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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一槍刺死

夢想島中文    客從大涼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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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都是好熱鬧的,尤其愛看江湖人的熱鬧,那淮城城頭就常常有熱鬧可看。大多是些游俠兒為博人眼球在上面哼哼哈嘿過上幾招,也不一定要分個勝負,往往點到即止教各自都有些高人風范了便滿意收手。

  當然,這并不是吃飽了撐著去裝猴子耍給城下人看的。淮城的風氣總能教一些闊氣的老爺缺乏安全感,五體不勤的老爺們可沒見過所謂的真正高手,在他們眼里,城頭上招式耍的天花亂墜的游俠兒最是能給予安全感,瞧上順眼的,可不就帶回去供起來了?

  所以這些年淮城城頭上的熱鬧越來越熱鬧了,原來那只會耍些王八拳的假把式現在也少見了,甚至偶爾還能瞧見些風流倜儻的青衫劍客,教不少大姑娘小丫鬟癡傻傻的看迷了眼。

  當那個五大三粗的漢子與那比娘們還像娘們的小家碧玉站在城頭上時,下面掀起了大片哄鬧。

  江湖人都愛講究氣派兩個字,本來是沒有這種風氣的,說到底還是南齊劍門給帶出來的。四劍攜劍童斷滄江六百丈,光是聽都叫人覺得熱血澎湃,更遑論親眼見上一見?

  這年頭,誰不向往那蘇家劍魁一劍開山的大氣概,年輕游俠兒大抵都愛一襲青衫仗劍天涯的風流,都覺得自己才是那翩翩君子,配把百兵之君是相得益彰,合適得緊。

  練槍的實在少見,自帶槍童的就更稀罕了,大伙沒覺得上面那兩人有什么高人風范,存粹好奇的觀望著,尋思著究竟是槍快還是劍快。心里卻都偏向劍要厲害些,要不然這百年來咋就都是些拿劍的,練槍的?聽都沒聽過。

  典老六對面是個年輕俊逸的公子哥,青衫挎劍更顯得風度翩翩,光是抱劍立在那就教下面好些姑娘家投去羞答答的目光。

  兩邊都沒說話,只是站著對視。像很多常見的高手一般,出招前往往要先氣定神閑的站上那么些時候,把下面的人胃口吊足了才慢悠悠不慌不忙的你來我往過上幾招。

  具體為什么要這樣站著,都說是高手對決必要的講究,就跟吃飯先洗手一個道理。說到底,要的不過只是那個格調,沒什么用,帥就完了。

  若二話不說上去就打,然后打贏的再將腳狠狠踩在另一方臉上,罵罵咧咧的問上一句:“你他娘的服是不服?”

  這就不太像高人了,比較丟人。

  所以打之前還是得這么站上些時候,還得要努力做出副高深莫測的模樣,甭管自己嫌不嫌煩,下面看著的大伙嫌不嫌煩,這都是必要的規矩,不能少。

  小丫頭騎在蘇斂脖子上,一手搭在眼前,一手拿著糖葫蘆不時舔上幾口,努力往城頭上望去:“師傅,那個要一槍捅死你的大個子在與人打架哩。”

  “那個拿劍的公子可帥氣了,比師傅像劍魁多了。”

  “他們咋站著不說話呀,不是要打架嗎?”

  啰哩吧嗦說個不聽,倒是后面女人安靜得很,抱著個燒餅大口啃著。

  “淮城常有外鄉人來這城頭上想要掙些名頭,學了些花拳繡腿便想玩那踩人上位的取巧勾當,口氣往往大到天上去,覺得淮城沒人攔得住。”

  城頭上,公子抱著劍微微一笑,很有些春風和煦味道,說的話卻教人心底生寒:“在下這些年來,專殺此類人。”

  典老六嘿嘿一笑,只是擺擺手:“別想太多,我不過是一路打過去,便是到了蘇家劍冢,也同樣要一槍刺死那劍魁的,并不針對淮城。”

  口氣相當的大。

  排場也不小,抱劍公子望了眼更遠些吃力扛著烏槍的小家碧玉,搖搖頭:“來這淮城頭的有些是饑餐露宿的窮酸游俠兒,沒奔頭了找下家才上來唱些大戲,大多點到即止,自己無趣,底下看的人也無趣。”

  “刀劍無眼,得各安天命才好。”

  典老六沒說話,抬了抬手,即墨秋便將背了一路的烏槍拋了過去,只有這個時候他才有功夫歇息一會,也就一會。

  “嘮也嘮了,站也站了,該打了。”典老六掂了掂烏槍,朝抱劍公子咧了咧嘴:“不過一槍刺死的事。”

  外鄉人站城頭的不少,開口就要打十個的也有,大多是些場面話,兩人心知肚明的事,往往并不會計較。

  可生死是不會輕易談及的,若說了,那就真要分出生死,再沒有半厘的扭轉可能,說出死,就總得要有一個人死。

  下面更加熱鬧了,淮城并不排斥外鄉人。相反,他們最愛看口氣大過手上刀子的外鄉游俠兒被人一劍割去腦袋的暢快淋漓,痛快得很,極其下酒。

  抱劍公子總算不抱劍了,輕輕拔劍出鞘,是柄少見的六面劍,寒光湛湛。

  其實一名出色的劍客并不以其手中劍面多寡評實力,個人所好罷了。可劍面少的總能教人覺得拿劍的人要厲害些,不說那蘇家劍魁一劍開山用的是四面冢中劍,那藍羨子手里的枯山劍,更是僅僅只兩面,光聽著就教人覺得有劍仙風范。

  所以在大部分眼光看來,能使得六面劍,已經是了不得的功夫了。至于八面,使八面的也配叫劍客?

  且不說下面對那抱劍公子有多大看好,城頭上兩人終于動了。

  公子挽了個劍花一步踏出,人隨劍走,劍如凜風,掀起青衫獵獵,很有股子劍師風范,底下叫好不斷。

  就這樣,一劍斬去,那顆腦袋便像瓜熟蒂落的柿子滾落下來,痛快得很。下面人這般想著,似乎那柄劍就握在自己手里。

  典老六單手攜槍,直刺,簡簡單單的一槍,簡單到只能望見槍頭那一點寒芒。

  都說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避過這一槍,欺身而上,那粗漢子便是待宰的羔羊,公子并不怕回馬槍,再快的回馬槍能快過半步內的劍?

  公子相當自信,直到他被一槍釘死在城頭上時依然是那副云淡風輕勝券在握的自信表情。

  如此粗劣的槍法,怎么可能躲不開?稍偏半寸便好,然后抬手一劍,那顆腦袋便會滾落下來,引起大片叫好。可就是沒避開,所以他死了,死的干干脆脆毫不拖泥帶水。

  果真一槍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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