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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嘴炮鏖戰

  (十點到家,差2000,半夜改,明天看)

  全世界有數千萬丙肝病人,其中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就是性傳播。

  經陸子姍一年的調查下來,排除掉了棒子國的速成美容店,排除掉了國內那家牙科診所,也排除掉了澳洲的消化道內鏡,最后鎖定在了性傳播上。

  男朋友那么多,現在丙肝病毒篩查陽性的一共有四位。

  其中一位在國內,因為吸du被強制戒du,丙肝的來源有九成是針頭。一位在日本,丙肝來源是現任的女朋友。剩下的另外兩位,經調查都在米國。

  一位是因為近期發現腎功能出現了問題,接受了透析。另一位是因為早年車禍外傷住院手術治療,術后白蛋白太低,所以輸了不少白蛋白。(1)

  從他們各自感染時間來看,其中前三位都和李秀珠沒什么關系。

  唯獨最后那位,車禍出現在認識李秀珠之前,丙肝就這么過來。檢查中發現,這位前男友一生中就接受過這一次血液制品輸注,還是陸子姍上門后他才意識到自己有可能染了丙肝。

  既然他沒有紋身;沒有吸過du;牙科檢查的地方是消毒非常正規的診所,從沒出現過這類問題。而且李秀珠不是他第一次,他的前女友也在差不多的情況下查出丙肝。

  最有可能的解釋,就是當初輸注的白蛋白有問題!

  白蛋白是血液制品,是從獻血的血液中提取而來,制作它們的都是一些血液制品公司。血液制品公司經過對血漿的提取,分出白蛋白,然后經過消毒再成為后來的各類血液制品。

  這類制品原料特殊,在上世紀一直都是交叉感染的重災區。所以在規范了血液制品制作和保存流程后,使用血液制品前都需要登記,包括病人和商家名,使用前后也都需要檢查病人的傳染病情況,明確責任。

  這次的問題出在了一家還算小有名氣的血液制品公司,D。

  在被提起訴訟前,它在米國九家血液制品公司中份額排名第六,也算相當不錯了。在接下去的幾年時間里,這九家血液制品企業會縮減到只剩五家,D就是其中之一。(2)

  D原名BD,一直都是經營范圍比較單一的血液制品企業。

  它也算七十年代的老企業了,可經營了那么多年一直都處在中游,在日趨寡頭壟斷的國內格局下沒什么太強的競爭力。

  血液制品都來自血漿,比的就是原料來源。BD年采血量不足千噸,根本沒法和前幾的企業相提并論。

  眼看著米國zf對血液制品的要求日益升高,成本水漲船高,在充分競爭與較強的監管環境下,產業將不斷走向集中,他們最后只能接受被別人收購吞并的命運。那個J就是收購公司的縮寫,也是這次祁鏡掐準時機讓李衛西狙擊的對象。

  兩年前的收購對J公司來說是個大手筆,本來愿景不錯,借著融資能做到血液制品和醫療器械兩開花。

  誰知運氣實在太差,遇迎頭撞向了金融危機,別說盈利了,就算賣掉公司也僅僅只能還清債款而已。當然這是在贏下官司的情況下,以J公司之前的體量,熬過這一截,靠著幾條成熟的生產線和一點點資本的信任,復活并不是沒希望。

  但如果輸了官司,那等待他們的就是死亡。

  在D看來,自己有豪華的律師團隊,撇清關系的辦法有的是,贏下官司的機會很大。萬一真的輸了,火速拋售掉公司也不難,反正華國凱子就在羅利市待命著,問題不大。

  但在祁鏡眼里,既然自己老婆胸有成竹,那基本是沒跑了。

  本來陸子姍就學過米國法律,這次的官司又被她牽扯出了許多人,范圍越大得到的幫助越大。現在控告D的原告們有了三名律師,陸子姍作為一開始牽頭的人,成了當之無愧的主控律師。

  只是她沒有美國律師執照,想考也來不及了,最后只能以華國公民的身份給李秀珠做辯護。

  一開始開庭了幾場,原告方給了許多證據證言,似乎壓得D喘不過氣來。

  但漸漸的,D的律師們找到了一個新的方向,撇干凈了之前零零碎碎的東西,把矛頭對準李秀珠本人,希望通過改變策略來分化原告內部的關系。

  這種做法很陰險,但在祁鏡看來也確實是個突圍的好辦法。

  本來丙肝這種癥狀隱匿性很強的感染就難以查到感染源,歷史上許多和丙肝有關的官司最后都是證據不足草草收場,甚至于有許多案件都不會受理。

  伴隨丙肝而來的往往是海量的爛攤子,多看一眼都會覺得麻煩,被告沒必要去較真,只需要像他們那樣,把水攪渾就行了:“我還是想提醒原告、法官和陪審團,性傳播是雙向的!除非原告能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并非李秀珠傳染給她的男友,否則我們將保留起訴原告方誹謗的權利。”

  不同于其他案件,原告往往是明面上的受害方。

  傳染丙肝確實是雙向的,所以此言一出,旁聽席上就傳出了許多暗暗討論的聲音。

  陸子姍倒是對這種說辭早有準備:“找出背后的源頭,我特地為我的當事人準備了一份男友性行為時間表。”

  說罷,她便把早已經準備好的復印件遞了上去。

  “丙肝傳染確實是雙向的,但好在我當事人交友甚多,能佐證的人數也夠多。”

  陸子姍解釋道:“從我制作的時間表上能清晰地看出,在與男友D交往前,也就是2001年4月前她曾與男友C交往過三個月,有過多次性行為。如果我當事人有丙肝,這么多次的性行為,足夠造成感染,這說明當時她并沒有染上丙肝。”

  “在遇到了男友D的01年8月,離男友D的車禍已經過去了四年。在48月的四個月里,我當事人一直在澳洲出差,高強度的工作根本沒機會找新的男朋友。”

  “不不,我覺得以你當事人的交友頻率,這完全有可能。”

  陸子姍最煩別人打人格和隱私牌,尤其是這種極其帶有針對性的攻擊,是她最討厭的:“法官大人,對方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惡意揣測我當事人的誠信,我反對!”

  法官也是位女性,又生在米國,其實在這個問題上應該站在原告這一邊。但她本人卻是個非常保守的人,又生了一個女兒,現在正值青春期,被對方律師團算準了這一點。

  所以,她對這類發言中帶上了些主觀情緒,或者親自代入了其中:“雖說被告律師這么說有錯,但原告也應該拿出更充足的證據來堵住他們的嘴。”

  她沒有說“反對有效”,提醒的還是陸子姍,這已經很說明問題了。

  但陸子姍也做過功課,在這方面也早就有了反制措施:“法官大人,我當然有證據。這是2001年4月8月,我當事人在澳洲分公司的工作表。四個月的時間里,她工作了三個月零九天,沒離開過悉尼。”

  (分割線,以下為復制,等改。。。。。。。。。。。。。。。。。。。。。。。。。。。。。。。。)

  這類制品原料特殊,在上世紀一直都是交叉感染的重災區。所以在規范了血液制品制作和保存流程后,使用血液制品前都需要登記,包括病人和商家名,使用前后也都需要檢查病人的傳染病情況,明確責任。

  這次的問題出在了一家還算小有名氣的血液制品公司,D。

  在被提起訴訟前,它在米國九家血液制品公司中份額排名第六,也算相當不錯了。在接下去的幾年時間里,這九家血液制品企業會縮減到只剩五家,D就是其中之一。(2)

  D原名BD,一直都是經營范圍比較單一的血液制品企業。

  它也算七十年代的老企業了,可經營了那么多年一直都處在中游,在日趨寡頭壟斷的國內格局下沒什么太強的競爭力。

  血液制品都來自血漿,比的就是原料來源。BD年采血量不足千噸,根本沒法和前幾的企業相提并論。

  眼看著米國zf對血液制品的要求日益升高,成本水漲船高,在充分競爭與較強的監管環境下,產業將不斷走向集中,他們最后只能接受被別人收購吞并的命運。那個J就是收購公司的縮寫,也是這次祁鏡掐準時機讓李衛西狙擊的對象。

  兩年前的收購對J公司來說是個大手筆,本來愿景不錯,借著融資能做到血液制品和醫療器械兩開花。

  誰知運氣實在太差,遇迎頭撞向了金融危機,別說盈利了,就算賣掉公司也僅僅只能還清債款而已。當然這是在贏下官司的情況下,以J公司之前的體量,熬過這一截,靠著幾條成熟的生產線和一點點資本的信任,復活并不是沒希望。

  但如果輸了官司,那等待他們的就是死亡。

  在D看來,自己有豪華的律師團隊,撇清關系的辦法有的是,贏下官司的機會很大。萬一真的輸了,火速拋售掉公司也不難,反正華國凱子就在羅利市待命著,問題不大。

  但在祁鏡眼里,既然自己老婆胸有成竹,那基本是沒跑了。

  本來陸子姍就學過米國法律,這次的官司又被她牽扯出了許多人,范圍越大得到的幫助越大。現在控告D的原告們有了三名律師,陸子姍作為一開始牽頭的人,成了當之無愧的主控律師。

  只是她沒有美國律師執照,想考也來不及了,最后只能以華國公民的身份給李秀珠做辯護。

  一開始開庭了幾場,原告方給了許多證據證言,似乎壓得D喘不過氣來。

  但漸漸的,D的律師們找到了一個新的方向,撇干凈了之前零零碎碎的東西,把矛頭對準李秀珠本人,希望通過改變策略來分化原告內部的關系。

  這種做法很陰險,但在祁鏡看來也確實是個突圍的好辦法。

  本來丙肝這種癥狀隱匿性很強的感染就難以查到感染源,歷史上許多和丙肝有關的官司最后都是證據不足草草收場,甚至于有許多案件都不會受理。

  伴隨丙肝而來的往往是海量的爛攤子,多看一眼都會覺得麻煩,被告沒必要去較真,只需要像他們那樣,把水攪渾就行了:“我還是想提醒原告、法官和陪審團,性傳播是雙向的!除非原告能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并非李秀珠傳染給她的男友,否則我們將保留起訴原告方誹謗的權利。”

  不同于其他案件,原告往往是明面上的受害方。

  傳染丙肝確實是雙向的,所以此言一出,旁聽席上就傳出了許多暗暗討論的聲音。

  陸子姍倒是對這種說辭早有準備:“找出背后的源頭,我特地為我的當事人準備了一份男友性行為時間表。”

  說罷,她便把早已經準備好的復印件遞了上去。

  “丙肝傳染確實是雙向的,但好在我當事人交友甚多,能佐證的人數也夠多。”

  陸子姍解釋道:“從我制作的時間表上能清晰地看出,在與男友D交往前,也就是2001年4月前她曾與男友C交往過三個月,有過多次性行為。如果我當事人有丙肝,這么多次的性行為,足夠造成感染,這說明當時她并沒有染上丙肝。”

  “在遇到了男友D的01年8月,離男友D的車禍已經過去了四年。在48月的四個月里,我當事人一直在澳洲出差,高強度的工作根本沒機會找新的男朋友。”

  “不不,我覺得以你當事人的交友頻率,這完全有可能。”

  陸子姍最煩別人打人格和隱私牌,尤其是這種極其帶有針對性的攻擊,是她最討厭的:“法官大人,對方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惡意揣測我當事人的誠信,我反對!”

  法官也是位女性,又生在米國,其實在這個問題上應該站在原告這一邊。但她本人卻是個非常保守的人,又生了一個女兒,現在正值青春期,被對方律師團算準了這一點。

  所以,她對這類發言中帶上了些主觀情緒,或者親自代入了其中:“雖說被告律師這么說有錯,但原告也應該拿出更充足的證據來堵住他們的嘴。”

她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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