞了胳膊或者腦袋。單獨拎出來看的話,其實都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有點兒倒霉。
可馮家大部分人居然全都出了事,這就太邪乎了!
也因為他們都出了事,所以都還不知道馮寶芝落水的事。還是唐興華去了之后,他們才聽說這個事。
然而馮二狗跟薛冰清根本就不在家,因為馮寶玉也出了事,他們已經騎著自行車帶馮寶玉去了醫院。
馮寶玉這倒霉孩子也是活該,他爬到樹上掏鳥蛋,結果不小心掉了下來,把腿給摔斷了。
他這個傷有點兒嚴重,必須得去醫院,所以馮二狗和薛冰清急急忙忙地帶著他走了。
馮家就一輛自行車,馮二狗騎車,只能載薛冰清和馮寶玉兩個人,馮家其他人就都留在了家里。
唐興華聽說后,只好對馮家人說:“那這樣,你家出一個大人陪馮寶芝去醫院,她才六歲,你們家必須得出個大人陪著。”
他這么說主要是怕擔責任,馮寶芝才那么小,要是馮家大人都不在,她在醫院里出點什么事,他們怎么跟馮家人交代?
尤其是醫藥費的問題,她是自己落的水,肯定得馮家自人自己出醫藥費,總不可能讓隊上出這個錢。
唐興華想了想又說道:“要不你們去借輛自行車,自己送她去醫院,這樣還能更快點兒。”
誰知李荷花居然滿臉的不情愿:“不就是落了個水嗎?既然救起來了,去醫院干什么?灌點生姜水下去就是了。”
一個賠錢貨罷了,干嘛要送去醫院浪費錢?
唐興華驚訝地看著她:“你們真不打算送馮寶芝去醫院?”
真是怪了,明明前兩天他還聽說馮永金跟李荷花把馮寶芝當成了心肝兒肉,對她好得不得了。
今天他們知道馮寶芝落了水,還昏迷不醒,居然都不肯送她去醫院!
這前后的態度差別也忒大了!
簡直莫名其妙的。
很快他又想起了陳建設的奇怪態度,心中越發覺得這事邪門兒。
李荷花自然不知道唐興華的心思。
她之前不小心撞到了釘子,胳膊上刮出了一條長口子,倒是不深,就是破了皮,痛得很,現在傷口都還火辣辣的。
她身上不舒服,所以憋了一肚子的火氣,看誰都覺得不順眼。
李荷花沒好氣地說道:“我手上刮了那么長的口子都沒去醫院呢,她一個賠錢貨,去什么醫院?她人呢?我去看看。”
馮永金突然問道:“芝芝向來乖得很,從來不調皮,也不喜歡玩兒水,怎么會掉進池塘里?該不會是被誰推下去的吧?”
唐興華聽見他這明顯意有所指的話,火氣一下子就上來了:“那你覺得是誰把她推下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