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這種小年輕,北暮還是比較拿手的。
他們年輕氣盛,聽不得半分壞話。
越是和他對著干,他越來勁。
剛才小蘭的所作所為,就是典型的錯誤案例。
那種上頭的情況,不管說什么,他都不會信的,只會認為你是在誆騙他,反而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
這時情況下,不妨進行冷處理,不和他吵,不和他頂著干,讓他腦子降降溫。
過一會再和他進行交流,不管他信還是不信,這時的他起碼能聽進去別人的想法,愿意和別人溝通。
一般來說,這種人并不傻,只是心氣比較高,想法比較軸。
在進行了一番友好的交流后,北暮捏捏眉心,“所以你只是想和工藤比劃比劃,就從大阪飛到了京都?而且還根本不知道這小子在哪?”
服部撓撓頭,“因為我覺得,他肯定就在這里藏著。”
得,北暮大概明白了他的想法——工藤肯定在這里,工藤必須在這里,如果不在這里,他的一切努力就全部白費。
這妥妥的賭徒心理啊!
怪不得一進門就著急忙慌吼辣么大聲,把一切都壓在了這里,嗓門不高一點,怎么給自己加油打氣。
這小子真是有夠莽的。
“那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他不在這里,你要怎么做?”
“那是當然的啦!”,服部一拍胸膛,“我早就做好了持久作戰的準備。”
他拉開一旁背包拉鏈,把手探了進去。
這還是有備而來?北暮突然來了興趣,支手看著他表演。
不一會兒,他從中摸出一小瓶酒,雙手托舉瓶身,一臉燦爛介紹道,“這是我的贈禮!這段時間就要叨擾你們了。”
這是?
北暮眼前一亮,強忍住一把奪過的沖動,溫聲道,“讓我看看這瓶酒。”
這有什么好看的?“諾。”
北暮雙手接過,從懷中掏出眼鏡,眼睛快貼到酒瓶上,細細看著上面的包裝。
那嚴肅認真的亞子,不由讓在場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
這家伙到底是什么來頭?氣場和他老爹有的一拼了。服部不由并攏雙腿,雙手放膝腰板挺直,盡量使自己的坐姿看上去更加規范。
還需要更多的證據,北暮猛地抬起頭,認真的問道,“老哥,我能先嘗一口么?”
“哦,你請。”,大叔有些迷惑,不就是一瓶酒嘛?北暮這小子的身家應該不低啊,怎么感覺他眼珠子亮的都快發光了。
“小蘭,給我拿一個杯子過來,要最小口徑的。”
“杯子來了。”
北暮擰開瓶蓋,扶著瓶身開始朝杯子里傾倒。
清澈的酒液順著杯壁慢慢流下。
接著,他端起酒杯,閉眼開始細品。
看著他這幅模樣,大叔不由咽下口水,酒癮讓徹底勾起。
良久,北暮睜開雙眼,扭頭盯著服部,目光炯炯,“這瓶酒,你從哪弄的?”
“怎么了?這不就是一瓶普通的兔國老白干么?”,服部突然有些心虛,他放棄和北暮對視,眼神飄忽不定。
“普通老白干?這玩意叫茅臺。”,北暮突然站起身,“而且這還不是市面上的假茅臺,它是真貨,已經沉淀了20年的真貨!”
服部咽下口水,你正常點,他害怕。
大叔反應過來,“阿暮,你的意思是,這瓶酒很值錢?”
北暮搖搖頭,“它不是值不值錢的問題,它很特別,很珍貴,珍貴到花錢都買不到。手上有這種酒的人,不遇到重大事情,是不會選擇開封的。”
哦,這么說他就明白了。服部一拍大腿,立刻撲身向前。
然鵝,他撲了個寂寞。
他快,北暮比他更快。
早就防著你小子了。
“我沒想著要回去,我只是想嘗嘗它的味道,畢竟你說的那么夸張,聽的我有些饞了。”
呵呵,想都不要想!
北暮把酒瓶遞給小蘭,“未成年人禁止飲酒,你少給我來這套!”
眼看小蘭越走越遠,服部急眼了,“大哥,不帶這樣的。這是我從老爹那里順手拿的。我真以為就是一瓶普通老白干。”
這要是讓他老子發現了,他會被活生生錘爆的。錘爆都不算啥,頂多疼一疼。
但是他老爹絕對會和手下打招呼,那樣他連案發現場都進不了,更別說破案了,不能破案還不如宰了他。
“代我向你老爹問好,他養了個好兒子。”,北暮拍著服部肩膀,“這出手就和一般人不一樣,夠敞亮,夠闊氣。”
幸福來的太突然,突然到把大叔拍懵了,合著這一下,他發財了?
不過他對白酒沒啥興趣,這玩意喝著太烈,不如啤酒痛快,而且這么貴,喝的不是酒,是錢啊。
北暮不是對它很感興趣么,干脆轉手賣給他得了。
不行,服部越想越害怕,越想越后悔,他得要回這瓶酒。但是被北暮那一通吹捧,他又拉不下臉出動討要回來。
對了!他要在這家長住下來!在找到工藤之前,他絕對不走!
只要趕他走,他就有理由把酒要回來!
既然收下了他的禮物,那就應該答應他的條件!
不答應條件,那他就能收回禮物!
妙啊!
沒想到,弄到最后,他反而不希望早些看見工藤,最起碼在要回酒之前,他不想看見那家伙。
不過做人嘛,眼光一定要放長遠。
他可是要在偵探界留下自己足跡的男人!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他需要破獲大量案件。
他能混到如今的地步,媒體交相稱贊他關西名偵探,全靠兩個基本點。
一靠拼,二靠爹。
一是他足夠的努力,也足夠的有天賦。
二是他老子是大阪府警本部長、警視監。
就因為他這樣的出身,他才能暢通無阻的出入案發現場,甚至能從警方那邊獲取到一些重要的消息!
如果把他老子惹毛了,大阪那邊所有的案發現場,他都進不去了!
誠然有他在,案件破的輕松一些,但要是警方真鐵了心,沒他照樣能破案,頂多破案時間會比較長。
他老子是一個什么亞子的人,他太清楚了。
服部現在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追趕上自己父親的步伐。
但是要老老實實念警校,然后出來從基層干起。
那樣太慢,太浪費時間,太浪費他的天賦。
所以最后他選擇當偵探,只要名氣夠高,打擊的罪犯足夠多,終究有一天,他能去掉身上的標簽。
讓別人發自內心的承認,他是名偵探服部平次,而不是背地嘀咕,他是服部平藏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