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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唐時難

  “羅逸,你是不是真的要去打仗了呀。”很偶然的聽到李麗質這么問她,羅逸此時也是一愣。

  事實上因為“歲月靜好”,羅逸和李麗質都很少說這方面的事情。

  但是顯然李麗質不是傻子,能夠意識得到如今朝廷內外還是很緊張的。

  “沒辦法的事,很多時候這仗是必須要打的。”

  “我知道的…”李麗質作為李世民的女兒,又豈能不知道這個原因。

  可以說在那個時代,人談不上什么圣母,畢竟戰爭真的就是一觸即發的事。

  李麗質自然沒說什么,但事后羅逸也是有幾分躊躇。走在回羅府的路上時,也算是若有所思。

  其實在羅逸看來武德、貞觀兩代人幾乎年年都在打仗,不過也能理解,這是立足的根本嘛。

  其實羅逸對于初唐還是了解挺到位的,尤其是如今在藍田縣和佃農一起相處了有幾月光景,算是更加的了解。

  總的來說,大唐管理百姓用的是均田制、租庸調。管理軍隊用的是府兵制。

  那么首先是均田制。

  “餓上三天歹心生”,天下大亂的時候,你想讓人跟你干,就必須先管飯。從古至今,如何管飯主要有兩種渠道:

  第一種是到處搶糧搶錢搶娘們,也就是土匪、流民型。這種兵不得民心,不是主流,所以不是我們談的重點。

  第二種是自己動手、豐衣足食,把土地分給大家,然后收租子。能成大事肯定都屬于這一種。

  不過要注意,分給大家的土地一定要是無主之地,也就是戰亂的時候,死去的那幾千萬人的土地。如果是當地土豪、富農、中農的有主土地,你是不能隨隨便便分的。

  咱們古代最擅長的就是團結大多數,打擊極少數,你要把敢把這些人的土地都給分了,他們會和你拼命,分分鐘教會你做人。

  別聽歷史上那些農民起義軍天天吆喝著平分土地,這樣喊的人就沒有成功過一次。另外,他們這樣喊也就是騙騙文盲,先把大家騙進去再說,最后也都不會分。

  就拿歷史上農民起義的巔峰太平天國來說吧,雖然頒布了《天朝天畝制度》里面清清楚楚的寫了“平分田地,照人口,不論男婦,好丑各一半”。但是,起義了14年,根本就沒實施下去過。

  這些無主之地怎么分給老百姓,各朝各代不太一樣,但歸納起來也就三種:

  第一,把這些土地直接分給老百姓,屬于他們的私人財產,這一代人死后,還可以傳給下一代。這就是秦漢時期的授田制,清朝的更名田。

  第二,這些土地的所有權都是大老板的,只是租給老百姓們種。老百姓死后,是不能傳給下一代的。這就是曹魏時期的屯田制。

  曹操這人比較狠,老百姓們的收成他要分六成。不過他的后代更加不是人,最后竟然收到了八成。

  第三,這是前兩種的融合。皇帝分給老百姓一百畝土地,二十畝是百姓自己的,只能種桑麻,可以傳給下一代。

  八十畝是朝廷租給農民的,只能種糧食,農民死了之后朝廷要收回。這就是北魏到唐的均田制。

  這三種制度大家覺得哪一種更先進?

  答案是沒有更先進,只有合不合適。

  土地私有的秦漢很強大,土地公有的曹魏也不弱,土地公私結合的唐朝也厲害。都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都有利于經濟恢復。

  當然,也都有一個大弊端,解決不了土地兼并問題。雖然在宋朝之前,朝廷都嚴厲打擊土地兼并,但是都沒啥卵用。

  二八原則,20精英,80普通人。不論你怎么打擊土地兼并,幾十年后,土地就必然往20的人手里跑。

  兩百年左右人多地少的矛盾就必然愈演愈烈,爆發大規模農民起義。大家打打殺殺,再死三分之二的人,剩下的三分之一再重新分地。

  咱們的兩千多年封建社會都是這么過來的。

  第二點是租庸調。

  地終于分完了,朝廷就該向你收稅了。唐朝整的是租庸調,這個特別好理解。

  租,就是田租。朝廷給你分了田,你應該交田租嘛。唐朝收的也不多,一年一個男丁,男丁是二十到六十歲年紀,基本一人收兩石租,大概為現在的226斤。

  種80畝糧食,交226斤糧,說實話真不多,現在隨便一畝地,也能輕輕松松收一千多斤糧了。

  但是,奈何古代的畝產量實在是太低了。這八十畝地,也就勉勉強強夠一家人生活,稍微出現點意外,家就要沒了。

  古代是沒有化肥的,全都是人工肥,就是所謂發酵過的屎和尿,人工肥不僅產量低,氮磷鉀含量更低,所以古代的土地是需要輪耕的,基本是種一年、休一年。

  八十畝地一年只能種四十畝左右,唐朝畝產大概為1石約合113斤,一家一年種40畝地,只能收4520斤糧。

  古人因為每天都要干重體力活,所以,成年老爺們一天大概要吃2斤7兩,一年就得吃986斤。平均一家都是五口人,小孩子加婦女的飯量都按大老爺們的60算,他們要吃2364斤。

  也就是說,全家人一共需要吃98623643350斤,上交朝廷226斤,大概只能留下944斤糧。

  這樣看,留下的糧食還挺多,夠一個成年男人吃一年了。但是先別急,做飯得買鹽吧?一年不得吃幾頓肉?下地干活難道要裸奔?天天干活難道不生病?

  所以,農民拼死拼活一年下來,就根本剩下不了多少東西。

  “庸”其實也很好理解,給農民分多少地合適,肯定是王朝里的高人精細計算出來的。

  哪有什么歲月靜好,不過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你在家里老婆孩子熱炕頭、豆腐花生喝點酒,那是因為有人天天在前線砍人,保證了你的安全。

  所以,每年你是不是得給朝廷干點活?唐朝規定的也不多,只有短短的二十天。

  但是,路上的時間可不算哦,路上的住宿費、餐飲費也都是你自己的哦。

  平地上走路,一個人一天大概只能走40公里,跨河越山得再慢一半。所以,別看只干20天活,加上路上浪費的時候,往往就得幾個月。

  調是戶調,你成家立業了,小兩口過得和和美美了,朝廷還給你了20畝地讓你種桑和麻,那你老婆是不是也得給朝廷做點貢獻?

  朝廷要的也不多,也就兩丈絹,三兩綿。我對織布不懂,也沒有找到資料,所以,不知道一個人多長時候能織完這些布,有懂的朋友可以留言區說一下。

  但按照上面的估計,肯定也是讓你一年到頭忙的沒完沒了才能完成任務。

  而且,以上的租庸調只是名義上收這么點,實際上要比這多的多。

  今天有人來視察,地方要刷墻提升形象,你是不是得出點錢買點涂料,出點力去刷刷墻?

  明天大唐要打仗,你在后方躲著,是不是得去造張弓,磨點箭?

  反正各種苛捐雜稅一大堆。古代的朝廷絕對不會讓老百姓們閑著,人閑是非多,不用白不用。

  真的是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各有各的苦。

  有人可能會問了,糧食會壞,布會爛,既不容易儲存,又不容易運輸。古人為啥那么傻,不統一收錢呢?

  答案是:沒錢可以收。

  古代的錢是銅、銀、金等金屬,其中金銀產量都特別少,主要靠的就是銅錢。

  但是銅的產量也不高,加上咱們中國人又特別愛存錢,當時還沒有銀行,所以在市面上流通的錢就更少了。

  宋朝的時候,朝廷里面有高人,覺得征稅收糧食和布匹很費事,于是,就換成了錢,結果就造成了銅荒和錢荒。

  宋朝又不得不制定了“銅禁”和“錢禁”的法律。

  私人不得買賣和使用銅器,只能政府去收銅。帶著一貫銅錢到國外溜達一圈,回來直接判死刑。

  但是,這樣的效果依然很差,王安石變法其中有一條就是廢除“錢禁”。

  后來的元明清還都會經常出現錢荒。元朝規定“金銀銅鐵貨皆不許下海”,朱元璋干脆來了個海禁閉關鎖國。一直等到了信用貨幣,也就是紙幣大規模流通之后,才沒有了錢荒這一說。

  另外,這里再講個小知識點,唐初是按人頭征收租庸調的。

  不管你家有多少地,我收稅只看人,你家有一個成年爺們,那就按一個人的收,有兩個就按兩個人的收。

  現在看起來很不公平,但其實那些制定政策的人簡直就是猴精!

  每個朝代的初年,人死了一大半,肯定都是人少地多。我按人頭收稅不按財產收,你就有動力去開荒,多開一畝荒地,掙的就全是自己的。

  但是,朝廷在后面等著你呢。等老百姓們把能開荒的土地都開的差不多了,等人多地少了,他們就該按土地多少去收稅了。

  例如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楊炎搞的那個“兩稅法”。

  不過,不要覺得這唐朝朝廷太奸詐,其實哪朝哪代都一樣。明朝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將賦歸于地,計畝征收”。滿清雍正搞的“攤丁入畝”,土地多的多交,土地少的少交,沒土地的不交,都是一個道理。

  這背后的原理都是為了多收稅——土地兼并嚴重了,按人頭收不上來稅了,荒地開完了,按照土地能收更多的稅了。

  最后再說說府兵制。

  在古代管理軍隊和管理百姓一樣,也是分為三種:

  一,征兵制,盛行于秦朝和西漢。只要是帶把的,無論貴賤到了十七歲以上就得被征用。第一年練習騎射,第二年有仗打仗,沒仗戍邊。

  就是后世羅逸知道的很多小國用的還是征兵制。

  第二,募兵制,就是政府出錢,招人當兵。盛行于東漢、唐朝中后期、宋朝、元朝、明朝后期、清朝后期。

  而后世的歐美用的也是這個。

  第三,兵農合一制,平時拿犁耕地,戰時當兵砍人。北魏到唐中期的府兵制,明朝前期的衛所制,清朝前期的八旗制。

  這三種制度也是各有優點和缺點。

  征兵制需要兵的時候,能夠迅速集結一批質量比較高的軍隊。因為平常大家都受過了訓練,集結之后基本不用再練。

  缺點是,在古代那種條件下,光在路上溜達就得幾個月,肯定要影響農時加重農民負擔。

  募兵制可以減輕農民的兵役負擔,節省往來路途的消耗,職業兵的戰斗力也比較強悍。

  但缺點是,哪個將領去募兵,首先肯定招親戚和同鄉,這群人搞在一塊,只要朝廷權威有下降,就容易演變成私人部隊,最后導致軍閥割據。為啥唐朝、明朝、清朝都是中后期才搞募兵制,就是這個原因。

  兵農合一制,唐朝的規定是平常大家種地,打仗時衣服、糧食、陌刀自已備,馬匹、槊、弩、盔甲這些重型裝備國家統一發。在建國初期,由于人口下降,生產力不足,平時為農、戰時為兵的確有利于經濟發展,也能減輕國家負擔。

  但缺點是,等到王朝中后期土地兼并嚴重,這種制度很容易就破產。所以它才會流行于一個王朝的前期,例如唐朝前期、明朝前期、清朝前期。

  另外,要特別注意。各個朝代也不是說用啥兵制,就真的只用啥兵制。咱向來只講究兩個字——實用。

  例如秦的規定是十七歲以上男子才當兵,但是長平之戰時,把秦昭王給逼急了,河內十五歲以上的大老爺們,全部都得給我上。

  李二打高句麗,用的也不都是府兵,還有很多是招募的新兵蛋子。

  再例如,每個王朝衰落期都喜歡“抓壯丁”。管你啥兵制,先把數量湊夠了再說。

  所以唐朝里可謂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強干弱枝。

  唐朝在全國設置了六百多個折沖府,一府大概一千個士兵,全國總兵力大概六十多萬。

  另外,唐朝的將領們也不是天天和士兵們待一起,哪個皇帝也不敢這么用將領吧。

  唐朝也是打仗的時候,皇帝再把將領派出去,打完仗之后,就得兵散于府,將歸于朝,防止將領擁兵自重。

  那么說這么多,羅逸就還是得感嘆一句,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在這樣的年代,就是需要更多的付出才有用。

  更何況就是如今,大唐理解他的人幾乎也沒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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