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了!現在說再多也沒用,就這樣吧!你要是不再作妖了,只要我還活著,你干不動活兒了,大隊會負責你的養老。”
這是趙中興最后能做的事兒了。
李秋收沒說話,大約心中還是不服氣的。
趙中興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和村里人說了,往后誰瞧見你去李家門口晃悠,立刻報到大隊,只要抓住你,每個人獎一塊錢。
你往后也別去李家了,到時候被人打了,被人揍了,我也不會認是大隊的人做的。”
趙中興言盡于此。
他去了一趟李家。
原本是準備關心一下李福滿的情況,剛好李家又在談論張秀蘭和沈輝結婚的事兒。
見到趙中興,大家便問他的意見。
趙中興:“要是時間趕,那就簡單辦,請些熟悉的人,來家里吃個飯。要是時間不趕,就大辦,秀蘭這么多年,也吃了苦頭了,好不容易瞧見亮光,也該體驗一回不同的人生。”
李福滿也是這個意思。
沈輝自然也不愿意委屈了張秀蘭。
不過張秀蘭卻不愿意大辦,“請些熟悉的人來家里吃個飯,走個儀式就行了,也不用整的那么麻煩。”
十幾歲的時候,想的是結婚的時候,婚禮現場很盛大。
如今,人到中年,那些奢華的東西,張秀蘭反而沒有那么期待了。
只要是那個人,只要有名分,那就夠了!
李金鳳了解張秀蘭的想法,她道:“要不然,就按我媽說的做。吃食上,多做點文章。
趙叔,大隊現在的任務豬,全部發放到個人養了對吧?只要交夠集體的,剩下就是個人的?”
趙中興點了點頭,“沒錯!”
“那我還得去問問村里人,能不能兩家合賣一頭豬給我!”
趙中興:“…”
沈輝:“一頭夠嗎?要是不夠,就再買一頭。”?
趙中興:“…”
“夠的!上回小寶和簡舒結婚,就是一頭豬,不過那時候是在買的大隊的年豬,等于是大隊的隊員們,從牙縫中省出來的。那一次夠,這一次肯定也夠!不夠再另外想辦法。”
女兒都這么說了,沈輝也不再說什么。
除了酒席隆重一點,一切從簡。
喜被什么的,兩床就夠了,多了到時候也帶不走。
大隊去年大豐收,除了辣椒,還有棉花等等各種農作物,所以從大隊的人手里收棉花也不困難。
至于家具之類的,沈輝的家也不在這兒,就不在這里弄了。
敲定好時間,結婚就在十天后,也就是本月的七月二十九號,農歷的六月二十八,宜嫁娶。
張秀蘭擔心沈輝的假期,是不是夠。
算上他來的這一天,就十一天的時間。
他在首都的工作,是不是會耽誤。
“如果時間湊不上,咱們就提前,也不用像鳳兒說的那般,在吃食上下功夫。”
沈輝告訴張秀蘭,“時間夠的!這么多年,我幾乎沒有休息過,都是在單位上班。
家里總是冷冷清清一個人,我也不想回去,來的時候,我請過假了,單位給我批了一個月時間。”
也就是說,結完婚,沈輝還有時間處理別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