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群在城市里長大的孩子,這輩子就沒親眼見過水稻這種東西。
更何況,是親手插秧?
一群年輕人興奮地下了地,等進去,就發現根本沒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玩。
里面全是污泥,鞋子踩進去,就別想再拔出來了。
最讓人意外的是郁思甜,她是最快上手的一個。
唐新柔哪怕看不慣她,此時也驚訝了。
“你會啊?”
郁思甜一愣,直起腰來:“我老家是在大山里。”
雖然父母跟哥哥都很嬌慣她,可到底是不能跟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比。
唐新柔微愣,打量著郁思甜,從外表跟她平時的表現看,完全看不出來。
“抱歉。”
郁思甜沒想到唐新柔會跟她道歉,聳聳肩無所謂道:“沒什么。”
只要能火,一切都可以成為她博取關注的點。
唐新柔雖然慢,但她認真。
其他人都在打打鬧鬧開玩笑的時候,只有她們這幾個人在認真插秧。
潘石雨腰不好,就在水田上看著。
宋窈窈鞋子又大,走在水田里格外艱難。
于是,等洛星光他們一回頭,就發現宋窈窈站在原地,把自己四周都給插上了秧苗。
最后把自己困在了中間。
“噗——”
洛星光無情嘲笑,“宋窈窈,你不是天才嗎?怎么會干出這么蠢的事啊?”
宋窈窈白了他一眼。
低頭把擋住自己路的秧苗又拔了出來。
郁思甜眼里劃過一抹異樣情緒。
之前沒有接觸過,只從網絡上那些只言片語了解這個女孩子。
可能是先入為主,從第一次見面,就討厭這個搞特殊的宋窈窈。
她是一個人來奉城的,雖然李斯年叫人幫她搬了行李。
但一進宿舍,就發現有個最特殊的舍友。
不僅開學沒來報道,各種擺設以及桌子上的護膚品以及電腦等物件,都是用的最好的。
整套下來,抵她全家上下好幾年不吃不喝,才能攢下的收入。
而這,只是人家大小姐的基礎生活用品配備條件。
可現在她發覺,宋窈窈其實也沒有那么討人厭。
嬌氣卻不做作,該干的活從不逃避。不驕不躁,不爭鏡頭。
性格似乎也——
蠻可愛的。
潘石雨看宋窈窈實在艱難,忍著笑沖她招手,“算了,窈窈你別做了,走我們回去做飯好了。”
一下子來了這么多人,總不能等大家都回去了才開始準備。
“趕緊回去吧,我看你走路都費勁。”
洛星光一邊嘲笑她,卻還是走過去架住她的胳膊,把她從泥里拔出來。
也不知道是他力氣大,還是宋窈窈重量太輕。
只聽‘啵’的一聲——
宋窈窈直接被洛星光拎了起來,她的鞋子還留在原地。
宋窈窈嗖的蜷縮起腳,氣的臉都紅了。
“洛星光!你這個混蛋!!”
她白嫩嫩的小腳丫縮著,距離淤泥就只有一厘米的距離。
“噗…”唐新柔趕忙艱難走過去,把宋窈窈的鞋子從地里拽出來,“快點把鞋子穿上回去吧,你這鞋都不合腳,等下再摔了。”
“腳收好,等下掉泥里了我可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