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晟看到對方有所意動,但沒有明確表態,于是趁熱打鐵的說道:“藍星科技即將推出新的音樂服務產品[MusicSpace.com],我們愿意以每年拿出2000萬美元現金加音樂商店[MusicSpace]60%的銷售分成給唱片公司,五年的協議。”
這幾乎是無法拒絕的價格,藍星科技的線上音樂商店還沒有推出呢,能不能成功還都是兩說呢,但簽了這個協議,每年都能白拿保底2000萬美元。
有錢不拿是傻子,真的無法拒絕。
此時此刻,雙方互相對視著,貌似各自都在心里互罵對方是傻子,莫里斯在背地里嘲笑這個來送錢的華國傻子,而羅晟也在美滋滋的盤算著,通過音樂商店[MusicSpace],成為中間商賺差價,抽成40%的中間商有點狠,現在看是血虧,但將來就是血賺。
末了,道格·莫里斯頓時笑哈哈對著助手說道:“你看,我不會相信靠幾臺電腦和喬布斯的那大白色‘香煙盒(指iPod)’這類電產品就能搞垮整個唱片業,五年能白賺1億美元,所以為什么不呢?”
說到這里,莫里斯轉頭看向了羅晟并伸出了手,露出了一個職業式的微笑:“我同意簽約,據我所知互聯網界很少有公司能夠撐過三年,希望你的公司能撐過五年。”
羅晟亦是伸手與之一握,笑道:“相信我,環球唱片從我這里絕對不止賺走1億美元。”
莫里斯轟然一笑,道:“但愿如此。”
羅晟表面憨笑可掬,內心卻再說:五年之后,有你哭的,當然那時候還得看老兄還是否依然執掌環球唱片。
事不宜遲,當天談成功之后,下午就把合同簽了,羅晟這次把秦微木等十一人帶過來,都是清一色的法務人士,莫里斯本來不想這么快簽的,怎么也得審計個半星期。
但羅晟一句話就把環球唱片的掌門人頂回去了:按合同簽訂日算起,三天后今年的2000萬美元的款項立馬就匯入環球唱片的賬戶上。
道格·莫里斯聳了聳肩:簽!
值得一提的是,喬布斯雖然比羅晟提前拿到了各大唱片公司的數字授權,但90%以上的歌曲并非獨家授權,唱片公司也不傻,對于獨家授權這種事情是相當謹慎。
而即便是蘋果公司也拿不出包攬全部獨家音樂授權的資金,而且真這么干了,第二天反壟斷機構就得找上門來。
羅晟拿下環球唱片音樂,第二天就奔往索尼音樂娛樂公司,在他提出藍星科技的協議條款之后,索尼音樂的時任CEO管拉克在不到15秒的時間里,就在心中決定把索尼旗下的音樂下載權賣給了藍星科技。
第三站就是華納唱片。
五大唱片公司羅晟花了一周的時間全部都被他拿下。
談判期間,跟五大唱片巨頭的掌門人都說了同樣的一句話:我們知道音樂作品來之不易,我們一定要保護好音樂作品的知識版權。
誠意十足,關鍵是鈔票的量很足,幾大唱片公司的掌門人包括北美唱片業協會沃克在內,羅晟的話對他們非常的受用。
能夠如此順利,是因為羅晟一方面拋出了實打實的美鈔,另一方面也表現出了作為一個狂熱的音樂迷所展現的熱情,在音樂界人士看來,簡直就是少有的能跟科技界人士對上眼的人。
拿下了五大唱片公司的版權之后,羅晟總算是消停了,這十天他幾乎北美四處奔走,連“西餐”都沒有時間吃,本來是想吃一頓的,畢竟好兄弟跟著一起出來受苦也不容易啊。
不過,結果是喜人的,可謂是大豐收。
羅晟以[MusicSpace音樂商店]銷售分成60%和每年7620萬美元的代價拿下了五大唱片公司大約225萬首歌曲的數字音樂授權,但并非獨家授權,基本上囊括了當下全球的當紅歌曲。
但也得有獨家授權的歌曲,而獨家授權的費用極為昂貴,為此,羅晟額外拿出了1.16億美元拿下了當紅的說唱歌手埃米納姆(Eminem)、布蘭妮·斯皮爾斯(Britney Spears)、艾薇兒·拉維尼(Avril Lavigne)、酷玩樂隊(Coldplay)、林啃公園(Linkin Park)等15名當下爆紅的歌壇巨星或組合的數字音樂獨家授權五年。
除此之外羅晟還簽下了包括蕾哈娜(Rihanna)、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凱蒂·佩里(Katy Perry)等多名歌手的數字音樂獨家授權十年,在這個年代,這些歌手都是妥妥的新人,沒有什么名氣。
例如凱蒂·佩里這位被國內網友稱之為“水果姐”的女歌手,現在都還沒有被唱片公司簽約,羅晟給她“翻牌”,最終簽約成為了哥倫比亞旗下藝人。
簽下這些“藝人”的數字版權花的代價并不大,尤其是想到這些歌手今后爆紅,簡直血賺的節奏。
反正現在的這些唱片公司感覺羅晟有點人傻錢多,沒什么好說的,簽!
有錢不賺王八蛋。
但是羅晟知道,他簽下的這些還沒有紅的藝人的數字音樂授權,是未來歌唱界的當紅歌星,也許會因為自己帶來一些蝴蝶效應,可能他們在今后沒有大紅大紫。
可羅晟并不在乎。
這些新人的獨家數字音樂授權總共才花了不到3000萬美元,就算全都打水漂了也能接受,而萬一全都無一例外的像原初世界那樣火了呢?
捆綁了10年的合約,簡直要血賺到爆炸。
簽了之后,這些藝人怎么發展,羅晟不會去管,他也沒有那個權能管,但不管怎么樣,這些藝人在接下來的10年之內,出的新專輯或單曲,其數字版權由MusicSpace獨家。
拿到時下當紅歌手的獨家授權才是最昂貴的,就那么15名當紅歌手或組合的獨家數字授權就花了將近1億美元,而且只有五年的授權,要是運氣不好,說不定有的歌手5年之內都不一定出一張專輯出來。
不過合同條款有特殊的約定,級優先續約條款,除非這些歌手自斬前途。
消息終于在4月中旬曝光了,藍星科技花費了1.922億美元的天價與世界五大唱片公司簽下了一份授權協議,這讓羅晟又一次在北美怒刷了一波存在感。
歐美的娛樂媒體也進行了廣泛報道,就連華爾街都進行了重點關注。
北美唱片業協會的沃克在接受媒體采訪的時候就表示:“協議的達成是因為羅晟異于常人的意志力,他十足的魅(mei)力(chao)和他的熱情絕對起了很大的作用。這位來自大洋彼岸的互聯網之子就是一個狂熱的音樂迷。”
可謂高度稱贊,那可不,羅晟這時找上門來送錢的,不說幾句好話,唱片界的業內人士都覺得說不過去了。
各大唱片公司覺得自己狠狠的大賺了一筆而高興,羅晟同樣也為此而高興萬分,但最終誰才是真正的大贏家,現在是看不出來,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贏家。
各大唱片公司現在笑哈哈的,等五年八年后就有的哭了,到時候他們就會發現這特么就是白給啊。
真白給。
值得一提的是,在協議期限內羅晟每年要給幾大唱片公司總計7620萬美元的現金,包含了在國內音樂市場的磋商,羅晟明確表示眼下想要讓大中華區進行音樂付費是不可能的,藍星科技也不會讓旗下即將推出的音樂播放器在大中華區市場收費,依然是處于免費狀態,培養用戶為主。
對此,各大唱片公司表示諒解,因為就算是現在,白度的MP3音樂都是盜版,各大唱片公司也只能對大中華區市場干瞪眼,羅晟主動給一筆錢,而且價格還不低,怎么看都是非常有誠意的合作伙伴。
所以就同意了。
大中華區市場的數字音樂全權獨家授權給了藍星科技,并且同等價格之內有優先續約權。
羅晟其實完全可以忽略,但他仍然為此花了數千萬要了一紙合同,現在不管用,但在以后版權逐漸建立起來,這一紙合同就是能讓競爭對手下架音樂。
版權問題全部談妥,該是時候回家了。
搞定了版權授權協議,公司的產品推出便是順理成章,就在羅晟啟程歸國的前一天,也即是在4月21日這一天,國內版[藍星音樂]和國際版[MusicSpace]同步上線。
(Ps:查閱的資料顯示,當年當年喬布斯為了拿到授權給了65%,主角的產品剛剛出來,談判的話語權并不高,對于唱片公司,數字渠道還是個可有可無的,何況已經有iTunes在前,這也是為什么現實中影音網站只有背靠大集團才能玩得起的原因,燒錢太厲害,前段時間企鵝天價買斷周董的歌不知道有人了解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