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的她來了,輕輕的她又走了,揮一揮手,沒帶走孫全,只帶走一點行李。
袁水清臨走之前,在孫全這里住了兩天,給他留下一段美妙至極的體驗,他終于真正擁有了她。
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他貪心地希望自己不僅是第一個,也是最后一個。
為了慶祝這件事,他親自下廚,給自己紅燒了一只肘子,喝了兩瓶啤酒。
他沒想到袁水清會走臨走之前,送他這樣的禮物,月初自駕游回來的時候,她還讓他等她今年生日的,沒想到她竟然臨時改變了計劃…這個出爾反爾的女人!
當然,他喜歡她這次的出爾反爾,有個性!他欣賞。
她給的理由是:“我生日的時候,可能趕不回來,而你去我們學校也不方便,所以…”
所以就便宜他了。
美中不足的是,他剛嘗了點味,她就回科技大參加畢業典禮去了,而且歸期不定,孫全只能在心里勸自己——做人要知足,知足常樂。
在她走后的第二天,7月2日上午。
孫全起床洗漱,填飽肚子后,就上了二樓打開電腦,給自己泡了杯茶,準備正式開始寫《不死龍戒》的正文。
大綱和第一卷的細綱,他都準備好了,這個故事的開頭該怎么寫,他早已了然于心,可真正準備動手來寫,他心里還是有點緊張。
故事背景、人物設定、修煉體系、功法丹藥等等,都設定好了,故事的主線也都列得清楚,可我現在的筆力,真的能寫出自己想要的那種感覺嗎?
作為一名靠文字吃飯的職業寫手,他當然不止一次思考過什么是好的文筆?一個寫手的筆力強弱該怎么判斷?
一開始,他覺得文筆就是能寫出別人寫不出來的華麗辭藻,讓人一見就覺得驚艷的那種,他曾向那個方向努力過。
然后慢慢就發現自己好像走錯了路,也許華麗的辭藻適合詩詞、適合歌功頌德、也適合不要臉的廣告詞,但對于一本以故事性而見長的網文來說,華麗的辭藻顯然不是什么加分項。
在生活節奏越來越快的現代社會,有幾個讀者有耐心來看你寫那些帶著濃濃炫技味道的華麗辭藻?
故事!故事!故事!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對一個網文作者來說,最重要的應該是故事本身,所以一個網文寫手應該追求的文筆,就不該是華麗的辭藻,況且,動輒數百萬字的長篇,你通篇用華麗的辭藻來寫寫看?你小母牛倒立,你都做不到。
隨著時間推移,孫全慢慢領悟對一個網文寫手來說,最強的文筆,就是能用最簡練的文字,描寫出自己想寫的場景、人物、對話,以及其它所有想表達的東西,就像畫家的筆,寥寥幾筆就能畫好一個東西的畫技才是牛逼的,除此之外,都是異端!
但,很多事都是知易行難。
他明白了網文寫手的好文筆該是怎樣的,但真正去做,去實現,卻發現——麻痹的,好難啊!
有時候,他拿自己的文筆去和大神們的文筆作對比,發現其中一些大神的文筆,并沒有讓他感覺自愧不如。
那時候,他就對自己的文筆有幾分信心。
但有時候,他寫文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一時間無法用準確的一句話去表達自己心里想表達的那個意思的時候,他又陷入對自己筆力的懷疑中。
他自己也清楚,多年撲街撲下來,自己的文筆是進步了很多的,但進步越多,他就發現自己的弱點越多。
于是,他對自己的筆力究竟如何,始終沒有一個準確的判斷。
而現在要正式開寫《不死龍戒》的正文了,他又一次擔心自己的筆力是否足夠?
夠嗎?
還不夠吧?
應該夠了!
萬一不夠呢?
他眼神猶豫,卻沒有猶豫太久,他覺得還是寫寫看!反正又沒急著發表,先寫出來看看效果再說。
類型:玄幻 猶豫片刻,孫全在作者一欄寫上:奮斗的咸魚。
笑了笑,他略過大綱部分已經寫好的簡介,直接開寫第一章。
第1章愛發呆的林二蛋 無數的火把,照亮一方夜幕,將夜幕下的亂劍堂包圍得嚴嚴實實。
馬蹄聲、人聲、刀劍出鞘聲,將熟睡中的亂劍堂上下全部驚醒,紛紛披衣拿劍奔躍而出,呼喊詢問怒喝。
一頭通體黝黑的駿馬從分開的火把人群中緩緩踱來,馬背上的黑斗篷下,傳來一聲蒼老的沉喝:“林伯文!交出黑龍戒!否則雞犬不留!”
大火!
整個亂劍堂四處都已燃起熊熊大火,烈焰騰空,刀劍在夜色下揮舞,亂劍堂上下正在被無數的黑衣人圍殺,突然飛過來的人頭是誰?濺到自己臉上的鮮血還是熱的…
“爹…”
他終于看清那顆在夜空中翻飛的人頭面孔,那是他的生身父親。
“殺!!!”
他奮起余勇,揮劍斬向四周的黑衣人,一桿黑黝黝的長槍,突然從遠處疾飛而至,正中他的背心,槍尖穿透他的胸口,渾身的力氣,如突然退去的潮水,一把長刀疾斬而來,他看見了,但他卻沒有力氣閃躲。
他看見漫天的大火、揮舞的刀劍、還有遠處那黝黑駿馬上的斗篷人突然的暴怒:“誰?誰讓你殺林伯文??”
長刀揮過,他感覺到自己頭顱在飛,最后他看見那斗篷人突然飛身而起,一掠數十丈,寬大的袍袖勁氣鼓蕩,一掌將另一匹黑馬上的黑衣人擊得四分五裂…
“啊…”
一聲稚嫩的驚呼,黑乎乎的房間里,一個小小的身軀猛然坐起,心有余悸地大口喘氣,身旁傳來一男一女的詢問。
“二蛋?二蛋你又做噩夢了吧?別怕別怕!娘在!娘在呢!”
“唉!二蛋,你又夢到掏鳥窩從樹上摔下來了吧?老子讓你平日里別掏鳥窩、別掏鳥窩,你就是不聽…”
孫全寫寫停停,不時回頭審視兩遍剛寫好的內容,他沒有從男主角第一次被殺之前開始寫,而是將故事的開頭,選在男主角林伯文被殺之后的第七年。
這時候的林伯文,在不死龍戒的作用下,已經重生在一座小山村里,正文一開始那段夜色下的包圍和廝殺,是亂劍堂被滅門的景象,但卻是以林二蛋夢境的方式呈現出來。
他選擇正文這么開篇,是有幾方面考慮的。
一方面,他深知現在的很多讀者是很沒耐心的,而且還怕虐,以前武俠流行的苦大仇深式開篇,早已經過時,被很多讀者所厭惡。
所以,他不能選擇從亂劍堂被滅之時,甚至被滅之前開始寫。
因為那樣一來,這本書的開篇就毫無爽點可言,并且還將虐得讀者死去活來,頭幾章就看見男主角滿門上下全部被殺,有多少讀者能撐下去?
另一方面,選擇以林二蛋的夢境方式來呈現那一場滅門慘案,不僅可以通過簡短的文字,來介紹被滅門的那一段,還能點出最大的兇手是一個蒼老的高手,同時,在林二蛋夢醒的時候,還能通過三言兩語,帶出他現在的身份,以及他的父母,甚至還通過他父親的話來間接傳達給讀者一個信息——林二蛋是經常做那個噩夢的,但他平時都是以“掏鳥蛋從樹上摔下來”,來跟他現在的父母解釋他噩夢的內容。
第三方面,就是文風的問題了!
男主角被滅門的經歷是沉重的,而讀者是習慣代入男主角的身份的,開篇就交代亂劍堂被滅門,男主角被殺,雖說是交代故事背景,以及拉仇恨的需要,但必定還是令一些讀者心中不適。
而這樣的文風,在孫全看來就顯得很壓抑,心理承受能力差一些的讀者,肯定會忍不住想走人。
而這時候,林二蛋夢醒后,他母親的關心,父親話里的“掏鳥蛋”,就能令開篇的壓抑氣氛為之一松,甚至能令一些笑點低的讀者會心一笑。
而這,就是孫全想要的效果。
沉重的故事,要摻雜一些輕松溫馨的情節來沖淡那股沉重的氣氛,這是為讀者的閱讀體驗來考慮。
這大概也是網文和傳統文學很不一樣的一個地方。
傳統文學的文風太正了,寫到沉重的劇情,作者甚至會絞盡腦汁去琢磨怎么把那種沉重、壓抑的氣氛描寫到極致,為的就是展示自己的寫作功底,寫完之后,作者自己也許很爽。
但讀者爽不爽呢?
考慮過你衣食父母的閱讀感受嗎?
他們基本是不會考慮的!于是他們的衣食父母用腳投票,用自己的選擇告訴那些作者——你狠!我沒你這樣的崽!
而像孫全這樣的網文作者就不一樣了,商業化做的越好的寫手,就越是注重讀者的閱讀體驗,自己爽不爽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伺候好讀者大爺!
孫全越寫越投入,開篇短短的滅門事件以林二蛋的夢境方式呈現出來之后,接下來的劇情全是輕松溫馨向的生活日常,林二蛋的生活日常!
他竭盡全力,想寫的盡量輕松有趣。