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在克利夫蘭的一間公寓里面,金發小妞正在邊吃著薯片,邊看著電視機上的這一幕。
看著似乎是定格在沈歡臉上的鏡頭,莎拉搖了搖頭,一臉的看不上。
哪怕是世界第一的體育明星,金發小妞也怎么看都不順眼。
“嘖嘖,渾身是肌肉真難看!還不如猥.瑣大叔的小肚子!”
“還有那個眼神,明顯就是裝出來的堅毅!你還不如猥.瑣大叔的冷漠!”
連續說了這么幾句,莎拉忽然就驚醒了過來。
媽呀,我怎么處處拿著別人和猥.瑣大叔比較?
論顏值、論身.材、論成就、論名氣、論賺錢…那個大叔怎么能和沈歡比呢?
呸呸呸!
我這是入魔了!!
金發小妞拍了拍自己的臉蛋兒,順勢再拉開了自己的短褲。
潔白的肌膚之下,有一道很是難看的傷疤,中間那個深深的凹痕,嫩肉紅紅的,看上去和周圍皮膚格格不入。
但莎拉卻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她又不是傻子,更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蠢貨,當然明白自己現在的身體狀態是多么的好。
之前的虛弱消失不見了,身體感覺到仿佛有著無窮的力量,但又比以前更加的輕盈一些。
在房間里走走跳跳的,一點兒都不會讓身體難受。
就昨天她還出門去超市購物,順帶著和樓下做清潔的黑人大嬸聊聊最近風聲鶴唳的情形。
若是現在再叫她去攀爬那些有難度的樓房和山巖,莎拉覺得自己可以吊打之前的自己。
如果說這些只是感受的話,那么她的傷口恢復就是一個最直接的證明了。
莎拉以前沒有受過槍傷,可她的家人們早就告訴過她槍傷的危害,以及怎么處理、怎么恢復。
按照哥哥的說法,哪怕是救助得及時,也要三五天才能消炎,傷口才會慢慢的開始愈合。
想要徹底恢復,起碼是要一個月左右。
并且這個傷口是永遠都不可能消失掉的,因為它已經打進了肉里面,形成了一個很麻煩的身體破壞。——電視里那些軍人們露出身軀時,刀傷都能恢復得幾乎看不見,唯獨槍傷不可以,仍舊看起來觸目驚心。
當時莎拉逃回公寓的時候還在哀嘆,自己這輩子是別想穿泳衣了,不然被人看見多丑呀?
可自從她涂抹了沈歡的藥膏,吃了沈歡給的藥丸之后,她第二天睡醒便已經發現,自己不發燒了,傷口的紅腫滾燙已經消失不見。
這就證明感染的風險也同時斷絕了。
這還不算什么,最厲害的是她的傷口不但周圍的破損傷害看起來像是沒有一樣,連帶著彈孔傷口也慢慢的在收縮,現在比起五天以前也已經縮小了三分之一。
她很有信心,再用這么十天半個月的,說不定傷口就會徹底的愈合,像是看不出來一樣。
如若真是那樣,大叔的藥可真是神奇啊。
沈歡的形象此時在她心里,儼然成了一個無所不能的巫師。
幸好這丫頭現在不知道瑩月膏可以來涂抹臉蛋兒,不然沈歡更會成為她的偶像。
即便是如此,金發小妞都決定了,自己要節約用這些藥膏和藥丸,回去后交給自己的爸爸和哥哥,讓他們在行動失敗的時候,可以給生命多一點保障!
雖然沈歡具體沒說,但她曉得這些東西一定很珍貴,恐怕大叔手里也不多。
“叮鈴鈴”
莎拉的手機響了。
她接了起來,“嘿,老頭子…嗯,我沒事,他們沒傷到我…我知道,我會小心的…等一段時間我再回來…好…好…”
丟掉手機的金發小妞,又開始了發呆。
這個大叔在前幾天給自己打了電話,詢問自己好點沒有之后,就再也沒有消息了。
話說他這么一個猥.瑣的大叔,遇到自己這么一個嬌滴滴的青春女孩兒,怎么會不主動一些呢?
難道他是丐?
不,不像。
他還是很正常的。
對于沈歡好幾次對自己都沒有禮貌,像是對待小孩子那樣對付自己,金發小妞肯定不會承認是自己沒有魅力。
她堅定的是認為沈歡沒有眼光,或者沈歡是個鋼鐵直男。
剛才老爸叫她回家,莎拉想都不想的拒絕了。
第一個原因在于現在克利夫蘭還沒有解禁,到處都是警.察,各個交通要道和機場港口等地點,都有著最嚴厲的檢查。
克利夫蘭的警方比休斯頓警方還要敏感和認真,牽涉到了他們地域安全的問題,他們是要堅決維護的。
不然以后誰都能來克利夫蘭放肆,那這里還能成為大家投資和置業的首選嗎?
沒有了良好的經濟,警.察自然發不起薪水和獎金,他們喝西北風啊?
在這么嚴峻的形勢之下,莎拉肯定不會自投羅網,她要呆在家里等風聲過了再說。
這套房子莎拉2個月之前就租下了,和休斯頓的房子是一起的。
期間她即便不在克利夫蘭,也開車過來繳納了水電氣和物業費的——這是給自己創造在這邊生活的假象。
要是租賃下一個房子,卻幾個月不支付水電氣和物業費,這種住戶肯定第一時間被物業公司舉報,從而警.察過來詳細的盤查。
如果不開車,來回坐飛機,這么詭異的時間點和來回的方式,說不定也會讓警方懷疑。
這些父母傳授的經驗,讓莎拉很好的躲過了一劫。
當然了,這也多虧米國沒有隨處可見的攝像頭和熱情的朝陽大媽,不然莎拉也是完蛋了。
第二個不回家的原因,在于莎拉想要等待沈歡的召喚。
大叔說了,他要自己這一次收獲中的4幅油畫,莎拉當時表示了不滿,可人出來混,要講究一個義氣。
既然大叔救了自己的命,那么4幅油畫便是他的了。
莎拉等著克利夫蘭解封之后,自己再開車去洛杉磯,把東西交給大叔。
然后呢…
然后她想要在洛杉磯住下來,就在那個公園周圍租賃一間房子,然后好好的尋找一下大叔。
沒有理由只是他掌握了我的秘密,我卻對他一無所知吧?
好歹我們也是搭檔,也算得上是朋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