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
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書頁
前一段     暫停     繼續    停止    下一段

第四十八章? 一步

  “來,向明,坐!”

  6月8日的上午,電影學院有一場考試,考完之后,彭向明趕緊就打車,直奔大旗唱片,在十點半前后,趕到了何群玉的辦公室,受到了他的熱情接待。

  昨天在電話里語速飛快地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其實已經把雙方合作談判的大致方向,和雙方的底線,都逼出來個差不多了,剩下的東西,都是些細節的撕扯,在大家都有意促成合作的前提下,不算太難談。

  也或者說得直白一些,現在的彭向明音樂工作室,除了彭向明個人那一份算是被看好的創作能力,以及他目前已經握在手里的一部電視劇的三首歌曲合同之外,在其它的所有地方,其實都沒有絲毫的議價權。

  所以,基本上只能被動地接受大旗唱片的制式合同,小做爭駁而已。

  那自然就好談。

  于是,昨天談完之后,孔泉帶著修改過的副本回去,跟彭向明溝通過后,就通知這邊,隨時可以簽約了。

  而今天,彭向明就第一次來到了大旗唱片。

  何群玉特別熱情,全然沒有了昨天那咄咄逼人的姿態,還鄭重地把被叫過來簽字的兩位高管,介紹給彭向明。

  都是剛剛被叫過來簽合同的。

  一個是制作部經理,負責簽署雙方在歌手調度、樂手調度等方面的合作協議。

  另外一位是發行總監,負責簽署八首單曲的代理發行合約。

  孔泉是一大早上就過來了,把打印出來的合同文本,又仔仔細細地審讀,等彭向明考試完了趕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審讀完,隨時可以簽約了。

  大佬們都忙,簽完了合同,跟彭向明握握手,轉身就走,但何群玉卻表現得相當好客,等合同送去蓋章生效的工夫,拉著彭向明坐下喝茶。

  還特意招手,叫過不知何時出現在他辦公室里的一個年輕女孩子,說:“小蔣,來,你負責給小彭老師沖茶!”然后還熱情地跟彭向明介紹,“這是我們公司的簽約歌手,蔣纖纖,是我打算接下來要好好捧一捧的,正在給她收歌!回頭你聽聽她嗓子你就知道了,很有特色,她那個細膩的那個勁兒,拿捏得特別好!”

  彭向明的腦子還停留在剛才簽的合同上呢,一開始有些不太經意,這時候聽見何群玉的語氣,才回過神來,瞥了女孩子一眼,心里有些恍然。

  女孩子看上去年紀不大,應該跟自己差不多,也就二十出頭,個子不高,但挺漂亮的,手指纖細白凈,動作輕柔,說出話來,也有種江南女子的婉約韻致,“何總一表揚,我就要不好意思…小彭老師,您喝茶!”卻又大方自然。

  好吧,彭向明雖然并沒有怎么經歷過這種事,但還是馬上就明白過來,于是收回剛才散漫的思緒,笑著道了謝,說:“就這一嗓子,都不用唱,聽說話都能聽出來,唱歌肯定好聽!…蘇杭一帶的人吧?”

  女孩兒一臉驚喜,“哇,小彭老師…我口音有那么明顯嗎?我是航州人!”

  何群玉也好奇地看過來,但他們哪里知道,彭向明完全就是蒙的。

  甚至他覺得,猜一個女孩子是蘇杭女子,本身也是繞著彎恭維的一種了。

  誰想到居然猜中了。

  但這個時候,該油膩的場合,也必須得油膩起來,“跟口音無關,是眉眼里的那種…那種感覺!江南女子的婉約!”

  說著說著,貌似真誠地在恭維面前這個女孩子,但他卻不由得想起吳冰來。

  要說江南女子,她才是地道的江南女子。

  縱然冷冽亦帶幽,何況美人笑盈眸?

  “哇!何總說您寫的詞特別大氣,特別典雅,我這一見才發現,您真的是…好有那種大才子的感覺!古代那種大才子!而且小彭老師,您長得也好帥呀!”

  何群玉在旁哈哈大笑。

  等她沖完了茶,很乖覺地告辭出去了,何群玉說:“怎么樣,回頭試試她的嗓子吧,你不會失望的。”

  彭向明心里已經明白,就點了點頭,“好!”

  顯然,這是何群玉要推的人。

  不像彭向明音樂工作室這種草臺班子,幾個公章直接都裝孔泉包里就拎出來了,簽完字直接咔咔一蓋就完事兒,人家大旗唱片是大公司,公章保管自有其法度在,哪怕執行總裁親自見證簽的合同,蓋公章的手續也走了十幾分鐘。

  正好幾杯熱茶喝下,孔泉帶著蓋好公章的合同回來了。

  于是兩人起身告辭。

  何群玉再次展示出他對彭向明的看重,居然親自送到了電梯間,甚至看著他們兩個上了電梯,才調頭回去。

  電梯里,兩個人都沒有要說話的意思,只在電梯眼看快到一樓的時候,孔泉才忽然開口說:“角兒,你覺得…是不是太順利了點兒?”

  “嗯?什么意思?”

  “就是…也不絕對啊,但我總是覺得…有種感覺,咱這邊各種算計,可是到現在,都如愿達成了,我又忽然覺得,你說,是不是打從一開始,那位何總想要的結果,其實就是現在這個?”

  彭向明愣住,電梯忽然停下,他才說:“你是說…”

  孔泉點點頭,但又搖搖頭,倆人一起走出電梯,他說:“我也不確定,但你們剛才簽字的時候,我看了那何總幾眼,感覺上…是一種一切都在掌控中,或者叫…哎呀,很復雜的那個感覺…”

  彭向明站住,腦海里下意識地開始從頭回憶自己跟這位何群玉何總打交道的幾次經歷——難道說他一見了我就勸我出道發專輯,其實反倒是忽悠我?目的是以進為退?其實根本就沒想過讓我過去發專輯?

  但很快,他又收回了思緒:我想這些干嘛?

  或許孔泉猜的有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真的,但無論真假,最終的結果達成了,是何群玉也滿意,自己也滿意了,不是嗎?

  有了手里的合同,和接下來的合作,自己接下來的作品有了穩定的發行方,這才是最實打實的收獲!

  很關鍵的一步!

  至于別的…想那么多干嘛!

  他拍拍孔泉的包,那里放著剛簽完的合同,說:“任他百般算計,咱的目的終歸是達成了,這就行了!”

  孔泉呵呵一笑,“那倒是!”

  彭向明剛才代表自己的個人工作室簽訂的這兩份合作協議,各自規定了很多的東西,但其實嚴格來說,這兩份合同,約定的是一件事的正反兩面。

  也即,付出和收獲。

  說得更直白些,就是資源的交換。

  大略的東西,都在何群玉打過來的電話里基本談妥,那是合作的前提,所以昨天孔泉跟大旗唱片的人主要談的地方,其實就剩下一個了,那就是錢。

  兩個方面,分成比例,和賬期。

  最終談下來的結果,彭向明音樂工作室將從發行單曲的全部銷售額中,獲得55%的分成,而雙方將會以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為結算賬期,上市頭三年,半年結算一次,三年以后,在11月15日,一年結算一次。

  作品發行授權的期限,為20年。

  55%這個比例,實話說,不算高,但也絕對不算低,除少數大牌之外,很多的個人工作室,基本上都是拿52%到56%的比例。

  太低了,制作方就必須往下壓歌手和創作人的分成,人家不干,不壓的話自己收回成本的壓力又太大。

  但太高了的話,發行方的利潤又會被壓薄,人家更不干。

  行業內磨合多年才定下的這個比例,自有他在生死存亡上的一番道理。

  在這個分成比例之外,剩下的那百分之四十幾,則是屬于發行公司跟各大音樂APP之間博弈的范疇了。

  55%,算是中間靠上,一個新人的工作室,幾首單曲的發行合同,沒什么太多可以挑剔的地方了。

  當然,這個銷售分成并不是全部屬于工作室的。

  作詞人、作曲人、編曲、制作人等等,加在一起,大約要分12%到15%。

  當然,彭向明如果全部都自己玩,詞曲編曲制作人一肩挑,那這部分分成,就會是屬于他個人的。

  然后,是歌手的分成。

  視歌手的強勢與否,一般情況下,這個分成的比例會在15%到18%之間。

  作為整個音樂產業流程中最突出的那一個,也即是站到臺前的那一個,歌手一個人的收入,便可以壓過詞曲編曲等等所有人,就這還不包括后續的商演啊、成名之后的代言啊等等之類。

  要不說能自己唱的都想自己站出來呢?

  總之,這些人加在一起,大概一共是30%的總盤子。

  一樣的道理,你再牛逼,也是這個大概比例,頂不上去的。真想再多賺,好,你自己開工作室吧,立一塊廠牌,轉成制作方,自負盈虧。

  所以…也就是說,真正落到彭向明音樂工作室這個制作方兼版權所有方口袋里的,只有銷售額的25%。

  假定一首單曲,收歌、請歌手、錄音室錄制、后期修音,這全套流程走下來,假定是花掉了15萬塊錢的制作成本的話,那么,不考慮財務成本的前提下,這首歌至少要賣出去60萬塊,才能做到回本。否則就要賠。

  如果考慮財務成本,考慮資金回籠的時間太慢,要靠漫長的銷售期來回本的話,甚至可能需要賣出70萬,或80萬,才能算回本。

  就按照60萬計算,不考慮音樂APP會做特價促銷,也不考慮他們會給自己的會員們有固定折扣,同時假定一首歌定價3元,那么,需要賣出去20萬份,才能做到回本。再往上,才有得賺。

  當然,現在各大APP都有自己的點播試聽模式,一般都是點播一次5分錢,會員4分錢,年度會員之類的3分,這部分當然也是有收入的,而且據說收入不低,但那就是另外一碼事了,不太容易合并計算。

  對這些,詞曲作者也好,歌手也好,從頭到尾,都會跟著吃分成,只會存在賺多賺少的問題,但不會承擔任何的風險——風險都在投錢的版權所有方身上。

  在過去,從彭向明主動找上三國劇組至今,包括鳳凰于飛在內,他拿出來的四首歌,都是屬于出售的模式,拿錢,后期拿分成,但沒有版權。

  所以,歌做好了就不操心,等著分錢就行。

  三國那三首歌,屬于影視公司了,鳳凰于飛的版權,屬于周宇杰了。

  而現在,彭向明自己開工作室,很顯然就是一步邁進了制作方的行列。這樣固然是把版權留下了,但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本風險了。

  而這個時候,很顯然,單是使用權的銷售,就已經回籠、并且是已經真實到賬了140萬的大宋風云之平娘傳的三首歌,就成了彭向明開辦這家工作室的一塊大大的壓艙石。

  八首歌,只要稍微控制下成本,就算是理論上不可能的做出來一首都賣不出去的情況,彭向明也已經不至于會賠了。

夢想島中文    前浪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