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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靖康之難(七十九)

  黃潛善與副總管楊惟忠是正月十三日來到東平府的,他們帶來本司兵馬一萬二千多。其中,知廣信軍張煥二千五百,知保定軍高公翰二千五百,知濬州辛彥宗五千,知安肅軍王澈二千,以楊惟忠為都統制。他們的到來,使得大元帥府軍聲益振。康王很高興,對他們撫慰優厚,人人皆感動而喜悅。

  對于黃潛善的建議,康王沒有表態。耿南仲則明確表示反對,他說道:“金人恃強暴無理義甚明矣,何足與之口舌爭曲直?且他們急于得到大王,自曹輔歸后,金人以不見大王為恨。若他們得此信,知大王駐東平,要求太上皇及皇帝手書迫切之言,令大王速歸,那么,大王歸乎?不歸乎?若歸,則有不測之禍;若不歸,又重違二皇帝之詔。

  且大王仁孝,得二帝手書必泣涕而歸。而跟隨大王的一行士吏又多是東京人,久客思歸,必勸大王歸。大王若歸,內則蹈不測之禍,外則天下勤王之兵無所統一。

  另外,凡招安而來之巨賊,皆靠大王鎮撫不生亂。大王若歸,外必自亂。外亂則金人并力于內矣。不如勸大王養威望于外,使金人莫測,此上策也。”

  黃潛善又說道:“不讓大王給金人寫信,恐金人知大王之所在,此說正確也。可是,門下侍郎何不給金人寫信?門下侍郎可在信中說,因為自己是皇上師傅,又是舊僚,故出城北上,欲與大金和好。后聞金軍深入,故自行決斷起兵。其他內容,可如前面所說。

  可仿效孫仲謀給曹孟德之書:春水方生,公宜速去。金人喜寒而畏暖,可在信中說:天時向溫,公宜速去。南人喜暖而惡寒,天氣越來越暖,將有利于宋軍。一旦宋軍大進,將不利于大金。”

  耿南仲辯道:“此皆口打賊,非論實也。若金人回信,約日挑戰,度吾兵之勢力眾寡,可戰否?不戰則自屈矣,戰則勝負未可知也。因此,不如養威望,使金人莫測。”

  黃潛善見兩個建議皆不接納,遂怏怏不樂,于是請求領兵去駐守曹州,并要求張煥、高公輔、王善、丁順、孟世寧、溫宗建、李大鈞、張宗、王澈、董議等諸軍,皆聽其節制。

  其實,并不是只有黃潛善有給金人寫信勸其退兵的想法。北道總管趙野、宣撫使范訥、副元帥宗澤、冀州守權邦彥、發運使翁彥國、判官向子諲等人,也有類似的想法。后來,向子諲派遣使臣柳珪去金軍送信,信中所言,大略如黃潛善之說。

  宗翰與宗望閱信后分別下令,以亳、宋等州為守御所,準備與宋軍開戰。金人將柳珪留下,另派小使臣持信去宋軍說道:“請限定日期,等候批覆。”金人在信中出語不遜,約日挑戰。

  向子諲等人皆不敢回答,黃潛善聽說后,才開始明白,自己當初向康王提出的建議是多么膚淺而又幼稚,他深感慚愧。

  正月十八日這天,大元帥府下令,任命楊惟忠為都統制,辛彥宗為先鋒。統制張煥率二千五百人、高公輔率二千五百人前去興仁府駐扎,王澈率安肅軍二千人前去鄆州駐扎。

  正月十九日,朝廷諸司向金人交納金銀一事宣告結束。據開封府統計,總共根括到金十六萬兩、銀二百萬兩。

  然而,金人還是不放宋欽宗回城。這讓父老百姓們感到情況有些不太妙。下一步金人是不是要縱兵入城擄掠?人們對此很擔心。于是,有人便偷偷打造兵器,以圖自衛。

  樞密院得知情況后,緊急通知開封府:根據調查,住在舊城里外諸坊巷里的居民,近來時常編造謠言,唱說事端。他們以防護為名聚眾,私自打造兵器。此事易招惹是非,甚至驚擾金軍,深屬不便。開封府宜疾速出榜曉諭,約束施行。

  開封府遂在朱雀門張榜通告:自今后任何人不得擅打軍器,所有鐵爐戶不得開爐。如有違反,收捉赴官,從重處罰。

  第二天一早,忽然風雨大作,來勢洶洶。城內各寺觀皆對外開放,允許士庶入內燒香,祈禱天晴,祈請圣駕回城。城內各坊巷也都紛紛請僧道作道場,自宣德門至南薰門,道場羅列,“香滿天衢,贊詠洋溢”。

  午后,風停雨住。寬闊的御道上,父老士庶僧道們皆云屯霧集。一些忠信之士表現更為極端,他們有的燃頂,有的煉臂,有的鎖口,皆跪于南薰門下。無數父老百姓,手捧香爐,于泥水中拜跪哭泣。

  傍晚時,開封府又張榜道:“駕前傳圣旨:只候天晴,打球結束,便回城,望軍民知悉。”

  正月二十一日,城內氣氛驟然緊張起來。因昨夜又有金兵下城虜掠,被百姓暗中殺死甚多。另外,百姓在城墻上與金兵做貿易時,有人用尿冒充酒水,結果被金兵發覺,有兩人被當場殺死,其余四散而去。一時間,京城流言頗為洶懼。

  不久,開封府發布黃榜通告:軍民父老不得生事。近來,在城上與金人博易時,有以穢水代酒飲者,幾至生事。自今敢以諸雜物博易者,并行軍法!

  蕭慶曾向宋欽宗保證道:“二帥俟金銀交足,便請皇帝擊球。宴會之后,就送圣駕入城,可請催括金銀。”宋欽宗信以為真。

  正月二十二日,蕭慶奉宗翰、宗望之命,與宋朝使臣吳幵、莫儔等經過協商,議定如下事目:

  一、準免道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為質。

  二、應以宋宮廷器物充貢,準免割黃河以南土地及汴京。以帝姬兩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宮女一千五百人,女樂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藝三千人,每歲增銀絹五百萬兩匹,進貢大金。

  三、原定親王宰相各一人、河北守臣親屬,全速遣送,準俟交割后放還。

  四、原定犒軍金一百萬錠、銀五百萬錠,須于十日內輸解無缺。如不敷數,以帝姬、王妃一人準金一千錠,宗姬一人準金五百錠,族姬一人準金二百錠,宗婦一人準銀五百錠,族婦一人準銀二百錠,貴戚女一人準銀一百錠,任聽帥府選擇。

  這是一份令宋人深感恥辱的協議書。可是,為了保住趙家江山社稷,在吳幵、莫儔等人的勸諫下,宋欽宗最終在這份協議書上簽字畫押。

  之后,宋欽宗又專門給開封府府尹徐秉哲做了批示:朕打球畢便還。金銀并限來日交納,軍前盡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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