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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男人拒絕接盤(二十一)

  好了好了,不說她了。今天是個大喜的日子,別為了她而壞了咱們大家的情緒!

  鄭誠見鄭思謙滿臉陰郁,心里一驚,他趕忙拉住鄭思謙的手,好聲好氣的勸著。

  ……好!鄭思謙嘴上答應著,心里卻在冷笑:別為了她而壞了情緒?晚了,他的好情緒已經被這個惡毒的女人破壞光了!

  不過,在里面的這幾年,真的磨礪了鄭思謙的性格。

  他變得陰郁,懂得收斂,哪怕心里恨得咬牙切齒,他也能暫時壓制住。

  順著親爸的話,隨口應付了一句,父子兩個勾肩搭背的回到了酒店的包間,繼續吃飯。

  席間,鄭思謙找了個借口,暫時溜了出去。

  出了酒店,他隨手招了個出租車,直接報了沈雪純入住的酒店的名字。

  巧的是,這兩家酒店距離并不算太遠,不到十分鐘的車程。

  一共二十七塊五毛錢。出租車司機報出價格。

  鄭思謙摸了摸上衣,從口袋里掏出一個紅包。

  這是他剛見到親爸的新老婆時,對方給他的見面禮。

  當時他也沒看,直接塞進了口袋里。

  這會兒需要用錢了,鄭思謙才找出來,撕開紅包,露出一大疊的紅色紙鈔。

  目測了一下,約莫有三四千的樣子。

  嗯,見面禮,倒也不算太摳門。

  鄭思謙滿意的點點頭,從里面抽出一張,然后遞給司機。

  司機許是好久沒有收到過現金了,光找零錢就有些浪費時間。

  好半晌,才湊夠了找零,怕嫌麻煩,他把五毛的零頭給抹了。

  抹零的時候,司機忍不住在心里吐槽:還是電子支付好哇,有整有零,哪怕是幾分錢,也能收到賬。

  哪像現金這么費事兒?

  司機暗自嘀咕著,沒有急著離開,而是順勢停在這家酒店的門口等活兒。

  許是那五毛錢的作用,司機的目光總是不自覺的飄到那個下車的年輕男人身上。

  隔著車窗,司機忽然發現,那個給自己現金的乘客,沒有直接進酒店,而是跑去不遠處的路邊水果攤。

  他沒有賣水果,而是趁著攤主不注意的時候,在攤位上拿了什么東西。

  不是吧,他剛才在后視鏡里都看到了,那個乘客手里拿著一大把錢呢。

  在電子支付盛行的年代,出門還帶這么多錢,不是真沒錢、就是真有錢!

  司機覺得,剛才那個乘客更傾向于是后者。

  有錢卻還跑去水果攤偷東西?

  司機搖了搖頭,忍不住感嘆一句:現在的年輕人啊,真是不能理解他們的想法!

  或許是為了拍視頻吧,現在的人啊,為了紅、為了博眼球,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得出來。

  司機感慨完畢,也就沒有繼續關注那人。而是拿出手機,一邊刷視頻,一邊等待新的乘客。

  鄭思謙小心翼翼的將從水果攤摸來的水果刀藏到了褲子口袋里。

  他故作鎮定的走進酒店,上了電梯,按照鄭誠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沈雪純的房間。

  哎呀,嘟嘟,你來了?

  沈雪純打開門,許久不見的親兒子忽然出現在自己面前,她真是又驚又喜。

  她全然忘了,自打鄭思謙入獄后,她就從來沒有去探望過他。

  頂多就是實在說不過去了,給監獄打個電話,寄點兒吃的東西。

  正巧鄭思謙對獄警表示:這個女人和我沒關系,我不想見她!

  她就順勢不去監獄,連原因都沒有去問。

  沈雪純當時真的是自顧不暇,每天為了吃喝住宿而發愁,她不事生產,又不肯吃苦,就是靠著從鄭家帶走的那堆衣服、鞋子、寶寶、首飾而勉強過日子。

  拆了東墻補西墻,信用卡套信用卡,自己的生計都成問題,她真的顧不了其他人。

  不只是鄭思謙,就是沈雪純的親媽病了,她也只是象征性的過去看了看。

  別說主動承擔醫藥費了,不出錢只出力的陪個床,她都不樂意。

  曾經的自私行徑,在看到鄭思謙的那一刻,全都被沈雪純拋到了一邊。

  她滿眼驚喜,她喜極而泣,她一把就抱住了變得陰郁、成熟的兒子……種種做派,就像天底下的慈母一般無二。

  鄭思謙卻覺得惡心,一把推開了她,閃身進了房門。

  沈雪純沒覺得有什么不對,只當兒子在里面待得久了,性格變得有些古怪。

  當然,兒子可能也在怪她,為什么一直沒有去監獄探望他。

  ……咳咳,這個問題,雖然有點讓沈雪純心虛,可她是誰啊,她是頂級綠茶,最擅長扮無辜、推卸責任。

  她早已想好了說辭,準備重新把兒子的心拉回來。

  哦,對了,還有那件事,她也要跟兒子好好說一說。

  她可是聽說了,過去三年里,鄭誠那個蠢貨沒少去監獄探視。

  雖然沈雪純有點兒搞不懂鄭誠的套路,但她并沒有把他當成威脅。

  因為沈雪純有個最大的依仗:不管怎樣,她都是鄭思謙的親媽,別的不提,單是她生了鄭思謙這一件事,就是天大的恩情。

  血緣,是天底下最神奇、最無敵的存在。

  再多的道理、再多的法律,也都繞不過這兩個字。

  再說了,她沈雪純也沒有做對不起兒子的事,頂多就是疏忽了些,可這也不是什么的大錯啊。

  她在自己能力允許的范圍內,已經給了兒子最好的生活,親爹不知道他的存在,她這不又給他找了個真心疼愛的養父嗎!

  還有還有,這次鄭思謙能夠保外就醫,也是她求了程立雪。

  反正,沈雪純對鄭思謙沒有任何的愧疚。

  思謙,你終于出來了,我和你說啊——沈雪純做了好事,當然不會不留名,她要說的第一件事,就是自己如何費盡心思的把他救出來。

  然而,鄭思謙根本不愿意聽她說話,撇了撇嘴,冷笑道:你想說什么?想說這次我能出來,全都是你的功勞?

  ……不是我,難道還是鄭誠?沈雪純被鄭思謙的態度激怒了,她似是想到了什么,冷笑道:難道你真的以為,是鄭誠那個廢物把你救出來的?

  鄭思謙,你別犯傻了,好不好?你知不知道,鄭誠他——根本就不是你的親爸。

  鄭思謙卻直接打斷她的話,滿是嘲諷的說道:怎么?你是不是想告訴我,鄭誠不是我親爸,我的親爸另有其人。

  這話,如果是在他入獄前,鄭思謙還能相信,但現在……哼,他只想給沈雪純一個大大的呸!

  二十兩銀子少是少了點,但放到現代也是八千到一萬塊。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兩銀子,一名百夫長每個月三兩銀子。

  也許他會收吧。

  另外,秦虎還準備給李孝坤畫一張大餅,畢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錢。

  現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過今夜了。

  “小侯爺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餓,手腳都凍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說道。

  “小安子,小安子,堅持住,堅持住,你不能呆著,起來跑,只有這樣才能活。”

  其實秦虎自己也夠嗆了,雖然他前生是特種戰士,可這副身體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堅韌不拔的精神。

  “慢著!”

  秦虎目光猶如寒星,突然低聲喊出來,剛剛距離營寨十幾米處出現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聲音,引起了他的警覺。

  憑著一名特種偵察兵的職業嗅覺,他覺得那是敵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猶豫,萬一他要是看錯了怎么辦?要知道,他現在的身體狀況,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別。

  萬一誤報引起了夜驚或者營嘯,給人抓住把柄,那就會被名正言順的殺掉。

  “小安子,把弓箭遞給我。”

  秦虎匍匐在車轅下面,低聲的說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話,嚇的他差點跳起來。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這個時代居然沒有弓箭?

  秦虎左右環顧,發現車輪下面放著一根頂端削尖了的木棍,兩米長,手柄處很粗,越往上越細。

  越看越像是一種武器。

  木槍,這可是炮灰兵的標志性建筑啊。

  “靠近點,再靠近點…”幾個呼吸之后,秦虎已經確定了自己沒有看錯。

  對方可能是敵人的偵察兵,放在這年代叫做斥候,他們正試圖進入營寨,進行偵查。

  當然如果條件允許,也可以順便投個毒,放個火,或者執行個斬首行動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動不動,直到此時,他突然跳起來,把木槍當做標槍投擲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鎧甲的,因為行動不便,所以這一槍,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著秦虎提起屬于秦安的木槍,跳出車轅,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為了情報的可靠性,斥候之間要求相互監視,不允許單獨行動,所以最少是兩名。

  沒有幾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撲倒在地上。

  而后拿著木槍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聲脆響,那人的腦袋低垂了下來。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點虛脫,躺在地上大口喘氣,這副身體實在是太虛弱了。

  就說剛剛扭斷敵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雙手就行,可剛才他還要借助木槍的力量。

  “秦安,過來,幫我搜身。”

  秦虎熟悉戰場規則,他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把這兩個家伙身上所有的戰利品收起來。

  “兩把匕首,兩把橫刀,水準儀,七八兩碎銀子,兩個糧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壺,兩套棉衣,兩個鍋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東西,你有救了…”

  秦虎顫抖著從糧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進秦安的嘴里,而后給他灌水,又把繳獲的棉衣給他穿上。

  天還沒亮,秦虎趕在換班的哨兵沒來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腦袋,拎著走進了什長的營寨,把昨天的事情稟報了一遍。

  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別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現在身處何種環境。

  “一顆人頭三十兩銀子,你小子發財了。”

  什長名叫高達,是個身高馬大,體型健壯,長著絡腮胡子的壯漢。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繳獲的戰利品,以及兩具尸體。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滿了羨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發財,是大家發財,這是咱們十個人一起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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