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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1章 挑戰潛規則

  “但這不對,也不應該呀!

  為什么年輕藝人就不能談戀愛?為什么年輕藝人想要過正常人的生活,就得跟地下黨似的?

  為什么呢?!

  沒有任何規定吧?

  可為什么,藝人的私生活,就跟他的事業掛鉤了呢?

  我們希望,粉絲們理智追星,合理追星,而不是把明星,把藝人看做自己的私有物,更不要把藝人談戀愛和結婚妖魔化。

  眾觀全球,似乎,也就我們國內這種情況最為嚴重吧?

  或許,因為這事兒,最難受的不是我們夫妻,但…我們夫妻,卻決定要為所有深受其害的明星和藝人說上一句公道話。

  我們都是人!”

  我們都是人!!!

  前面鋪墊了那么多的文字,到最后,卻只用了僅僅五個字來收尾,乍一看,似乎有些蒼白與無力。

  但細品之下,卻讓人動容!

  是啊!

  明星也好,藝人也罷,他們都是人,他們也是人。

  既然是人,就注定會有自己的情感,會有喜歡的人,有討厭的人,有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可作為明星,尤其是一些顏值過硬明星的藝人,他們卻注定只能壓制自己的情感。

  至少在年輕的那些年,不敢對外公布自己的戀情,更不敢隨意結婚。

  因為一旦公布,那就是斷了前途。

  不公布?

  還有狗仔等著呢!

  狗仔最喜歡的,就是他們不公布,一旦被拍到了,要嘛拿錢,要嘛就是黑料滿天飛…

  所以,很多明星藝人根本就不敢談戀愛,更不敢結婚,生子。

  這些對大部分普通人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的幸福,對他們來說,卻是格外的遙遠。

  憑什么呀?

  大家都是人,為什么他們就不能有自己的幸福?

  為什么一結婚,就要討厭他們,就要脫粉?

  難道他不結婚,就能成為某個粉絲的丈夫或者妻子?根本就不會啊!

  那…這又是為什么呢?

  諸多粉絲看到了,很多明星藝人,也看到了。

  粉絲們在反思,在交流,在爭論。

  “支持包租夫婦!”

  “其實,我覺得人家一公布戀情,一結婚生子就吵著要脫粉的,應該都是未成年吧?”

  “嘿,大叔,別把我們未成年當做腦殘好吧?其實我們還是分的很清楚的,只有腦殘粉才會這么做!”

  “現在還真沒多少腦殘粉了,我說句公道話吧,其實我感覺,這應該是歷史遺留問題。”

  “我年紀略大,小鮮肉紅紅火火的時候就已經整天泡在網上了,所以我覺得,這是那時候就留下來的問題。

  小鮮肉沒有作品,只有顏值,還特么跟娘炮一樣,所以喜歡他們的人,都是喜歡他們的顏值,也就是所謂的腦殘粉。

  這些粉絲肯定是沒辦法接受自己的‘愛豆’談戀愛和結婚的,因為這就是腦殘粉的老公和老婆丫!

  久而久之…這事兒吧,也就妖魔化了,搞的好像明星和藝人談戀愛,結婚什么的,就十惡不赦,大逆不道了一樣。”

  “嚯,樓上的長篇大論,卻狗屁不通,從香江時期,這種風氣就已經盛行了好吧?或許這真是歷史遺留問題,但卻絕對不是從小鮮肉時期開始的!”

  “不管你們怎么說,我還是覺得,我喜歡的明星如果要結婚的話,我就會選擇脫粉…怎么說呢,你們說我腦殘也好,不理智也罷,但我喜歡的就是他這個人!

  他都結婚了,不屬于我了,我還喜歡他干什么?

  就仿佛是一場夢吧,夢醒了,對他的喜歡也就結束了。

  什么?這對明星和藝人不公平?可這世界上哪里有絕對的公平?他們選擇了這一行,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就要遵守這一行的規則!

  年輕明星不能談戀愛這事兒,雖然不是規則,但已經是潛規則了吧?”

  粉絲們各抒己見。

  很多人認為林毅和薛瑤兩口子說的很對,也表示支持。

  同樣也有不少人認為這完全就是在偷換概念。

  誰說你們明星和藝人不是人了?

  誰不準你們談戀愛結婚了?

  只不過你們談戀愛就沒辦法繼續大紅大紫的賺錢,所以你們自己不談而已!

  而你們在那之前所賺的錢,早就已經是絕大部分普通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了好吧?

  所以…

  想要錢,又想要幸福什么?

  天底下的好事兒全都被你們占了,憑啥?

  這種言論雖然是歪理,但支持的人卻不少。

  你們說戀愛是戀愛,人家戀愛,為什么就要丟了工作?難道他戀愛就不出作品,就不工作了?

  抱歉,我們不聽!

  娛樂圈的瓜常常有,而今天的瓜,格外新鮮。

  網友們議論紛紛…

  諸多明星,藝人,也是看在眼中。

  香江,海邊別墅。

  羅大中瞠目結舌…

  “牛逼!”

  “這倆才是真正的‘暴脾氣’啊,被狗仔曝光了倆小丫頭的存在,直接就開始硬剛所有狗仔,并且公然挑戰娛樂圈潛規則了…”

  “服氣,不服不行!”

  “誰說不是呢?”

  王峰等人,也是驚嘆連連。

  圈外人或許不知道,但他們卻很清楚,林毅兩口子做這事兒,完完全全就已經是在挑戰娛樂圈的潛規則了。

  沒錯,娛樂圈內還真有年輕明星,尤其是顏值好的年輕明星,在年輕時期不能談戀愛的潛規則!

  一旦談了,不僅僅是粉絲會自發脫粉,甚至連這些明星、藝人背后的公司都不會坐視不理,在暗中搞事,封殺等等!

  為什么?

  當然是為了錢!

  很簡單的例子…

  例如明星張三長得很帥,如果他不談戀愛,絕對會有不少腦殘粉給他買單,我們只要推一推每年就能輕松賺他一個億,還不是美滋滋?

  可他如果談戀愛的話,我們一年就只能賺五千萬甚至更少…

  我作為‘萬惡的資本家’,會允許你談戀愛?做夢呢?!

  這,便是這個潛規則存在的大半原因!

  所以,他們才會如此驚訝。

  林毅兩口子這可不僅僅是在跟網友們爭論,也不僅僅是在為藝人發聲,而是公然挑戰整個娛樂圈的潛規則!

夢想島中文    從收租開始當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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