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錕對天慶帝的認知全都來源于他的父親。
曹節曾經說過,陛下文治武功皆屬尋常,但他是個心思格外細膩的人,遇事總喜歡問個緣由。
因此在開口之前,曹錕已經想好了該如何解釋。
但今日天慶帝卻沒有追問的意思,十分干脆地應道:“既如此,朕便允了。”
曹錕忙叩首謝恩,表示自己一定努力上進,定不辜負陛下的栽培。
天慶帝不是一位暴戾的君王,加之面對的并非朝中重臣,而是三名優秀的少年郎,顯得越發溫和善談。
幾人談興正濃,御書房門口傳來了一陣腳步聲。
天慶帝笑道:“小五和小九終于到了!”
三名少年都是聰明人,自然聽得出“忠勇侯和弋陽”與“小五和小九”這兩組稱呼之間的差別。
皇帝陛下不與他們客套,無論從哪個角度而言都不是壞事。
然而,走進御書房的卻只有小年公公和蕭炫,再無第三個人。
不等蕭炫停下腳步,天慶帝就提高聲音道:“小九呢?”
蕭炫躬身施了一禮:“回陛下,小九近來忙得很,今日一大早就不見了蹤影。”
天慶帝假裝生氣道:“朕看她是膽子越發大了,連圣旨都敢不放在眼里,必須重重責罰!”
蕭炫笑道:“小九一怕沒錢花二怕沒肉吃,陛下想要罰她容易得很。”
天慶帝撐不住也笑了:“她手里一共就那幾個錢,朕要來做甚?別到時沒錢買零嘴兒又來朕這里鬧騰。
第二條就更行不通了,朕這里正打算啟用她,不給肉吃她還不撂挑子?
你放心,朕如今已經有了新法子治她,且等著瞧熱鬧吧!”
說罷指了指三名少年:“小五過來,朕與你介紹幾位新朋友。”
進門之前,蕭炫就聽小年公公說了天慶帝召見桓郁等人的事。
他走到近前沖三人抱了抱拳:“蕭炫榮幸之至。”
三人忙站起身還禮。
天慶帝道:“曹錕你從前就認識,這兩位乃是桓老郡公的孫子。
你祖父與老郡公有袍澤之誼,你們幾人今后也要好生相處。”
蕭炫應了一聲,在桓郁身旁落座。
兩名樣貌和氣質都極為出眾的少年郎并肩而坐,就好比日月同輝,光華耀目。
天慶帝含笑看著二人。
都說美人賞心悅目,其實俊美的少年郎也同樣養眼之極。
桓郁的性格不似桓際,他一向認為朋友貴精不貴多,也從未想過一見如故這種事會發生在他身上。
可蕭炫卻是一個特殊的例子,兩人不過寒暄了幾句,他竟覺得對方像是自己多年的老友一般熟悉。
與桓家二郎如此投緣,蕭炫也頗為意外。
因為他雖然結交了不少朋友,真正稱得上好友的也不超過一個巴掌。
他甚至有些后悔,方才就該硬拉著小九進宮。
距離小九及笄只有幾個月,家中長輩已經把她的婚事提上了議程。
長姐不喜小九遠嫁,只想在京里替她選擇一名秉性溫和家世不俗的男子為婿,最好的人選便是花輕寒。
陛下想要成全小九的雄心壯志,認為她需要的是一位不會扯她后腿的夫婿,樣貌才華勉強過得去就行。
他卻不以為然。
相夫教子的生活顯然不適合小九,但人不可能只有一個夢想。
不論男女,在成就一番事業之余,對情感都不會毫無追求。
功成名就的男子追求美人才女,身為女子的小九就不能嫁與真正心儀的男子?
世間罕有的奇女子,就該配世間罕有的偉男子。
桓家二郎未必適合小九,但他要讓小九那個尚不懂男女情愛的傻丫頭明白,她將來要嫁的,應該是不次于桓郁的優秀男子。
不過,蕭炫聽說桓家兩兄弟也要加入新衛,今后與小九接觸的機會多的很,那份悔意便迅速散去。
陪天慶帝愉快地用過午膳,幾名少年告辭離去。
回到郡公府,桓郁的唇邊依舊掛著笑意。
因為與曹錕同行,桓際都早就憋了一肚子的話。
此時四下無人,他終于打開了話匣子。
“哥,蕭家小五哥這人真是不錯,比我想象中更加優秀,還特別容易相處。”
桓郁笑道:“只可惜他是有軍職的人,不能在京里待太久。”
“我更可惜今日沒能見到蕭九,說來陛下也真是疼她,都抗旨了也不生氣。”
“陛下把蕭九當親人,怎么可能真的同她生氣。”
“哥。”桓際往桓郁身邊湊了湊:“方才小五哥說回府后就給咱們下帖子,你覺得我這次總該能見到蕭九了吧?”
桓郁噗哧笑道:“我已經把你的想法告知小五哥了,他說屆時一定把蕭九留在府里,絕不讓你的愿望落空。”
桓際嘟了嘟嘴:“怎么就成我一個人的愿望了?我就不信你會不想見蕭九。”
桓郁道:“馬上咱們就可以與蕭九共事,見面的機會多得是。
話說回來,你問都不問一句就替我做了主,我還沒有和你算賬呢!”
桓際忙分辯:“陛下既然都把話說出來了,那意思就是事情已經定了,誰敢駁了他的面子?”
桓郁笑道:“算你腦子清醒,但以后再不準動不動就替你哥做主,可記住了?”
桓際嘟囔道:“哥就是小氣,我這不也是為你著想么?
似你這般整日不愿意出門,什么時候能才找到媳婦兒?
新衛招募的全都是勛貴子弟,保不齊那些人家的姐姐妹妹中就有適合做我嫂子的姑娘。
只要哥的婚事定下來,咱們就可以回去向祖父交差了。”
桓郁在他腿上踢了一腳:“明明是你自己想找媳婦兒,少來拉扯我!”
※※※※
蕭炫的馬車駛入信義坊,恰好與蕭姵遇上。
他示意車夫停下馬車,掀開車簾子看著馬背上的蕭姵:“事情都辦妥了?”
蕭姵一帶馬韁,湊到了蕭炫的車窗旁:“那田曙從今往后便是我的人了。”
蕭炫十分好奇:“你要一只過街老鼠做甚?”
蕭姵道:“那小子的名號我從前就聽人說過,雖然是個不成器的混混,但在鎏金坊一帶也算是小有名氣。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我尋思著他這種人應該有幾分本事,所以就讓張大哥帶他來給我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