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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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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幾天里,法正與劉備、劉玄、諸葛亮等人再也沒有討論過益州只之事,只是單純的論道經邦,談論民生、天文、計算…。

  劉備也帶著法正,觀看劉軍將士,以及治下郡縣情況,事無巨細毫不避諱。

  因劉備未曾對法正設防,因此甚是感動,幾欲稱臣。

  一言蔽之,相處甚歡!

  雖并未再談及入蜀之事,但雙方感情愈加深厚。

  劉備視法正為摯友,而法正視劉備為明主,恨不得立馬以身相投。

  但其并未沖動。

  他想以益州作為酬勞,前來酬謝劉備知遇之恩。

  盤桓半月之后,對荊州了解頗深法正,向劉備提出告別。

  他也要回去與張松商議,如何才能將劉備引進益州。

  劉備雖心有不舍,然法正執意離開,這才相送百里,讓其安全踏上返回益州歸程。

  法正離開之后,荊州呈現一片忙碌狀態,各地郡縣忙于春耕之事。

  但緊跟其后的麻煩事便發生了,因為劉玄建議劉備大勢打造農具,賣與百姓使用。

  代價是,必須耕足十年以上不損毀,另以每年賦稅百分之一作為利息,交足五年。

  說白了,就是按揭農具,十年內沒有損毀,官府就不在收回,農具則屬于農民,且歸還每年的百分之一賦稅利息。

  如果損壞,只能自己再找官府借,至于利息則不會再歸還。

  另外一種辦法是租借,廢棄原有三老、亭長之類,改用保甲,重新編戶齊民,然后三戶聯名,可租一件耕犁,以每年百分之一賦稅利息,可借與耕種一年,若毀壞則由三戶合力賠償。

  正因為這種低利息的惠民之策,有些精明之人,按揭耕犁之后,再租借出去,從而荊州百姓,幾乎戶戶有耕犁。

  然光有耕犁,無耕牛,顯然不可能,遂不久之后,各地郡縣將難題上表給劉備。

  是故劉備當即召集文武官吏,齊聚一堂“此各地文書,諸君以為如何處之?”

  漢代乃著名重視耕種之國,因此國家設有專門養牛機構,如太仆苑、畜府等,《漢官舊儀》載「太仆,帥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邊。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頭,擇取給六廐牛羊無數以給犧牲。」

  同時也衍生了,商業性養牛專業戶,如《論衡卷十九·宣漢篇第五十九》曰「天下太平,瑞應各異,猶家人富殖…或畜牛馬,或長田宅。夫樂米谷不愛布帛,歡牛馬不美田宅,則謂米谷愈布帛,牛馬勝田宅矣。」

  是時養牛馬可與布帛、糧食、房產一般,皆可成為發家致富手段,富貴堪比王侯之家。

  然這是大戶人家所持,與普通民眾并無關系。

  眼下是百姓沒有耕牛,哪怕大戶人家有再多,他也不可能用這么低廉的價格供應。

  文武群臣低頭想了一番之后,簡雍抬頭道“雍以為可讓大司馬府下令各郡縣,從豪右處購買耕牛!”

  簡雍話后,眾人并未發聲,而是按照思索著此策可行與否。

  很顯然,簡雍之策,并不可靠!

  各地豪右又怎會將這個好事留給官府?

  他們完全可以,拿出自己家的耕牛,租借給百姓。

  一旦百姓償還不了,然后利滾利,最終逼死百姓,或者乘機索賠。

  賣給官府,所獲之利太小,不值得他們動心。

  然而也并非真的不可為!

  劉備麾下有不少大族子弟,與各地豪右也算有些交情。

  而漢代豪強,素來喜歡做些投資國家之事。

  譬如昔日孝武帝北伐匈奴、大宛,孝景帝平七王之亂,豪族皆有爭相為朝廷做貢獻。

  然而此事,治標不治本!

  地主家都沒余糧,何來買如此多耕牛,供應給百姓耕種?

  一時間,大廳之內陷入沉靜,除卻眾人呼吸之聲,并無余聲。

  “咳咳…”沉靜許久之后,劉玄輕咳一聲。

  劉備有感,抬頭詢問“顯圣有何要說?”

  “臣有拙策,請主公斧正!”

  “即是議事,但請說來!”

  “臣以為,簡將軍之言,不無道理,今豪族甚強,值國家為難之際,不思報國,與禽獸何異?

  臣家有耕牛五百,但售主公,大司馬府可分十年償還。”

  劉玄流動產并不多,但是不動產倒是不少,畢竟數代人的黑心積累,這點財力沒有,那也不配稱作鄂縣豪右了。

  當然!

  劉玄有錢歸有錢,但絕對不會無償贈予!

  如果是剛投靠劉備,攜帶資產投靠,則是屬于投資。

  現在若是無償捐獻,其作死程度不亞于明朝沈秀。

  “綱紀助我多矣…”

  劉玄并未理會,自顧道“然此事看易行難,縱使豪右盡皆愿售,幕府也無力購買,與百姓而言杯水車薪,實難大助!”

  群臣聞言重重點頭,劉玄所言不差,并非所有人都愿意像他一般,可以分期還款。

  而且就算是把所有豪右的耕牛都買來,分給各個郡縣,那與杯水車薪,好像沒什么區別。

  這也正是癥結所在。

  百姓不能總靠著官府資助吧?

  “計將安出?”

  既然劉玄提了出來,想來是有一定解決方法,不然何必多費口水,說一通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廢話?

  “其一,下令各地不準食牛,凡食牛者,初次自備吃食,服役一年,再犯者絞刑,無論何人皆是如此!

  若耕牛老死、病死、摔死等不在此例,可若偽造耕牛發生變故而死,證據確鑿,當絞!”

  劉玄環顧四周,殺氣騰騰說道。

  亂世當用重典。

  重典怎么用?

  就是這么用!

  并不是說,殺得別人不敢造反,那叫重典。

  也不是嚴法峻令就叫重典!

  而是該用重的用重,不然保護不了百姓!

  當劉玄一言道出,除卻諸葛亮之外,大家都有些眉頭緊蹙。

  漢代能食之肉就那么多,減去一個牛肉,那還有什么?

  牛肉固然古來禁食,然相比吃豬肉,大家更喜歡牛肉口感。

  因為一個牛肉,就絞刑,也太過嚴苛了。

  劉備緊皺眉頭“此法是否太過嚴苛?”

  “不然!所謂‘法不嚴則民不守’,尤其豪右大人,此輩尚食牛肉,非嚴法而不能禁!”諸葛亮立馬出來幫腔。

  他是同意劉玄嚴法的。

  普通民眾還好,只要官府下令,大多會遵守。

  而且他們基本上也無緣吃到牛肉。

  更多的還是那些養殖大戶。

  視朝廷律令為草紙一張。

  如果嚴法禁止,他們手上的牛,最終只能銷售出去。

  不然只會放在手中老死!

  從商人角度而言,讓牛自己老死,所有的消耗自己承擔,他們肯定不愿意。

  這個時候,必然會一同拋售!

  市場一旦飽和,那么居高不下的牛價,也就隨之跌落下滑。

  除非他們會資本家倒牛奶那一套。

  寧可讓牛老死,臭了、爛了,也不拋售。

  不然一但全部拋售,購買者貨比三家,自然會選擇便宜的購買。

  嚴法可能會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但也是此時能夠暫時應用之法。

  雖然不可用百世,但用于一時足夠了!

  禁殺耕牛,一直都是嚴令禁止,劉玄只不過將懲戒改動一下,還不至于到接受不了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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