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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皮包公司

  回到出租屋收拾整理好了東西以后,林凡就給佳行娛樂的陳雪打了一個電話。

  相約四點左右在公司見面,掛掉電話以后,林凡就洗了個澡,換身干凈的衣服。

  做完這些,林凡抬頭看了下時間,下午三點半,左右無事的林凡索性就提前出發了。

  來到公司樓下,看著高聳林立的大廈,立在腳下,就如同一只渺小的螻蟻一般。

  林凡掏出手機,給陳雪打了個電話,說明自己已經在公司樓下等著了的情況。

  沒過多久,一身職業套裝的陳雪走了下來,合上手機,看著他道:“林先生你好,我們楊總已經恭候多時了。”

  林凡露出一個禮貌的笑容,陳雪道:“走吧,我帶你上去見一下我們楊總,順便談一下簽約的具體事宜。”

  林凡抬起腳步跟上,走進大廈內部,隨處可見走來走去,忙碌的工作人員。

  有時看到陳雪,有人也會和她打招呼,陳雪都微笑著一一回應,不過這些都和林凡關系不大。

  坐上電梯,他們一路來到17樓,從電梯里出來,又跟著陳雪左拐右拐。

  在幾乎轉的要暈頭轉向的時候,陳雪停下腳步,說道:“就是這里了,跟我進去吧。”

  林凡點點頭,陳雪敲了敲辦公室,里面傳來一道悅耳的聲音,兩人推門而入。

  “楊總,林凡先生我已經帶來了。”陳雪開口說道。

  正在辦公的揚蜜抬起頭,看向兩人,道:“請坐。”

  而林凡看到大蜜蜜,也是一陣吃驚,本以為是佳行公司要簽約他,現在看來和現實似乎有些出入。

  不過他還是很有禮貌的問好道:“楊總,你好,很高興和您見面。”

  對于大蜜蜜,想必早已經是家喻戶曉,尤其是年輕人沒有不知道的。

  一部仙劍三,成為仙俠類電視劇的經典,除此之外,還出演過許多膾炙人口的影視作品。

  成為國內最紅火的四小花旦之一,人氣更是不用說,但是以微博的粉絲量來說,是少有的幾個破億的明星之一。

  雖然這幾年退居幕后,成立工作室,開始帶新人,但時而圈子里還會討論起她來。

  而且林凡敢肯定,如果大蜜蜜當即復出,不知會有多少導演,代言,通告搶著來,這就是一種能量。

  大蜜蜜也是抬起頭,老實說,她也是第一次看到林凡這個人,以前只是在電視上,或者各大媒體網站,頭條上見過。

  不過那都是停留在三年前的印象,如今再見到林凡,第一印象,給她的感覺,就是帥。

  對,不過林凡的帥,不是小鮮肉那種靠著化妝,抹粉堆起來的帥。

  甚至,林凡的皮膚并不是特別白皙,而且呈現健康的小麥色,給人一種特別健康,陽光型男的帥氣感覺。

  并不如同小鮮肉那樣的娘氣,并不讓人反感,除此之外,就是褪去了那一份青澀的感覺,變的成熟穩重了許多。

  甚至,在他身上,大蜜蜜感覺到了一股閱歷,滄桑,很難想象,一個人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會給人這樣的感覺。

  不過,到底是經歷過大大小小數不清的場面,只是微微分神片刻,她就回過神來,恢復了波瀾不驚的樣子。

  表情淡然間又帶著一絲公式化的笑容,看著他說道:“既然你人已經來到公司了,我就不拐彎抹角,直接開門見山的說了,我很欣賞你的才華,也知道你已經和歐皇解約了,這是我準備的合同,你先看看,考慮一下吧。”

  說著,從辦公桌的文件里面抽出一份資料遞給他,林凡接過,認真的翻看起來。

  越看林凡的眉頭就皺的越深,這里面不說是霸王條款,但其實也差不了多少。

  簡單的舉一個例子,三年時間,他的簽約費只有五百萬,這如果給一個三四線的藝人,價格勉強還行。

  但要知道,林凡曾經可是大紅大紫的一線大咖,好吧,現在雖然他在圈子里,名聲不怎么好。

  甚至可以說是臭名昭著,這條勉強可以忍了,但是下面所說的,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且不應當認為,甲方違反合同條約,且不需要償付乙方任何形式的補償措施,一切解釋權歸公司所有,這是幾個意思?

  更過分的是,如果簽約期間,他違反了公司合同,則需要支付五千萬的天價違約金。

  說實話,如果不是佳行的名頭在那里擺著,林凡還真的認為,這是一家靠壓迫藝人賺取違約金的皮包公司。

  現在的圈子里這種公司太多了,多數是小娛樂公司,專門欺騙一些剛進入這一行的年輕人。

  剛進來的時候,許以各種好處,讓你和他們簽約,年輕人一般不會注意,這些協議上違約金都高的嚇人。

  因為在簽約的時候,他們會被娛樂公司的負責人一頓忽悠,直到把人忽悠暈位置。

  讓你滿腔的熱血,似乎只要簽了這份合同,你就能大火的錯覺。

  但實際上,簽了以后,他們就不管你了,別說資源,吃穿住都不管。

  慢慢的消磨你,等到你自己完全受不了,想要解約的時候,一看自己簽了五六年。

  而在這一行,年輕就是資本,就是巨大的潛力,怎么可以就這樣干耗著。

  所以沒辦法,就只能乖乖的償付巨額的違約金,所以這些小公司,實際上就是一些毫無節操的皮包公司。

  賺的就是違約金,而現在這份合同,就給林凡這樣的感覺。

  放在三年前,林凡確實有可能看都不看就簽了,但在經歷了一番社會的毒打以后,他學會的耐心,學會了認真處事。

  一個人出門在外,社會上處處都是坑,一個不小心,就有可能跌的頭破血流。

  這些都是血淋淋的教訓,三年的時間,這種類似的虧林凡起碼吃了五六次。

  傻子都知道吃一塹長一智,何況林凡不是真的傻子。

  所以他抬起頭,看著揚蜜道:“抱歉,楊總,關于這個合同,我不能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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