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哭是不可能真哭的。
夏依聽明歌這么說,臉上掛不住,覺得羞燥的同時,又滿心向往起明歌口中奢靡的生活來——
聽說,這些女明星、大小姐的衣服首飾鞋包從來都不穿第二次的,專程用一間房子來置放這些衣飾,哪里像她…背著這個去年舊款的LV包都是依靠別人贈予。
所以她一定要做人上人!
下一秒,夏依就聽明歌道:“我們去逛街吧?”
夏依當然說好,沒有不應的道理。
她甚至是受寵若驚的。
——第一次見面作為大明星的姐姐就邀請她逛街,是不是說明明歌對她印象不錯,至少不會成為她今后嫁給明辭的阻礙。
夏依理所當然的想著。
倒是明辭不耐煩這項女生才喜歡的日常運動,一聽明歌邀請夏依逛街,立刻垮下了俊臉,“啊,逛街啊,可不可以不去…”
“不能。”明歌無情地拒絕了他。
明辭,“…”
無情無恥無理取鬧。
明辭目光哀怨,逛街有什么好玩兒的,有這個時間還不如多玩兩局LOL,王者也行啊。
電競少年沒有朋友,也沒有女朋友的想著。
明歌嗤笑了聲,就狗東西這個網癮的直男癌性子,如果對方不是沖著他富二代的身份和錢來的,而是沖著真愛來的,恐怕不用她出手,最多不出三個月就分手。
哪有女孩子愿意男朋友把游戲看得比自己還重要呢?
逛街都不陪,要你何用?
男朋友不就是逛街的時候,用來拎包、付賬、下苦力的嗎?
但是,夏依就絲毫沒有生氣呢,她反過來很溫柔的笑著哄男朋友,說:“姐姐想要逛街呢,這可以拉近你們姐弟關系的呀~”
明歌,“…”
總覺得自己的蠢弟弟就是被吐槽的奇葩男友呢。
明辭不情不愿地跟在后面充當起苦力。
明歌就買買買。
夏依看她出手闊綽,走進一間貴得嚇死人的店里,指著店里的東西指點江山的說,除了這個和那個不要,其余的都給我包起來,儼然一副揮霍無度的千金大小姐做派,眼底充滿了羨慕嫉妒的光芒。
不過,當明歌說:“你的LV包都是去年舊款,我送你一個新的,要愛馬仕還是普拉達…”的時候,夏依忍著滴血的心痛,還是搖了搖頭,拒絕掉了。
她說,“我怎么能收姐姐你這么貴的禮物呢。”
誰都不喜歡貪婪的人。
她要將自己塑造成一個獨自美麗的形象。
何況,小不忍則亂大謀,她想要的可不僅僅只是一個愛馬仕或普拉達呢!
明歌只是一說,也沒想過真的送給夏依。這點兒小錢對她來說不算什么,但是她寧可扔了,都不想叫這個貪慕虛榮的女人如愿以償。
明歌露出個‘贊許’的笑,“依依,我還是第一次見到你這么清純毫不做作的女孩子,跟那些貪圖我們家錢的妖艷賤貨一點兒都不一樣,我真是越來越‘喜歡’你了,繼續保持喲~”
都快要將她夸到天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