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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意想不到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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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新一這么一說,大家果然不信。

  他伸手撕下一小塊引擎蓋,大家很快就又信了。

  然后林新一就從引擎蓋開始,一點一點地將車頭解體分拆,最終整個卸了下來。

  荒卷義市.zip,總算無損解壓成功。

  林新一也顧不得臟,穿上勘察箱里攜帶的一次性手術衣,戴上頭套、手套,在地上鋪好防水塑料布,便小心翼翼地將這尸體平放著挪到了旁邊的空地上。

  “開始驗尸吧。”

  “來個人幫我拍照固定證據,填尸表檢查記錄。”

  林新一下意識地準備上手展開驗尸。

  可橫溝參悟卻在這時微微一愣,驀地從先前的震撼中反應過來:

  “等等,林先生!”

  “怎么了?”林新一不解地停下動作。

  只見這位憨厚執拗的警官,一臉嚴肅地看了過來:

  “說好了你不能親自上手的。”

  “林先生,你現在可還是嫌疑人呢!”

  “這...”林新一表情很是無奈:“橫溝警官,你還覺得我有嫌疑么?”

  “當然。”

  橫溝警官一本正經地點了點頭:

  “林先生你力氣這么大。”

  “很符合兇手的特征呢。”

  林新一:“......”

  的確,有解壓的本事,就有打包壓縮的本事。

  世上像他這樣能靠蠻力將一個壯漢壓縮、解壓的人,的確非常少見。

  這么一搞,他倒真的更像是兇手了?

  “可我之前已經解釋過了吧...”

  “如果我是嫌疑人,我會什么要在把受害者藏進前備箱之后,還特意給他放血,吸引別人注意呢?”

  “而且殺完人還不趕快開車離開、處理尸體,還若無其事地回去陪一個小學女生?”

  道理是這個道理。

  但橫溝警官卻一臉認真地分析道:

  “或許...這是一種變態嗜好?”

  “有的兇手就喜歡刺激。”

  “...”林新一聽得嘴角抽搐:

  他倒很喜歡這位橫溝警官的較真勁。

  工作態度是極好的,責任心是極強的。

  可是這推理能力吧...

  不說能和目暮警部旗鼓相當,也至少能與毛利大叔平分秋色了。

  “也罷...”林新一輕輕一嘆:

  他想了一想,覺得雖然對方性子比較執拗,但提出的要求其實也一點沒錯。

  自己的確是領導當久了,做事太我行我素了些。

  作為一個嫌疑人,無論嫌疑有多小,該避嫌還是得避嫌的。

  于是林新一很配合地站到一旁,讓當地警員負責驗尸操作,自己則負責觀察指導。

  而驗尸剛開始,他便開門見山地說道:

  “其實我是心里已經有了把握,可以用尸體上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不是兇手,剛剛才會下意識親自動手驗尸的。”

  “哦?”橫溝警官訝異地看了過來:“已經找到證據了?”

  “可林先生,你不是都還沒開始驗尸么?”

  “不用驗。”

  “這證據用眼睛看就能看出來。”

  林新一笑了一笑,淡然問道:

  “橫溝警官,你知道兇手是用什么把死者塞進前備箱里的么?”

  “徒手塞進去的。”

  “這很明顯吧?”

  橫溝參悟不由望了一眼尸體:

  尸體體表有多處大片的淺色瘀斑。

  顏色淺不代表傷害輕,而是因為這些瘀斑形成的時候,死者已經處于生命反應極度微弱的瀕死狀態,所以瘀傷處充血不足。

  沒錯,這些瘀斑就是兇手在大力將死者塞進前備箱時,在他身上留下的手印。

  其中有一兩個瘀斑,甚至還清晰地保留著手掌的形狀。

  所以旁人才一看就能猜到,死者是被兇手憑著一股蠻力,徒手塞進那小小空間里的。

  “這是兇手的手印。”

  “而我呢...”

  林新一伸出手,慢慢湊近過去,在尸體上的手形瘀痕上隔空比了一比。

  這一比橫溝警官就看出來了:

  “林先生的手...比兇手的手印要小一圈啊!”

  “沒錯。”林新一笑了一笑:“兇手和我的體型差太多了。”

  “這家伙想借著這尸體往我身上潑臟水,卻連自己的手有多大都忘了。”

  他讓那負責驗尸操作的警員,拿皮尺小心量了一量那手印的整體長度、手掌長度、手指長度。

  “按身高等于手印全長×9.75,手掌印長×17.8,食指印長×24.2,中指印長×21.1的比例關系公式,綜合起來計算...”

  不考慮兇手是劉備那種雙手過膝的奇男子。

  “只要他身材比例正常,那他的身高應該至少在1.9米以上。”

  “這是個身材極其魁梧高大的男人。”

  手掌這么寬大有力,如果還能是女的,那...那她未來老公,想必也是位英雄好漢。

  林新一暫時排除了這種小概率事件,將兇手的形象刻畫為一個牛高馬大的壯碩男子。

  這顯然和他這位東京吳彥祖的身材嚴重不符。

  他的嫌疑一下子被洗得干干凈凈。

  “可這...”橫溝參悟眼中閃過一絲睿智:“這也不能排除,林先生你有同伙的可能吧”

  林新一:“......”

  “我的律師是妃英理。”

  “再這樣的話,我就讓她來替我說話了。”

  “......”橫溝參悟有些臉紅地閉上了嘴巴。

  他突然意識到,林新一其實根本沒有自證清白的必要。

  從一開始就沒有。

  死者跟他有仇,尸體在他車上,難道就能說明他殺人么?

  有妃英理這種層次的律師為他辯護,這種連證據都不齊全的犯罪指控,在法庭上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

  “抱、抱歉...”橫溝警官很是不好意思:“我想得太多了。”

  “沒事,在案件真相沒有水落石出之前,警察本就應該始終存著一顆懷疑一切的心。”

  “只不過...懷疑也得懷疑得靠譜一點。”

  林新一隨口囑咐了橫溝參悟兩句。

  橫溝參悟也終于不再大開腦洞,干擾林新一的驗尸工作了。

  在林新一的指導下,尸表檢查已然有了結果。

  而他也發現了一些很重要的線索。

  “從死者的肛溫,還有死者尸僵、尸斑、角膜渾濁程度等多種尸體征象來看。”

  “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在12小時之前。”

  林新一轉頭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橫溝警官,請盡快派人去調查過去12小時之間,進入酒店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

  因為這地下停車場是對外開放的收費停車場,而且酒店本身檔次較高,管理做得比較嚴格。

  所以盡管這里還是沒裝攝像頭,但至少...

  出入停車場的車輛,都是需要做登記的。

  所以只要去查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就很有可能查到兇手開的那輛車的車牌號。

  “我明白了。”

  橫溝警官聽懂林新一的意思之后,便馬上分出人手去找停車場工作人員調查情況。

  但他剛“明白”完,很快就又開始迷惑了:

  “等等,林先生...”

  “你怎么知道,兇手就是開車過來的呢?”

  “萬一...”

  “沒有萬一,相信我就好。”林新一態度十分堅定。

  因為他早就從諾亞方舟那里了解到,在他開車回酒店之后沒多久,荒卷義市的手機號就已經緊緊跟著進入酒店基站的。

  而他在開車回來之前,還剛跟荒卷義市在海邊見過。

  兩人幾乎同時出發,又幾乎同時到達。

  那荒卷義市從海邊趕到這酒店的交通方式,也只能跟他一樣,是開車過來的了。

  荒卷義市閑著沒事,也不太可能自己跟過來跟蹤林新一。

  他應該是在海邊就撞見了兇手,又被兇手不聲不響劫持過來的。

  而林新一有諾亞方舟的通訊監控技術幫助,他甚至知道荒卷義市的手機,是具體幾分幾秒進入酒店范圍之內的。

  只要拿這跟酒店停車場的車輛出入記錄稍作對比,應該就能很快確定,兇手和荒卷義市當時乘坐的車輛。

  “只要能確定兇手的車牌號,就有希望找到兇手的車輛。”

  “如果能找到兇手的車輛,那我們運氣好的話,說不定連他綁架殺人的證據都能一并找到。”

  “哦?”橫溝警官聽得神色迷茫:“林先生你都沒見到兇手的車,怎么就猜到車輛可能有證據呢?”

  “什么證據...兇器,血衣,手套?”

  “兇手只要不蠢的話,這些應該都會被他及時處理掉吧?”

  從荒卷義市的推測死亡時間來看,兇手至少是在1小時前就已經將他殺了。

  這意味著從結束作案到現在,那個迄今身份不明、下落不明的兇手,至少有1個小時時間用來逃離現場、處理證據。

  就算真有證據,等警方找到兇手的時候,應該也早就被這家伙給銷毀干凈了。

  可林新一此時看起來卻信心滿滿。

  仿佛他已經確定,兇手車上一定會有沒處理掉的證據一樣。

  “這個么...”

  “談不上‘一定’,但可能性很大。”

  “因為我要找的那個證據,兇手自己多半考慮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兇器,這種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證,兇手自己當然也知道它們需要處理。

  可兇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極限的,不可能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難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說...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義市的手腕:

  “橫溝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這處紅腫隆起的疙瘩,會是什么?”

  “這...”橫溝參悟湊近了仔細觀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這是蚊子叮出來的包吧?”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又問:“除此之外,你還能看出什么?”

  “這個疙瘩附近有一滴干涸的血跡。”

  “但死者手腕處又沒有受傷。”

  橫溝參悟蹙緊了眉頭,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備箱里的時候,頸部傷口淌出的血跡,并沒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會就只有這么寥寥一滴血了。”

  “那么,這滴血是...”

  他細細思索了好一會兒,才眼前一亮地給出答案:

  “是蚊子從荒卷義市身上吸出來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會閑著沒事,再把血給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這意味著...

  “那只蚊子在吸血的時候,被荒卷義市打死了?”

  “沒錯!”林新一暗暗送來贊賞的目光。

  然后又問道:“還有呢?你還想到什么了?”

  “這...”橫溝參悟一陣糾結:

  以他與毛利大叔五五開的推理能力,能看到這第二層已經夠吃力的了。

  實在是看不出更多東西了。

  “其實你已經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緊不慢地揭曉謎底:

  “這蚊子就是證據。”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時被荒卷義市打死了,那荒卷義市手腕上沾著的這滴血里,便同樣會有蚊子自身的體液。”

  “只要我們能在兇手的車里找到這只蚊子的尸體,就能用車內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里的DNA做對比,以此證明死者上過兇手的車!”

  他給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橫溝參悟順著林新一的思路認真思考片刻,最終卻只是皺著眉頭問道:

  “不對啊,林先生。”

  “我們現在只知道,荒卷義市生前打死過一只蚊子。”

  “誰知道他是在車上被蚊子咬到的,還是在上車之前、或者下車之后,在海水浴場、或者酒店停車場里,被蚊子咬到的?”

  橫溝參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么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兇手的車上遭遇這只蚊子的。

  “我當然不‘肯定’。”

  “這只是猜想,一種大膽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嚴謹地糾正用詞,然后才解釋道:

  “人體對蚊蟲叮咬的反應程度,其實取決于免疫系統對蚊蟲毒素的適應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類的蚊子叮咬,免疫系統還不認識毒素,就完全不會作出反應。”

  “而被同一類蚊子咬得多了,免疫系統默認這種毒素傷害不到人體,就只會稍作反應,使得身上不起疙瘩,只出現一些不起眼的小紅點。”

  “而像死者這種,手腕腫起一個大紅疙瘩的反應表現...”

  “正是處于免疫系統對此類毒素的初步適應階段。”

  “這時免疫系統已然接觸過此類蚊蟲毒素,能對其進行識別,并做出激烈反應。”

  “于是在被蚊蟲叮咬之后,人體會即時出現腫脹,并伴有周圍的紅腫,且在20分鐘之內達到頂峰。”

  “在20分鐘之后,腫包會變癢、變硬、變小,然后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來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這些知識的真正用處便是:

  他可以通過觀察死者的腫包形態,模糊推斷出死者被蚊蟲叮咬到的時間。

  就像現在的荒卷義市...

  他手腕上的包腫得很厲害,周圍還有大片紅腫。

  這一看就知道,荒卷義市是在死前20分鐘之內,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從海水浴場開車過來,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鐘。

  所以荒卷義市肯定不會是在上車之前,在海水浴場那邊被蚊子咬到的。

  那么...會是下車之后,在停車場里被咬到的么?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時候荒卷義市已經被劫持到了停車場。”

  “兇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義市干掉,再塞進我的車里。”

  “你覺得兇手會讓他自己下車活動...不...應該說,會讓他活著下車么?”

  這停車場雖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眾場合。

  而且到處都是汽車、柱子,這些可以當藏身處和掩體的東西。

  林新一將自己代入兇手的角色。

  他覺得自己肯定會在車里就秘密地把荒卷義市干掉,免得對方下車后冒險逃跑。

  “還有,橫溝,你注意到了么——”

  “這個腫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橫溝參悟仔細打量著尸體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么?”

  “不,更具體一點。”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釋道:

  “我們是在驗尸的時候,將死者的袖口翻開之后,才看到這個腫包的。”

  “也就是說,這個蚊蟲叮咬形成腫包的位置,是在荒卷義市袖口的遮蓋范圍之內。”

  “什么意思?”橫溝參悟還是沒聽明白。

  “蚊子可沒有扒人衣服的本領。”

  “它們一般只會叮咬人類沒有衣物遮蓋、裸露在外的肌膚。”

  說著,林新一再度將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尸體:

  荒卷義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長袖T恤。

  因為他身材過于魁梧,所以即使是這件大號的長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緊身衣一樣緊致。

  那袖口始終緊緊地貼在他手腕上。

  單憑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鉆不進去的。

  可尸體手腕上,那顆蚊蟲叮咬形成的腫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蓋部位之內。

  “這說明什么?”

  橫溝參悟訥訥地問道:

  “死者曾經自己把袖口卷起來過?”

  “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但我還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頓,又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你試著把死者的手臂,抬起來看看?”

  “好...”橫溝參悟不明所以地試了一試:

  只見隨著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緊緊遮住整個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后拉扯、滑落,使得小半個手腕都露了出來。

  “隨著體位的變化,衣物和身體的相對位置,也會很自然地發生變化。”

  “只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會向后拉扯,使得原本能夠被衣袖遮蓋住的手腕暴露出來。”

  “這...”橫溝參悟仍是不解:“這種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尋機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有誰會把手臂抬高了,讓手腕從袖口露出來,又保持這么久不動呢?”

  “當然有人會。”

  林新一微笑著答道:

  “你開車的時候,手難道不會放在方向盤上么?”

  橫溝參悟一陣遲疑,又驟然反應過來:

  “原來如此!”

  “人在開車的時候,手放在方向盤上,袖口也會自然地向后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測...”

  “我猜兇手在海邊劫持了荒卷義市之后,為了方便看住這個獵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后排持械威脅,讓荒卷義市負責開車。”

  “而他就是在這個時候,讓手腕露在袖子外面,然后被車上的蚊子給咬到的。”

  “如果情況真是這樣...”

  林新一聲音里也悄然多了幾分期待:

  “那我們就很有可能在兇手的車上,找到那只被荒卷義市打死的蚊子!”

  到時候無論是比對蚊子的DNA,還是比對蚊子體內人血的DNA,都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曾經上過那輛車。

  而且還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是在腫包剛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鐘之內,在那輛車上面。

  這就可以說明很多問題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厲害了!”

  橫溝參悟還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觸這樣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緒不禁激動。

  “不過...”

  他激動之余,才突然想起來:

  “蚊子的DNA也能用來比對嗎?”

  “還有從蚊子體內提取人血加以鑒定...這也可以?”

  “當然可以。”

  林新一無視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臉上掛滿了學術大師的自信笑容:

  “也就兩篇論文的事兒。”

夢想島中文    柯學驗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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